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结局

    大伟和荷花私底下不是没商量过,但都觉得离开单干不合算。宝记的品牌已经被全子推往全国各地了,现在外面不是没人卖豆腐和豆芽,都是小打小闹不成气候,哪有在全国第一的作坊当大管事来的风光?而且没有宝记作坊,就没有他们的今天,要是他们就这么走了另立门户,全村人都得指着他们脊梁骨骂忘恩负义。

    既然员工们忠心,冬宝自然欢迎他们留下来。

    小旭在前年的时候由林实领着进京赶考,遗憾的是没有如大家所愿考中状元,但也是一甲第八名,分配到了大理寺做通判。

    “这个职位不差。”柳夫子拈着胡须笑道,“好好干,将来定有出头之日。”

    不管是小旭那边还是冬宝这边,日子都过的还算顺风顺水,而张谦那边却出了问题。原本张谦这些年的政绩考评都是优,黄御史给他传来的内部消息是调任四品太常卿,由地方官变成了京官。然而就在回京述职的时候却是出了差错,张谦得罪了吏部侍郎。

    吏部有左右两个侍郎,张谦得罪的是左侍郎周槐,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事,每年地方官进京述职都要给京城的上司们各种“炭敬”和“冰敬”,张谦虽然心里看不惯,不过还是随了大流。周槐是听说过宝记的名头的,加上因缘际会知道了张谦家和宝记有抹不开的关系,就额外暗示张谦,索要高额贿赂,否则就要在任命上做手脚。

    张谦为官这些年,虽然为人处世圆滑了不少,本质上还是那个耿直的读书少年,哪里能容忍周槐再三勒索,一张帖子告到了吏部尚书那里。周槐是尚书的左右手,被训斥了几句。但张谦却从四品京官变成了穷地方的七品知县。

    全子和小旭在京里四处找人帮忙说情,才把张谦任职的地方换成了建州。

    晚晚十五岁待嫁那年,张谦出任建州知府,开春起,建州和旁边的筑州,廉州就没有下过一滴雨,张谦日夜忧心,想尽了各种办法浇地保墒,相对于干渴龟裂的大地来说,这些人力举措不过是杯水车薪,正当张谦准备上奏折申请灾荒减赋税的时候,夏天建州迎来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蝗灾。

    张谦的奏折递上去就再没了消息,恐怕是被人压了下来,没有递到御前,赋税还是要照常收,还不能少。

    单只是大旱,粮食减产还好说,想想办法饿饿肚子,也就熬过去这一季了,但蝗虫过境,就连庄稼杆和野草都吃的干干净净,彻底绝了人的活路,加上赋税不减,一个处理不好,流民四散逃跑,就会酿成民变,百姓受苦不说,张谦这个官,恐怕也做到头了。

    冬宝只在前世的电视上看到过蝗灾的可怕,而且这年头的人大多迷信,“蝗”同“皇”一个读音,老百姓们不敢灭蝗,生怕遭报应。

    张谦的大儿子张谷已经十一岁了,他带着家里的四个弟弟妹妹偷偷赶着马车走了十几天的路才走到塔沟集,给林实带了张谦的一封信。

    林实读给了信家里人听,信中张谦请林实帮忙照看五个孩子,他想让胡氏带孩子回来,胡氏却不愿意走,只让孩子们回了塔沟集,和张谦一道留在了建州。人人都听出了张谦信中的悲凉和绝望,若是等到夏收的时候再没有赈灾的消息,他就要冒死开建州的官仓,放粮赈灾。

    没有皇上的朱批御印,地方官私自开官仓,按罪当诛。

    众人沉默了半晌,张谦最小的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三岁,一个小儿才刚刚断奶,连路都走不利索,也难为张谷一个十岁的孩子带着四个弟妹跑这么远投奔亲人。

    张秀玉和李红琴和孩子们抱在一起哭成了一团。

    冬宝最先开口了,“不是什么大事,咱们都想想办法,总不至于就在这里绊倒了!”

