分卷阅读35
记忆点了曾经一起吃过的菜,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量导致我的肠胃一直不太好,也已经习惯了晚餐的时候尽量不去吃这些如此油腻的菜,但是今天,我却很想吃,因为这一切都有回忆在,虽然那回忆少的可怜。再一次看到那几样菜得时候,我突然觉得很饿,狼吞虎咽的吃着,我真的记不清当时的那份味道,只是,饭店仍是那间饭店,菜也仍是那些菜,味道总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吧,这些菜都是方兴和我曾经很喜欢吃的菜。吃得很饱的时候,我终究是吃不完如此多的食物,但是每一样菜我都吃了一些,也只是吃了靠近我的这边,放佛另一边应该留给某个人,只是那个人不可能在。
付了帐回到了宾馆,简单的洗漱,躺在床上看着电视,时针在我不停的换台中一点一点的转动着,也许是很久没有看电视了,所以倒也不觉得太过无聊。在邻近十二点的时候,我关了电视,关了灯,站在房间的窗户边,点了一根烟。看着这座城市不繁华的夜景,脑子里想的是这座城市几年前的样子,原来这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依然没有太繁华的夜,依然有热闹的白昼,也依然如几年前一样车水马龙。只是如今的这座城市没有了方兴的存在,徒留我和他曾经短暂却又深刻的第一次见面的回忆。看了一眼窗外漆黑的星空和那一轮明月,拉上了窗帘,躺回床上的时候不禁想到一句话,旧地仍未改,故人今何在,重游不见君,未知可安好。
☆、二十九,重逢
第二天早早的就醒了,似乎,放松下来之后,反倒睡不安稳。出了宾馆,简单的吃了早饭,站在喧闹的街上,突然脑子就放空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知道今天要去哪,似乎这座城市除了方兴带给我的回忆,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问了问这座城市比较出名的一个景点的方向,一个人慢慢的走着,因为距离并不远。一路上,有商场刺耳的音响声,有小贩的叫卖声,也有马路上汽车的喇叭声,似乎对于现在的城市,安静是一种奢侈。偶尔会看到某些背影,和方兴很像,快步超越过去,回头,换来的只是失望。不禁问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就算真的见到了,我还能说什么呢?一路走过了几个天桥,几条街,在这样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我却无心欣赏风景,无心领略这座城市白昼的繁华,只是想慢慢的走向目的地,让时间过得快一点。经过了一间音像店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买cd了,于是走了进去,一排排的货架摆满了唱片,我也就慢慢的挑选着,那时候,我想,我的脑子里只有音乐吧。挑了几张cd,拿在手上,向最后一排货架走去,唱片是按歌手的姓名排列的,所以,最后一排应该有张惠妹,那个我最欣赏的亚洲女歌手。在我用目光搜寻张惠妹这三个字的时候,突然的,一个名字映入眼帘,张智成。那是09年的一张老唱片《暗恋》,下面放着试听的cd机,鬼使神差的带上了耳机,按下了播放键,耳边想起了那个曾经很熟悉的旋律,暗恋。我以为总有一天我慢慢的不再那么想他,可是忽然的听到这首歌,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了,因为这首歌方兴拿着一个耳机,塞进我的耳朵,然后我们曾一起听着。听完那首歌之后,我慢慢的拿下耳机,擦干了脸上残留的泪痕,心虚的四处看了看,还好这个货架在最里面,所以,没有人看到我刚才的样子,匆忙的拿了一张张惠妹的新专辑,走去付款台付款,然后出了店门。走了一会,终于看到了网上说过的那个h市的环城公园,它环绕h市的城墙而建,走进公园,一边是古旧的石砖,一边是宽阔的护城河。我慢慢的走着,这里没有太多的游客,似乎在这样繁忙的日子,只有我这种闲人才会有心情散步吧。走过那古老的城墙,嗅着那古旧的气息,触摸着风霜的哀伤,聆听着岁月的曲调,一路哼着那首旧歌,却在眼泪要留下的时候,像方兴曾说过的那样,抬头看着天。我就这样走着,唱着,看着,在这公园里度过了一个下午,然后从起点走回了起点。看了看天,想到今天就这样过了,心里真的觉得放松了不少,就连对方兴的思念也淡了许多,然后突然自己笑了起来,明天开始,要好好的在这座城市玩乐。那晚,我听着今天买来的唱片,听到了张惠妹的我最亲爱的,我仍旧是大哭,我记得曾经在m市的电台听过这首歌,当时也是哭的不能自已,我同样记得,阿妹自己说过,这首歌,不能听的太认真,也一样不能唱的太认真。我最亲爱的那个人,你现在过的好么,我愿你一切安好,在没有我的世界,找寻到自己的幸福,看着窗外的夜色,我默默的对自己说。
