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单挑疯狗队长
路明非无言地看着队长以更强的形式复活,终于知道了队长为什么会让他离开,因为此时醒来的队长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队长了,而是一个被深渊侵蚀的,双眼赤红的队长……
虽然知道了为什么要离开,路明非也的确想离开了,可是他已经没有机会离开了,因为无论是谁,只要被深渊侵蚀,那就是一条见人就咬的疯狗,没有任何人除外!
路明非觉得自己这次可能会死在这了,没有被深渊侵蚀的队长就足以随便虐他,被深渊侵蚀增强的队长就更不用说了,估计路明非就没有反抗的余地了。
“鸣泽,如果我要死了,记得救我……”然而路明非还不想死的这么早,他还未满十八岁,还没交到女朋友,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个童子啊!
“没问题,不过到时候我可是会拿走你四分之一的生命和灵魂哦。”路鸣泽觉得主神空间真的是个不错的地方,如果还在原来的世界,路鸣泽估计没有这么简单就跟路明非达成交易,就以路明非原来那无欲无求的样子,什么钱权美人力量都无法打动他,要交易的话估计要废超级大的功夫。
“要拿走就拿走吧,我都快要死了,能拿四分之一的灵魂换回一条命也够了,真不愧是给想成为猎杀者的轮回者的特殊轮回,这强度真不是盖的!”路明非的额头上渗出了冷汗,深渊化的队长压迫力太大了,他现在要全神贯注随时使用时间零进行躲避和攻击。
队长将大剑拖在地上朝着路明非进行一次冲刺,左手的爪刃向着路明非的脑袋袭来,速度比刚才快了将近一半,路明非差点就反应不过来。
就算路明非反应过来了,以他的反应速度也无法再进行闪避,这时候果断开启时间零进行闪避,然而就算是用时间零闪开了队长的冲刺攻击,队长也依然能捕捉到他的行动轨迹,右手大剑以更快的速度上挑。
路明非十分惊讶,他这时候依然处于时间零的状态下,队长竟然捕捉到了他的行动轨迹,并且还借此提前挥剑上挑!路明非向后一跳闪过队长的上挑,并发挥了猎龙枪长的特点直直向着队长的身体刺出,队长的行动太迅速了,必须要以体积最大的部位作为攻击目标,不然很容易会被闪开。
队长抬起的左手爪刃迅速向下刺击,刚刚好刺在了猎龙枪的枪刃上,队长的巨力直接将猎龙枪的前进趋势停止,路明非无法承受队长的巨力,忍不住将猎龙枪脱手而出。
在猎龙枪即将掉落在地上的时候,路明非往枪尾上踢了一脚,将猎龙枪作为远程武器射向队长的身体,希望队长能因此进行躲避,这样还能给他带来喘息的时间。
可惜事与愿违,队长没有对朝自己射来的猎龙枪进行他想象中的躲避,而是使出了不死队的剑术,朝一边趴下爪刃插地降低自己的身位躲开了射来的猎龙枪,并且甩动右手的大剑在地上划出一个不大不小的半圆,而路明非就处于这个半圆当中,也就是处于队长的攻击范围内。
失去猎龙枪这个武器的路明非连续向后翻滚四次躲开队长的攻击范围,因为队长此时正处于更加高级的余火模式,他大剑挥出的每一剑都会出现火焰增加攻击范围,路明非就是为了躲避这个凭空增加的攻击范围才连续翻滚这么多次的。
然而这还不是放松的时候,因为这个剑术还有一招凌空下劈砸地,而且现在空气中都是被剑挥舞出来的火焰,对视野会造成一定的遮蔽效果,不高度集中的话或许发现不了队长的身影。
不过万幸路明非还是看到了队长的正在落下的身影,这次路明非连连后退出近五米才停下,停下的时候他也同时解除了时间零状态,此时的他使用时间零超过了正常时间五秒,他的体力已经被消耗了一大半,他加速了六倍还是无法跟队长进行对抗,只能被队长撵得到处跑。
队长的大剑砸在了地上,引起了一次不小的爆炸,爆炸的火焰直接覆盖了队长身前三米的范围,幸好路明非为了能让自己多喘几口气跑的比较远,不然三米的范围可不是他能躲避的。
路明非拿出了自己的最后一把武器,守护着活祭品之路的征战骑士给他的征战骑士剑,这把不断冒着寒气的直剑是他最后的武器,虽然比不少猎龙枪强力,但也聊有胜于无,谁让他的武器储备不够呢。
“呼……”路明非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等待着队长再次出现,就是不知道他此时的体力还能够支持他战斗多久。
火焰尚未消退,队长便从火焰中冲出,速度非常快,但是没有之前那么快,队长举起右手的大剑向着路明非劈下,路明非也举起剑抵住了队长劈下的大剑,可就当两把剑进行碰撞时,路明非就知道坏事了,队长的大剑上面他感觉不到任何力量,这只是个佯攻!
