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非 狂言千笑 狂言千笑第15部分阅读
宁非 狂言千笑  狂言千笑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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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非 狂言千笑狂言千笑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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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之间也无法全身而退的原因,当你用血肉之躯与别人在近处拼杀的时候,别人却在百丈之外隔空攻击,攻击范围的不同决定了伤亡状况的不同。单这么一点,就不能让她过去。
黑衣人首领正要舍白芦去追宁非,哪想到宁非偏过头来大喝道:“蒋衡你敢阻我?”
这一声暴喝当下坐实了宁非的身份。从徐府中离开的二夫人,任谁都不会想到,她居然上了雁过山,进了黑旗寨。
这个蒋衡,是时常到徐灿府上做客的御前侍卫总教头。因职务的关系,他其实与银林公主关系更密一些,但江凝菲与银林公主不同,身上自有一种天成的柔顺之姿,自从在徐灿府上见到江凝菲之后,一直念念不忘,时不时地借口为银林公主传递宫中消息,到徐府上碰运气,只为见到江凝菲一面。
这些事情,江凝菲是不知道的,宁非也不知道,只有蒋衡自己知道其中甘苦微妙。
蒋衡翻身想要追去,后方远处却传来一声破林震山的啸声,其中内里充沛运转,震得他心肺不安。白芦心下略定,知是苏希洵已经从后方追上来了。他生怕蒋衡回身去找宁非麻烦,铁枪刷的刺出,当头拦下蒋衡。
宁非心知自己比起这一群黑衣人差得许多,到现在几回合下来,她没有受到伤害,并不能说明她的实力强于他们,只是因为远程攻击距离让她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再继续接近,这种优势即将消失殆尽。一旦进入他们的有效攻击范围,后果可想而知。
眼见再往前不远就是陡坡悬崖,那几人并不减速,反而还直冲过去。宁非暗叫不好,那边定是在山壁上钉扣了绳索,他们一旦下去,就不是她能够追得上的了,就算占据了山顶的有利位置能够随心所欲地射击,但到了那时候,才真的是投鼠忌器,生怕他们失手落崖摔死了阿刚。
她这么想,前面那几人显然不这么想。
鉴于宁非适才甫一驰马追出当即箭射阿刚的狠利之气,黑衣人们心中所想的都是不能让她追上,否则她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必不会手下留情。
其中一人低喝道:“你们走,我去阻她!”
“贼婆娘恶毒,你要小心。”
黑衣人经验丰富,一眼就判断出这样的近距之中,宁非根本来不及搭弓射箭。他长刀出手,返身向宁非迎来。此时双方距离拉近许多,弓箭的优势再也无法发挥。
黑衣人侧身避过黑马前进的方向,显是汲取了被黑马踢倒那名同伙的前车之鉴,站在黑马行进的轨迹之外,宁非无论如何控马都是无法踢到他的了。
他蓄势待发,正要递出长刀,忽然眼前晃过一条黑影,紧接着呼啸的风声砸到脸上,迫得他睁不开眼。
黑衣人大惊,他竟然连是什么东西压迫过来都不知道,双足聚力要往后退出,说时迟那时快,仅仅一晃神的功夫,从左边太阳|岤到左眼过鼻梁越右眼,刺啦的划肉之声锐利地响起,一块坚硬至极有力至极的物体重重地甩了他一个耳光。
蒋衡和白芦大战正剧,眼角余光不忘观察四周,立时看见这一幕。
原来是宁非察觉射箭不及,倒握箭矢,将箭簇锐利处割上绑系在弓柄尾端的兽筋弓弦。她的长弓养护得很好,平时为了保持弓身硬木的弹性,都要松开弦结挂在潮湿之地。
现在弦尾被她用箭矢切开,弓身失去约束,顿时弹了开来,重重地拍上黑衣人的脸孔,并且从左至右,双目均被这一击打得肿痛欲裂。
黑衣人哪里料得到她居然还有这一招,失去了箭矢远距离攻击的优势,现在弓身弹出还有成年男子大约三臂的距离,攻击范围依旧大大超过他的。
蒋衡更是心惊,他以往所见的江凝菲,在徐灿面前都是乖顺温柔,有外人在时不发一言,事事以夫君为先,尤其目光之中涟漪浅浅,柔柔软软地永远都只追逐在徐灿的身后。
这真的是江凝菲,那个江凝菲?
白芦忽然惊觉形势不对,前面又有一人脱队杀出,返身回攻宁非。宁非这时候再也没有其他优势,先前长弓挥击是仗着对方猝不及防,现在有前车之鉴摆在那里,新加入战局的人必不会上当,如此一来,只要有一定躲闪腾挪的功夫基础,那柄长弓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威胁。
他猛然发力,黑铁钩枪在面前挥出一道旋轮。这柄黑铁钩枪乃是白家传家之宝,用极为难得的玄铁和白菊叶岩熔铸,一端是枪头,另一端是屈曲的弯钩。蒋衡不敢硬挨,身子后倾避过那道锋芒。白芦虚晃一枪,往宁非那里赶去。
然而已经是不及。
如今在宁非前面拥有战斗力的只有三人,其中一名还是被她射中后腰的伤员,如此优势如果不能把握,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将阿刚带下山去,那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甘心的。
当面迎来的黑衣人晃出一把长剑,他目测功夫了得,跃起在半空之中的时机恰到好处,长剑如同砍刀一般地砍劈过来。
长剑与砍刀形制不同,使用方法差异也格外巨大。双刃的长剑一般都是剑身脆弱,剑法便注重刺与抹,砍刀的刀脊厚重,于是刀法就注重砍与劈。现在这个黑衣人用剑当头劈下,并不是说明他外行,相反的,他对宁非是志在必得,于是用上了攻击范围巨大的一招。
此间距离极为接近,宁非躲无可躲,身在马上成为了劣势。
只好倒握弓身挡在臂前,抬手要阻下这一刀。
白芦一手仍持着钩枪抵挡蒋衡的阻击,一手探入怀中捏了几枚赤铁丹,甩手抖出,向那人激射过去。
白芦的赤铁丹同时打上黑衣人的胸腹要害,金属碰击的声音响彻半空,可见白芦用力之巨,但那没有用。听到这样的声音,白芦心惊胆寒,那个人内里缚了铁甲。
这几下兔起鹘落,端的是迅疾无比。黑衣人不回身躲闪,反而加快了长剑去势。蒋衡眼见这一切的发生却没有阻止,在个人的犹豫迷茫之前,任务永远是第一位的。
宁非只听见咔嚓一声轻响,弓身被剑刃劈断,手臂上似乎被寒冷的气流袭过,那样的感觉仅仅一瞬,宁非知道,剑锋已经入肉。这把长剑本非凡器,加上黑衣人速度太快,也许臂骨都会如同那把硬木长弓一样被轻松切断,现在只是痛觉尚未传导到大脑中。
这一剑速度之快、用力之巨,非常人可想。力道使尽之时就会在宁非脑门上劈开一个大洞。
她模糊地感觉到,这里的世界就是这样的啊,和她以前所熟悉的世界差异那么大,事事都要靠拳脚刀枪说话。一个不慎就会丧命。
这里就是这样的世界,没什么好抱怨的。她不愿意放弃最后一丝希望,倾身向另一边倒下去,这一倒固然是能够避开剑势,但也绝对会从马背上滚落下地。
不过没有办法,这是万不得已的选择,若论是选脑门被开个大洞还是落马负伤,宁非愿意选择后者。
肩膀忽然被拦住了,宁非发觉自己居然倒不下去。她疑惑而震惊,继而发现,马上多了一个人。
苏希洵不知什么时候终于赶来了,他半跪在马臀上,一只手拦着宁非,另一只手牢牢地抓着挥劈下的剑锋。他神色肃穆,并不看宁非,凶狠地盯着那个黑衣人。
黑衣人跃起的势头已过,开始向下落去并且要与黑马错身而过。可是他却发觉自己居然无法抽出被握在苏希洵手中的长剑,无奈之下只好弃剑落地,未待落势消尽,肩膀处一股巨大的冲力将他推倒在地,同时剧痛从那处传来,待回过神,他才发现自己被惯用的武器透肩洞穿,斜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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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撑了体重,这个假期重了一斤,明明没吃什么好东西的说,莫非果真是应了“食言而肥”这句老话?】
【勃然之怒意】
37
苏希洵甩手出去的时候,血液溅了出来,滴在宁非的脸上。他口中吁了一声,黑马认出是主人在它身上,便缓缓停下。
这期间,苏希洵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执起宁非的手臂,发现袍袖上被切割出一道口子,里面白色的中衣也没能幸免,而最为惨烈的景象是卷裹在两层宽袖里的手臂不再完好。
深红色的血液从翻卷的皮肉里淌了出来,隐约见到白骨。
宁非到这时终于觉到痛了,从受伤的手臂到细弱的肩膀乃至全身,都微弱地哆嗦起来。她咬着臼齿没有吭声。
苏希洵低眼看了一下从袖子里流淌滴落的血,闭了一闭眼睛,没能说话,但是很快地取出一根布带,紧紧地扎在伤口上,粗略地止住血。
然后他从宁非紧握的手里接过断折的弓身:“借我一用。”说完从马上飘落下地,甫一接触地面,电射一般往前方两人扑了过去。
宁非这才发觉,他身上连武器都没带。
前方两人偶尔回头,发现十拿九稳能够拿下宁非的那人倒地不起,肩背上穿刺了一柄长剑,将他死死钉在地上。这样的伤并不致命,然而那人抽搐不起,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所不知道的是,苏希洵精通医理,射出长剑时注入了阴劲,兼且穿刺的是关节部位,顿时把他痛得半昏过去。
