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创造”出一个他认为配得上嘉袂的女孩出来,然后他继续生活在他的身边,这样他们就永远不会分开了。
可是这一切,被那个突然杀出来的男人破坏了。
他带走了他的阳光。
叶书迷迷糊糊地听到了有人喊自己,真是烦人。努力了半天,他终于睁开了眼睛,身边正含着泪看着自己的,是叶婷。
看到了自己不想看到的人,他再度闭上了眼睛。
他想看到的不是这些人,一定是他还没睡醒,只要再睡一会儿,嘉袂就会来看他了。他想拉着他的手告诉他,其实,其实他是爱他的,虽然可能做错了一些事情。
他的爱,不比那个外国佬少。
叶婷看着他再度闭上了眼睛,伸出了一只手悄悄地握上了他的,眼泪滴了下来“哥哥,我们回家吧,好不好?”
这句话在他耳边响起,他想把自己的手从她的手里拽出来,却始终使不出劲来。
“哥哥,他……他跟着那个男人走了,不会回来了。”
叶婷的话语再次的响了起来。
叶书的眼泪突然间就流了出来。
不会回来了。
我的小太阳,不会回来了。
——————
叶书站在万嘉袂面前,穿着一身呢大衣,衬得他更加的玉树临风,脸上挂着得体温柔的笑容,像是和往常一样笑着说:“好久不见,家妹。”
万嘉袂讷讷的点头,想说什么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总觉得叶书哪里不一样。
“我决定走了。”
“我出来玩太久了,家里人会想念,所以……我决定回家去。”叶书微笑着说,他抬起手拨了拨额前有点长的刘海,这么说着。
“啊……是吗,那你,那你要好好和家里人相处啊。”万嘉袂说道。
叶书笑着点头,然后犹豫了一会儿,走上前去伸出双手拥抱住了自己的阳光,“我走了,你要好好保重。”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万嘉袂闷闷的问道。
“啊,不知道,也许等我想回来就回来了。”叶书放开了他,然后潇洒的冲他挥挥手,转身就要上车。
万嘉袂怔怔的看着他,总觉得这一别似乎就再也看不到了,忍不住喊了出来:“叶子!”
叶书背对着他,面部表情在阳光的阴影处晦暗不明,他顿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坐进了车里,保镖从外头将车门关好,司机发动引擎,缓缓地从他身边开走。
叶书扭头去看上车后,那个人的身影越来越小。
他揉了揉自己发烫的眼角,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
那个男人说得对,如今的他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即便能将人抢走,也完全没有保护他的力量。
权利,金钱,地位……
这些东西,才是叶书现在最需要的东西,而他,在未来的十年内,要为了这些东西而奋斗,这样他才有资格说话。
也许,在这十年里,他会慢慢的忘记这段少年时期的青涩暗恋,又或许,他会遇上一个他真正喜欢并且也真正喜欢他的人。
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总有一个人会是属于你的,或早或晚,但是他应会出现。
五年后——
“你叫什么?”
“叶书。”
“叶书?这名字不错,跟我的刚好可以凑成一对啊。”
“哦?”
