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时光远行 作者:从今
正文 第 8 章
任时光远行 作者:从今
第 8 章
艾梦露是樯椿市土地厂商的女儿,这就奠定了她有钱的基础,她在一家酒吧驻唱,她的声线很好听,真是上天的宠物。
☆、楚森河
我问过艾梦露一个问题,她是这样回答的,她说,世界上的爱情是分成很多类的,但是独独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是无可取代的,所以你爱上的那个人,不论是相貌上还是性格上都是你喜欢的,也是值得你去喜欢的,梦端,你的名字的意思是梦的彼端。
艾梦露总会用这样美好的词语来解释话语,她说话的腔调就像是西方人的话,我有些听不懂。
我知道,她在酒吧驻唱,但是她很干净,她从不说粗话,她很爱干净,她有一个很怪异的男友。艾梦露在我眼里,就像是天神一样的人,我对她说这话的时候,她就会笑着捏我的脸颊,好像我是小孩子,对,我就是小孩子。
艾梦露的男朋友我是在一天很冷的天气,艾梦露在我见他之前对我说,她的男朋友很漂亮,我哆嗦了一下,用漂亮来形容男生,我一时不能接受,是受了陈依静的影响。她还说,她的男朋友很爱干净,他在冬天从来不戴手套,因为他觉得手套太俗气。
她一面说着,我就觉得,艾梦露的世界就像是一个童话,美得不像话,至于她的男朋友,我就觉得是一个很帅很干净的人,别的我什么也没想到。
在见到艾梦露男友的时候,我还是愣了一下,是一个状似西方人的面孔,很立体的感觉,我看他的眼睛,觉得有些太不可思议,我没见过很漂亮的眼睛,他的眼睛是阴郁的,黑暗下,我看不清他的眼睛,很大,却没有光彩,我在穆思宇公寓的楼下才看清楚,是深蓝色的,海底最深的颜色。
我突然想起原来在宿舍的时候,我们四个人票选最喜欢的眼睛,颜色都赞成深蓝色,宋廖莎说,像是大海一样,很漂亮,她的审美观就和漂亮扯得上关系。陈依静的原因是,深蓝色很深奥,让人觉得很博学。莫思言和我的意见出奇的默契,说是有种神秘美。
但是现在看了,又觉得不只是神秘,还带一点忧郁的成分。
在穆思宇楼下的外面,我踩着雪漫不经心的走着,“咯吱咯吱”的声音我觉得难听,皱眉的瞬间就晃神了,倒下的时候,看见深蓝色和周身的树就没了,我害怕的倒下去,没有疼痛,原来是被艾梦露的男友搭救了,我歉意的正准备说谢谢,却看见他从口袋里拿出手帕,轻易的擦擦手,我顿时觉得被羞辱了。
原来是有洁癖,这样的习惯也不算是好的,原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艾梦露问我对他的看法的时候,我就答了一个字,怪。
艾梦露笑着拍我的头,她说,他的习惯我都记着,比如说,走路的时候习惯迈左脚,伤心的时候习惯将眼睛的色调变成灰色的,他最讨厌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他不喜欢笑的时候露出牙齿,他吃饭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总看着他,他拿过东西后就会用手帕擦手,盖被子的时候习惯把手放在外面。我惊讶的看着她,她接着自言自语的说,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会觉得他的缺点都是优点,比如说他爱干净,他自重,他孤独。这些都是能看出来的,我觉得,这样的日子是美好的,甜蜜的。
我理解的看着她,突然觉得楚森河也不错。
☆、漾尔
忘了说,楚森河就是那个阴郁帅哥的名字,阴郁帅哥就是我给他起的外号。
楚森河是中法混血,难怪我觉得他奇怪,他家庭很奇特的,我不知道,艾梦露也不知道,他所隐藏的秘密多得很,但是艾梦露只要爱他就好了。
这样看来,艾梦露喜欢他,但是他却不一定喜欢梦露,真是不公平,虽然是梦露先追求的他,算了,爱情不论先后,这可是梦露的格言。