最为让人惊骇的是,追赶上来的不是他们口中所称的贼婆娘,而是中途杀出的苏希洵。
这几人都是淮安国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好手,此番上山做足了功课,叶云清与苏希洵的面貌特征都记得清清楚楚,一看之下顿时认了出来。
叶云清与苏希洵在淮安国是什么角色,那是人人闻之色变的山贼匪头,被民间冠以牛头马面之名。
当然,这其中多少有淮安国朝廷的操作在内,尤其蒋衡这种深入朝廷核心的人就深知朝廷为了转移民众视线,让他们甘于现状,而刻意丑化敌人所致。
此番上山的几人,都听说过叶牛头与苏马面的鼎鼎大名,十年前,他们初在雁过山落脚,当时的南安郡守发动了第一次的剿匪,结局却是五千郡卫埋骨雁过山下。此后连年剿匪连年失败,黑旗寨下手从不留情。对于过往商旅,他们多少是索要赎金,然而面对前来剿匪的军队,他们下手绝不留情,所有俘虏全部坑杀。
全部坑杀这是个什么概念,没有进过军旅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山岳与淮安也是连年战事,两国交战向来不杀俘虏,最多就是押解回国内沦为官奴。这个惯例其实不是两国朝廷的仁心所致,而是,如果每场战事都不给对方俘虏留下生路,那么对方就会变成拼死之军,完全背水一战,决绝地宁死不降。这样一个结果在战场上何其可怕。
黑旗寨敢于将俘虏全部杀害,敢于面对淮安国战士们一次又一次的拼死决战,但是从无败绩,终于渐次消磨损毁了淮安国士兵的士气。
现在他们面对的就是这个寨子的第二把交椅。潜入山寨之前,他们受到的命令就是决不能与叶苏二人正面冲突,否则必不能全身而退。两人都往对方看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都是一样的决心。
此番上山能与这样一个人物交手,就算死了都不枉了。如果能够侥幸狙杀他,就算粉身碎骨都是有赚无赔的买卖。
背负阿刚的那人松开手,阿刚便滑落在地。他从腰后抽出长长的一柄钢鞭,与此同时,他的同伴双镰在手,摆出一个厮杀搏命的起势。
苏希洵在他们面前停下,他的右手紧握成拳,其中尚在缓慢地滴下血水。他的眼力极为精毒,为宁非挡下那一剑的时候,已是先用手指夹下了剑身,只有虎口被剑气所伤,伤口虽深,并不伤及经脉。这并不能消减他的怒意。
他赶出来时根本来不及取回兵刃。他所惯用的乃是挂在卧房墙上的长剑与黑鞭。黑鞭缠敌,青锋致命,那才是他惯用的杀敌手段。
左手所持是宁非的长弓,弓身被砍断,兽筋弓弦却完好,拿在手里恰是一截天然的长鞭。两个刺客见此状况都是暗自轻松,他的武器居然仅仅是这么一个残破的玩意。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在其他寨众赶到之前逃脱,否则一旦纠缠,就不可能脱身了。
两人十分默契,同时抢出,向苏希洵两侧攻去。他们在兵刃一项占据了绝对的优势,长剑与双镰配合正是一长一短,一单一双,既得强又得险。
使镰人看见苏希洵晃似不觉自己的弱项,不由生出不屑之心,暗忖苏希洵仗着自己武艺高强不把他们当一回事,定会吃轻敌之苦。正要加速去势,眼前忽然一花,苏希洵单手挥出弓弦,往他镰刀上缠去。
使镰人暗忖,弓弦再坚韧也只是兽筋所制,对上金铁锋芒只有断损的结果,更何况他所善用的镰刀一把锋锐无比,一把布满锯齿,均是兽筋的克星。他正这么想,兽筋卷缠上锯齿镰刀,他内力迸发,振臂挥割,果真立时将弓弦拦腰割断。
但他还没来得及为此惊喜,脖子上猛然一紧,被一只鹰爪一般的手抓住,拇指压制了喉结处,中指指尖却扣在颈椎后方。咯噔一下声响过后,使镰人颈骨断折。
苏希洵丢下惑敌所用的残弓,手持使镰人的脖颈,身势加速,将他抵在使剑人攻击轨迹之前。这几下速度快逾闪电,使剑人根本没料到才一个照面的功夫,他的过命兄弟就被干掉,长剑去势一阻,插入了使镰人的胸膛。
他微微愣神,忽然眼前一茫,就此气绝。
苏希洵手指松开,使剑人软软地倒下地去。本来拗断颈骨不会致人马上气绝,但他注入的阴寒真气阴毒至极,瞬时断了那两人的生机。
他回过身去,白芦倒在那边的地上,蒋衡则已经不知去向,地上淅淅沥沥地洒了血迹,证明蒋衡即使成功逃遁,那也是与白芦两败俱伤。
宁非强忍了晕眩下了马,正跪在白芦身边探他鼻息。
蒋衡的功力修为要胜白芦许多,毕竟他年届三十,正当人生最为壮旺之季。又是淮安御前侍卫教头,手底没两下功夫无法服人。
苏希洵快步过去,宁非抬头看他道:“他被蒋衡劈了一掌。”
苏希洵赶紧蹲下地去探白芦腕脉,幸无异样,只受了一些震荡之伤。他心里略松:“你先睡会儿,很快就能回去。”
宁非还睁大眼睛看他,苏希洵叹了一口气:“他没事。”
“阿刚……”宁非意识逐渐模糊,还记得阿刚的事情,不肯睡过去。
苏希洵苦笑道:“死不了,他们不会费力气带一个死人下山。”为了让她放心,还是站起身,将宁非打横抱了,快步走到阿刚旁边。
这时候,在后方终于传来衣衫窸窣的声音,苏希洵不回头也知道,自己人来了。
他方才在竹楼外与几个关长商议事情,听到白芦的哨笛当先追了出来。到达哨声发出的地方,不见白芦踪影,却看见地上有打斗的痕迹和血迹,还有身着黑衣的身份不明者。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黑衣人身上插着宁非惯用的箭矢,他循着痕迹一路寻到此处,不知比后面的几个关长快了多少,他们此时赶到已属不易。
宁非努力往地上看去,阿刚昏得很沉实,气色还是好的。墨绿色的衣服上被划了一道口子,流着血,幸好出血量不大。她松了一口气,这会儿安心了,阿刚和白芦都没事,那就很好。她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是被苏希洵打横抱着,其实从刚才都受不住了,手臂上被砍开一道大口子,那种疼痛不是小伤小病可以比的,值得庆幸的是,还有昏迷一途可以暂作逃避。
胡罕几个人追到此处,看到一地血腥,两个黑衣人死得没气,还有一个被长剑洞穿肩骨,钉在地上,挣扎的力气都没了。
他们都认识白芦和阿刚,见到两人躺在地上并不动弹,都是大惊失色。
苏希洵道:“胡罕。”
胡罕是下水獭的关长,曾经见过宁非一面,他往苏希洵怀里看去,立时认出了宁非。苏希洵将宁非交到他手里,把他吓了好大一跳,心想二当家今天是有什么问题,怎么会把自己女人交给别人了。
不等他询问出声,鼻子里传来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他这才发现宁非的手臂伤了好大一块。他顿时更慌了一线,这么深的口子,不知道会不会把这条手臂给废了。
他是知道宁非箭术厉害的,此前还曾经打过她的主意,因为黑旗寨里的匪徒们多是近战的好手,远战的功力不行。所以战斗都集中在山势复杂林木丛密之处,习箭的人不多,能上手的更少,如果能够把宁非拉过来传授心得,或许就能够把战域扩大到近山平原。此番上山找到苏希洵,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此。
现在这条手臂变成这样,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好。
苏希洵又指了一个人,把白芦交托出去,自己蹲下地将阿刚抱了起来。
看到胡罕一脸惊讶的样子,他淡淡地说道:“他伤得最重。”
他刚才骗了宁非,阿刚的伤最需要小心治疗。这几个黑衣人虽然想捉活口,但是不通医理,用剑刺伤阿刚后只有简单地点|岤止血,然后顺手抹了一大把不知道什么东西制成的止血粉面。其实他一肩内肌腱已经断了。
这种伤最不能颠簸,应该尽速缝合治疗,可是那些人只想要留个活口就行,哪里会管能不能留个完整的人下来。如果治不好,不说他一身功夫都要废了,以后帮他爹劈柴挑水都有困难。
阿刚才不过十六岁。
苏希洵对其他人说道:“去其他山头,将各山山长、兵长都叫来。以及丁义、习黑,一定要尽速赶来。”
“是。”其他数位关长抱拳领命,身形飞出,转瞬没入林间。
苏希洵低头看了一眼宁非,胡罕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样的眼神,只是觉得说不出的难受。
二当家或许是想自己抱着她的吧,到了现在,各种官方的民间的传闻甚嚣尘上,哪个不知道二当家对宁姑娘安的是什么心。
但是苏希洵的轻功更好,他走得更稳,他首先照顾的是更为需要的阿刚。
苏希洵还是没说话,当先往竹楼去了。
夜幕降临,夏日的夜晚到处可以听到鸣蝉的叫声,把叶云清扰得很烦躁。
竹楼里来了许多人,但是依旧十分安静,没有人大声说话。只有他被挡在外面,苏希洵关上门的时候,冷冰冰的目光从他头顶扫到脚下,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话:“你今天又没洗澡。”
之后,在别的山头的丁义、习黑都来了,就连不善于医理只善于药物的丁孝都被请进了房间。还在山上找了两个身上干净手脚利落的女人进去帮忙。
听闻阿刚出事,他爹也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他前段时间才被金线大王咬伤,余毒才清完,身体正需要调养,但他根本管不上这些事情。阿刚是他的儿子,阿刚出了事,他比谁都难受。
叶云清和阿刚爹看着别人进进出出地传递热水、剪刀等物,什么忙都帮不上。
房间里早就点燃了大大小小的蜡烛和油灯,很久之后,门终于被从里面拉开了。
首先出来的是丁孝和丁义两兄弟。叶云清连忙上前拦住两兄弟问:“怎么弄了这么久,伤得很重吗?”
