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神文集 作者:宁财神

    正文 第 32 章

    宁财神文集 作者:宁财神

    第 32 章

    十五、虫牙绕行地球轨道一圈之后,我们将与ASA合作,将数枚氢弹送上月球,逐一引爆,经过精心的计算,这些氢弹将在月球表面炸出一个贝昵的脸部轮廓,此时,地球人应该可以在晴夜看到贝昵的漂亮脸蛋儿在月亮上展放笑颜。

    十六、月亮工程结束之后,我们还会将贝昵的DNA样本送入太空,并与外星人取得联系,让他们将贝昵克隆十亿个,送到各大有生命体的星球,每个贝昵复制体抵达该星球之后,该星球居民必须参照第一至第十五条,逐一实行。参照第十五条,如该星球无卫星,则在本星球某部分驱逐大量居民后引爆。

    自此,贝昵的倩影在宇宙中无处不在,贝昵的音容笑貌在时空中永不消失,最后,让我们高呼三声:lovebeni4ever。

    逃离贝昵魔爪的一些注意事项

    好,经过前面的训练,你已经爱上了贝昵,但她老人家却不爱你,非但如此,她连正眼也不夹你一下,搞得你很是痛苦,几欲轻生,这样下去对诸位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现在,就让我们来研究出一个逃生方案,帮助诸位彻底脱离贝昵的魔爪。

    一、把她的QQ直接塞入黑名单。这一步看似简便,其实会有许多后遗症。比如:把她丢入黑名单之后,你会觉得舍不得,过了几天又开始思念她,然后就又给她发消息,把她重新找回来。此类举动重复数次后,贝昵就把你看扁了,魔力就会变得越发强大,局面更加不好收拾。我的建议是:把她丢入黑名单之后,再把QQ也删了,然后顺便把硬盘格式化,不但如此,还得把家里的网线也断了。如果是拨号,就去申请电话停机;如果是adsl和有线通,就直接用板儿砖把接入盒砸烂,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办事效率较低,维修人员起码要在一个月后才能到达,如此就能至少保证你一个月的安全。

    二、贝昵从网络上消失之后,还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骚扰到你,比如电话,请参照第一点,把电话停机,这样你就不会老是想着给她打电话。如果你有手机的话,那就请把手机也停了,或者随便打几个国际长途把话费用花光也可以,如果你很幸运地打了几万块钱国际长途,那么在剩下的几个月之内,你会被电话局四处追杀,这样就可以使你一想到电话就头疼,就不会总是老想着给贝昵打电话了。

    三、当你再也无法通过电话和网络去联系贝昵的时候,要谨防你这双不听话的脚,因为你随时都有可能忍不住,跑到她家楼下去张望,万一此时她正在阳台上晾衣服被你看到,那你死定了,又要痛苦一两个月。所以,为了防止你跑过去看她,必须得先把自己的脚砍了,光砍一只恐怕还不够,你还有可能撑着拐棍儿上前线,所以得把俩脚一起砍了,还得事先嘱咐家人,千万不能给你买轮椅,如果万一你家人已经把轮椅买好了,那你只能再忍一次痛,顺便把自己的两只手也砍了,那样估计可以保证你出不了门。万一再不幸,你们家人花大钱给你买了一个语音控制的自动导航电动轮椅,那恐怕你只能把声带也割了,万一再不幸……你就跟你们家人彻底决裂吧,哪儿找那么多高级轮椅啊?

    四、经过了一些短暂的痛苦,你基本上可以脱离贝昵的视线了,在家闷个一年半载的,怎么着都能忘得差不多了。此时一定要严防周围的人提及她,所以,你必须得跟所有认识她的朋友绝交。光是这样似乎还不够,万一贝昵拍的广告上了电视报纸或者各大媒体,那可真不是闹着玩儿的,看着她那张肥脸,思念又情不自禁泛了起来,此时手和脚都没了,想自杀都没戏。所以,你得事先把电视和收音机都砸了,还得让家人不要订报纸杂志,但那似乎也防不住,万一有一阵小风儿吹来一张报纸,正贴你们家窗户上,整版都是她的大照片,太可怕了。为了杜绝此事的发生,你必须得先把眼珠子挖掉,不招谁不惹谁,咱们变一瞎子总行吧?万一楼下邻居谁一时无聊,把广播开得特大声,让贝昵的话音儿飘了上来……为了杜绝此事的发生,你还得把耳膜也捅破,这样就可彻底保证安全。

