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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大秦帝国的结盟任务结束了,郭嘉并没有在大秦帝国多呆一些时日,实在是害怕大秦帝国的那些文人啊。(..都说大秦帝国以法家之国,却不禁其余百家,当真是名不虚传。仅仅是一个舌战群儒,让郭嘉的大名在三日之内,传遍了大秦帝国九州三十六郡。如今,慕名而来请教知识,或者说是不服气来挑战的人,都能够从咸阳皇宫排到城门口了。

    为此,郭嘉不得不率先逃离战场,实在是太吓人了。虽然自己真的很厉害吧,但面对那么多人,那么多大秦名士,依然不敢说无所不知啊。再者说了,面对那么多人,光是和他们谈论一番,就得浪费自己多少口水啊,那可是很累的。而且,自己回去不好吗,早点回去,那就早点可以在帝国都城四处玩了,顺便见见自己的小花也是个非常好的选择啊,总比天天看着一群大老爷们强多了。

    郭嘉向大秦帝国皇帝陛下嬴政递上辞,随后不出几个时辰,就带领着赵云等侍卫,直奔咸阳城西的军营。在那里,三千虎贲之师尚且驻扎于此。这里是大秦帝国的都城,更不可能让外**队随意进驻了。因此,刚来的时候,三千人马就被带到了咸阳城西大营。

    尚且距离咸阳大营数百米远,郭嘉一行人就被拦住了。一队身披黑衣黑甲,手持青铜短剑,另一手紧握手弩的士兵出现在诸人周围。

    “尔等何人?此乃大秦帝**营重地,任何人无令皆不得过!”一名军官装扮的大秦帝国士兵,从周围的十几人中走了出来,大声的喊道。

    郭嘉感觉自己来大秦帝国,见识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大秦帝国以法家之国,而军队之中,军法更是严格到了极点。可以说,在大秦帝国的军队之中,所有军法全是斩首。七禁令五十四斩全部都有,甚至还有许多后来添加的军令。比如现在这个,再出来不过十日时间,就被大秦帝**方推为第一条军法。

    “军事重地,凡无令,皆不得过!”至于令这么一说,虽然也有很多,但也不是什么人就能够发的。据郭嘉这一阵子的了解,整个大秦帝国能够签发这个令的只有秦皇嬴政,太子赢扶苏以及军方首脑尉缭。而这三个人所处的地位,那可是非同一般。

    郭嘉无奈,只好将眼光调向赵高,赵高这家伙就不用多说了,自然是始皇帝嬴政有着命令,不过出于什么目的,郭嘉无法准确的猜测出来。要说监视吧,自己已经代表北辰帝国和大秦帝国结盟了,而且马上就要离开大秦回国了,再监视还有什么用吗?或者是出于和自己积攒良好的关系,但是大秦帝国有那个必要如此做吗?尉缭对当时战争总的看法是: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战争,反对杀人越货的非正义战争,支持“诛暴乱、禁不义”的正义战争。明确指出:“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关于进行战争的战略战术,尉缭强调对战争要有全面的认识,指出有道、威胜、力胜等三种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取胜策略。认为懂得了这三种所以取胜的办法,就全面地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他指出战争中将帅指挥的重要性。“权敌审将,而后举兵。”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就是要正确分析敌情,慎重选好将领,而后出兵。将帅与士卒之间,要如心(大脑)与四肢那样协调一致,成为一个整体,方能谋略高明,机智果断地进行正确指挥。他主张治军必须先立法制,并要执法严明,才能整齐统一,高山敢越,深水敢渡,坚阵敢攻,做到“天下莫能当其战”。对违背军纪、军令者要施以重刑,严惩战败、投降、逃跑的将领和士兵,使上下畏惧,专心向敌。在具体的战术上,尉缭还实践了当时最先进的方法,如在列阵方面,他提出:士卒“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阵,有坐镇”。这样的阵法,错落有秩,便于指挥。这一点在今人能见到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可以得到证明。

    关于军事与政治的关系,尉缭把它比喻为植物的躯干同种子的关系,所谓“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负矣。”并指出,没有良好的政治,就不能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而军事又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手段。作者反复强调发展生产对于军事的重要意义,指出治兵者要以耕、织为治国之本,“夫在耘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民富国强,本固兵坚,方能守必固,攻必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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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缭以朴素的辩证观点,提出了治军的12条正反面经验。按照12条正面经验去做,就可以压倒敌人;反之,则会被敌人所压倒。正面的12条经验是:树立威信在于不轻易变更号令,给人恩惠在于奖赏及时,当机善断在于能顺应各种事态的变化,战胜敌人在于掌握了敌我双方的士气:进攻取胜在于出其不意,防守坚固在于修整防御工事,不犯错误在于守法度,不陷于困境在于有准备,谨慎在于防微杜渐,明智在于能处置大事,消除祸害在于果敢善断;能得众心在于谦恭待人。

    即重视将帅的政治德和个人模范作用,要求将帅秉公执法,恩威并施,吃苦在疥,临战忘身,为人表率;重视部队的行政建设,制定了较完备的战斗、内务、纪律条令,是研究先秦军制史的重要资料;注重军队的训练,论述了训练的目的、方法、步骤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提出从最基层起逐级教练,最后合练的训练方法;重视赏罚,提出“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的思想,在中记述有各种赏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尉缭子》作为战国时产生的兵,它所谈的战略战术等问题,虽然不如孙、吴《兵法》深刻,但在一系列问题上也有创见。