丁义是丁大伯和丁大娘的亲生儿子,与丁孝相貌体型差距很大。他身材魁梧壮硕,比丁大娘还要大了两圈,偏生皮肤白里透红,又滑又嫩,好像能够透出水来。因为这个缘故,他在淮安国里还有个称号——白无常丁白。
他比叶苏二人要小,少年时随父母上了雁过山定居。那时候,他并没有如此高大壮硕,于是丁大娘有时兴致一起,便把他打扮成女儿,带她到山下城镇里过女儿节。
有丁大伯和丁大娘的熏陶,他自幼就接触很多跌打损伤的治疗,其实最主要原因是,丁大娘十分暴力,以至于家庭常常出现伤员。丁义也很暴力,以至于胆敢调戏他的街头地痞常常出现严重的伤害。这些无疑为他积攒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但不管怎么说,以这种偏门手法练出来的医术,在苏希洵手下来说,并不很高明。今天居然叫他回来,连叶云清都觉得很微妙。
丁孝很疲惫,随口回答道:“伤得很重。”
叶云清愣了一下。
阿刚爹眼睛里都泛出了泪花,他颤着嘴,不敢相信地问:“伤得很重吗?”
丁义点头道:“以后肯定无法提起重物,甚至,能不能动都是一回事。”
叶云清站在那里,心里慢慢地溢上一点苦来。
阿刚爹很快回过神来,他居然露出了欣喜之色:“只要还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叶云清忽然抬起头说:“怎么可能这么严重,如果这么严重,苏希洵怎么会交给你们来做,他呢?他死去哪里了?如果是他,一定会有办法的!”
丁孝抬起头,愕然地看他一眼:“叶大,你说的什么啊,苏二要是有那种好心,怎么可能下手这么狠?”
丁义也道:“是啊,二当家下手真狠!你还想要他出手来治?”
三方四个人全部停住话头,面面相觑。
许久,阿刚爹终于满怀希望地说:“我们说的,都不是同一个人吧。”
丁孝啊的一声,恍然大悟:“我说的是那个黑衣刺客呢。肩膀都被苏二开了个大洞,都快呼吸不过来了。苏二叫我过来,是为了商议防务问题,刚才他实在腾不出手,才叫我帮忙的。”
丁义也悟了,他挠着脑门接话道:“还有一个黑衣刺客,据说是被宁非用弓身抽了个耳刮子,那家伙,左眼珠子都裂了,鼻梁骨都碎了,右眼也又红又肿的。二当家说这点伤死不了人,还放在墙角那里绑着没得理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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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距离】
宁非半夜里醒了,手臂上传来一阵阵的痛,但是比刚开始那会儿好了很多,伤口上有点儿麻木的感觉,大概是上了伤药的缘故。她左右地看,房间里没有人了,只点着豆大一点的油灯,窗户开了一缝,那丁点儿的光亮就在微弱的风里面晃动。
抬起手臂,上面缠了好几层纱布,透出一点血色。现在想想,她那时候真是胆大妄为,如此斗勇比狠,有几条命都不够折腾,居然还有命在完全是运气好的缘故。可是话说回来,如果她当初没有追过去,也许无法拖延他们直到苏希洵赶来。
虽然伤口的痛楚被压下去很多,不过依然是有影响,醒来之后很难睡着,宁非就呆呆地瞪着房顶,反省自己的过错。
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在门口处停了下来。如果不是夜深人静的缘故,宁非根本听不出来,她奇怪地看向门口处,这么晚了不知道是谁还在外面。过了片刻之后,门被推开,苏希洵走了进来。
他进来的时候没有看向这边,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已经醒来。而是先到桌前,把手里捧着的物件都放在桌上,都是一些文墨用具,还有一些卷轴和羊皮纸。
宁非好奇地看他在桌前坐下,将毛笔和墨盒摆放开来,接着展开一卷羊皮纸,拿起毛笔蘸了墨汁,细细地动笔写起来了。
夜里面十分安静,窗外的竹叶在风里晃荡,互相击打着,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连绵一片。在很久以前,生活在那个喧嚣的年代,宁非曾看“夜听雨打芭蕉”
坐在桌前的男人遮住了油灯微弱的光亮,他偶有翻动文书,但动作都很轻,几乎没有发出声响。宁非被笼罩在那层淡淡的影子下,苏希洵的轮廓被那盏油灯照出一圈薄薄的亮色,她不说话地看着。
像这样杜绝声响的翻书做事,就要动作轻柔缓慢,根本没有效率。苏希洵明明是个做事干净利落的人,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才想到这里,宁非就知道了答案。是因为要照顾她吧。
阿刚也受伤了,但是他有家人在山上。不知道白芦的家人在不在,但是他的朋友多的是。在山头几个月,她对于某些情况还是了解的。比起他们,她在山上反而无亲无故,只和叶云清、丁孝等有数几个人交往较密。
永远都不要把别人的重视当成理所当然……宁非忽然想起了这句话。
苏希洵写一阵停一阵,过了许久,终于将笔搁在笔架上,将墨盒盖好。从缜密的思考中退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揉了揉肩膀之后,转回头看向床上。
立刻对上了宁非的目光。
苏希洵愣了一下,赶快站了起来,走到床边问:“很疼吗?疼得睡不着?”
宁非摇摇头,还是直直地看着苏希洵。这回轮到他招架不住,长这么大,除了丁大娘那样的女人,还没有哪个女人敢于这样直视的。他顿时有些手足无措,为了掩饰这种凭空出现的尴尬情绪,从旁边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掀开被子的一角:“我看一下伤口。”
伤口很大而且很深,到现在还在渗血很正常,不过渗出纱布的血色浅了许多,变成了淡淡的粉色,苏希洵轻轻握在手里认真地看,看着看着就放不下了。
握在手中的手臂很细,宁非其实不是皮包骨头的那种瘦,但是她的骨架小得很,落在黑旗寨这种地方,反差很大,变得格外瘦小似的,像是夹杂在一群大贼鸥里的小画眉。
苏希洵又忍不住问:“真的不痛?”
“没事。”
“没事为什么不睡?”
宁非抿紧了嘴唇,瞪得苏希洵不好意思,他最后讪讪地把被子盖好:“渴了吧,我倒些水给你喝。”
宁非好笑地看着他逃跑似的到橱柜里去拿水壶和碗,刚才他那样的表情真是让人好笑啊。她慢腾腾地坐了起来,自己将枕头垫在背后。因为失血的缘故,几个动作下来,眼前变得灰暗昏沉,过了片刻才恢复过来。
苏希洵已经回到床边倒了水,责备道:“伤员要遵守伤员的本分,胡乱动弹是要吃苦头的。”
宁非就着他递过来的碗喝了整整一碗,解了喉咙的干渴。苏希洵收拾了东西,把水壶放回橱柜,就听宁非在床上说道:“那天的事,对不起。”
苏希洵合上橱柜的纱门,因为不明白宁非说的“对不起”指的是什么,愣愣地对橱柜里的碗筷发呆。好一会儿,回过头去,不解地问:“什么对不起?”
宁非眨了眨眼睛,然后揉了揉自己的额头,似乎不知道应当怎么表达自己的意思。她最后终于还是把目光落在苏希洵下部。
苏希洵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脸上窘迫得红了起来,闷声道:“没事。”
宁非好难得看到他这样的表情,忍不住呵呵笑了开来:“你真的想起来了,前段时间的失忆,不会是装出来的吧?”