    五、至此,你就变成了一个没手没脚没眼睛没耳朵的人,永远都生活在黑暗之中,此时便有个麻烦,这人一闲,就老爱琢磨事儿,你说你受这么大苦为了谁啊?到时候还不得见天儿想着贝昵?这不就前功尽弃了吗?为了不用去想她,我建议你最好把自己的脑子给洗洗干净,汉尼拔教授听说专门干这个,但他老人家身在国外,恐怕也不方便来,看来咱们必须得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我帮诸位想了两个办法,一是以头撞墙,得使很大的劲儿,撞到眼前乱冒金星是不够的,起码得撞到眼前都是小鸟,必须得是能听见鸟叫声那种,这个方法有点危险,万一你撞墙的力气不到,很有可能即忘不了她,脑袋上又白多俩大包,不划算。没有关系,我再给你介绍第二个方法,趁睡觉的时候,把头使劲儿闷在枕头里憋气,直到无法呼吸,这个过程也许会比较痛苦,主要是肺部觉得不适,没有关系,多练两次就一定能做好,憋了几次气之后,你总有一次能顺利地把自己憋晕过去,然后就变成了一个光荣的植物人,躺在医院里,身上插根管子靠葡萄糖为生。这样一来,贝昵的身影是再也不可能出现在你的脑海里了,也就是说,你终于安全了。

    六、但是……万一你命运多舛,不幸撞到了外星人,使用脑电波与你进行沟通,这就太麻烦了,在他们与你沟通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发现贝昵的秘密,弄不好再帮你好好收拾一下,让影像更加清晰,此所谓好心帮倒忙,苦的还是你。不要担心,碰到这种情况,咱们也有办法对付。首先,在外星人试图与你沟通的时候,你得对他们表示出充分的不友好,直接开骂,如“滚蛋”、“甭他妈跟我这儿起腻”、“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别逼哥哥我使出奇门遁甲”等等,若外星人一意孤行,那么可以采取第二方案,硬的不行来软的,咱们苦苦哀求:“放我一马,就权当是给你们家孩子积德啦”,若还是阻止不了他们的脑电波入侵,你就可以使出最后的绝招,上海话叫操榴,你跟他们说——不瞒您老几位,我脑子里这贝昵,其实就是第三个M.I.B.。

    七、外星人也让你吓跑了之后,你基本上就达到了一个没有痛苦没有忧伤的境界,你的心不再受善恶之情所移动,彻底抛弃了淫、怒、痴、迷等念头,再也没有生死忧患了。你瞧,为了忘掉贝昵,这一路上稍微吃了点儿苦、受了点儿难,结果竟然修得了成果,多美的事儿啊,赶紧别再在我耳根子旁边唠唠叨叨说想她爱她了,直接按我说的办吧。

    听那春风拂过麦田的声音

    好多人都说韩国电影好看,我也跟风买了几张碟,到家沏上一杯茶,坐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跟着他们前轱辘不转后轱辘转。转着转着没留神就着了道儿,让这帮外刚内柔的韩国人涮了一把,心中平添一大堵。

    这回只说《春逝》。男录音师和电台女主持在冬天走遍郊区,四处记录大自然的声音。春去夏至,两人感情发展迅速,相约跑到海边捕捉浪潮声。此时男人仍身陷爱中,女人的激情却开始冷却。曾经历失败婚姻的女人,相信爱情如声音一般稍纵即逝。

    于是,故事便失了控制,在逐渐悲凉的音乐声中,莫名其妙丢了爱情的男人悲从心头起,用利器划伤了女人的新车。最后两人也没傍到一起。林荫道上,女人在男人凄楚的目光中渐行渐远,频频回首,只是那张酷似林青霞的脸,已被摄影机的焦距揉成了一张抽象画。

    最后一个镜头美丽之极,金黄色的麦田里,麦浪滚滚,男人神态祥和,戴着耳机,听那春风拂过麦田的声音。

    终于找到出处,明白了许秦豪为什么会导演这出戏。

    《小王子》里有一只等爱的狐狸,曾不无感伤地说出如下话语:……我不吃面包,所以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甚好说,这很叫人难过。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驯养了我,将会是多么的美妙。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电影中,韩国林青霞从来没对自己的背叛作出过解释,我想她还不懂得驯养的道理。