艾梦露说她已经出了一本书的时候,我很惊讶,毕竟小说之外的书是很难挤进卖书的行列的,她说出书名的时候,我静默了,书名是,《森林漾尔》。
艾梦露摇摇我的肩膀,我觉得自己刚才好像真的在一片大森林里,没有方向的胡乱窜。
艾梦露,艾梦露,好像这段时间我一直和她在一起,忘了周南漾了,那个压在我心底的秘密,她的书名,我对她说,起得真好。然后就离开了。
穆思宇和艾梦露相处得很融洽。
回到那所公寓,周南漾大概是怕我回来了,进来不了,将要是放在门口的地毯下,这样的办法真是有蛮蠢得,但是,我不觉得笨,因为想出这样的办法的人不是别人,是周南漾。
周南漾瘦了一些,看到我的时候,脸上还是那样的笑容,但是好像是开心的,他开始很不介意的和我开玩笑,我很高兴。
我还是得回到宿舍,因为很多天的请假,陈依静看见我后,手拿着薯片,咬在嘴里的样子保持不动了,我倒是觉得,莫思言很正常,她开心的过来和我拥抱,顺便还勒紧了些,是在埋怨我这么久不回来。
宋廖莎现在是在单身状态,心里很不是滋味,陈依静也没有和她的甜心宝贝分手,两个人你侬我侬的样子,羡煞旁人。
莫思言失恋了,倒是她甩的那个惨无人道的帅哥,他竟敢背着她脚踏两条船,莫思言最恨这样的人,她甩了他和那个女生各一个耳光就潇洒的走了,但是我知道,莫思言并不洒脱,每当听见那个帅哥的消息,她的眼睛就会突然变得很落寞,很落寞。
莫思言这样的美女在樯椿学校难得一个,所以,马上就有人来投怀送抱。
但是她还是愿意和我们这样没心没肺的笑着,走着,看着。
莫思言突然变得很勇敢,她就凭着她的勇敢在大一的新生中又挑了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帅哥。
我常在她喝醉酒后听到她的心声,比如,她有多喜欢那个人,她对我说他的好的时候,眼泪一边流,很伤感的样子,我当时就差点冲到他的面前甩他两个耳光。
即使是看见他和另一个女生在街上接吻,我也是退到一边,看着他们肆无忌惮的,旁若无人的样子,我是真的很想走上前去,扇他们各人两下的,但是我也只能是在他们走后,伤心得想要蹲下来痛苦,但是我用什么样的身份呢?我只是一个想帮朋友却无能为力的人而已。
即使在别人看来,我变得勇敢了,但是骨子里,我还是那个胆小到只能在深夜里躲在被子里痛苦的人而已。
☆、幻象
好像我和林宥安的相遇的桥段就只能在血肉横飞的食堂进行,在独自一人吃饭的时候,林宥安微笑的从身后走过来,吃完饭后,又默不作声的走在我的同侧,我觉得总得等到被人说话,才算是礼貌。
林宥安轻声问我说,你上次说的故事的答案是什么?但是请宽恕我,我的记忆力早就衰退了,我疑惑的问他,什么故事?林宥安的表情顿时很难看,但是他很有耐心,他一字一句的告诉我说,就是那个红柳和风的故事。我思索的点点头,好像是有这样的一个故事的,我突然很有恶作剧的兴趣,我神秘的问他说,你是真的很想知道吗?其实那个故事的结局挺不好的,至少对现代的青少年儿童都有不可借鉴的效应。这就更惹起他的好奇心,这可是我的强项,我走在前面,不理他了,让他想一想,只是不太可能想到的答案。我看着他冥思苦想的样子,好心的说,就是同性恋啊,古代的社会比现在还封建呢,怎么会允许这样的事情来辱没他们的声誉呢,亏你还是才子,这样的事情都想不到。林宥安现在大概是想掐住我的脖子,逼我喊救命吧。
这个故事本来不是这样的结局了,结局是,红柳为了能记住这个她恋爱的地方,就将自己的记忆锁在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这个沙漠的又一个名字是,爱流沙。就是说每次流走的沙子就是红柳爱的眼泪,因为那就是风伴随的。
这样的伤感,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就我一个人这样就好,不让别人伤心是我的职责,这样的笑话还好些。
林宥安算是幼龄儿童了,他竟然不知道该上哪里修理电器,他现在问我上哪买棒棒糖我都信,我就这样和他说的时候,他真是很生气的,只是我还是答应和他一起去,他这样的性格时好时坏的,真是很难捉摸。
