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神是土豪 作者:风沐雨淋

    正文 第 44 章

    我的男神是土豪 作者:风沐雨淋

    第 44 章

    青青嘀嘀咕咕讲了一大堆话,傅晓都没在听,她脑子里全是李晔说的那句话:就算我要相亲,对象也得是你。这话到底,该怎么理解。还是别费心思去想了吧。傅晓听得出,李晔在生气,可他,为什么要生气?没结婚没有交往的对象,去相亲不是很正常吗?

    纳闷归纳闷,傅晓也没多想。回到家洗洗就躺到了床上。心情不好的她,没心思去工作,所以说失恋真是害人。失恋是需要时间去治疗的。

    这时,有人在外面敲门。傅晓吓了一跳,很少有朋友这个时间点来,再说刚才青青见过面,不可能是青青。傅晓很怕会不会是坏人。

    “谁。”

    “我,李晔,开门。”李晔在门外说。

    悬着的心落了下来,幸好,不是坏人。傅晓打开门,看到李晔站在门外,就连忙让他进来:“这么晚了,找我有事?”这个天气从床上起来就是需要勇气的事,傅晓揪紧自己的睡衣领子,哆嗦着问。

    “你跟陈子昂,怎么说了。”李晔突然就问这茬。

    傅晓支吾其词,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呢,我不够资格吗?”李晔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说,“没有考虑过我吗?”

    “什,什么意思?”明明听懂了,傅晓却只能装糊涂。但愿李晔在说的,是其它的事情,而她只是想多了罢了。“你在跟他怄什么气啊,不是说过他的东西,你都不会争吗?”

    “不是怄气。”李晔凝视傅晓,他的眼神把傅晓给定住了,忘了冷,就那么回应他的眼神。“况且,你也不是他的东西。”

    真话,往往都是,最伤人心的。

    ☆、第章

    李晔第一次看到傅晓时,只觉得她是个很普通的女孩子,可以说毫无特色可言。像傅晓这样的人,在大街上随处可见。

    李晔自己也不会明白,为什么会对傅晓上心。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上了心,不知不觉就开始关注她,注意到了她的存在。默默地看着她,她的一举一动都成了牵挂。

    可傅晓喜欢的,是陈子昂。这一点,李晔很清楚。如果说陈子昂一心一意对傅晓的话,那么身为陈子昂最好哥们的他,肯定不会在干预那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本以为就这样了,可偏偏事情出现了变化。

    吴欣慧的出现了,就连李晔也可以感受到陈子昂的内心起了波澜。想想也是,初恋哪有那么轻易就忘记的,而初恋往往又是最美好的。再加上陈子昂模棱两可的态度,让李晔很不爽,要么左,要么右,站在中间算什么呢。

    “我喜欢你。”李晔凝视着傅晓,看到她愣愣地样子时,他很想冲动一次,就那么抱住她,吻她。用行动表达自己的心意。

    傅晓抿了抿嘴皮子,似乎在想该怎么回应李晔的话,最后说出来的是:“又开这样的玩笑。一点也不好笑,一点也……”心里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似的,就连一口气也咽不下去。

    “哭都哭过了,把眼泪哭干了吗?”李晔伸手握住傅晓的双肩。他看得出傅晓哭过了,眼睛还是红红的,说话时嗡声嗡气的。“这样的你,让我心疼。”

    如果是陈子昂说这些话该有多好,为什么反而是陈子昂最好的朋友呢。傅晓想哭哭不出来,想笑又笑不出来。整个脸上的表情像是被揉皱了似的,拧到了一起。

    “考虑我吧,我爱你。”李晔稍稍用力,傅晓感觉到了。

    “我……不爱你。”傅晓回答他,“如果我没有遇见过他,或许我会考虑你。你多好啊,样样条件都那么好,还比他更会关心人,会疼人。可是,谁叫我先遇到了他呢?”终于,傅晓苦笑了出来。

    “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我不是想抢我最好朋友的女朋友,明明是我先喜欢上的你。再说他现在——你——”其余的话不用多说,傅晓自然明白。