之后的几天,我又在这座城市的几个地方流连,每一座城市都有只属于它自己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通过它专有的那些景点向人们诉说,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听懂了h市的故事,但是我很确定,我在这几天,没有向以往那样思念方兴,甚至于睡前,都不会再编辑一条让自己删除的短信,但是,偶尔无聊的时候我会在本子上随手的涂画,有时候是简单的笔画,有时候是天马行空的图案,只是最后我无力的发现,写下最多的竟然是方兴的名字。
我在网上看到了这座城市的一个圈子里的酒吧,想来晚上也无所事事,就查好了地址,在一个不算太累的夜晚,打车去了那里。一走下楼梯,音乐声就渐渐的充斥着整个空间,那沉重的低音狠狠的牵动着跳动的心脏和全身的血液,就放佛身体应该立刻跟随节奏摇摆,不然血液会沸腾。随便找了一个位置,然后点了瓶啤酒,酒吧闪烁的灯光和强劲的音乐让我无法分身去伤感什么,也让我无法集中精神去想念什么。喝了一些酒之后,我也跟着那些疯狂的人一起,在舞池里摇摆着,时不时会有一些人凑到我身边,这就是疯狂的夜。每个人心里都是饥渴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野兽,在这里,饥渴得以满足,野兽也被释放,只是我的饥渴和野兽藏得太深,还没有找到走出来的路。跳的累了,又坐回刚才的位置,喝着酒,偶尔看看门口,心里也想着能走进一个人,一饱眼福也好。在这里,时间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我记不清过了多久,为了一饱眼福等待了多久,但是突然的,我的心脏就停止了跳动,血液也凝固了一般,走进来的那三五个人里,有一张我日夜思念的笑脸,有一个我印在心里的身影,有一个我以为再也看不到的人——方兴。我愣愣的看着他们走进来,看着他们找到了几个小沙发坐下,然后看着他们笑着,交谈着,点了酒。我放下酒,用力的擦了擦眼睛,我无法相信,我无法确认这是不是喝多了才有的幻觉,再一次睁开眼,看向那边的时候,方兴不在那里,不
付了帐回到了宾馆,简单的洗漱,躺在床上看着电视,时针在我不停的换台中一点一点的转动着,也许是很久没有看电视了,所以倒也不觉得太过无聊。在邻近十二点的时候,我关了电视,关了灯,站在房间的窗户边,点了一根烟。看着这座城市不繁华的夜景,脑子里想的是这座城市几年前的样子,原来这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依然没有太繁华的夜,依然有热闹的白昼,也依然如几年前一样车水马龙。只是如今的这座城市没有了方兴的存在,徒留我和他曾经短暂却又深刻的第一次见面的回忆。看了一眼窗外漆黑的星空和那一轮明月,拉上了窗帘,躺回床上的时候不禁想到一句话,旧地仍未改,故人今何在,重游不见君,未知可安好。
☆、二十九,重逢
第二天早早的就醒了,似乎,放松下来之后,反倒睡不安稳。出了宾馆,简单的吃了早饭,站在喧闹的街上,突然脑子就放空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知道今天要去哪,似乎这座城市除了方兴带给我的回忆,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问了问这座城市比较出名的一个景点的方向,一个人慢慢的走着,因为距离并不远。一路上,有商场刺耳的音响声,有小贩的叫卖声,也有马路上汽车的喇叭声,似乎对于现在的城市,安静是一种奢侈。偶尔会看到某些背影,和方兴很像,快步超越过去,回头,换来的只是失望。不禁问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就算真的见到了,我还能说什么呢?一路走过了几个天桥,几条街,在这样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我却无心欣赏风景,无心领略这座城市白昼的繁华,只是想慢慢的走向目的地,让时间过得快一点。