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红跟谁急 作者:韩石山

    正文 第 11 章

    谁红跟谁急 作者:韩石山

    第 11 章

    转变说,即由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由进化论到阶级论的转变,已经成了鲁研界,甚至是全国文化界的共识。

    我不这么看。

    做什么都要讲道理。道理讲不透,就不能让人信服。不说一九三零年了,这年成立的左翼作家联盟,就说一九二化运动,对新文化运动人物的态度或者说是立场有所转变的话,不是去了上海之后,而是去上海之前多少年,已经完成这个转变了。

    严格地说,也不叫什么转变,一下子我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干脆说白了,就叫“闹翻了”吧。也就是说,他跟胡适、陈独秀他们一起办《新青年》时,是那个鲁迅,闹翻了也还是那个鲁迅。后来到了上海,跟共产党走到一起,成了共产党在文化战线的主将,也还是那个鲁迅。只是时势不同,气味相投的人也就不同,合作的人也就不同。不是鲁迅在变,是局势迫使鲁迅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选择,是我们需要他变。只有变了才能说他多么伟大,多么了不起。

    顺便说一下,我也不同意“利用说”,说是共产党利用了鲁迅,怎么可能呢。鲁迅是个很有个性的人,那么大岁数了,谁也利用不了。是他自己愿意那么做,是他需要那么做。较为恰当的说法应当是,鲁迅和共产党合作。一九二七年鲁迅的声名已经衰落了,走到哪儿都待不长,没办法来到了上海,可说是孤苦伶仃、走投无路。一到上海就受到创造社、太阳社的围攻,就和项羽到垓下一样,四面楚歌,杀不出重围。正好共产党来做工作,推他当国统区文化战线的旗手,何乐而不为呢?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不存在着转变,也不存在着利用。

    前面说到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大将时,我加了“前期”这个词儿。我是有我的用意的,不妨说是有我的险恶用心的。现在该老实交待了。

    说鲁迅是新文化运动前期的大将,意思是说,到了后期,他已经不是新文化运动的大将了。他跟新文化运动的几个主要人物闹翻了,也就脱离了新文化运动的阵营。如果此后他只是当他的官,当他的教授,井水不犯河水,道不同不相为谋,各自相安无事,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人各有志嘛,你不能说当官不是为社会服务,纯粹搞学问不是为国家作贡献。可惜不是这样。他的性格先就不允许。因为对个人的反感,怨气越来越大,积恨越来越深,自觉不自觉的,也就走上了反对新文化运动的道路。

    鲁迅是怎样脱离了新文化运动的

    有人说是肇始于一九二五年夏天的女师大风潮,有人说是结怨于一九二六年的“三一化运动的几个关键人物的结怨是因为“三一艺与爱国——纪念三月十《访许羡苏同志》)

    陈西滢说的最不满意的话,就是有些教授不该鼓励学生去游行。鲁迅也是不主张学生游行的,比如他对许广平就采取了挽留避祸的办法,这都不能说有什么不对。但鲁迅写起文章来可就不一样了,你看他是怎样说的。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要是再有游行,学生听了这话,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当然,我们不会以此来非难鲁迅。这是说的要继承烈士的精神。发扬精神,和适当的策略,各是各的,都是应当的,不能说谁对谁错。反正我是不相信陈西滢会和北洋政府同流合污。

    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吗(6)

    还有人说,是因为徐志摩办《晨报副刊》时引起的“闲话事件”,让鲁迅和现代评论派诸人结下了死仇。这就更迟了。这些都是果,不是因,因要更早些。

    在研究思考的过程中,有件小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这件小事,是大可考究一番的。这便是孙伏园当《晨报副刊》编辑时发生的“撤稿事件”。

    这件事我在《徐志摩传》中详细地写了,这里不妨给大家说说。

    《晨报》是研究系的一个报纸。研究系是民国时期一个大的政治派系,首领是梁启超、林长民这些人,最初是有个机构,叫宪法研究会,好像是这么个名字,他们认为要建立现代国家,必须要有一部好的宪法,现在还没有,那就先来研究。《晨报副刊》很有名,当时叫《晨报附刊》,意是随正报附送,附带着送去。写在眉头上的字是“晨报附刊”,写在报头上的字是“晨报副镌”。据说这四个字是请晨报社的社长蒲殿英写的,这位老先生是个老进士,字写得很好,尤其是隶书,但他又是个很刻板的人,他说隶书里没有这个“刊”字,意思相近的只有这个“镌”字,刊是刊刻,镌就是刊刻的意思,便将“附刊”写成了“副镌”,至于为什么“附”字要写成“副”字,是不是也是因为没有这个附字,就不得而知了。