    建州虽然地方偏僻,但地域不小,人口也不算少,一个州遭了大灾,绝对是大事。

    “我看也是。”林实笑着安慰李红琴,“大姨,先别哭了,免得吓到了孩子,事情还没到那地步,咱们几家都想想办法,不管如何,就是倾家荡产,也要保住了谦哥。”

    张谦在建州焦急不安的等着京城的消息,建州的情况已经岌岌可危了,虽然他强迫命令了城里的富户商家捐米施粥,但随着流民越来越多,真的是到了千钧一发的地步。

    这个时候,张谦接到了林实的来信,林实在信中详细的介绍了他们所能想出来的灭蝗的方法,就是利用虫子的趋光性,在田间点了火,挖了大坑,边扑杀边烧。

    信到后三天,建州迎来了一眼看不到头的运粮食的队伍,每辆车上都插着宝记的旗号,车里一半装的是粮食,一半是大豆。

    领队的是林实,梁子和大荣,冬宝他们接到信后从安州青州到处买粮食,车队日夜兼程,赶到了建州,到了之后,林实就领着人在城门口就地砌灶,熬杂粮粥和豆浆,不保证流民能吃饱,只能保证饿不死人。但只要人人都有一碗热腾腾的粥和豆浆,就没有人愿意冒着掉脑袋的风险造反。

    京城里的全子和小旭,还有张谦昔日的同科好友也四处托人找关系,终于在一个月后,京里来了钦差,不但带来了开仓放粮的旨意,还带来了二十万石粮食,以及对宝记的嘉奖。

    胡氏带着人来接孩子们回家,到了冬宝家后,拉着五个孩子就给冬宝家老小磕了三个头。

    “磕,你们都得磕!”胡氏抹着眼泪说道,“要不是你们表姑和姑父,咱一家早就家破人亡了!”

    冬宝连忙扶起了胡氏和孩子们,请他们进了屋,“嫂子这是干什么,说到底,咱们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做这个就见外了。”这些年来,张谦也帮持了他们不少,只要是他和他朋友辖地里的宝记商铺,从来做什么都是一路绿灯。

    有张谦和小旭他们在朝中做官,全子的商队也比以前顺利多了,甚至于豆腐坊,依旧每个月会送几百两银子的红利过来。如果冬宝家没有一个人做官,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冬宝觉得王聪肯定不会这么好心这么实诚的送她银子,还巴巴的带了嫡长子过来给晚晚相看。

    乍听说有皇上的嘉奖后,冬宝颇为惊喜,以为自己这段时间的大出血终于有补偿了,哪知皇上比葛朗台都吝啬,除了赏赐了宫里的锦缎布匹和一些印有福禄寿喜的金银锭子外,只给赐了“义商”两个字。

    秋霞婶子私下里跟冬宝抱怨,“咱为了救那一州府的老百姓,把咱家这些年攒的老本都搭进去了!到头来只拿了皇上俩字儿!”

    林实忍不住笑道:“娘,有皇上题的这两个字,咱们还愁以前的老本回不来吗?”之前他们在各地开铺子,人生地不熟的,生意一火就遭人眼红,不但要应付来勒索敲诈的地痞流氓,还要打点各处官员,如今每家店门口的匾额上都挂着皇帝给题的“义商”,还有谁敢不长眼?

    说是这样说,晚上睡觉的时候,林实搂着冬宝很是忧虑,“国库也没钱,要不然也不会等到现在才给建州赈灾,前些日子小旭来信说京里头形势动荡的很,皇帝老了,西北又不安生,他还想外放做官,躲开新帝即位前的是是非非。”

    “他要是不想做官,回家帮咱们磨豆腐也行。”冬宝闭着眼睛笑道,“有进士郎给咱们磨豆腐,那豆腐一定不一般!”

    做官哪是那么容易的事,独木不成林,就拿张谦这件事来说,倘若张谦在朝中孤零零的一个人,肯定是寸步难行,出了事,真正能为你倾家荡产,卖力奔走的只有至亲。

    “他说是那么说,真让他辞官,他肯定不干!”林实笑道,“那小子比张谦精明的多,比张谦晚那么几年当官,现在官做的比张谦还高。人家当惯了官老爷,才不来给你磨豆腐!”林实和冬宝都看的明白,小旭虽然长大了,稳重了,连媳妇都娶了,但他面对冬宝和林实时,依然是那个爱撒娇的小弟弟,一封信罗里吧嗦的说这么多,抱怨完这接着抱怨那,就是跟哥哥姐姐撒娇而已。