是在他家附近的一个家电地方修的,师傅当即就说,你们这电器在晚来一会儿,就差点报废了,你们是怎么用它的,坏成这样。我当即就想到这样的一个场景,我助人为乐的送一个人到医院,医生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是怎么做人家女儿的,这么晚才来,再晚点她就没命了。这两个场景真是有蛮像的。
我无聊的站在门口,师傅说是让看管它的人进去,真是有趣得很,这又不是什么看护,用得着吗,我抬头的瞬间就看见街转角一闪而过的身影,身影像是欧洲人的笔挺,大概我认识的人里,再也没有和楚森河一样相像的人了,我鬼使神差的跟上去,楚森河的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包裹,很神秘的样子。
好奇心是每个人的天性,所以我跟上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空去想,包括这样跟上去的后果。
他在茫茫人海中就突然消失了,我跟他到了一个叫做幻象的酒吧就不见了他的人影,我正准备转身的时候,突然听见身后传来的冷不丁的声音,你跟踪我是为了什么?现在这样的场景就像是我是个间谍似的,大概没有我这样的间谍,让别人抓了个现行,倒是没有什么好害羞的,只是他这记性还真是蛮差的,我们才几天不见,虽然加上不熟的缘故,但是好歹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
楚森河他其实也不像我想的那么坏。他请我喝了一杯叫奇幻的酒,这样不胜酒力的我当然醉倒了,他也就理所当然的开溜了,但是还是很绅士的付了钱。
☆、洛琴丝
第 8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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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梦露是樯椿市土地厂商的女儿,这就奠定了她有钱的基础,她在一家酒吧驻唱,她的声线很好听,真是上天的宠物。
☆、楚森河
我问过艾梦露一个问题,她是这样回答的,她说,世界上的爱情是分成很多类的,但是独独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是无可取代的,所以你爱上的那个人,不论是相貌上还是性格上都是你喜欢的,也是值得你去喜欢的,梦端,你的名字的意思是梦的彼端。
艾梦露总会用这样美好的词语来解释话语,她说话的腔调就像是西方人的话,我有些听不懂。
我知道,她在酒吧驻唱,但是她很干净,她从不说粗话,她很爱干净,她有一个很怪异的男友。艾梦露在我眼里,就像是天神一样的人,我对她说这话的时候,她就会笑着捏我的脸颊,好像我是小孩子,对,我就是小孩子。
艾梦露的男朋友我是在一天很冷的天气,艾梦露在我见他之前对我说,她的男朋友很漂亮,我哆嗦了一下,用漂亮来形容男生,我一时不能接受,是受了陈依静的影响。她还说,她的男朋友很爱干净,他在冬天从来不戴手套,因为他觉得手套太俗气。
她一面说着,我就觉得,艾梦露的世界就像是一个童话,美得不像话,至于她的男朋友,我就觉得是一个很帅很干净的人,别的我什么也没想到。
在见到艾梦露男友的时候,我还是愣了一下,是一个状似西方人的面孔,很立体的感觉,我看他的眼睛,觉得有些太不可思议,我没见过很漂亮的眼睛,他的眼睛是阴郁的,黑暗下,我看不清他的眼睛,很大,却没有光彩,我在穆思宇公寓的楼下才看清楚,是深蓝色的,海底最深的颜色。
我突然想起原来在宿舍的时候,我们四个人票选最喜欢的眼睛,颜色都赞成深蓝色,宋廖莎说,像是大海一样,很漂亮,她的审美观就和漂亮扯得上关系。陈依静的原因是,深蓝色很深奥,让人觉得很博学。莫思言和我的意见出奇的默契,说是有种神秘美。