苏希洵恼羞成怒,咬牙切齿地道:“我怎么可能装失忆,你可真狠啊,下得了这种狠手。”
气氛难得如此轻松,苏希洵没有料想到两人能够这样子对话。以前两人互相看不顺眼的时候,当真是志不同道不合不相为谋,话不投机半句多。他看到宁非精神很好,短时间肯定是睡不着了。
他坐回床边的椅子:“你以为自己很厉害,昨天那种事情也是能够随便插手的吗?你差点死了知不知道。”
“那时候没想那么多。”
“没想那么多?”苏希洵说到后面提高了语调。
“现在知道了,我认错,以后肯定先认清形势再说。”
苏希洵不信地看着她,这哪里是道歉的样子啊,她明明就是打定主意凡事先斩后奏,事后道歉的吧。
宁非连忙安抚道:“真的,再说,以后也不会有这种事了吧。”
苏希洵叹口气:“说来说去,还是我的错。”
“雁过山那么大,就算黑旗寨人数众多,都不可能每片地上都住有人的吧。几个关口可以防住普通人,但是如果来的是高来高去的轻功高手,根本不走关隘,直接攀山过崖,你想防都是防不住的。”
苏希洵摇头道:“竹楼防卫很松,是我过于自信了。每个关隘都有高手杂居其间,就是为了避免敌人派来的刺客从崖壁上山,然后从意想不到之处偷袭屠杀。只有竹楼这里,一般不让人靠近。”
宁非想起一事:“来人中有淮安的御前侍卫总教头蒋衡,他们上山来应该不是为了‘偷袭屠杀’的吧。”
“他们到我房间里乱翻一通,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情报。”苏希洵得意地笑了开来,“难怪他们找不着,朝廷的人怎么知道我们‘土匪’是怎么藏东西的啊。”
宁非大感兴趣,她张口欲问,想到这已经涉及了山寨的秘密,避嫌为妙避嫌为妙,于是立刻转换了话题。
苏希洵难得地生起了聊天的兴致,他一直认为聊天是件浪费时间的事,有那种空闲还不如去采草熬药办公做事。和宁非说话很舒服,说话直来直去,但是只要细心,就会发现她所询问的话题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她明明知道他对她的心情,却没有因此而强人所难,甚至在意识到有可能会让他为难之前,远远地绕了开去。这样是一种体贴吧。
时间过去很快,宁非的眼皮开始打架了。苏希洵谈兴未尽,可是十分心疼她,仓促终止了谈话。
宁非看起来有些困倦,眼睛却忽然弯了,看起来真是笑眯眯的样子。苏希洵当时正弯腰下去帮她掖被角,看到她这么可爱的样子,心里慌张了起来,停在那里不敢动了。
宁非轻声地说:“货怕比货,人怕比人,比起徐灿那个家伙,你真是可爱多了。”
“啊?”苏希洵一时没反应过来。
宁非翻了个身,面向墙角合眼睡了。
苏希洵定在那里,直到腰都酸了,才站直起来讷讷地反驳:“可爱个熊,你才可爱呢。”
的确,用可爱来形容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可是在反驳的同时,苏希洵不知不觉地笑开了,眼睛笑得弯弯的,脸上都是幸福的样子。
天色大亮的时候,昨日发生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主寨山头。
雁过山的主峰像是一个巨大的两级阶梯,上有七八个练场,最大的半山练场正好在第一阶梯上,面阳方向是近百亩大小的一块平地。
太阳晒得烧人,主寨上下的汉子们在半山练场里整齐排开,这群人平时散落在各个关口,因此并不觉得人多,直到这种时候,才知道光是主寨这里就有了万余人的战斗力。
如果仅仅依靠打劫夺回的物资,根本不够这群人的消耗,所幸雁过山地广人稀,这群人平日不打劫做营生的时候,就开垦梯田种植谷物,还养了许多黑脸鸡甚至圈养了野猪。
练场上空犹如笼罩了一层低气压,大家都面色阴郁,似乎怒火烧心。这可是奇耻大辱,光天化日被人摸上了主寨山顶,虽说主山背阴一面山势陡峭,虽说主山山顶人迹罕至,虽说来人据说是淮安皇宫所派的精锐,但要是说出去,绝对被人笑话不可。
不多时,叶云清与苏希洵先后出现,他们从队列前经过,走上搭建在五棵松下的高台。各关口的关长都在列队之前。众人皆噤声不言,只听得见风吹叶打的声音。
叶云清扫视一圈后说道:“昨天发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吧?”
他内里充沛,并不如何使力,声音就在百余亩的练场上传荡开去。一群平日里咋咋呼呼的汉子们垂头不语,样子是羞愧之极。
叶云清等待了片刻,见到大家都是在反省的样子,叹口气道:“昨日活捉淮安刺客两名,虽然现在尚未逼出口供,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淮安对我们已经忍无可忍,年内将要大举进攻。”
淮安看不顺眼雁过山之匪由来已久,众人皆知。可是刚发生那样的事情,敌人肆无忌惮直入寨中,还伤了三人。不说白芦那个木头面孔的家伙,阿刚可是大家都认得的,一个极讨人喜欢的少年,据说伤得很重,能不能痊愈都不好说。听到叶云清提及淮安,氛围立时一变,满场皆是愤然。他们想要询问伤者的情况,无奈寨中纪律森严,集合时不能随便提问,便都忍了下来。
叶云清道:“现如今,寨里形势紧迫,以往的战斗配置是为下山劫掠淮安商旅所设,虽然几年前曾屡次大败淮安军,但大都是地方小旅。今后我们将要面对的是淮安的精锐部队徐家军,那是拥有战车千乘、战马万匹的骑战队。”
说到此时,下面众人都高高地挺胸抬头,目光灼灼地直视向五棵松台上,那样子大有不服气的意味。
叶云清点头笑道:“不服气是吗?不服气就好!战车千乘、战马万匹——那算什么,那不就是用金钱砸出来的吗,仗是用性命去搏的,不是用金钱来凑的。”他停顿片刻,待下面人头耸耸几乎有人忍不住要高声赞同的时候,朗声说道,“大家可知道丁孝带上山的宁非?”
立时所有人都道:“知道。”宁非第一次出现在众男的眼中是那一场大雨群浴,惊得众人鸡飞狗跳,哪里能够不知道她?就算没见过面,至少也是闻过名的。
叶云清说:“人家一个小姑娘,昨日在她手下一死四伤。”
众人再也忍不住,顿时哗然。大家虽然听说了昨日的事情,但是具体情况如何尚未传开,他们听说过丁孝带上山的这个女人厉害,却不知道怎样厉害。
叶云清又道:“要打胜仗,关键不是看谁的武功高强,不是看哪一家的兵器锋锐,而是要靠办法,层出不穷的办法。宁非不会武功,只会骑射。但是箭矢射不了了就用弓身打,弓身不管用了就用马蹄踢踏。这样才是让人防不胜防,这样才是以弱克强的道道。如果在面对淮安大军时,咱们能够做到这一点,别管来的是什么徐家军,就算鬼家军、神家军,照样让他们有来无回。”
此后,从主寨半山练场回到十山六洞各个关口的关长们,都是目露邪光,那样子好像在说:“小兔崽子们把皮绷紧了,看我操弄不死你们。”
雁过山上,拔毛寨里,那是什么样的地方啊,哪个男人不是被这群吃人不眨眼的关长们操弄大的,大大小小偕老带少的都看惯了他们声势滔天的邪恶样子,大家的确是把皮给绷紧了,骨子里却是不怕的。
十山六洞和主寨毕竟隔了一个山头,那边群情愤慨,这边还不知道寨里有人出了事受了伤,只以为是普通的袭营。
然而这种外紧内松的状态在关长们将半山练场听来的消息发布后,形势立刻大变。
十山六洞之中,男人们血红了眼睛,摩拳擦掌目露邪光的状态从带队的兵长传染到了各小喽啰,人人生怕不比别人凶悍似的。
淮安派人袭营,主寨伤了三人。真是胆敢在太上老君头上动土,老虎嘴边拔毛,也不想想雁过山拔毛寨是什么地方!
如果说主寨传来的确切消息是十山六洞众人怒火的星星之火,那么,苏希洵所发布的匪练文告就是引焰的干柴。
文告曰,各山头以关口划分攻防小组,每日互相偷袭攻打。败者当日不得食肉与新鲜菜蔬,只能以咸菜下饭。胜者可享受双份的肉食与新鲜菜蔬。
山寨汉子哪个不是肉食性动物,平时都在嗷嗷叫唤“肉不够,要吃肉”,现在一看这条命令下来,大家欢欣雀跃,因为有肉吃了,只要拿下别人负责的关口,就可以大口吃肉了。
看到这种血气冲天的景象,惯于与人为善的丁孝不由疑惑道:“如果被人摸哨成功可是没有肉吃了的,难道大家不会觉得吃亏吗?”