经过了一间音像店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买cd了,于是走了进去,一排排的货架摆满了唱片,我也就慢慢的挑选着,那时候,我想,我的脑子里只有音乐吧。挑了几张cd,拿在手上,向最后一排货架走去,唱片是按歌手的姓名排列的,所以,最后一排应该有张惠妹,那个我最欣赏的亚洲女歌手。在我用目光搜寻张惠妹这三个字的时候,突然的,一个名字映入眼帘,张智成。那是09年的一张老唱片《暗恋》,下面放着试听的cd机,鬼使神差的带上了耳机,按下了播放键,耳边想起了那个曾经很熟悉的旋律,暗恋。我以为总有一天我慢慢的不再那么想他,可是忽然的听到这首歌,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了,因为这首歌方兴拿着一个耳机,塞进我的耳朵,然后我们曾一起听着。听完那首歌之后,我慢慢的拿下耳机,擦干了脸上残留的泪痕,心虚的四处看了看,还好这个货架在最里面,所以,没有人看到我刚才的样子,匆忙的拿了一张张惠妹的新专辑,走去付款台付款,然后出了店门。走了一会,终于看到了网上说过的那个h市的环城公园,它环绕h市的城墙而建,走进公园,一边是古旧的石砖,一边是宽阔的护城河。我慢慢的走着,这里没有太多的游客,似乎在这样繁忙的日子,只有我这种闲人才会有心情散步吧。走过那古老的城墙,嗅着那古旧的气息,触摸着风霜的哀伤,聆听着岁月的曲调,一路哼着那首旧歌,却在眼泪要留下的时候,像方兴曾说过的那样,抬头看着天。我就这样走着,唱着,看着,在这公园里度过了一个下午,然后从起点走回了起点。看了看天,想到今天就这样过了,心里真的觉得放松了不少,就连对方兴的思念也淡了许多,然后突然自己笑了起来,明天开始,要好好的在这座城市玩乐。那晚,我听着今天买来的唱片,听到了张惠妹的我最亲爱的,我仍旧是大哭,我记得曾经在m市的电台听过这首歌,当时也是哭的不能自已,我同样记得,阿妹自己说过,这首歌,不能听的太认真,也一样不能唱的太认真。我最亲爱的那个人,你现在过的好么,我愿你一切安好,在没有我的世界,找寻到自己的幸福,看着窗外的夜色,我默默的对自己说。
之后的几天,我又在这座城市的几个地方流连,每一座城市都有只属于它自己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通过它专有的那些景点向人们诉说,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听懂了h市的故事,但是我很确定,我在这几天,没有向以往那样思念方兴,甚至于睡前,都不会再编辑一条让自己删除的短信,但是,偶尔无聊的时候我会在本子上随手的涂画,有时候是简单的笔画,有时候是天马行空的图案,只是最后我无力的发现,写下最多的竟然是方兴的名字。
我在网上看到了这座城市的一个圈子里的酒吧,想来晚上也无所事事,就查好了地址,在一个不算太累的夜晚,打车去了那里。一走下楼梯,音乐声就渐渐的充斥着整个空间,那沉重的低音狠狠的牵动着跳动的心脏和全身的血液,就放佛身体应该立刻跟随节奏摇摆,不然血液会沸腾。随便找了一个位置,然后点了瓶啤酒,酒吧闪烁的灯光和强劲的音乐让我无法分身去伤感什么,也让我无法集中精神去想念什么。喝了一些酒之后,我也跟着那些疯狂的人一起,在舞池里摇摆着,时不时会有一些人凑到我身边,这就是疯狂的夜。每个人心里都是饥渴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野兽,在这里,饥渴得以满足,野兽也被释放,只是我的饥渴和野兽藏得太深,还没有找到走出来的路。跳的累了,又坐回刚才的位置,喝着酒,偶尔看看门口,心里也想着能走进一个人,一饱眼福也好。在这里,时间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我记不清过了多久,为了一饱眼福等待了多久,但是突然的,我的心脏就停止了跳动,血液也凝固了一般,走进来的那三五个人里,有一张我日夜思念的笑脸,有一个我印在心里的身影,有一个我以为再也看不到的人——方兴。我愣愣的看着他们走进来,看着他们找到了几个小沙发坐下,然后看着他们笑着,交谈着,点了酒。我放下酒,用力的擦了擦眼睛,我无法相信,我无法确认这是不是喝多了才有的幻觉,再一次睁开眼,看向那边的时候,方兴不在那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