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0 章
芃然心动,情定小新娘 作者:三人木合
正文 第 270 章
芃然心动,情定小新娘 作者:三人木合
第 270 章
襄夏委屈的撅着小嘴,胖胖的小手臂朝他伸过来——这是要他抱的意思。
陆安愣了愣,伸手把孩子抱在怀里。
孩子热乎乎的脊背,身上全是小孩子温热的香气,放心的腻在他怀里,两条短胳膊自然而然的搂住了他的脖颈,在他肩头蹭了蹭,“呜哇”了几声,揉了揉眼睛,似乎要睡着了。
然后,模糊叫了一声:“爸爸……”
心头一震,男人扭过脸,肩上睡着的孩子小脸纯净如斯,长长的睫毛簇拥在红扑扑的皮肤上,温暖的呼吸,就轻柔的喷在他的胸口。
心中掠过一丝奇异的感觉,恍惚一下回到许多年前,他便是这样抱着她,他的小新娘,如此柔软轻盈,带着屡屡甜香,在他怀里酣睡哭泣。
陈芃儿朝他们走过来,摸着孩子汗津津的额头,黑葡萄样的眼睛一如既往:“睡着了?”
“嗯。”
他点头,唯觉心中万语千言,却只伸手过去,握住了她纤细的手指。
陆安和亦岩带着襄夏已经先行下山去了,留陈芃儿一人静静的去看看英奇。
林凉的墓在山顶,英奇的墓则在半山腰,他这孩子向来喜欢热闹,比起山顶的清冷寂静,他也许更中意这周围的繁花似锦。
英奇墓前,站着一个衣着肃简的女子。
看背影曼妙轻柔,待走近,女子回过头来,是司晓燕。
她脂粉未施,不复以往的艳丽逼人,清清透透的一张脸,却也依旧眉目如画。她瞧见陈芃儿,不为所动,只说:“我来瞧瞧他。”
大昌覆灭,晋笑南潜逃出国,桃花宫也早已易主,头牌的交椅,听说最近坐上去的是又一位冉冉升起的新星,才不过一十九岁,但其风光程度,已丝毫不亚于当初的司晓燕。
陈芃儿从食盒里照旧搬出两三样点心,都是英奇以前爱吃的,放在墓碑前,摸了摸墓碑,那石头被阳光晒的温热,顺手拔着碑前几株野草:“英奇要是你知道你来看他,会高兴的。”
“我应该带束花来,”
女人的神情,带些些许的茫然:“可是去了花店,却不知道他以前到底喜欢什么花。”
“他喜欢的花司小姐应该买不到。”
“……?”
陈芃儿温然的笑笑:“那是一种白色的花,春天的时候会开满树,白灿灿一串串的。可英奇喜欢它不是因为它好看,而是因为它能吃。”
她说的是北方才会有的槐花,每年春天洁白的槐花缀满树枝,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它淡淡的甜香,小孩子们和大人会扛着长长的竹竿铁钩子,一串串的从枝头撸下来,大篷大篷的抱回家,不管是掺进面粉做成蒸槐花,还是打进两个鸡蛋摊成槐花鸡蛋饼,都是记忆里难得的美味。
每每槐花热腾腾的一出锅,她和英奇都会围着蒸笼捧着碗巴巴的守着,生怕抢不到,或者说生怕抢少了。英奇仗着年纪小,吃完了自己那份总还会觊觎她的,她嘴上不答应,最后却总也会留出一小份给他。
英奇小时候吃好吃的总是狼吞虎咽,几下吞完了,舔着手指头回味:“姐,要是以后天天都能吃蒸槐花儿面,就太好了!”
他还这么年轻啊,还有好长的路要去走,会吃到更多好吃的,会遇上更心爱的人。
“我这么说你也许不相信,”明媚的阳光带着蓝色的光晕,落在女人乌黑的发间,司晓燕突然轻声说,“其实我有真心喜欢过他。”
她淡淡一笑:“虽然一开始并不是的,一开始,我甚至有些嫌弃他,觉得他自不量力,乳臭未干,实在是讨厌。可——”
“可慢慢,我发现,原来一个人真心真意,是这样的。”
“我见过太多的虚与委蛇,太多的假戏真做,他虽然也许除了年轻,一无是处,可是,他真心真意。”
女人抬起头,眼中淡淡的自嘲:“就像那个人,曾经我也以为他对我也许有一丝丝的真心,否则,他不会那样捧我,哄我,即便是在他正经的妻子面前,也一点都不肯驳我面子。”
“曾经,我以为,这就是真心。”
“可是,我错的好离谱。”
“他忙着狼狈逃跑的时候,除了金银细软,唯一不忘的就是还带上他妻子。”
陈芃儿知道她说的“那个人”是谁,远东援进会一举被歼,大昌与日本特务的恶毒勾结曝光于天下,日本陆军部及关东军司令部明哲保身,拒不承认掺杂其中,只说是一些“宵小”的自作主张。晋笑南如不赶紧脱身,很快“叛国汉奸”这个罪名就会汹汹而来,便是十条命也不够杀!