他弟弟丁义站在他身边,看着山上山下那种跃跃欲试的景象,叹了口气:“哥哥你知道朝三暮四原来是什么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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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非 狂言千笑狂言千笑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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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之间也无法全身而退的原因,当你用血肉之躯与别人在近处拼杀的时候,别人却在百丈之外隔空攻击,攻击范围的不同决定了伤亡状况的不同。单这么一点,就不能让她过去。
黑衣人首领正要舍白芦去追宁非,哪想到宁非偏过头来大喝道:“蒋衡你敢阻我?”
这一声暴喝当下坐实了宁非的身份。从徐府中离开的二夫人,任谁都不会想到,她居然上了雁过山,进了黑旗寨。
这个蒋衡,是时常到徐灿府上做客的御前侍卫总教头。因职务的关系,他其实与银林公主关系更密一些,但江凝菲与银林公主不同,身上自有一种天成的柔顺之姿,自从在徐灿府上见到江凝菲之后,一直念念不忘,时不时地借口为银林公主传递宫中消息,到徐府上碰运气,只为见到江凝菲一面。
这些事情,江凝菲是不知道的,宁非也不知道,只有蒋衡自己知道其中甘苦微妙。
蒋衡翻身想要追去,后方远处却传来一声破林震山的啸声,其中内里充沛运转,震得他心肺不安。白芦心下略定,知是苏希洵已经从后方追上来了。他生怕蒋衡回身去找宁非麻烦,铁枪刷的刺出,当头拦下蒋衡。
宁非心知自己比起这一群黑衣人差得许多,到现在几回合下来,她没有受到伤害,并不能说明她的实力强于他们,只是因为远程攻击距离让她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再继续接近,这种优势即将消失殆尽。一旦进入他们的有效攻击范围,后果可想而知。
眼见再往前不远就是陡坡悬崖,那几人并不减速,反而还直冲过去。宁非暗叫不好,那边定是在山壁上钉扣了绳索,他们一旦下去,就不是她能够追得上的了,就算占据了山顶的有利位置能够随心所欲地射击,但到了那时候,才真的是投鼠忌器,生怕他们失手落崖摔死了阿刚。
她这么想,前面那几人显然不这么想。
鉴于宁非适才甫一驰马追出当即箭射阿刚的狠利之气,黑衣人们心中所想的都是不能让她追上,否则她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必不会手下留情。
其中一人低喝道:“你们走,我去阻她!”
“贼婆娘恶毒,你要小心。”
黑衣人经验丰富,一眼就判断出这样的近距之中,宁非根本来不及搭弓射箭。他长刀出手,返身向宁非迎来。此时双方距离拉近许多,弓箭的优势再也无法发挥。
黑衣人侧身避过黑马前进的方向,显是汲取了被黑马踢倒那名同伙的前车之鉴,站在黑马行进的轨迹之外,宁非无论如何控马都是无法踢到他的了。
他蓄势待发,正要递出长刀,忽然眼前晃过一条黑影,紧接着呼啸的风声砸到脸上,迫得他睁不开眼。
黑衣人大惊,他竟然连是什么东西压迫过来都不知道,双足聚力要往后退出,说时迟那时快,仅仅一晃神的功夫,从左边太阳|岤到左眼过鼻梁越右眼,刺啦的划肉之声锐利地响起,一块坚硬至极有力至极的物体重重地甩了他一个耳光。
蒋衡和白芦大战正剧,眼角余光不忘观察四周,立时看见这一幕。
原来是宁非察觉射箭不及,倒握箭矢,将箭簇锐利处割上绑系在弓柄尾端的兽筋弓弦。她的长弓养护得很好,平时为了保持弓身硬木的弹性,都要松开弦结挂在潮湿之地。
现在弦尾被她用箭矢切开,弓身失去约束,顿时弹了开来,重重地拍上黑衣人的脸孔,并且从左至右,双目均被这一击打得肿痛欲裂。
黑衣人哪里料得到她居然还有这一招,失去了箭矢远距离攻击的优势,现在弓身弹出还有成年男子大约三臂的距离,攻击范围依旧大大超过他的。
蒋衡更是心惊,他以往所见的江凝菲,在徐灿面前都是乖顺温柔,有外人在时不发一言,事事以夫君为先,尤其目光之中涟漪浅浅,柔柔软软地永远都只追逐在徐灿的身后。
这真的是江凝菲,那个江凝菲?
白芦忽然惊觉形势不对,前面又有一人脱队杀出,返身回攻宁非。宁非这时候再也没有其他优势,先前长弓挥击是仗着对方猝不及防,现在有前车之鉴摆在那里,新加入战局的人必不会上当,如此一来,只要有一定躲闪腾挪的功夫基础,那柄长弓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威胁。
他猛然发力,黑铁钩枪在面前挥出一道旋轮。这柄黑铁钩枪乃是白家传家之宝,用极为难得的玄铁和白菊叶岩熔铸,一端是枪头,另一端是屈曲的弯钩。蒋衡不敢硬挨,身子后倾避过那道锋芒。白芦虚晃一枪,往宁非那里赶去。
然而已经是不及。
如今在宁非前面拥有战斗力的只有三人,其中一名还是被她射中后腰的伤员,如此优势如果不能把握,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将阿刚带下山去,那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甘心的。
当面迎来的黑衣人晃出一把长剑,他目测功夫了得,跃起在半空之中的时机恰到好处,长剑如同砍刀一般地砍劈过来。
长剑与砍刀形制不同,使用方法差异也格外巨大。双刃的长剑一般都是剑身脆弱,剑法便注重刺与抹,砍刀的刀脊厚重,于是刀法就注重砍与劈。现在这个黑衣人用剑当头劈下,并不是说明他外行,相反的,他对宁非是志在必得,于是用上了攻击范围巨大的一招。
此间距离极为接近,宁非躲无可躲,身在马上成为了劣势。
只好倒握弓身挡在臂前,抬手要阻下这一刀。
白芦一手仍持着钩枪抵挡蒋衡的阻击,一手探入怀中捏了几枚赤铁丹,甩手抖出,向那人激射过去。
白芦的赤铁丹同时打上黑衣人的胸腹要害,金属碰击的声音响彻半空,可见白芦用力之巨,但那没有用。听到这样的声音,白芦心惊胆寒,那个人内里缚了铁甲。
这几下兔起鹘落,端的是迅疾无比。黑衣人不回身躲闪,反而加快了长剑去势。蒋衡眼见这一切的发生却没有阻止,在个人的犹豫迷茫之前,任务永远是第一位的。
宁非只听见咔嚓一声轻响,弓身被剑刃劈断,手臂上似乎被寒冷的气流袭过,那样的感觉仅仅一瞬,宁非知道,剑锋已经入肉。这把长剑本非凡器,加上黑衣人速度太快,也许臂骨都会如同那把硬木长弓一样被轻松切断,现在只是痛觉尚未传导到大脑中。
这一剑速度之快、用力之巨,非常人可想。力道使尽之时就会在宁非脑门上劈开一个大洞。
她模糊地感觉到,这里的世界就是这样的啊,和她以前所熟悉的世界差异那么大,事事都要靠拳脚刀枪说话。一个不慎就会丧命。
这里就是这样的世界,没什么好抱怨的。她不愿意放弃最后一丝希望,倾身向另一边倒下去,这一倒固然是能够避开剑势,但也绝对会从马背上滚落下地。
不过没有办法,这是万不得已的选择,若论是选脑门被开个大洞还是落马负伤,宁非愿意选择后者。
肩膀忽然被拦住了,宁非发觉自己居然倒不下去。她疑惑而震惊,继而发现,马上多了一个人。
苏希洵不知什么时候终于赶来了,他半跪在马臀上,一只手拦着宁非,另一只手牢牢地抓着挥劈下的剑锋。他神色肃穆,并不看宁非,凶狠地盯着那个黑衣人。
黑衣人跃起的势头已过,开始向下落去并且要与黑马错身而过。可是他却发觉自己居然无法抽出被握在苏希洵手中的长剑,无奈之下只好弃剑落地,未待落势消尽,肩膀处一股巨大的冲力将他推倒在地,同时剧痛从那处传来,待回过神,他才发现自己被惯用的武器透肩洞穿,斜钉在了地上。
——————
【今早撑了体重,这个假期重了一斤,明明没吃什么好东西的说,莫非果真是应了“食言而肥”这句老话?】
【勃然之怒意】
37
苏希洵甩手出去的时候,血液溅了出来,滴在宁非的脸上。他口中吁了一声,黑马认出是主人在它身上,便缓缓停下。
这期间,苏希洵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执起宁非的手臂,发现袍袖上被切割出一道口子,里面白色的中衣也没能幸免,而最为惨烈的景象是卷裹在两层宽袖里的手臂不再完好。
深红色的血液从翻卷的皮肉里淌了出来,隐约见到白骨。
宁非到这时终于觉到痛了,从受伤的手臂到细弱的肩膀乃至全身,都微弱地哆嗦起来。她咬着臼齿没有吭声。
苏希洵低眼看了一下从袖子里流淌滴落的血,闭了一闭眼睛,没能说话,但是很快地取出一根布带,紧紧地扎在伤口上,粗略地止住血。
然后他从宁非紧握的手里接过断折的弓身:“借我一用。”说完从马上飘落下地,甫一接触地面,电射一般往前方两人扑了过去。
宁非这才发觉,他身上连武器都没带。
前方两人偶尔回头,发现十拿九稳能够拿下宁非的那人倒地不起,肩背上穿刺了一柄长剑,将他死死钉在地上。这样的伤并不致命,然而那人抽搐不起,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所不知道的是,苏希洵精通医理,射出长剑时注入了阴劲,兼且穿刺的是关节部位,顿时把他痛得半昏过去。
最为让人惊骇的是,追赶上来的不是他们口中所称的贼婆娘,而是中途杀出的苏希洵。