是的,这只是队长的佯攻而已,两剑碰撞的那一瞬间队长将自己的身体向前靠,左手爪刃划向路明非的脖子,可路明非此时已经没有办法将剑收回进行反抗,但这不代表他没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路明非伸出了他空着的左手,抓住了爪刃的刀身,大量的花火从路明非那带着臂甲的左手中溅射而出,终于在爪刃尖刺破他脖子上的皮肤时成功阻止了爪刃继续前进,路明非已经感觉到臂甲手掌处传来的灼热感,摩擦生热这个定律似乎在这个世界也能实现。
见作为自己主攻击的爪刃无法奏效,队长再次举起大剑朝着路明非劈下,路明非连忙举剑进行防御,只是效果甚微,他超常发挥的力量只能勉强用剑身挡出大剑继续落下,但大剑的剑锋还是有一部分斩进了他的肩膀中,只是有路明非的剑挡着无法继续将路明非杀死而已。
ps:呼~绞尽脑汁写的打斗场面,各位读者请务必给我做出点评,让我知道不是只有我觉得写的不错!
虽然知道了为什么要离开,路明非也的确想离开了,可是他已经没有机会离开了,因为无论是谁,只要被深渊侵蚀,那就是一条见人就咬的疯狗,没有任何人除外!
路明非觉得自己这次可能会死在这了,没有被深渊侵蚀的队长就足以随便虐他,被深渊侵蚀增强的队长就更不用说了,估计路明非就没有反抗的余地了。
“鸣泽,如果我要死了,记得救我……”然而路明非还不想死的这么早,他还未满十八岁,还没交到女朋友,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个童子啊!
“没问题,不过到时候我可是会拿走你四分之一的生命和灵魂哦。”路鸣泽觉得主神空间真的是个不错的地方,如果还在原来的世界,路鸣泽估计没有这么简单就跟路明非达成交易,就以路明非原来那无欲无求的样子,什么钱权美人力量都无法打动他,要交易的话估计要废超级大的功夫。
“要拿走就拿走吧,我都快要死了,能拿四分之一的灵魂换回一条命也够了,真不愧是给想成为猎杀者的轮回者的特殊轮回,这强度真不是盖的!”路明非的额头上渗出了冷汗,深渊化的队长压迫力太大了,他现在要全神贯注随时使用时间零进行躲避和攻击。
队长将大剑拖在地上朝着路明非进行一次冲刺,左手的爪刃向着路明非的脑袋袭来,速度比刚才快了将近一半,路明非差点就反应不过来。
就算路明非反应过来了,以他的反应速度也无法再进行闪避,这时候果断开启时间零进行闪避,然而就算是用时间零闪开了队长的冲刺攻击,队长也依然能捕捉到他的行动轨迹,右手大剑以更快的速度上挑。
路明非十分惊讶,他这时候依然处于时间零的状态下,队长竟然捕捉到了他的行动轨迹,并且还借此提前挥剑上挑!路明非向后一跳闪过队长的上挑,并发挥了猎龙枪长的特点直直向着队长的身体刺出,队长的行动太迅速了,必须要以体积最大的部位作为攻击目标,不然很容易会被闪开。
队长抬起的左手爪刃迅速向下刺击,刚刚好刺在了猎龙枪的枪刃上,队长的巨力直接将猎龙枪的前进趋势停止,路明非无法承受队长的巨力,忍不住将猎龙枪脱手而出。
在猎龙枪即将掉落在地上的时候,路明非往枪尾上踢了一脚,将猎龙枪作为远程武器射向队长的身体,希望队长能因此进行躲避,这样还能给他带来喘息的时间。
