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榻上的老翁面容憔悴,面皮看上去更像是一张薄薄的黄色蜡纸,他喝了一口囡囡亲手煮的药汤,强打起精神笑道:“喝了乖孙女的药,阿翁精神好多啦。”

    囡囡笑逐颜开。

    余浪却看得满心凄凉,这老人显然已是病入膏肓,还要强打起精神哄孙女开心,恐怕这孙女也是老人执着撑到现在的全部寄托,否则以他沉重的病情早该撒手而去了。

    “囡囡乖,我和余叔叔聊一会儿,你去找阿史那骨剑玩会儿。”老翁充满歉意地看余浪一眼,似乎为不能起身相迎而愧疚。

    余浪连忙还了一礼,以示自己并不挂心。

    囡囡开开心心地出了营帐去找那叫阿史那骨剑的少年玩耍去了。

    余浪扶着老翁半坐起来。

    老翁歉疚地笑了笑:“这回我这里没有奶茶招待你了,我病了以后没力气照顾牛羊,家里的光景不太好,没钱买奶茶了,阿史那家的小子虽然常常偷偷给我们些财货,也都被囡囡拿去换草药了,实在对不住。”

    余浪微笑:“不打紧的,我记性好,还记得当年那碗奶茶的味道,此际回忆一遍便如喝了一大碗。”

    老翁爽朗大笑:“余兄弟说话总是有禅意。”

    “都怪我来得迟了,若是来早一点或许能治你的病。”余浪略通些医道,加上自身修为高深,若是能及早为老人去除病灶,止住病情扩散,或许还能救得回来。

    老翁摇了摇头,神情之中并无遗憾:“我这把年纪,即使不得这一场重病,也该去了,活够了。只是有些放心不下小囡囡与阿史那家的小子,那小子以后会是个英雄。”

    “前辈当真是开明,愿意将女儿嫁与突厥人,光是这一点,就比许多父母长辈强上了许多。”在余浪的认知里,阿史那应当是个突厥姓氏。

    “只要小囡囡喜欢,身份有什么重要的,活到我这把年纪,许多事情都看开了。骨剑这孩子原本也是突厥王室血脉,当年突厥被我大唐与回纥联手攻灭,这才沦落至此。不过我看这孩子资质不凡,逮到机会以后还会出人头地的,囡囡跟着她不会受苦。”

    说话间,阿史那骨剑掀开门帘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只锦盒。

    “秦阿翁!这是我从家里偷出来的灵芝,据说有起死回生之效,你赶快服下!”那少年年约十三四岁,身子骨颇为壮实,脸上还带着皮鞭抽出的血痕。

    小囡囡俏生生地紧随其后,像是个小跟屁虫。

    老翁笑着摇了摇头:“好孩子,你的心意阿翁领了,只是阿翁的病到了什么程度心中有数,神仙来了也救不回我了。你脸上的伤是上次偷药出来被家里人打的吧,乖,把这灵芝送回去。”

    骨剑性子极为倔强:“不!”

    “听话,这药我吃了也不管用,还得连累你被毒打一顿,不值当。”

    骨剑登时流出了眼泪,跪地痛哭哀求:“秦阿翁,我身子骨结实不怕打,他们打不坏我,可是你不吃这药身子骨就要坏了,骨剑不要你坏!”

    余浪看得颇为动容,这孩子聪明、勇敢,有担当,确实是一颗好苗子,头一回,他起了收徒的心思。

    老人笑着笑着,也流出眼泪:“你们两个孩子过来,阿翁活不成了,骨剑你以后定要好好照顾秦夕颜,虽然阿翁已看不见你的婚事,却相信你一定会娶她;囡囡你长大了,阿翁死了你就不是囡囡了,你是秦夕颜,要好好辅佐丈夫。”

    囡囡泣不成声:“阿翁,囡囡不要你死,你不要死。”

    骨剑却是抹干了眼泪,长身站起,拱手郑重承诺:“秦阿翁,阿史那骨剑今日在此立誓,以后定要让夕颜过上好日子,不再受这大漠中风吹日晒的苦楚,给她最幸福最圆满的生活!”

    小小年纪,一番话却自有掷地有声的磊落与担当,确实是个英雄胚子。

    老人很满足,他又转头对余浪说道:“余兄弟,你我相识便是缘,希望我死以后你能带着我的骨灰去一趟长安,将我的骨灰洒在长安城下,落叶归根,老夫便感激不尽了。”

    余浪点头:“此间事了,浪正要去往长安,到时候必定会完成您的意愿。”

    老人却没有任何反应,枯瘦的头颅歪歪靠着榻上的木柄,竟是去了。

    ……

    ……

    余浪协助两个孩子潦草办完了老人的丧事。

    期间有几个突厥人因害人葬礼不和突厥礼俗想逞凶闹事,被余浪轻飘飘化解了,此际余浪的修为对凡人而言已如夏虫不可语冰,再也不敢有人阻碍老人的葬礼。

    余浪将老人的骨灰装进一只坛子,坛子上贴了一张写有老人大名的纸——秦苦。谁能想到,这大漠中孤苦无依的老人竟是大唐开国公秦琼的后人。善于钻营的世家屹立千年不倒,秦琼这样的武将即便位列三公,因之甪直的性格,也无法做到福荫后世子孙。