这几人都是淮安国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好手,此番上山做足了功课,叶云清与苏希洵的面貌特征都记得清清楚楚,一看之下顿时认了出来。
叶云清与苏希洵在淮安国是什么角色,那是人人闻之色变的山贼匪头,被民间冠以牛头马面之名。
当然,这其中多少有淮安国朝廷的操作在内,尤其蒋衡这种深入朝廷核心的人就深知朝廷为了转移民众视线,让他们甘于现状,而刻意丑化敌人所致。
此番上山的几人,都听说过叶牛头与苏马面的鼎鼎大名,十年前,他们初在雁过山落脚,当时的南安郡守发动了第一次的剿匪,结局却是五千郡卫埋骨雁过山下。此后连年剿匪连年失败,黑旗寨下手从不留情。对于过往商旅,他们多少是索要赎金,然而面对前来剿匪的军队,他们下手绝不留情,所有俘虏全部坑杀。
全部坑杀这是个什么概念,没有进过军旅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山岳与淮安也是连年战事,两国交战向来不杀俘虏,最多就是押解回国内沦为官奴。这个惯例其实不是两国朝廷的仁心所致,而是,如果每场战事都不给对方俘虏留下生路,那么对方就会变成拼死之军,完全背水一战,决绝地宁死不降。这样一个结果在战场上何其可怕。
黑旗寨敢于将俘虏全部杀害,敢于面对淮安国战士们一次又一次的拼死决战,但是从无败绩,终于渐次消磨损毁了淮安国士兵的士气。
现在他们面对的就是这个寨子的第二把交椅。潜入山寨之前,他们受到的命令就是决不能与叶苏二人正面冲突,否则必不能全身而退。两人都往对方看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都是一样的决心。
此番上山能与这样一个人物交手,就算死了都不枉了。如果能够侥幸狙杀他,就算粉身碎骨都是有赚无赔的买卖。
背负阿刚的那人松开手,阿刚便滑落在地。他从腰后抽出长长的一柄钢鞭,与此同时,他的同伴双镰在手,摆出一个厮杀搏命的起势。
苏希洵在他们面前停下,他的右手紧握成拳,其中尚在缓慢地滴下血水。他的眼力极为精毒,为宁非挡下那一剑的时候,已是先用手指夹下了剑身,只有虎口被剑气所伤,伤口虽深,并不伤及经脉。这并不能消减他的怒意。
他赶出来时根本来不及取回兵刃。他所惯用的乃是挂在卧房墙上的长剑与黑鞭。黑鞭缠敌,青锋致命,那才是他惯用的杀敌手段。
左手所持是宁非的长弓,弓身被砍断,兽筋弓弦却完好,拿在手里恰是一截天然的长鞭。两个刺客见此状况都是暗自轻松,他的武器居然仅仅是这么一个残破的玩意。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在其他寨众赶到之前逃脱,否则一旦纠缠,就不可能脱身了。
两人十分默契,同时抢出,向苏希洵两侧攻去。他们在兵刃一项占据了绝对的优势,长剑与双镰配合正是一长一短,一单一双,既得强又得险。
使镰人看见苏希洵晃似不觉自己的弱项,不由生出不屑之心,暗忖苏希洵仗着自己武艺高强不把他们当一回事,定会吃轻敌之苦。正要加速去势,眼前忽然一花,苏希洵单手挥出弓弦,往他镰刀上缠去。
使镰人暗忖,弓弦再坚韧也只是兽筋所制,对上金铁锋芒只有断损的结果,更何况他所善用的镰刀一把锋锐无比,一把布满锯齿,均是兽筋的克星。他正这么想,兽筋卷缠上锯齿镰刀,他内力迸发,振臂挥割,果真立时将弓弦拦腰割断。
但他还没来得及为此惊喜,脖子上猛然一紧,被一只鹰爪一般的手抓住,拇指压制了喉结处,中指指尖却扣在颈椎后方。咯噔一下声响过后,使镰人颈骨断折。
苏希洵丢下惑敌所用的残弓,手持使镰人的脖颈,身势加速,将他抵在使剑人攻击轨迹之前。这几下速度快逾闪电,使剑人根本没料到才一个照面的功夫,他的过命兄弟就被干掉,长剑去势一阻,插入了使镰人的胸膛。
他微微愣神,忽然眼前一茫,就此气绝。
苏希洵手指松开,使剑人软软地倒下地去。本来拗断颈骨不会致人马上气绝,但他注入的阴寒真气阴毒至极,瞬时断了那两人的生机。
他回过身去,白芦倒在那边的地上,蒋衡则已经不知去向,地上淅淅沥沥地洒了血迹,证明蒋衡即使成功逃遁,那也是与白芦两败俱伤。
宁非强忍了晕眩下了马,正跪在白芦身边探他鼻息。
蒋衡的功力修为要胜白芦许多,毕竟他年届三十,正当人生最为壮旺之季。又是淮安御前侍卫教头,手底没两下功夫无法服人。
苏希洵快步过去,宁非抬头看他道:“他被蒋衡劈了一掌。”
苏希洵赶紧蹲下地去探白芦腕脉,幸无异样,只受了一些震荡之伤。他心里略松:“你先睡会儿,很快就能回去。”
宁非还睁大眼睛看他,苏希洵叹了一口气:“他没事。”
“阿刚……”宁非意识逐渐模糊,还记得阿刚的事情,不肯睡过去。
苏希洵苦笑道:“死不了,他们不会费力气带一个死人下山。”为了让她放心,还是站起身,将宁非打横抱了,快步走到阿刚旁边。
这时候,在后方终于传来衣衫窸窣的声音,苏希洵不回头也知道,自己人来了。
他方才在竹楼外与几个关长商议事情,听到白芦的哨笛当先追了出来。到达哨声发出的地方,不见白芦踪影,却看见地上有打斗的痕迹和血迹,还有身着黑衣的身份不明者。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黑衣人身上插着宁非惯用的箭矢,他循着痕迹一路寻到此处,不知比后面的几个关长快了多少,他们此时赶到已属不易。
宁非努力往地上看去,阿刚昏得很沉实,气色还是好的。墨绿色的衣服上被划了一道口子,流着血,幸好出血量不大。她松了一口气,这会儿安心了,阿刚和白芦都没事,那就很好。她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是被苏希洵打横抱着,其实从刚才都受不住了,手臂上被砍开一道大口子,那种疼痛不是小伤小病可以比的,值得庆幸的是,还有昏迷一途可以暂作逃避。
胡罕几个人追到此处,看到一地血腥,两个黑衣人死得没气,还有一个被长剑洞穿肩骨,钉在地上,挣扎的力气都没了。
他们都认识白芦和阿刚,见到两人躺在地上并不动弹,都是大惊失色。
苏希洵道:“胡罕。”
胡罕是下水獭的关长,曾经见过宁非一面,他往苏希洵怀里看去,立时认出了宁非。苏希洵将宁非交到他手里,把他吓了好大一跳,心想二当家今天是有什么问题,怎么会把自己女人交给别人了。
不等他询问出声,鼻子里传来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他这才发现宁非的手臂伤了好大一块。他顿时更慌了一线,这么深的口子,不知道会不会把这条手臂给废了。
他是知道宁非箭术厉害的,此前还曾经打过她的主意,因为黑旗寨里的匪徒们多是近战的好手,远战的功力不行。所以战斗都集中在山势复杂林木丛密之处,习箭的人不多,能上手的更少,如果能够把宁非拉过来传授心得,或许就能够把战域扩大到近山平原。此番上山找到苏希洵,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此。
现在这条手臂变成这样,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好。
苏希洵又指了一个人,把白芦交托出去,自己蹲下地将阿刚抱了起来。
看到胡罕一脸惊讶的样子,他淡淡地说道:“他伤得最重。”
他刚才骗了宁非,阿刚的伤最需要小心治疗。这几个黑衣人虽然想捉活口,但是不通医理,用剑刺伤阿刚后只有简单地点|岤止血,然后顺手抹了一大把不知道什么东西制成的止血粉面。其实他一肩内肌腱已经断了。
这种伤最不能颠簸,应该尽速缝合治疗,可是那些人只想要留个活口就行,哪里会管能不能留个完整的人下来。如果治不好,不说他一身功夫都要废了,以后帮他爹劈柴挑水都有困难。
阿刚才不过十六岁。
苏希洵对其他人说道:“去其他山头,将各山山长、兵长都叫来。以及丁义、习黑,一定要尽速赶来。”
“是。”其他数位关长抱拳领命,身形飞出,转瞬没入林间。
苏希洵低头看了一眼宁非,胡罕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样的眼神,只是觉得说不出的难受。
二当家或许是想自己抱着她的吧,到了现在,各种官方的民间的传闻甚嚣尘上,哪个不知道二当家对宁姑娘安的是什么心。
但是苏希洵的轻功更好,他走得更稳,他首先照顾的是更为需要的阿刚。
苏希洵还是没说话,当先往竹楼去了。
夜幕降临,夏日的夜晚到处可以听到鸣蝉的叫声,把叶云清扰得很烦躁。
竹楼里来了许多人,但是依旧十分安静,没有人大声说话。只有他被挡在外面,苏希洵关上门的时候,冷冰冰的目光从他头顶扫到脚下,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话:“你今天又没洗澡。”
之后,在别的山头的丁义、习黑都来了,就连不善于医理只善于药物的丁孝都被请进了房间。还在山上找了两个身上干净手脚利落的女人进去帮忙。
听闻阿刚出事,他爹也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他前段时间才被金线大王咬伤,余毒才清完,身体正需要调养,但他根本管不上这些事情。阿刚是他的儿子,阿刚出了事,他比谁都难受。
叶云清和阿刚爹看着别人进进出出地传递热水、剪刀等物,什么忙都帮不上。
房间里早就点燃了大大小小的蜡烛和油灯,很久之后,门终于被从里面拉开了。
首先出来的是丁孝和丁义两兄弟。叶云清连忙上前拦住两兄弟问:“怎么弄了这么久,伤得很重吗?”