    晚晚的丈夫是王聪的嫡长子王映,长的浓眉大眼很是精神,才十七岁年纪,已经是个举人了。两人小时候也见过几次面,长大后再见,就对上眼了。

    其实冬宝不太乐意把宝贝女儿嫁到王家去,王家雄踞安州好几代了,家族庞大,盘根错节,这样的家族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人多势众,不过嫁到这样的世家大族做媳妇就不是那么轻松的事。

    光是想想过年的时候,晚晚要跪拜的各种叔公姑奶有上百个之多,冬宝就为女儿掬一把辛酸泪。

    她想把晚晚嫁到一个关系简单,人口少的小康之家去,姑娘家不求什么大富大贵,只求她能平安喜乐的过完这辈子。

    但晚晚看中了王映,羞答答的说王映哥哥人不错的,小时候在一起玩就常照顾她……冬宝这个当娘的又急又气,却没办法。

    最后林实出面答应了王家的求亲,劝冬宝莫要操心着急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晚晚虽然不够精明,却也不是傻大姐好糊弄的,嫁到王聪这一支就是他们的嫡长媳妇,有王聪夫妻俩看着,不会叫她吃亏。

    再说,晚晚有当举人的爹,有把生意做到全国的叔叔,有两个做官的舅舅,王家把晚晚供起来还来不及,除非是集体脑袋进水了,才会欺负晚晚。

    王聪生意做的好,但他本人没有功名,在族中多被那些穷酸读书的族人瞧不上眼,嫌他做生意满身的铜臭味,王聪表面上风轻云淡,该怎么挣钱继续怎么挣钱,回到家就拼命的督促两个嫡子的功课,立誓怎么也要培养个能当官的儿子出来。

    晚晚的婆婆冬宝小时候就见过,就是当初那个月姑娘,这些年打交道下来,她给冬宝的印象就是一个标准的大家贵妇,人谈不上多好,但也算不上坏,属于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类型,只要按照规矩来办事,她就不会和你过不去。

    王太太早在定亲的时候就发了话,等王映考了进士,不管是外放还是留京,她都不会把晚晚留在家里伺候公婆,到时候晚晚随着丈夫一起赴任,小两口过逍遥日子去。

    冬宝只给王家提了一点要求,她不管将来王家是否兴旺发达,晚晚是否能过上官太太的好日子,她只要求在晚晚四十岁之前若是无子,王映方可纳妾。

    这点王家满口答应了,便是王聪有钱成那样,他也只是在成亲前有两个通房丫头,成亲后就被打发嫁人了,到现在也没有纳过妾,二子一女都是王太太所出。至于他为什么不纳妾,冬宝私下里认为以赚钱为天性的王聪嫌多养几个女人太花钱。

    至于王聪的两个儿子,王聪和夫人整日督促他们用功读书,生怕安排了丫鬟耽误儿子们的功课,连通房丫头都省了,伺候的都是小厮和中年仆妇。

    林实虽然早歇了考进士做官的心思,但也从来没动过纳妾的想法,从成亲到现在连个绯闻都没有,家里伺候的下人都是除了年轻小子,就是上了年纪的妇人。

    村里的男人因此分成了两个派别,一类是以宋柏和宋榆为代表的男人,这两兄弟虽然平常见了连话都不说,恨不得横眉冷对的,但在这件事上是保持了高度的统一的。那就是林实丢了广大男同胞的脸面,他们要是举人老爷,那肯定得纳十个八个年轻貌美的小妾,否则就不好意思出门!什么?举人太太不同意?啊呸,要是举人老爷能当的起家来,至于让举人太太管成这样?丢人,太丢人了!

    另一派则是以春雷等人为代表,在家做饭洗衣裳,出门干活挣钱,坚决执行凡是老婆说的都是对的好男人,林举人是他们的偶像,要向林举人学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两派人在老成杂货铺门口闲唠嗑时,常常会吵的差点要动手。

    村里的妇人们九成以上都是林实的脑残粉,只要家里丈夫做的不对的,她们就会指着林家大宅的方向,说人家林举人如何如何……你再牛,你能牛的过人家林举人?还不快该干啥就给老娘干啥去!