“我叫沈画,书画的画。我老爸说希望我以后做个画家,可惜他失望了,我就是个俗气的搞建筑的,哈哈哈哈……”青年爽朗的笑声响了起来,带了一丝丝的得意。
叶书抿唇一笑,和这个认识不过三个月的青年肩并肩走在满是枫叶的公园里,渐渐地走远了。
空气开始慢慢的弥漫起一股暧昧,名字叫做爱情。
第93章 番外二
如果说,叶书童年时期是一本写满了悲剧的书的话,那么布兰克斯的童年就更加的惨烈一些。
童年时期的记忆和遭遇某些时候真的能够决定人的一声的命运。
布兰克斯的幼年记忆大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追杀与奔波,他永远都记得自己被母亲抱在怀里,游走在世界各个角落里时的日子,虽然未来充满了不确定的危险因素,但是母亲的存在给了他极大地安全感。
所以,在后来母亲把他塞到玛莎姨妈的怀里,自己转身纵入深不可见的湖底的时候,他安静了。他没有像其他的六岁孩子那样哭泣,只是用一种出奇的冷静眼神看着那再度平静下来的湖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现实也不容许他想什么,因为新一轮的追兵很快就会到了,玛莎姨妈没有多耽搁一秒钟,将他的小脑袋护到自己的怀里,转身隐没在了身后的小树林里。
玛莎身边有个叫做莫兰的小男孩,比他只大了三岁,有着一头乌黑的卷发,因为是混血儿的关系,总是让他的脸看上去神秘而又美丽。
初来到玛莎姨妈的家,布兰克斯有点不习惯,但是他却以一种小孩子不该有的成熟冷静将一切都埋藏了起来。这让玛莎有点担心,不停地给他做思想工作,然后让自己的儿子主动地接触这个可怜的孩子。
布兰克斯冷眼看着他们母子俩的行为,他觉得自己其实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玛莎太过紧张了。他只是睡不着而已,一闭上眼睛,好像总会觉得身后又聚集了一堆可怕的杀手,他们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身边,企图用各种方法将他杀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
布兰克斯不想死,主要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现在还不能死,他认为自己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完成,现在死了没有意义。
于是,他固执的睁着眼睛,抵抗着这个孩童身体与身俱来的困意,翻开了被他藏在枕头下面的童话书。他低着头,小手在已经不再全新的书皮上眷恋一般的摩挲着,他还记得每天晚上入睡前,母亲都会微笑着给自己朗读这些故事,好让自己快点睡着,做一个又乖又可爱的小天使。
母亲的声音低沉温柔,每每总是让他忘记了故事本身的内容而沉浸在她的嗓音里,然后在这种温柔的氛围中,沉沉的睡着,忘记了自己每时每刻都有可能被杀的处境。
只有那一刻,他才会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可如今,母亲沉在了那片黑黑的湖底,再没人来给他读这些故事了。他歪着头想了想,然后翻开了第一页。
他才六岁,此前的大半时间都在亡命天涯,还没有正式的上过学,除了母亲和几个旧部他没有接触过其他的人,因此他其实认识的字并不多,只能连蒙带猜的拼拼凑凑的去读一些自己认识的单词。
公主……王子……
这两个词他认识,因为他经常听到这个词,他的母亲就曾经是一位公主。至于为什么是“曾经”,他还太小了,弄不懂有什
可是这一切,被那个突然杀出来的男人破坏了。
他带走了他的阳光。
叶书迷迷糊糊地听到了有人喊自己,真是烦人。努力了半天,他终于睁开了眼睛,身边正含着泪看着自己的,是叶婷。
看到了自己不想看到的人,他再度闭上了眼睛。
他想看到的不是这些人,一定是他还没睡醒,只要再睡一会儿,嘉袂就会来看他了。他想拉着他的手告诉他,其实,其实他是爱他的,虽然可能做错了一些事情。
他的爱,不比那个外国佬少。
叶婷看着他再度闭上了眼睛,伸出了一只手悄悄地握上了他的,眼泪滴了下来“哥哥,我们回家吧,好不好?”
这句话在他耳边响起,他想把自己的手从她的手里拽出来,却始终使不出劲来。
“哥哥,他……他跟着那个男人走了,不会回来了。”
叶婷的话语再次的响了起来。
叶书的眼泪突然间就流了出来。
不会回来了。
我的小太阳,不会回来了。
——————
叶书站在万嘉袂面前,穿着一身呢大衣,衬得他更加的玉树临风,脸上挂着得体温柔的笑容,像是和往常一样笑着说:“好久不见,家妹。”
万嘉袂讷讷的点头,想说什么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总觉得叶书哪里不一样。
“我决定走了。”
“我出来玩太久了,家里人会想念,所以……我决定回家去。”叶书微笑着说,他抬起手拨了拨额前有点长的刘海,这么说着。
“啊……是吗,那你,那你要好好和家里人相处啊。”万嘉袂说道。
叶书笑着点头,然后犹豫了一会儿,走上前去伸出双手拥抱住了自己的阳光,“我走了,你要好好保重。”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万嘉袂闷闷的问道。
“啊,不知道,也许等我想回来就回来了。”叶书放开了他,然后潇洒的冲他挥挥手,转身就要上车。
万嘉袂怔怔的看着他,总觉得这一别似乎就再也看不到了,忍不住喊了出来:“叶子!”