据说,晋笑南连夜乘船潜逃,除了带了几箱子黄金,便是把老婆叶莲珍从露香园肖老板的住处给紧锣密鼓的拽了出来,要她跟着他一起乘船逃去西贡。
此情此景,那情那景,是陈芃儿听肖寻之日后谈起的。
当时叶莲珍正窝在肖寻之的住处,听戏,听的是留声机大喇叭里的戏,是早些时候她亲自为肖寻之灌的唱片。
这女人活的很是恣意,虽然有丈夫,却日日往别的男人家里跑,肖寻之已经见怪不怪,轰又轰不走,便由着她折腾。她在他家里抽烟、听戏,偶尔兴致高了,也下厨给他做两样小菜,两人一同品尝。
他有时候很困惑:“莲珍,你都不想生个孩子吗?也好生过自己的日子,何苦陪着我,叫外面那些人说三道四。”
她一副懒洋洋提不起兴趣的模样:“那贼东西都不急,我急什么。不过,说不定,外面早有女人给他生了一堆儿子,这样就更不用急了,孩子有人替我生,老公有人替我管。我又不指望着他养我,干嘛戳人家眼前头,害两个人都闹心。”
这一番说辞,肖寻之居然也说不出有哪里不对,再想想人活一世,能活的舒心的确比什么都最重要,他便笑笑,不再劝她。
却是那一夜,晋笑南火烧火燎冲进来,一把拖了正歪在沙发上听唱片的老婆的手,就往外拖。
他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正瞧得分明,向来衣冠楚楚的晋老板衣服扣子都系歪了两三个,手里提了一个小皮箱,焦灼的唇边泛出了白色唾沫:“莲珍,你跟不跟我走?”
叶莲珍一下蹦起来,满面狐疑:“走?走去哪里?”
“去西贡,那里暖和,是个好地方,我早年在那里置了些产业,虽然不多,可也够养活咱俩。”
晋笑南抓着头发:“大昌完了,我要是再不走,他们说不定明个就会拖了我去枪毙,莲珍,我跟你说个大实话,我现在就这样了,你跟不跟我走?”
叶莲珍匆匆上楼来寻他,脚上的鞋子都掉了一只,可她浑然不觉。
她在楼梯口迎面撞上他,气喘吁吁的,脸色白的如透明一般:“我家那贼东西闯了祸,得出去避避风头,肖老板——”
话才说到一半,她突然愣住了,望了他一眼。
眼里突然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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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夏委屈的撅着小嘴,胖胖的小手臂朝他伸过来——这是要他抱的意思。
陆安愣了愣,伸手把孩子抱在怀里。
孩子热乎乎的脊背,身上全是小孩子温热的香气,放心的腻在他怀里,两条短胳膊自然而然的搂住了他的脖颈,在他肩头蹭了蹭,“呜哇”了几声,揉了揉眼睛,似乎要睡着了。
然后,模糊叫了一声:“爸爸……”
心头一震,男人扭过脸,肩上睡着的孩子小脸纯净如斯,长长的睫毛簇拥在红扑扑的皮肤上,温暖的呼吸,就轻柔的喷在他的胸口。
心中掠过一丝奇异的感觉,恍惚一下回到许多年前,他便是这样抱着她,他的小新娘,如此柔软轻盈,带着屡屡甜香,在他怀里酣睡哭泣。
陈芃儿朝他们走过来,摸着孩子汗津津的额头,黑葡萄样的眼睛一如既往:“睡着了?”
“嗯。”
他点头,唯觉心中万语千言,却只伸手过去,握住了她纤细的手指。
陆安和亦岩带着襄夏已经先行下山去了,留陈芃儿一人静静的去看看英奇。
林凉的墓在山顶,英奇的墓则在半山腰,他这孩子向来喜欢热闹,比起山顶的清冷寂静,他也许更中意这周围的繁花似锦。
英奇墓前,站着一个衣着肃简的女子。
看背影曼妙轻柔,待走近,女子回过头来,是司晓燕。
她脂粉未施,不复以往的艳丽逼人,清清透透的一张脸,却也依旧眉目如画。她瞧见陈芃儿,不为所动,只说:“我来瞧瞧他。”
大昌覆灭,晋笑南潜逃出国,桃花宫也早已易主,头牌的交椅,听说最近坐上去的是又一位冉冉升起的新星,才不过一十九岁,但其风光程度,已丝毫不亚于当初的司晓燕。
陈芃儿从食盒里照旧搬出两三样点心,都是英奇以前爱吃的,放在墓碑前,摸了摸墓碑,那石头被阳光晒的温热,顺手拔着碑前几株野草:“英奇要是你知道你来看他,会高兴的。”
“我应该带束花来,”
女人的神情,带些些许的茫然:“可是去了花店,却不知道他以前到底喜欢什么花。”
“他喜欢的花司小姐应该买不到。”
“……?”