但是现在看了,又觉得不只是神秘,还带一点忧郁的成分。
在穆思宇楼下的外面,我踩着雪漫不经心的走着,“咯吱咯吱”的声音我觉得难听,皱眉的瞬间就晃神了,倒下的时候,看见深蓝色和周身的树就没了,我害怕的倒下去,没有疼痛,原来是被艾梦露的男友搭救了,我歉意的正准备说谢谢,却看见他从口袋里拿出手帕,轻易的擦擦手,我顿时觉得被羞辱了。
原来是有洁癖,这样的习惯也不算是好的,原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艾梦露问我对他的看法的时候,我就答了一个字,怪。
艾梦露笑着拍我的头,她说,他的习惯我都记着,比如说,走路的时候习惯迈左脚,伤心的时候习惯将眼睛的色调变成灰色的,他最讨厌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他不喜欢笑的时候露出牙齿,他吃饭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总看着他,他拿过东西后就会用手帕擦手,盖被子的时候习惯把手放在外面。我惊讶的看着她,她接着自言自语的说,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会觉得他的缺点都是优点,比如说他爱干净,他自重,他孤独。这些都是能看出来的,我觉得,这样的日子是美好的,甜蜜的。
我理解的看着她,突然觉得楚森河也不错。
☆、漾尔
忘了说,楚森河就是那个阴郁帅哥的名字,阴郁帅哥就是我给他起的外号。
楚森河是中法混血,难怪我觉得他奇怪,他家庭很奇特的,我不知道,艾梦露也不知道,他所隐藏的秘密多得很,但是艾梦露只要爱他就好了。
这样看来,艾梦露喜欢他,但是他却不一定喜欢梦露,真是不公平,虽然是梦露先追求的他,算了,爱情不论先后,这可是梦露的格言。
艾梦露说她已经出了一本书的时候,我很惊讶,毕竟小说之外的书是很难挤进卖书的行列的,她说出书名的时候,我静默了,书名是,《森林漾尔》。
艾梦露摇摇我的肩膀,我觉得自己刚才好像真的在一片大森林里,没有方向的胡乱窜。
艾梦露,艾梦露,好像这段时间我一直和她在一起,忘了周南漾了,那个压在我心底的秘密,她的书名,我对她说,起得真好。然后就离开了。
穆思宇和艾梦露相处得很融洽。
回到那所公寓,周南漾大概是怕我回来了,进来不了,将要是放在门口的地毯下,这样的办法真是有蛮蠢得,但是,我不觉得笨,因为想出这样的办法的人不是别人,是周南漾。
周南漾瘦了一些,看到我的时候,脸上还是那样的笑容,但是好像是开心的,他开始很不介意的和我开玩笑,我很高兴。
我还是得回到宿舍,因为很多天的请假,陈依静看见我后,手拿着薯片,咬在嘴里的样子保持不动了,我倒是觉得,莫思言很正常,她开心的过来和我拥抱,顺便还勒紧了些,是在埋怨我这么久不回来。
宋廖莎现在是在单身状态,心里很不是滋味,陈依静也没有和她的甜心宝贝分手,两个人你侬我侬的样子,羡煞旁人。
莫思言失恋了,倒是她甩的那个惨无人道的帅哥,他竟敢背着她脚踏两条船,莫思言最恨这样的人,她甩了他和那个女生各一个耳光就潇洒的走了,但是我知道,莫思言并不洒脱,每当听见那个帅哥的消息,她的眼睛就会突然变得很落寞,很落寞。
莫思言这样的美女在樯椿学校难得一个,所以,马上就有人来投怀送抱。
但是她还是愿意和我们这样没心没肺的笑着,走着,看着。
莫思言突然变得很勇敢,她就凭着她的勇敢在大一的新生中又挑了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帅哥。
我常在她喝醉酒后听到她的心声,比如,她有多喜欢那个人,她对我说他的好的时候,眼泪一边流,很伤感的样子,我当时就差点冲到他的面前甩他两个耳光。
即使是看见他和另一个女生在街上接吻,我也是退到一边,看着他们肆无忌惮的,旁若无人的样子,我是真的很想走上前去,扇他们各人两下的,但是我也只能是在他们走后,伤心得想要蹲下来痛苦,但是我用什么样的身份呢?我只是一个想帮朋友却无能为力的人而已。