    编《晨报副刊》的叫孙伏园,这个人是鲁迅的学生,鲁迅在绍兴中学堂时就教过他。他是北大毕业的,在北大时鲁迅也教过他,可说是老学生了。他对鲁迅很尊重,鲁迅对他也很好。鲁迅最著名的小说《阿Q正传》,就是他催促鲁迅写成,在副刊上连载的。他跟徐志摩也很好。徐志摩从英国回来,一九二三年初到了北京,孙伏园发了徐志摩好多文章。一九二四年泰戈尔来中国时,他配合徐志摩做了许多工作,报道行踪,扩大影响,很是卖力。两个人是好朋友。

    一九二四年月十月下旬,鲁迅写了首诗,叫《我的失恋》,给了孙伏园,鲁迅当时名气很大,孙伏园一拿到诗稿就安排发表。报社编辑,根据出报的时间,都有自己特殊的上下班规律。孙伏园的规律是,上午九点至下午两点看稿,两点开始发稿,发完稿就下班走了。晚上章中说,他举起了手,要扇刘勉己一个耳光,没扇上。解放后写同一事件的文章中说,他当时就扇了刘勉己一个耳光。我在《徐志摩传》中说,随着鲁迅声誉的越来越高,孙伏园的手掌离刘勉已的脸颊越来越近,而离诚信越来越远了。

    鲁迅的这首诗写的是什么呢,现在这首诗有四段,当初交给孙伏园发表时,只有三段,最后一段是后来补的。我们来看这三段是怎样写的: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壶卢。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再看鲁迅自己是怎样解释的。在《〈野草〉英译本序》里他说,之所以写这么一首诗,是“讽刺当时流行的失恋诗”。在《我和的始终》里又说:“不过是三段打油诗,题作《我的失恋》,是看见当时‘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盛行,故意做一首用‘由她去吧’收场的东西,开开玩笑的。这诗后来又添了一段,登在《语丝》上。”因为这首诗有个副题叫《拟古的新打油诗》,《鲁迅全集》上加了个注,说鲁迅所说的拟古,是拟东汉文学家张衡的《四愁诗》,说张衡的《四愁诗》是以“我所思兮在什么”开始,以“何为怀忧心什么”结尾。好像真的是讽刺当时的失恋诗,好像真的是拟古,实际上全不是这么回事。鲁迅自己有句话,倒是很好的注释。在《英译本序》里,他说,这个译本里面所收的这些文章,“大抵是随时的小感想。因为那时难于直说,所以有时措辞就很含糊了”。如果真是讽刺当时那种“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一类的失恋诗,有什么必要连措辞都含糊呢。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首诗是讽刺徐志摩的。这个时候,也就是一九二四年夏天到秋天这段时间,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失恋已成定局,和陆小曼刚刚相识,还没有进入恋爱状态,可说是他一生最为痛苦的时期。徐确实写了一些失恋诗,比如五月写的《去吧》,这首诗里,也确实有“去吧,人间,去吧!我独立在高山的峰上”这类句子。《去吧》发表在《晨报副刊》上,肯定是孙伏园经手发的,鲁迅肯定是看到了的。说是什么“拟古的新打油诗”,不过是遮人耳目,让对手有口难辩罢了。

    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吗(7)

    孙伏园和徐志摩是朋友,徐志摩的诗来了发,老师的诗来了更要发,作为一个编辑他是没有过错的。但刘勉己作为《晨报》编辑部的负责人,见了这样的诗,也是不能不撤的。这不是得罪徐志摩一个人的事,弄不好就得罪了一大帮子人,再说,《晨报》是研究系的报纸,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入室弟子,虽说有徐志摩和林徽因这层关系,梁启超对徐志摩还是很好的。要是在自己的报纸上这么糟践徐志摩,梁启超会不高兴的。因此上说,刘勉己要撤稿,也是有充足理由的。惟一不合适的地方是,他应当等孙伏园来了,跟孙伏园商量着办。可是马上就要付印,时间确实来不及了。至于孙伏园一怒之下要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他自己后来也说,这是他一生做的最不文明的事。

    孙伏园一怒之下就辞了职。他说是马上递的辞职书,我想不会那么快,总得到了第二天吧。

    对这件事,鲁迅后来多次做过解释,上面说的给《野草》英译本写的序,是一次。这是两年以后的事。十年以后,给他的《集外集》写序时,又做了一次解释,他说他不喜欢做新诗,也不喜欢做古诗,所以还写了几首新诗,是因为那时诗坛寂寞,就打打边鼓,凑凑热闹,待到称为诗人的一出现,就洗手不作了,“我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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