陈芃儿温然的笑笑:“那是一种白色的花,春天的时候会开满树,白灿灿一串串的。可英奇喜欢它不是因为它好看,而是因为它能吃。”
她说的是北方才会有的槐花,每年春天洁白的槐花缀满树枝,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它淡淡的甜香,小孩子们和大人会扛着长长的竹竿铁钩子,一串串的从枝头撸下来,大篷大篷的抱回家,不管是掺进面粉做成蒸槐花,还是打进两个鸡蛋摊成槐花鸡蛋饼,都是记忆里难得的美味。
每每槐花热腾腾的一出锅,她和英奇都会围着蒸笼捧着碗巴巴的守着,生怕抢不到,或者说生怕抢少了。英奇仗着年纪小,吃完了自己那份总还会觊觎她的,她嘴上不答应,最后却总也会留出一小份给他。
英奇小时候吃好吃的总是狼吞虎咽,几下吞完了,舔着手指头回味:“姐,要是以后天天都能吃蒸槐花儿面,就太好了!”
他还这么年轻啊,还有好长的路要去走,会吃到更多好吃的,会遇上更心爱的人。
“我这么说你也许不相信,”明媚的阳光带着蓝色的光晕,落在女人乌黑的发间,司晓燕突然轻声说,“其实我有真心喜欢过他。”
她淡淡一笑:“虽然一开始并不是的,一开始,我甚至有些嫌弃他,觉得他自不量力,乳臭未干,实在是讨厌。可——”
“可慢慢,我发现,原来一个人真心真意,是这样的。”
“我见过太多的虚与委蛇,太多的假戏真做,他虽然也许除了年轻,一无是处,可是,他真心真意。”
女人抬起头,眼中淡淡的自嘲:“就像那个人,曾经我也以为他对我也许有一丝丝的真心,否则,他不会那样捧我,哄我,即便是在他正经的妻子面前,也一点都不肯驳我面子。”
“曾经,我以为,这就是真心。”
“可是,我错的好离谱。”
“他忙着狼狈逃跑的时候,除了金银细软,唯一不忘的就是还带上他妻子。”
陈芃儿知道她说的“那个人”是谁,远东援进会一举被歼,大昌与日本特务的恶毒勾结曝光于天下,日本陆军部及关东军司令部明哲保身,拒不承认掺杂其中,只说是一些“宵小”的自作主张。晋笑南如不赶紧脱身,很快“叛国汉奸”这个罪名就会汹汹而来,便是十条命也不够杀!
据说,晋笑南连夜乘船潜逃,除了带了几箱子黄金,便是把老婆叶莲珍从露香园肖老板的住处给紧锣密鼓的拽了出来,要她跟着他一起乘船逃去西贡。
此情此景,那情那景,是陈芃儿听肖寻之日后谈起的。
当时叶莲珍正窝在肖寻之的住处,听戏,听的是留声机大喇叭里的戏,是早些时候她亲自为肖寻之灌的唱片。
这女人活的很是恣意,虽然有丈夫,却日日往别的男人家里跑,肖寻之已经见怪不怪,轰又轰不走,便由着她折腾。她在他家里抽烟、听戏,偶尔兴致高了,也下厨给他做两样小菜,两人一同品尝。
他有时候很困惑:“莲珍,你都不想生个孩子吗?也好生过自己的日子,何苦陪着我,叫外面那些人说三道四。”
她一副懒洋洋提不起兴趣的模样:“那贼东西都不急,我急什么。不过,说不定,外面早有女人给他生了一堆儿子,这样就更不用急了,孩子有人替我生,老公有人替我管。我又不指望着他养我,干嘛戳人家眼前头,害两个人都闹心。”
这一番说辞,肖寻之居然也说不出有哪里不对,再想想人活一世,能活的舒心的确比什么都最重要,他便笑笑,不再劝她。
却是那一夜,晋笑南火烧火燎冲进来,一把拖了正歪在沙发上听唱片的老婆的手,就往外拖。
他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正瞧得分明,向来衣冠楚楚的晋老板衣服扣子都系歪了两三个,手里提了一个小皮箱,焦灼的唇边泛出了白色唾沫:“莲珍,你跟不跟我走?”
叶莲珍一下蹦起来,满面狐疑:“走?走去哪里?”
“去西贡,那里暖和,是个好地方,我早年在那里置了些产业,虽然不多,可也够养活咱俩。”
晋笑南抓着头发:“大昌完了,我要是再不走,他们说不定明个就会拖了我去枪毙,莲珍,我跟你说个大实话,我现在就这样了,你跟不跟我走?”
叶莲珍匆匆上楼来寻他,脚上的鞋子都掉了一只,可她浑然不觉。
她在楼梯口迎面撞上他,气喘吁吁的,脸色白的如透明一般:“我家那贼东西闯了祸,得出去避避风头,肖老板——”
话才说到一半,她突然愣住了,望了他一眼。
眼里突然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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