即使在别人看来,我变得勇敢了,但是骨子里,我还是那个胆小到只能在深夜里躲在被子里痛苦的人而已。
☆、幻象
好像我和林宥安的相遇的桥段就只能在血肉横飞的食堂进行,在独自一人吃饭的时候,林宥安微笑的从身后走过来,吃完饭后,又默不作声的走在我的同侧,我觉得总得等到被人说话,才算是礼貌。
林宥安轻声问我说,你上次说的故事的答案是什么?但是请宽恕我,我的记忆力早就衰退了,我疑惑的问他,什么故事?林宥安的表情顿时很难看,但是他很有耐心,他一字一句的告诉我说,就是那个红柳和风的故事。我思索的点点头,好像是有这样的一个故事的,我突然很有恶作剧的兴趣,我神秘的问他说,你是真的很想知道吗?其实那个故事的结局挺不好的,至少对现代的青少年儿童都有不可借鉴的效应。这就更惹起他的好奇心,这可是我的强项,我走在前面,不理他了,让他想一想,只是不太可能想到的答案。我看着他冥思苦想的样子,好心的说,就是同性恋啊,古代的社会比现在还封建呢,怎么会允许这样的事情来辱没他们的声誉呢,亏你还是才子,这样的事情都想不到。林宥安现在大概是想掐住我的脖子,逼我喊救命吧。
这个故事本来不是这样的结局了,结局是,红柳为了能记住这个她恋爱的地方,就将自己的记忆锁在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这个沙漠的又一个名字是,爱流沙。就是说每次流走的沙子就是红柳爱的眼泪,因为那就是风伴随的。
这样的伤感,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就我一个人这样就好,不让别人伤心是我的职责,这样的笑话还好些。
林宥安算是幼龄儿童了,他竟然不知道该上哪里修理电器,他现在问我上哪买棒棒糖我都信,我就这样和他说的时候,他真是很生气的,只是我还是答应和他一起去,他这样的性格时好时坏的,真是很难捉摸。
是在他家附近的一个家电地方修的,师傅当即就说,你们这电器在晚来一会儿,就差点报废了,你们是怎么用它的,坏成这样。我当即就想到这样的一个场景,我助人为乐的送一个人到医院,医生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是怎么做人家女儿的,这么晚才来,再晚点她就没命了。这两个场景真是有蛮像的。
我无聊的站在门口,师傅说是让看管它的人进去,真是有趣得很,这又不是什么看护,用得着吗,我抬头的瞬间就看见街转角一闪而过的身影,身影像是欧洲人的笔挺,大概我认识的人里,再也没有和楚森河一样相像的人了,我鬼使神差的跟上去,楚森河的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包裹,很神秘的样子。
好奇心是每个人的天性,所以我跟上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空去想,包括这样跟上去的后果。
他在茫茫人海中就突然消失了,我跟他到了一个叫做幻象的酒吧就不见了他的人影,我正准备转身的时候,突然听见身后传来的冷不丁的声音,你跟踪我是为了什么?现在这样的场景就像是我是个间谍似的,大概没有我这样的间谍,让别人抓了个现行,倒是没有什么好害羞的,只是他这记性还真是蛮差的,我们才几天不见,虽然加上不熟的缘故,但是好歹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
楚森河他其实也不像我想的那么坏。他请我喝了一杯叫奇幻的酒,这样不胜酒力的我当然醉倒了,他也就理所当然的开溜了,但是还是很绅士的付了钱。
☆、洛琴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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