    首先,《尉缭子》提出了以经济为基础的战争观。他在《治本篇》中说,治国的根本在于耕织,&u;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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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废耕织二事,国家才有储备。而这一储备正是战争的基础。他说:土地是养民的,城邑是防守土地的,战争是守城的。所以,耕田、守城和战争三者都是王者本务。在这三者当中,虽然以战争为最急,但战争却仰赖农耕。即使万乘之国,也要实行农战相结合的方针。基于这一点,《尉缭子》强调&u;王国富民&u;,强调王者进行的战争是&u;诛暴乱,禁不义&u;,其最终目的在于使&u;农不离其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u;,而仅诛杀首恶一人。《尉缭子》的这个思想显然由继承商鞅的农战思想而来,因而是进步的。当然,《尉缭子》也注重政治在战争中的作用,说:&u;国必有礼信亲爱之义,则可以以饥易饱;国必有孝慈廉耻之俗,则可以死易生&u;,所以也重视政治教育。

    其次,《尉缭子》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战略战术思想。如主张集中优势兵力,待机而动,说:&u;专一则胜,离散则败&u;(《兵令上》),&u;兵以静固,以专胜&u;(《兵权》)。主张先机而动,突然袭击,说:&u;兵贵先。胜于此,则胜于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u;主张在战争中运用权谋,说:&u;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u;主张运用&u;有者无之,无者有之&u;(《战权》)的虚虚实实战法,迷惑敌人。他继承孙子的奇正思想,提出&u;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u;,以克敌致胜。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他结合战国围城战的实践,提出了一整套攻、守城邑的谋略。主张攻城要有必胜把握,&u;战不必胜,不可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u;。最后深入敌境,出敌不意,切断敌粮道,孤立敌城邑,乘虚去攻克。攻城要选择这几种目标:

    (1)&u;有城无守&u;的:津梁没有战备设施,要塞没有修理,城防没有构筑,蒺藜没有设置;

    (2)&u;有人无人&u;的:远方堡垒的防守者没有退回,防守的战士没有调动回来;

    (3)&u;虽有资而无资&u;的:牲畜没有集中到城里,粮食没有收获进来,财用物资也未征集到位;

    (4)城邑空虚而且资财穷尽的。对于这些城邑,应乘虚攻击,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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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城谋略主要有三点:其一,反对&u;进不郭圉,退不亭障&u;,即不防守外城和城外据点的防守办法,主张防守城郊外围要地。其二,要修筑城郭,做到&u;池深而广,城坚而厚&u;,准备好人力、粮食、薪材、劲弩强矢、锋利的矛戟。一丈之城,十人防守,千丈之城,守兵一万,还不计技工、任夫等后勤人员。其三,设防的城邑要有救兵。&u;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无必救之军者,则无必守之城。&u;救援之军要能打开重围,守军要敢于出击,抢占要塞。救援之军还要善于迷惑敌人,以配合守军击败围城敌军。《尉缭子》提出的攻、守城邑的谋略,是他的前辈军事家所没有谈过的,很富有新意。

    第三,《尉缭子》的另一重要贡献是提出了一套极富时代特色的军中赏罚条令。《尉缭子》作为古代兵,不但在军事理论上有所发展,而且保存了战国时期许多重要军事条令,这是为其它兵所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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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战威》中说:&u;审法制,明赏罚&u;是威胜之道。他在《制谈》中说:&u;修号令,明赏罚&u;,是保证士卒冲锋陷阵的必要手段。《尉缭子》主张以法治军,他所提出的赏罚原则,是赏必厚、罚必重。他说:&u;赏禄不厚,则民不劝&u;,要以田禄、爵秩厚赏有功者,使民&u;非战无所得爵&u;,做到&u;赏功养劳&u;。

    《尉缭子》主张重罚,他在《重刑令》中说:人民只有&u;内畏重刑,则外轻敌&u;,所以主张将战败、投降、临阵逃脱的将士宣布为&u;国贼&u;、&u;军贼&u;,不仅处以&u;身戮家残&u;之刑,还要削户籍、发祖坟、变卖家属做奴隶。对于不能按时报到和开小差的士卒,以逃亡罪论处。他的《伍制令》所讲的军中什伍连坐法,他的《束伍令》所讲战场上的惩罚条令和&u;战诛之法&u;等,都体现了重罚的原则。他说:&u;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u;认为只有这样,军队才能做到&u;令如斧钺,制如干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有也&u;。《尉缭子》的重刑思想显然与商鞅的刑赏思想如出一辙,而且比商鞅的更为严酷。它反映了古代军队组织中的官兵关系是严重的阶级对立关系。《尉缭子》的以法治军思想已与春秋以前大不相同。前文我们说过,由于《尉缭子》提出&u;杀之贵大,赏之贵小&u;这套赏罚原则,取消了旧贵族所享有的厚赏轻罚的特权,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进取精神,因而极富时代精神,标明它与旧的&u;赏功酬劳&u;原则有了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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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尉缭子》一所保存的其它重要军事条令,有《分塞令》,是营区划分条令,规定各军分塞防守区域及往来通行原则;有《经卒令》,是战斗编队条令,规定各军特有的军旗标志、士卒的行列单位及不同的行队单位佩戴不同徽章等;有《勒卒令》,是统一军中指挥号令金鼓旗铃的条令,规定了金、鼓、旗、铃等指挥工具的作用和用法;有《将令》,规定将军统兵受命于国君,只对国君负责,将军在军中具有无上权威,统一指挥全军;有《踵军令》,是后续部队行动条令。规定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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