    “对不起。”傅晓直截了当地说,“不要再逼我了,要不然,我这里会很痛的。”傅晓捂住自己心脏的位子,“好像我做了亏欠你的事,让我很内疚。”

    “那么,我有一个问题,你回答我。”李晔问,“你和他是正式在交往的程度吗?换句话说,你们是情侣关系吗?如果你答不上来,我就有追求你的资格。”

    傅晓犹豫了,因为陈子昂从没有说过两个人在交往的话,而且也是她主动联系的更多,而他只比以前的态度好了一点点。以前是讨厌,现在是普通。还没有到爱人的程度吗,这一点,傅晓心里有数。他只要给一点点甜头,就会让她乐上好几天。

    这哪像是在恋爱,根本就是单相思吗。而且还是被对方知道了她的底细,可以肆无忌惮的对待。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可就是舍不得多给一点点的爱。

    “我知道答案了。”李晔说,“现在开始,我要做我想做的事,可能会让你困惑,可我相信,我可以打动你。就像你的执着一样,我相信我可以用我的执着,打动你。”

    “别再说了。”傅晓很想哭,李晔说得没错,就在刚才,她一直都在哭。陈子昂的态度让她没有了自信。“我不会——”

    李晔伸出左手,贴到傅晓的脸上:“暖和吗?”

    他的手,暖暖的,干干的。

    “李晔……”

    “我喜欢你,就不会让你哭。”李晔松开口,凑上来吻了吻傅晓的脸颊。“晚安。”

    李晔走了之后,傅晓愣了很长时间才缓过神,等她回到被窝时,被窝已经冷透了。要过好长时间,被窝才会暖和过来吧。如果……傅晓不敢再想下去。

    有时,傅晓会想,如果睡一觉能忘了麻烦该有多好。有时,傅晓又会想,如果睡一觉时间能回到过去该有多好。

    李晔说,发大水那回陈子昂去送东西时,他也在。他问傅晓,真的没看到我吗?

    傅晓说,没有。

    北极熊好像要离开了刺猬了。它说刺猬的刺太多,会扎到他。它忘了它身上有厚厚的皮毛,根本不怕那些刺。可刺猬呢,却因为北极熊的这番话而拔光了身上所有的刺,为的就是能够被北极熊拥抱。

    可北极熊仍不愿意抱刺猬,它说刺猬的血会弄脏它白色的皮毛。

    傅晓工作的银泰城楼下那家芝士蛋糕店,生意还是那么火,傅晓排了很长时间的队,才买到一个。心情不好时,吃点甜的东西,可以让心情好一点。

    在排时队,傅晓遇到了一个没有想到的人。傅晓没认出那个人,到是那个人自己先叫了傅晓。“你是叫傅晓吧。”在排队时,排在傅晓身后的一个女孩说。傅晓莫明其妙地点了点头,心想自己应该不认识这个人吧,她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

    女孩穿着一件长长的外套,头上戴着一顶织针帽,很可爱模样。傅晓在脑袋里怎么搜也搜不出在哪里见过,也不可能是中学同学或是高中同学之类的人。

    “你不记得在哪里见过我了吧。”女孩肯定地说,“你很好认,所以我记住你了。”女孩拿着手机,傅晓看到她做了美甲,指甲上是一朵朵小小的花,很漂亮。

    傅晓不好意思地问:“我们在哪里见过?”

    女孩有点不乐意地说:“在陈子昂家啊,你忘了吗?”

    这么一说,傅晓马上回想什么时候在陈子昂家见过这个女孩,要知道能在陈子昂家里出现的女孩并不多。通常都是在外面玩什么的,但在家里——“你是——”

    “我一直觉得很对不起你。”女孩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对你做了那么的事。”

    在陈子昂家,对自己做了什么事?傅晓已经想到了,是那时往她头上倒羊肉骨头粥的那个女孩子吗?这么一想的,确实是那个人,还是一样的漂亮,这么接触着,看她性格也应该是挺好的吧,不像是会做出那种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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