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个村子里有多少人,都叫什么,我都记不清了。”阿尔伯特将附魔完毕的木门按到门框上,流光闪过,它和那门框连为一体,“一晃眼都十五年了。”

    “那你记得最清楚的,都叫什么?”她拍拍手,看着自己最好的窗户,擦掉额头几滴汉,满意点头。

    “也就是几个孩子,比如伊凡.里奇,比如赛琳娜,三两个邻居,然后是村长,村长家经常到处传话的年轻人,几个还算有点威望的老人家,其他都记不清。”他后退,退到距离房子十几米外,欣赏两人修缮完毕的杰作,“另外还有几个人记得清,虽然接触时间加起来都不到半天。”

    “就是负责收税的家伙。”

    当你连生存能否维持下去都未可知,还有人要从你身上榨出点油水时,即便你知道那只是象征性的收点东西,即便晓得领主不会把你逼死,还是会对这些人感到深深地恐惧和厌恶。

    穷。

    这是种病。

    深入骨髓沁进心底的病。

    他经历过,譬如上辈子的饥荒灾年,还有身无分文的时候。

    那时候很久以前,条件不好,得跟狗抢食,他不想死,所以就和其他大人一起挖土,抢不到铲子,就一下,两下,用手在地里刨虫子吃,指甲烂了,血流了,力气用完了,草根吃光了,树皮也啃了,木头也嚼了,虫子耗子也没了,手里,身上,头发里,都是灰,一抬头:

    好多人都在找吃的。

    木呆呆的眼睛,脏得看不清表情,就剩层皮包着骨头,手烂了,衣服也烂了,伤口里面不是肉,是骨头,他们还是在刨土,因为想活。

    有人受不了了,专找被刨出来啃过树根的木桩,捡旁边结块的土。

    就着口水,咔吧咔吧咽下去,找地方躺下,挺着个大肚子像怀胎,睡下去,人没了。

    还有人蹲在马路口,死盯着过路的人看,龇着牙流口水。

    再看自己,披散着头发,脸上黑的不知道是土还是血,照镜子,眼睛是绿的,不像人。

    像鬼。

    后面挺过来了,又过几年,得找工作,没文化,没户口,想卖力气没人要,最难的那几天,没钱,只能蹲在马路牙子上,手按着肚子,脑袋都是空的,看天数星星。

    所以这辈子遇到类似的难处都没吓到他,他从来不怕这些。

    “村民们都是好人,真的,都是好人,这地方到了晚上,门都不用关,从来没人乱拿别人的东西。”他看向远处,炊烟袅袅,那是村民们在准备早饭,“这里的人特有骨气。”

    “他们只有实在挺不下去快饿死的时候才会去找村里其他人借点东西,而且不需要打欠条,虽然他们不识字,但他们很守信,前年借你几个馒头,后年你自己都忘了有这茬,他们都会把馒头硬塞你手里。”

    “里面最倔的那个老头,我还给人翻墙送过东西。”说到这儿,男巫咧开嘴,眼中闪烁着什么,却是怀念地露出笑颜:

    “那比偷东西难多了。”

    “村里就那么几个人,来来去去大家都混熟了,逢年过节就像一家人一样聚一下也是经常,老人家是个什么状况我们都晓得。”

    “无儿无女,孤苦伶仃,看着脾气怪,其实就是想找个人说两句话,大爷心善,有时候想进后山找点啥,有不懂,问他准没错,人年轻时候是个猎人,现在老了,跑不动了,冬天柴不够用,我们就趁着午夜翻墙把柴弄人家柴堆里,动作必须得轻,被发现了他还不要。”

    “后来人家还硬是抓了几只野兔塞给我们,中间什么也没说,但我们做的事,他肯定是知道了。”

    阿尔伯特至今都记得那些事。

    所谓,仗义多从屠狗辈,莫过于此。

    小地方,小人物。

    就这么个要啥没啥的破地方,净出些讲究有恩必报,言出必行,后山黑石一样硬的倔种,犟得像野驴。

    穷骨气,越穷越有骨气,讲尊严,个个是铁骨铮铮的好汉。

    也许在富人们看来的确是有些好笑,他们不懂这些石头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其实很简单,他们本来也就剩下这点坚持了,自然要牢牢守住。

    “我们只剩骨气了。”

    “上辈子很多人教过我,这辈子村里人也教过我。”

    他们走大路向其他房屋走去。

    边说边走,不快不慢,有几个小孩儿看到了他们,躲到墙后,只露出眼睛,远远地观察两人。

    还有几个大人在看。

    “他们应该还记得我。”他很确信,“虽然不是什么好地方,但在这儿长大的人记性都很好。”

    那些远处观望他的大人们只是暂时没认出离去多年的他而已。

    “喂!——,米迪亚特叔叔。”阿尔伯特举起手,“还记得我吗?”

    他向那田间满脸大胡子的壮汉呼喊,那是个比他还高出半个脑袋的中年白人大叔,灰布上衣随意敞开,露出白布衬衣,棉麻裤子挽起裤脚,连鞋都没穿,就扛着锄头往田里走,男人听见了他的呼喊,似乎有些不确定,他没认出和当年那个“瘦竹竿”相比变了太多的年轻人。

    “是我!阿尔伯特!”

    两人之间隔了几块田,总之很远,这次他没用上超凡力量,不大看得清大叔的表情,只能看见那人跑了两步,扔下锄头走过来。

    “我回来了!”

    还有其他人听见了他的喊声,正向这里走来,看来他们的确记得当年的男孩。

    “这儿的人虽然没怎么上过学,记性还可以,我也不清楚,我的事他们还记得多少。”他牵住了塞西莉娅的手,向那些村民走去,“这次也算衣锦还乡,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后面该做什么。”

    除了自己什么也不带,离开多年又回来,居然还有人记得他,这种事他从来没遇到过。

    阿尔伯特深呼吸,平复逐渐加速的心跳,他不知道自己是该正式些还是放松些,想着下一步动作,接着自己都笑了,既非正式场合,只是游子归乡,有什么可紧张的呢。

    “真是你?”

    很简单的一句话,坐到他面前的米迪亚特嗓音粗得像风箱,这个粗人从不懂什么礼貌,只露出个挺吓人的笑,用力拍了下他的肩膀。

    “不然?”

    他摊手:“还能是谁?就是我,当年那个死小孩。”

    “我回来了。”

    阿尔伯特又补了一句:“不过大概住几天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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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mmmm,我算算,29916天约等于997.2个月,997.2个月约等于83.1年,83加17,哇,可以可以,刺激刺激,解封的时候我100多岁诶,也不知道能不能活到那天(望天)(手动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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