叶书背对着他,面部表情在阳光的阴影处晦暗不明,他顿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坐进了车里,保镖从外头将车门关好,司机发动引擎,缓缓地从他身边开走。
叶书扭头去看上车后,那个人的身影越来越小。
他揉了揉自己发烫的眼角,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
那个男人说得对,如今的他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即便能将人抢走,也完全没有保护他的力量。
权利,金钱,地位……
这些东西,才是叶书现在最需要的东西,而他,在未来的十年内,要为了这些东西而奋斗,这样他才有资格说话。
也许,在这十年里,他会慢慢的忘记这段少年时期的青涩暗恋,又或许,他会遇上一个他真正喜欢并且也真正喜欢他的人。
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总有一个人会是属于你的,或早或晚,但是他应会出现。
五年后——
“你叫什么?”
“叶书。”
“叶书?这名字不错,跟我的刚好可以凑成一对啊。”
“哦?”
“我叫沈画,书画的画。我老爸说希望我以后做个画家,可惜他失望了,我就是个俗气的搞建筑的,哈哈哈哈……”青年爽朗的笑声响了起来,带了一丝丝的得意。
叶书抿唇一笑,和这个认识不过三个月的青年肩并肩走在满是枫叶的公园里,渐渐地走远了。
空气开始慢慢的弥漫起一股暧昧,名字叫做爱情。
第93章 番外二
如果说,叶书童年时期是一本写满了悲剧的书的话,那么布兰克斯的童年就更加的惨烈一些。
童年时期的记忆和遭遇某些时候真的能够决定人的一声的命运。
布兰克斯的幼年记忆大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追杀与奔波,他永远都记得自己被母亲抱在怀里,游走在世界各个角落里时的日子,虽然未来充满了不确定的危险因素,但是母亲的存在给了他极大地安全感。
所以,在后来母亲把他塞到玛莎姨妈的怀里,自己转身纵入深不可见的湖底的时候,他安静了。他没有像其他的六岁孩子那样哭泣,只是用一种出奇的冷静眼神看着那再度平静下来的湖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现实也不容许他想什么,因为新一轮的追兵很快就会到了,玛莎姨妈没有多耽搁一秒钟,将他的小脑袋护到自己的怀里,转身隐没在了身后的小树林里。
玛莎身边有个叫做莫兰的小男孩,比他只大了三岁,有着一头乌黑的卷发,因为是混血儿的关系,总是让他的脸看上去神秘而又美丽。
初来到玛莎姨妈的家,布兰克斯有点不习惯,但是他却以一种小孩子不该有的成熟冷静将一切都埋藏了起来。这让玛莎有点担心,不停地给他做思想工作,然后让自己的儿子主动地接触这个可怜的孩子。
布兰克斯冷眼看着他们母子俩的行为,他觉得自己其实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玛莎太过紧张了。他只是睡不着而已,一闭上眼睛,好像总会觉得身后又聚集了一堆可怕的杀手,他们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身边,企图用各种方法将他杀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
布兰克斯不想死,主要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现在还不能死,他认为自己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完成,现在死了没有意义。
于是,他固执的睁着眼睛,抵抗着这个孩童身体与身俱来的困意,翻开了被他藏在枕头下面的童话书。他低着头,小手在已经不再全新的书皮上眷恋一般的摩挲着,他还记得每天晚上入睡前,母亲都会微笑着给自己朗读这些故事,好让自己快点睡着,做一个又乖又可爱的小天使。
母亲的声音低沉温柔,每每总是让他忘记了故事本身的内容而沉浸在她的嗓音里,然后在这种温柔的氛围中,沉沉的睡着,忘记了自己每时每刻都有可能被杀的处境。
只有那一刻,他才会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可如今,母亲沉在了那片黑黑的湖底,再没人来给他读这些故事了。他歪着头想了想,然后翻开了第一页。
他才六岁,此前的大半时间都在亡命天涯,还没有正式的上过学,除了母亲和几个旧部他没有接触过其他的人,因此他其实认识的字并不多,只能连蒙带猜的拼拼凑凑的去读一些自己认识的单词。
公主……王子……
这两个词他认识,因为他经常听到这个词,他的母亲就曾经是一位公主。至于为什么是“曾经”,他还太小了,弄不懂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