可惜事与愿违,队长没有对朝自己射来的猎龙枪进行他想象中的躲避,而是使出了不死队的剑术,朝一边趴下爪刃插地降低自己的身位躲开了射来的猎龙枪,并且甩动右手的大剑在地上划出一个不大不小的半圆,而路明非就处于这个半圆当中,也就是处于队长的攻击范围内。
失去猎龙枪这个武器的路明非连续向后翻滚四次躲开队长的攻击范围,因为队长此时正处于更加高级的余火模式,他大剑挥出的每一剑都会出现火焰增加攻击范围,路明非就是为了躲避这个凭空增加的攻击范围才连续翻滚这么多次的。
然而这还不是放松的时候,因为这个剑术还有一招凌空下劈砸地,而且现在空气中都是被剑挥舞出来的火焰,对视野会造成一定的遮蔽效果,不高度集中的话或许发现不了队长的身影。
不过万幸路明非还是看到了队长的正在落下的身影,这次路明非连连后退出近五米才停下,停下的时候他也同时解除了时间零状态,此时的他使用时间零超过了正常时间五秒,他的体力已经被消耗了一大半,他加速了六倍还是无法跟队长进行对抗,只能被队长撵得到处跑。
队长的大剑砸在了地上,引起了一次不小的爆炸,爆炸的火焰直接覆盖了队长身前三米的范围,幸好路明非为了能让自己多喘几口气跑的比较远,不然三米的范围可不是他能躲避的。
路明非拿出了自己的最后一把武器,守护着活祭品之路的征战骑士给他的征战骑士剑,这把不断冒着寒气的直剑是他最后的武器,虽然比不少猎龙枪强力,但也聊有胜于无,谁让他的武器储备不够呢。
“呼……”路明非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等待着队长再次出现,就是不知道他此时的体力还能够支持他战斗多久。
火焰尚未消退,队长便从火焰中冲出,速度非常快,但是没有之前那么快,队长举起右手的大剑向着路明非劈下,路明非也举起剑抵住了队长劈下的大剑,可就当两把剑进行碰撞时,路明非就知道坏事了,队长的大剑上面他感觉不到任何力量,这只是个佯攻!
是的,这只是队长的佯攻而已,两剑碰撞的那一瞬间队长将自己的身体向前靠,左手爪刃划向路明非的脖子,可路明非此时已经没有办法将剑收回进行反抗,但这不代表他没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路明非伸出了他空着的左手,抓住了爪刃的刀身,大量的花火从路明非那带着臂甲的左手中溅射而出,终于在爪刃尖刺破他脖子上的皮肤时成功阻止了爪刃继续前进,路明非已经感觉到臂甲手掌处传来的灼热感,摩擦生热这个定律似乎在这个世界也能实现。
见作为自己主攻击的爪刃无法奏效,队长再次举起大剑朝着路明非劈下,路明非连忙举剑进行防御,只是效果甚微,他超常发挥的力量只能勉强用剑身挡出大剑继续落下,但大剑的剑锋还是有一部分斩进了他的肩膀中,只是有路明非的剑挡着无法继续将路明非杀死而已。
ps:呼~绞尽脑汁写的打斗场面,各位读者请务必给我做出点评,让我知道不是只有我觉得写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