    “余浪哥哥,骨剑前日见你大发神威以后,心心念念想与你学飞剑的本事,求你教教他吧。”秦夕颜软语央求道。

    站在一边的阿史那骨剑虽然不说话,眼神里也确实有几分恳切。

    余浪捡起一块石头,猛然往黄沙地上一掷,附着了余浪内息的石头碰到土地就像落进了水里,一直往深处坠落:“只要骨剑能挖出那块石头,我就收他为徒。”

    秦夕颜欢呼雀跃,显然是没有意识到这一块石头到底沉得多深。

    阿史那骨剑当即开始刨挖,最初用弯刀挖了一阵,感到效率低下,换双手来挖,双手起了泡,又重新换成弯刀,弯刀磨损地不成形了,又用双手挖。

    余浪自然没时间看这少年蚂蚁搬山一般地行为,暂时离开绿洲,往沙漠深处探寻而去,凭借着依稀残留的记忆寻找番天印的踪迹。

    据夕颜所说,黄沙人已有整整一年没有现过身了,余浪颇有些担心悟空前辈的安全。

    眼前忽然出现的迷阵倒让余浪安心了一些,迷阵仍在,说明悟空前辈应当平安无事,余浪闭目感应了一阵,找到迷阵阵眼所在,一道剑气迸发,当即破开了这迷阵。

    悟空懒洋洋地睁开了眼睛,浓密的毛发蓬乱如初:“什么人?”

    “悟空前辈,是我,余浪余子游,我来赴三年之约了。”

    悟空打了个哈欠:“三年?睡了一觉的功夫三年便过去了。哎?三年前见你的时候你才破虚上境,这么快便达到无相初境了,倒是比我预期的还要快上许多。”

    目光落在余浪腰间的磨石刀上,悟空脸上现出喜悦神情,自由对他来说太珍贵了。

    “好,你果然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你看看,我背上这座小山上是不是有个碗口粗的圆筒。”

    余浪仔细寻找了一遍,扯掉一把杂草,果然看见了那圆孔:“是的?然后呢?不是说要劈开这番天印么。”

    悟空笑了笑:“以我的修为都破不开这番天印,以你的本事怎么可能破的开。只要你把手里的大黑刀恢复成原本黑铁棒的形态,再将它插入那圆孔之中,我就能出去了。”

    “怎么恢复?”余浪手握着磨石刀一脸茫然。

    “原来你是守着宝山不知如何使用,这东西可有七十二般变化,我教你口诀与行气路线,你好好记着。”

    磨石刀已经认余浪为主,只有余浪才能操纵磨石刀变形,因此悟空必须先教会余浪。

    余浪记性好,悟性高,听悟空说了一遍,便用得圆转如意了。

    磨石棒靠近洞口的时候,余浪忽然感到本能的危机感,顿住了手上的动作。

    悟空大喝一声:“进去!”

    余浪被震得头晕目眩,不由自主地将磨石棒递了进去。

    一瞬之间余浪感到天旋地转,眼前一片漆黑,等到视力恢复时,竟发现自己被压在了番天印之下。

    悟空痛快地活动了一番手脚,笑道:“凭咱俩的本事决计不可能破开这番天印,只有委屈你替我受这份罪了。”

    “本来这番天印中的乌铁棍乃是罩门所在,只要有人拔得出乌铁棍,拔出乌铁棍的那人就会与被镇压之人交换位置。可我当年遇到个很厉害的年轻人,他拔出了乌铁棍竟以不知什么手段避免了换位。没想到今日因果循环,却有你这傻小子把乌铁棍送了回来,也还回了我迟到二十年的自由。”悟空这番话说得心安理得,似乎丝毫不为陷害了余浪而感到歉疚。

    “当年取走这乌铁棍的人叫作余家傲,与你同姓,你可认识?”

    余浪目光中尽是怒气:“那是我爹。”

    “哈哈,那可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就当是父债子偿吧,委屈你了。”

    “悟空前辈!麻烦你救我出去!我还有许多紧要的事情要做,决不能困死在此处!”

    悟空冷然一笑:“要是有本事出去我早就自己出去了,你慢慢熬吧,等到下一位有缘人拔出乌铁棍,你不就重得自由了么。”

    “没想到你竟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君子,我可从没说过自己是君子,我是个胡人,而且是个非常讨厌唐人的胡人!”最后几个字悟空说得咬牙切齿,随后一个瞬移离开了此地,片刻也不耽搁。

    胡人离开大漠,第一个要对付的就是当年陈玄奘的后人,据说此人如今是洗月书院的院长——陈无宁。

    四围重归静默,只有一成不变的风沙声。余浪心头满是绝望,自己心心念念想着这三年之约,没想到是做了替罪羔羊,把自己送入这绝境之中。他没有悟空永生不死的躯体,也只是**凡胎,即使如今修为晋入了无相初境,一两个月不吃不喝也是要死的。

    番天印下余浪动弹不得,甚至连内息也无法调度,只能痛苦地捶打地面发泄心头的愤懑。余浪对人从不缺戒备之心,这次却被悟空这个名字给骗了,这不是神话世界,这个悟空也不是那个战天斗地的齐天大圣,只是一个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得到了永恒寿命的胡人。

    情绪发泄完了,余浪重归冷静,他相信一切事情都是有解决之道的,悟空找不到不代表余浪找不到,他开始变着花样试探番天印的机制,力图找到解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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