    但那位痴情的录音师却深谙个中秘密,他知道,在金色的麦田里,自己就是那只等爱的狐狸——没有她也没关系,至少我还能听那春风拂过麦田的声音。

    有情人的眼里,春天永不逝去。

    北京一夜

    九九年初,在天涯发的旧贴:北京,无数个不眠之夜,酒醉情迷歌舞升平之际,总有个保留曲目,听哥们儿唱一曲“北京一夜”。每逢此时,众皆无语,痴痴地听着那白胖子慷慨激昂豪情万丈外带些沧桑地吟唱。若情况异常,女人会抛却烟花凡尘的拖赘,跟着落两滴清泪,用心灵之约中的名言说来:那算是种悻悻的苍凉。

    哥们儿唱时,右手执话筒,左手打拍子,笑眯眯看着身旁唱女声的可人儿,边听边唱边点头。女人通常是不太会唱这首歌的,毕竟生疏,总不能指望一个唱悄悄蒙眼睛的人闲着没事就无语独凄凉吧?当然,某日邂逅之唱蓝花花出身的李梅小姐除外。女声唱罢,猛折一扎啤,把耳朵树到半空准备接招,一秒钟内,底气十足的磁性嗓音突入耳帘,只听一声巨吼“obeijing,你可别喝太多酒”,不喝怎么行?冲这豪情,再折一扎,有一晚,他连唱了三遍,我连干了三扎,高了。

    少年时,上海雨夜,一个叫范立的主持人在东方电台播放这首歌,还没听完,浑身就开始热血沸腾,跃跃欲试想亲临现场感受一下。几年后,收拾好行囊,我也到了这个城市,也开始在暗夜中寻些悲怆。又过了许多年,在上海偶遇已成为唱片公司老板的范立,握手后,想跟他谈及这首歌,却已开不了口,寒喧时心想,这么多年,随便一档节目,他一定忘了,索性不提。

    某些事和某些场景在心里烙下了印记,施辣手之人也许记不起,只有那颗被火烫到咝咝冒青烟的心,才会一直铭记。

    又一夜,地安门旁五福茶馆,午夜收摊,喝得兴起夜不能眠,顺着鼓楼大街一路走去,秋风瑟瑟,街边路灯莹莹,鼓楼的高耸剪影在月色的映衬下特有历史感,盯了一会儿,突然来了情绪,我清了清嗓子,五音不全地吼了一句:O IN BEIJING,你会留下许多情。不要在午夜问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

    歌词如下:不想再问你,你到底在何方,不想再思量,你能否归来吗。想着你的心,想着你的脸,想捧在胸口,能不放就不放。O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O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人说百花的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待着那出征的归人。O IN BEIJING 你可别喝太多酒。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O IN BEIJING 我留下许多情。把酒对月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穿着腐蚀的铁衣,呼唤城门外,眼中含着泪……O IN BEIJING 你可别喝太多酒,走在地安门外,没有人不动真情。O IN BEIJING 你会留下许多情。不要在午夜问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

    前文提到那位唱歌的哥们儿回贴云:想到的,偏偏说不出来。这首歌恰恰就是代表心里一点最隐秘的角落,一种言语无法形容的角落。在这首歌里,北京已经不再是北京,而是自己的一个想象,称之为天堂也可以。而北京仅仅是因为熟悉而形成的一个载体,尤其是这歌应该是在来北京之前听的,听过后会勾起你一点莫名的感触,而这就是完全建立在你自己的脑海中。就如同回到拉萨,我完全相信是小郑没去拉萨之前写的,不然不会这样令人神往,真正看到了,那心也就淡了。

    六个月后,还是老贴,我把它翻出来仔细查看,然后回道:罢了罢了,归去来兮,哪个林子里出来的鸟最终就得飞回那片林子的,拎瓶燕京,枯坐了一下午,傍晚的时候,总算把那瓶酒蹭光了,随手扔瓶子的时候,决定放弃。

