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出书版) 作者:膏药狐

    正文 第 56 章

    囚徒(出书版) 作者:膏药狐

    第 56 章

    傻大个却突然来了劲,冷下脸:“你说我可以,不能说我爹。”

    也该是这俩人欠揍,矮伙计嚣张:“就说你了怎么着,就你这副德行,你爹也是个蠢蛋!”

    顿时,傻大个的脸阴得像一块黑炭,虎着验扑了过去,与两个伙计撕打成一团。傻子个头高,从小做杂活练出一身好气力,三两下将两个人揍得鼻青脸肿找不着北。人们从来未见过傻大个发毛,一时觉得新鲜,围观的人聚拢成一圈,就是没人上前拉架。

    这时,一个俊俏的男人走入人群,叫了他一声“长华,住手。”

    神奇的是,原本疯了一样的傻大个一看到他,竟乖乖垂下手,抿着嘴站在了男人身旁。

    二人一同离开了。

    人们惊奇发现,那俊俏男人的额心,恰恰正有那么一颗红痣。

    俊俏男人便是沈世。

    他遇到傻大个这一年,是他转生的第二十年。因为广结善缘,这一世的他投了个好胎,成了宋朝一家商行的大公子。生活富足,容貌堂堂,因饱读诗书品行高尚,深受长辈和家族的喜爱。

    因沈世带着前世的记忆,他生来比常人聪慧睿智,这一世的父亲去世后,他便接管了商行,几年的功夫,生意越做越大,一片兴隆之势,竟发展到了江南。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江南绿柳盈盈,风光格外好。

    沈世带着几个仆人到了苏杭,打算在城中开几家分铺。他们沿着河堤一路向南,途经断桥,桥那边的酒楼突然传来哄闹声。他怱然驻足,问身边随行友人:“出了何事?”

    那友人便派了小厮前去打探。

    小厮很快回来禀报:“是傻大个,好像被人调笑了几句,跟人打起来了。”

    沈世点点头。神情像是有点失望。

    友人突然笑道:“那傻大个非常出名。连我都有所耳闻,一直替酒楼打杂工,说是要等一个眉心有红痣的人,说那人是他爹。不过话说回来,沈公子的眉心倒是有颗红志……哎哎,沈公子要去哪儿?”

    沈世心中又惊又喜。

    他跌跌撞撞朝人群奔了过去,拨开围观之人,便见到一个极为熟悉的背影正骑着两个男人狂揍,每揍一拳就吼一句:“敢侮辱我爹,我打死你!”

    沈世从未想过,还能见到那个人。纵然这一世外表有了些许变化,但他还是能够一眼认出来——那是他的长华,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

    他将傻大个接回了府。

    傻大个果真是傻,傻得出奇,常常看着沈世发呆,要么就是看着他傻笑,连一到十都数不清楚。可傻大个也不傻,每逢沈世夜里晚归,傻大个总拿着个灯笼站在门口踮着脚尖探望,等着盼着他回来。那一烛摇曳灯火,像是沈世心头的一抹挥之不去的记忆。

    对于傻大个所有不着调的行为,沈世并不在意,一心一意照料着他。傻子早些年吃了不少苦头,刚接回来时,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那么大个人,还穿着十几岁时候的衣服,裤脚吊的老高,不能蔽体。沈世叫人给他裁剪了好几套衣裳,带他去洗澡时,脱掉他的衣服,这才发现他身上大大小小一堆伤口。沈世摸着那些伤口,问他:“疼吗?”傻子摇头,傻兮兮说:“不疼。”

    沈世道:“以后就跟爹爹住,爹爹照顾你,不会让你挨饿受冻被人打,你说好不好?”

    傻子忙点头,说好。

    傻子这一世没爹娘,也没人给他起名儿,沈世便对他说:“你以后跟着爹爹姓。爹爹姓沈,名世。你也姓沈,名长华。”

    傻子喃喃念着这俩字儿。沈世怕他不明含义,给他解释:“长命百岁,风姿韶华。”

    风姿韶华是没有了,长命百岁沈世希望能实现。

    长华自此住在沈宅。

    苏杭这边的宅子,沈世只是临时居住,他的意思是,等到这边的铺子弄完了,就带他回沈家,让他入了沈家的族谱。长华倒是无所谓,傻子心智单纯,爹爹在哪儿他就去哪儿。偶尔沈世也问他:“我听人说,你之前一直在桥头那边等我。你没见过我,怎知我眉心有红痣?”

    长华歪着头想了想,说:“我小时候做梦,老梦见你。你在梦里跟我说你是我爹。眉心有红痣。我就记得了。”

    “就这样?你就生生等了二十多年?”

    长华点点头,很自然的样子:“对啊。”

    沈世摸摸他的头,没吭声。

    酒楼里的活儿不用去干了,如今傻子找到了爹,身份一跃而上,成了一枚富家公子,往昔欺负他的人见到他都要低着头走路。虽然偶尔也那么几个不怕死的趁着他落单时欺负他,不过第二天那群人脸上都会多出许多莫名伤口。

    有一次傻子在外面被欺负后,沈世派了下人狠狠将那群人狠狠教训了一顿。事后下人问他:“少爷,小的有句话当讲不当讲?”

    “说。”

    “少爷你怎么突然认了个儿子,他真是你的亲生子?”无论年纪还是出身都无半点可能,少爷自小在京城长大,这傻瓜却是在江南,两地隔了数千里不止,天南地北,他家少爷可是真正第一次来苏杭,怎就凭空多了个儿子。

    沈世听完,面上无甚表情,淡淡道:“有些事你不会明白。下人就该有下人的规矩,做好自己的本分事。”

    少爷既然这样讲,下人也不好再追问。临去前,沈世又添了一句“你记得,对他要如同对我一般尊重,被我发现有什么鬼,沈家可就容不得你。”

    “知道了。”

    沈世疼傻子,所有人一眼就能瞧得出,无论是他身上穿的衣服花色款式,还是他今天吃的饭食。每一样都是沈世亲手操办过问,傻子沐浴更衣,沈世从来不让侍女插手,都是自己亲自过去给他洗的,晚上也带着他睡觉。下人虽然心中感到奇怪,却也不敢议论纷纷,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一世,沈世也是个狠角色。

    傻子没读过书,沈世便从他的名字开始教,一笔一划,就那么简单的几个字,可傻子就是学不会。仿佛上一世死去的时候,连同那份风华也一起带走了,只留下这个傻兮兮的空壳。沈世耐性好,也不生气,依然一笔一划地教。有一天,沈世正教着,长华突然问:“爹爹的名字怎么写?”

    沈世—愣:“怎么问这个?”

    长华道:“我想学。”

    沈世摸摸他的头,在宣纸上一笔一划慢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最后,傻子最先学会的字不是自己的,却是沈世的名字。

    傻子很喜欢盯着沈世的脸瞧,晚上睡觉的时候,总爱摸他的脸,还时不时贴过去,小心翼翼地问:“爹爹,我可以亲亲你吗?”

    沈世心跳加速,面上却沉稳,没甚表情,道:“可以。”

    于是傻子便凑过去,在他眉心的朱砂痣上,亲亲印一下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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