丁义是丁大伯和丁大娘的亲生儿子,与丁孝相貌体型差距很大。他身材魁梧壮硕,比丁大娘还要大了两圈,偏生皮肤白里透红,又滑又嫩,好像能够透出水来。因为这个缘故,他在淮安国里还有个称号——白无常丁白。
他比叶苏二人要小,少年时随父母上了雁过山定居。那时候,他并没有如此高大壮硕,于是丁大娘有时兴致一起,便把他打扮成女儿,带她到山下城镇里过女儿节。
有丁大伯和丁大娘的熏陶,他自幼就接触很多跌打损伤的治疗,其实最主要原因是,丁大娘十分暴力,以至于家庭常常出现伤员。丁义也很暴力,以至于胆敢调戏他的街头地痞常常出现严重的伤害。这些无疑为他积攒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但不管怎么说,以这种偏门手法练出来的医术,在苏希洵手下来说,并不很高明。今天居然叫他回来,连叶云清都觉得很微妙。
丁孝很疲惫,随口回答道:“伤得很重。”
叶云清愣了一下。
阿刚爹眼睛里都泛出了泪花,他颤着嘴,不敢相信地问:“伤得很重吗?”
丁义点头道:“以后肯定无法提起重物,甚至,能不能动都是一回事。”
叶云清站在那里,心里慢慢地溢上一点苦来。
阿刚爹很快回过神来,他居然露出了欣喜之色:“只要还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叶云清忽然抬起头说:“怎么可能这么严重,如果这么严重,苏希洵怎么会交给你们来做,他呢?他死去哪里了?如果是他,一定会有办法的!”
丁孝抬起头,愕然地看他一眼:“叶大,你说的什么啊,苏二要是有那种好心,怎么可能下手这么狠?”
丁义也道:“是啊,二当家下手真狠!你还想要他出手来治?”
三方四个人全部停住话头,面面相觑。
许久,阿刚爹终于满怀希望地说:“我们说的,都不是同一个人吧。”
丁孝啊的一声,恍然大悟:“我说的是那个黑衣刺客呢。肩膀都被苏二开了个大洞,都快呼吸不过来了。苏二叫我过来,是为了商议防务问题,刚才他实在腾不出手,才叫我帮忙的。”
丁义也悟了,他挠着脑门接话道:“还有一个黑衣刺客,据说是被宁非用弓身抽了个耳刮子,那家伙,左眼珠子都裂了,鼻梁骨都碎了,右眼也又红又肿的。二当家说这点伤死不了人,还放在墙角那里绑着没得理会呢。”
——————————————
【幸福的距离】
宁非半夜里醒了,手臂上传来一阵阵的痛,但是比刚开始那会儿好了很多,伤口上有点儿麻木的感觉,大概是上了伤药的缘故。她左右地看,房间里没有人了,只点着豆大一点的油灯,窗户开了一缝,那丁点儿的光亮就在微弱的风里面晃动。
抬起手臂,上面缠了好几层纱布,透出一点血色。现在想想,她那时候真是胆大妄为,如此斗勇比狠,有几条命都不够折腾,居然还有命在完全是运气好的缘故。可是话说回来,如果她当初没有追过去,也许无法拖延他们直到苏希洵赶来。
虽然伤口的痛楚被压下去很多,不过依然是有影响,醒来之后很难睡着,宁非就呆呆地瞪着房顶,反省自己的过错。
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在门口处停了下来。如果不是夜深人静的缘故,宁非根本听不出来,她奇怪地看向门口处,这么晚了不知道是谁还在外面。过了片刻之后,门被推开,苏希洵走了进来。
他进来的时候没有看向这边,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已经醒来。而是先到桌前,把手里捧着的物件都放在桌上,都是一些文墨用具,还有一些卷轴和羊皮纸。
宁非好奇地看他在桌前坐下,将毛笔和墨盒摆放开来,接着展开一卷羊皮纸,拿起毛笔蘸了墨汁,细细地动笔写起来了。
夜里面十分安静,窗外的竹叶在风里晃荡,互相击打着,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连绵一片。在很久以前,生活在那个喧嚣的年代,宁非曾看“夜听雨打芭蕉”
坐在桌前的男人遮住了油灯微弱的光亮,他偶有翻动文书,但动作都很轻,几乎没有发出声响。宁非被笼罩在那层淡淡的影子下,苏希洵的轮廓被那盏油灯照出一圈薄薄的亮色,她不说话地看着。
像这样杜绝声响的翻书做事,就要动作轻柔缓慢,根本没有效率。苏希洵明明是个做事干净利落的人,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才想到这里,宁非就知道了答案。是因为要照顾她吧。
阿刚也受伤了,但是他有家人在山上。不知道白芦的家人在不在,但是他的朋友多的是。在山头几个月,她对于某些情况还是了解的。比起他们,她在山上反而无亲无故,只和叶云清、丁孝等有数几个人交往较密。
永远都不要把别人的重视当成理所当然……宁非忽然想起了这句话。
苏希洵写一阵停一阵,过了许久,终于将笔搁在笔架上,将墨盒盖好。从缜密的思考中退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揉了揉肩膀之后,转回头看向床上。
立刻对上了宁非的目光。
苏希洵愣了一下,赶快站了起来,走到床边问:“很疼吗?疼得睡不着?”
宁非摇摇头,还是直直地看着苏希洵。这回轮到他招架不住,长这么大,除了丁大娘那样的女人,还没有哪个女人敢于这样直视的。他顿时有些手足无措,为了掩饰这种凭空出现的尴尬情绪,从旁边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掀开被子的一角:“我看一下伤口。”
伤口很大而且很深,到现在还在渗血很正常,不过渗出纱布的血色浅了许多,变成了淡淡的粉色,苏希洵轻轻握在手里认真地看,看着看着就放不下了。
握在手中的手臂很细,宁非其实不是皮包骨头的那种瘦,但是她的骨架小得很,落在黑旗寨这种地方,反差很大,变得格外瘦小似的,像是夹杂在一群大贼鸥里的小画眉。
苏希洵又忍不住问:“真的不痛?”
“没事。”
“没事为什么不睡?”
宁非抿紧了嘴唇,瞪得苏希洵不好意思,他最后讪讪地把被子盖好:“渴了吧,我倒些水给你喝。”
宁非好笑地看着他逃跑似的到橱柜里去拿水壶和碗,刚才他那样的表情真是让人好笑啊。她慢腾腾地坐了起来,自己将枕头垫在背后。因为失血的缘故,几个动作下来,眼前变得灰暗昏沉,过了片刻才恢复过来。
苏希洵已经回到床边倒了水,责备道:“伤员要遵守伤员的本分,胡乱动弹是要吃苦头的。”
宁非就着他递过来的碗喝了整整一碗,解了喉咙的干渴。苏希洵收拾了东西,把水壶放回橱柜,就听宁非在床上说道:“那天的事,对不起。”
苏希洵合上橱柜的纱门,因为不明白宁非说的“对不起”指的是什么,愣愣地对橱柜里的碗筷发呆。好一会儿,回过头去,不解地问:“什么对不起?”
宁非眨了眨眼睛,然后揉了揉自己的额头,似乎不知道应当怎么表达自己的意思。她最后终于还是把目光落在苏希洵下部。
苏希洵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脸上窘迫得红了起来,闷声道:“没事。”
宁非好难得看到他这样的表情,忍不住呵呵笑了开来:“你真的想起来了,前段时间的失忆,不会是装出来的吧?”