    可这毕竟是我生活了五年并且为之沉醉为之自豪的城市啊,她改变了我的语言习惯,让我变得豁达开朗,让我学会臭贫,让我知道什么才叫流氓假仗义,记忆中所有的关于成长的片段在一刹那逼进大脑,渗入眼帘,扔那瓶子的时候,终于没扛住,假模假式落了两道清泪,也不旺了这个美丽城市对我关爱一场。

    只是,以后夜深我该去哪里搓饭?到哪里去找一帮傻哥们儿喝高了倒头就睡?到哪里去找回曾经拥有过的灿烂青春?上海是个太萎琐的地方,我想,我会在那里完成到中年人的颓变,也许过些年后,酒过三旬,我也会眯着双眼,号称自己年青时在北京也能一口气吹好几瓶燕京瓶啤。北京,北京!!!

    不想再问你,你到底在何方,不想再思量,你能否归来吗……

    初到北京

    初到北京,寒冬,天空湛蓝,我欢呼雀跃跳上机场出租,紧着拍司机马P,告诉说这北京真没来错,好地方,于是热情的司机宰了我一百二十块钱,从机场到亚运村。

    第一日,满大街找好吃的,哥几个带我去西四小吃胡同,卤煮没敢吃,强压着喝了小半碗豆汁儿,大嚼了几片焦圈儿,觉得北京也就这么回事儿,没什么好。

    第二日,去演歌台,乌泱乌泱的东北大蜜使我产生了人在哈尔滨的错觉。回家的路上,我问哥们儿,你说北京的漂亮姑娘们都去哪儿了?告诉说不是傍大款就是练摊儿去了,街上不太好找。

    第三日,身体受不了了,忒干,嘴唇裂了直流血,醒过来时, 枕上一片红,买了俩加湿器都不管用,那天晚上给我们家打电话,说我想家了。

    第四日,跟着去故宫,进门时没什么感觉,一路走光观花蹭将过去,边呲边走我们来到了太和殿前,我惊呆了,用在北京学到第一句话大喊了一嗓子:牛B。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广场。哥们儿告诉说这在北京也就算个后院,真大的还没带我去,后来住久了才发现,这么的院儿也就这么一家,那厮纯属胡说文和芝芝,一个是歌唱得好听,一个是脸蛋儿漂亮;碧华和爱铃,一个是满腹经纶,一个是气质脱俗;劳拉和晓雨,一个是胆大心细,一个是功夫超绝。静下心来想想,各有各的好,随便丢了哪一个我都舍不得。这么个简单的问题使我倍受困扰,每天进被窝前经常选得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先说文文和芝芝。其实以前我不太喜欢文文,她的慢歌旋律都不算好听,某些歌甚至有催眠的功能,若不留神,刚听两首就能让我睡死过去。还好她后来改风格了,从韩国李贞贤那边学来的两首快歌我都蛮喜欢,大晚上跟着强劲的节奏哼唱两句也是种乐趣。之之唱歌就比较难听了,简简单单的一首“星语心愿”,能听得你头皮发麻,好在长得漂亮,临睡前多看几眼,心情也会跟着变得愉快起来,上海话叫作“汰汰眼睛”。

    碧华和爱铃就更难选择。碧华很会讲故事,她讲的基本上都是那种前世今生、爱恨情仇的故事,精彩纷呈、高潮迭起,节奏和语言通通棒得一踏糊涂,这些故事经常让我夜不能寐,时间长了容易耽误工作。爱铃的故事是另一路,故事讲得拖沓,节奏非常慢,都是些家长李短、鸡毛蒜皮的居家小事儿,若不用心听,没一会儿我就又睡过去了,好在她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天生有那种吸引人的贵族气质,我这样的土冒儿非常需要她在一边敲打敲打,省得回头见了大场面露怯。

    劳拉和晓雨都是运动型的女孩儿。劳拉的身材之棒,简直令人发指,34D/24/35,怎么样?先把你的鼻血擦干了吧。她经常在我的指导下四处转悠,高兴了还能给我带点小礼物回来,我最喜欢看她叉着腰抛媚眼的样子,嘴角那一丝淡淡的坏笑可以直接要了我的小命。露露要比她清纯得多,打扮得很中国,算是个传统女孩,虽然她只是高中生,但可爱的外型和甜美的嗓音,能让我的心情迅速地回到青涩的学生时代。

    第 32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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