苏希洵恼羞成怒,咬牙切齿地道:“我怎么可能装失忆,你可真狠啊,下得了这种狠手。”
气氛难得如此轻松,苏希洵没有料想到两人能够这样子对话。以前两人互相看不顺眼的时候,当真是志不同道不合不相为谋,话不投机半句多。他看到宁非精神很好,短时间肯定是睡不着了。
他坐回床边的椅子:“你以为自己很厉害,昨天那种事情也是能够随便插手的吗?你差点死了知不知道。”
“那时候没想那么多。”
“没想那么多?”苏希洵说到后面提高了语调。
“现在知道了,我认错,以后肯定先认清形势再说。”
苏希洵不信地看着她,这哪里是道歉的样子啊,她明明就是打定主意凡事先斩后奏,事后道歉的吧。
宁非连忙安抚道:“真的,再说,以后也不会有这种事了吧。”
苏希洵叹口气:“说来说去,还是我的错。”
“雁过山那么大,就算黑旗寨人数众多,都不可能每片地上都住有人的吧。几个关口可以防住普通人,但是如果来的是高来高去的轻功高手,根本不走关隘,直接攀山过崖,你想防都是防不住的。”
苏希洵摇头道:“竹楼防卫很松,是我过于自信了。每个关隘都有高手杂居其间,就是为了避免敌人派来的刺客从崖壁上山,然后从意想不到之处偷袭屠杀。只有竹楼这里,一般不让人靠近。”
宁非想起一事:“来人中有淮安的御前侍卫总教头蒋衡,他们上山来应该不是为了‘偷袭屠杀’的吧。”
“他们到我房间里乱翻一通,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情报。”苏希洵得意地笑了开来,“难怪他们找不着,朝廷的人怎么知道我们‘土匪’是怎么藏东西的啊。”
宁非大感兴趣,她张口欲问,想到这已经涉及了山寨的秘密,避嫌为妙避嫌为妙,于是立刻转换了话题。
苏希洵难得地生起了聊天的兴致,他一直认为聊天是件浪费时间的事,有那种空闲还不如去采草熬药办公做事。和宁非说话很舒服,说话直来直去,但是只要细心,就会发现她所询问的话题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她明明知道他对她的心情,却没有因此而强人所难,甚至在意识到有可能会让他为难之前,远远地绕了开去。这样是一种体贴吧。
时间过去很快,宁非的眼皮开始打架了。苏希洵谈兴未尽,可是十分心疼她,仓促终止了谈话。
宁非看起来有些困倦,眼睛却忽然弯了,看起来真是笑眯眯的样子。苏希洵当时正弯腰下去帮她掖被角,看到她这么可爱的样子,心里慌张了起来,停在那里不敢动了。
宁非轻声地说:“货怕比货,人怕比人,比起徐灿那个家伙,你真是可爱多了。”
“啊?”苏希洵一时没反应过来。
宁非翻了个身,面向墙角合眼睡了。
苏希洵定在那里,直到腰都酸了,才站直起来讷讷地反驳:“可爱个熊,你才可爱呢。”
的确,用可爱来形容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可是在反驳的同时,苏希洵不知不觉地笑开了,眼睛笑得弯弯的,脸上都是幸福的样子。
天色大亮的时候,昨日发生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主寨山头。
雁过山的主峰像是一个巨大的两级阶梯,上有七八个练场,最大的半山练场正好在第一阶梯上,面阳方向是近百亩大小的一块平地。
太阳晒得烧人,主寨上下的汉子们在半山练场里整齐排开,这群人平时散落在各个关口,因此并不觉得人多,直到这种时候,才知道光是主寨这里就有了万余人的战斗力。
如果仅仅依靠打劫夺回的物资,根本不够这群人的消耗,所幸雁过山地广人稀,这群人平日不打劫做营生的时候,就开垦梯田种植谷物,还养了许多黑脸鸡甚至圈养了野猪。
练场上空犹如笼罩了一层低气压,大家都面色阴郁,似乎怒火烧心。这可是奇耻大辱,光天化日被人摸上了主寨山顶,虽说主山背阴一面山势陡峭,虽说主山山顶人迹罕至,虽说来人据说是淮安皇宫所派的精锐,但要是说出去,绝对被人笑话不可。
不多时,叶云清与苏希洵先后出现,他们从队列前经过,走上搭建在五棵松下的高台。各关口的关长都在列队之前。众人皆噤声不言,只听得见风吹叶打的声音。
叶云清扫视一圈后说道:“昨天发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吧?”
他内里充沛,并不如何使力,声音就在百余亩的练场上传荡开去。一群平日里咋咋呼呼的汉子们垂头不语,样子是羞愧之极。
叶云清等待了片刻,见到大家都是在反省的样子,叹口气道:“昨日活捉淮安刺客两名,虽然现在尚未逼出口供,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淮安对我们已经忍无可忍,年内将要大举进攻。”
淮安看不顺眼雁过山之匪由来已久,众人皆知。可是刚发生那样的事情,敌人肆无忌惮直入寨中,还伤了三人。不说白芦那个木头面孔的家伙,阿刚可是大家都认得的,一个极讨人喜欢的少年,据说伤得很重,能不能痊愈都不好说。听到叶云清提及淮安,氛围立时一变,满场皆是愤然。他们想要询问伤者的情况,无奈寨中纪律森严,集合时不能随便提问,便都忍了下来。
叶云清道:“现如今,寨里形势紧迫,以往的战斗配置是为下山劫掠淮安商旅所设,虽然几年前曾屡次大败淮安军,但大都是地方小旅。今后我们将要面对的是淮安的精锐部队徐家军,那是拥有战车千乘、战马万匹的骑战队。”
说到此时,下面众人都高高地挺胸抬头,目光灼灼地直视向五棵松台上,那样子大有不服气的意味。
叶云清点头笑道:“不服气是吗?不服气就好!战车千乘、战马万匹——那算什么,那不就是用金钱砸出来的吗,仗是用性命去搏的,不是用金钱来凑的。”他停顿片刻,待下面人头耸耸几乎有人忍不住要高声赞同的时候,朗声说道,“大家可知道丁孝带上山的宁非?”
立时所有人都道:“知道。”宁非第一次出现在众男的眼中是那一场大雨群浴,惊得众人鸡飞狗跳,哪里能够不知道她?就算没见过面,至少也是闻过名的。
叶云清说:“人家一个小姑娘,昨日在她手下一死四伤。”
众人再也忍不住,顿时哗然。大家虽然听说了昨日的事情,但是具体情况如何尚未传开,他们听说过丁孝带上山的这个女人厉害,却不知道怎样厉害。
叶云清又道:“要打胜仗,关键不是看谁的武功高强,不是看哪一家的兵器锋锐,而是要靠办法,层出不穷的办法。宁非不会武功,只会骑射。但是箭矢射不了了就用弓身打,弓身不管用了就用马蹄踢踏。这样才是让人防不胜防,这样才是以弱克强的道道。如果在面对淮安大军时,咱们能够做到这一点,别管来的是什么徐家军,就算鬼家军、神家军,照样让他们有来无回。”
此后,从主寨半山练场回到十山六洞各个关口的关长们,都是目露邪光,那样子好像在说:“小兔崽子们把皮绷紧了,看我操弄不死你们。”
雁过山上,拔毛寨里,那是什么样的地方啊,哪个男人不是被这群吃人不眨眼的关长们操弄大的,大大小小偕老带少的都看惯了他们声势滔天的邪恶样子,大家的确是把皮给绷紧了,骨子里却是不怕的。
十山六洞和主寨毕竟隔了一个山头,那边群情愤慨,这边还不知道寨里有人出了事受了伤,只以为是普通的袭营。
然而这种外紧内松的状态在关长们将半山练场听来的消息发布后,形势立刻大变。
十山六洞之中,男人们血红了眼睛,摩拳擦掌目露邪光的状态从带队的兵长传染到了各小喽啰,人人生怕不比别人凶悍似的。
淮安派人袭营,主寨伤了三人。真是胆敢在太上老君头上动土,老虎嘴边拔毛,也不想想雁过山拔毛寨是什么地方!
如果说主寨传来的确切消息是十山六洞众人怒火的星星之火,那么,苏希洵所发布的匪练文告就是引焰的干柴。
文告曰,各山头以关口划分攻防小组,每日互相偷袭攻打。败者当日不得食肉与新鲜菜蔬,只能以咸菜下饭。胜者可享受双份的肉食与新鲜菜蔬。
山寨汉子哪个不是肉食性动物,平时都在嗷嗷叫唤“肉不够,要吃肉”,现在一看这条命令下来,大家欢欣雀跃,因为有肉吃了,只要拿下别人负责的关口,就可以大口吃肉了。
看到这种血气冲天的景象,惯于与人为善的丁孝不由疑惑道:“如果被人摸哨成功可是没有肉吃了的,难道大家不会觉得吃亏吗?”
他弟弟丁义站在他身边,看着山上山下那种跃跃欲试的景象,叹了口气:“哥哥你知道朝三暮四原来是什么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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