    至于冬宝,和林实十几年夫妻下来,早习惯了林实的方方面面,大概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林实的人就是她了。

    每当别人跟她夸林实这也好那也好时,她面上带着笑,心里却是在吐槽,外人只看到林实最美好的一面,却看不到林实的缺点。

    林实不是活在传说中的圣人,不管他在乡亲们眼中多完美,在冬宝眼里,他就是个普通人,他当然也有毛病,毛病还不小。这些毛病都是冬宝多年来渐渐发现的,有些毛病犯了两人会拌嘴,有些毛病则是可爱的让冬宝啼笑皆非。

    比如冬宝是在成亲两年后发现林实不爱刷牙的,要是她不说,外人肯定不信,这么俊秀干净的好男人居然讨厌刷牙。

    林实总是先让冬宝洗漱,等冬宝上床后他才去屏风那边的盥洗室里洗漱。后来有一次冬宝在床上没事,就听屏风那边的动静,听到了洗脸洗脚的声音后,就看到林实穿着里衣,转了出来,掀开了被子就要躺床上抱老婆。

    “等等!”冬宝觉得不对劲,挡住了林实,“你忘了刷牙了吧?”这个时代早有猪鬆毛做成的精致牙刷了,刷的时候用水湿润了牙刷沾竹筒里熬出来的青盐,刷完后牙齿白,口气也清新,比现代几十块一管的牙膏好用的多。

    “刷过了!”林实含糊的说了一声,伸出胳膊把温香软玉的媳妇搂进了怀里,心满意足的这亲亲那摸摸。

    要不是心虚,那一声“刷过了”肯定是斩钉截铁的。

    冬宝推开他,强忍着笑,面容严肃的问道:“到底刷了没有?”

    “刷了,刷了!赶紧睡觉吧!”林实催促道。

    冬宝懒得跟他打嘴皮官司,直接披衣下了床,到屏风后面拿着林实的牙刷对着烛光看了一眼,猪鬆毛做出的牙刷还是干的……

    这个大懒虫!冬宝走到了床边,揪起装睡的林实,说道:“赶紧去刷牙去!”这个时候可没有烤瓷牙给他换,再不好好保护牙,等着年纪轻轻就掉光一嘴的牙成秃嘴老头吧!到时候她第一个嫌弃他!

    “我刷过了!”林实很委屈,死活赖在床上不下来。

    冬宝恨恨然扯着被子,指着林实说道:“敢不敢发誓,今晚上我们俩谁没刷牙谁就是小狗?”

    林实郁闷的看了老婆一眼,只得悻悻然起身去刷牙了。

    此后,监督林实刷牙就成了夫妻情趣之一。刚开始的时候,冬宝就通过检查林实的牙刷判断林实是否刷牙,到后来林实摸到门道,学聪明了,想偷懒不刷牙的时候就把牙刷沾沾水放回原位。

    冬宝明明没听到刷牙的声音,去检查牙刷时牙刷却是湿的。

    好吧,你玩狠的……冬宝咽下一口老血,那她就玩更狠的,每次林实必须在她见证下刷牙,否则不管刷没刷过都不算,再在她眼皮底下刷一遍……哎,她管儿子都没管老公费劲啊!

    林婉出嫁后,家里猛然少了个人,冬宝觉得各种不适应,没了贴心小棉袄陪伴着,几天都是闷闷不乐的。她觉得她老了,尽管她才刚三十一岁,不过冬宝算算前世的再加上现在的,两辈子加起来的岁数就让她惆怅了。

    晚上林实从背后抱住了冬宝,笑道:“别不高兴了,咱们还有金哥儿和敏哥儿,要不,咱们再生一个?”

    “不想生了!”冬宝闷闷不乐的说道,怀孕多辛苦啊,“三个孩子就够了,要那么多干啥,生怕将来争家产不够热闹啊?”

    得,林实无语了,自从女儿嫁人,媳妇的脾气就像是六月的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

    “好,好,不生了。”林实笑着哄道,“那咱睡觉吧?过两天咱们去安州看看晚晚。”

    冬宝翻过身搂着林实“嗯”了一声,刚闭上眼睛,突然就直起了身子,看着一脸无辜的林实说道:“差点忘了,你还没刷牙呢!”

    “我刷过了!”林实举双手发誓,他比窦娥还冤,都十几年了,媳妇还瞅着刷牙这点鸡毛蒜皮子事不放,实在太过分了!

    冬宝不屑的摆手,“少来这套,你这种前科累累的人说的话我才不信,赶紧起来!”

    大冷天的,林实被迫离开温暖的被窝去刷牙,冬宝则是懒得下床,打着哈欠坐在床上,让林实搬开屏风,她要盯着。

    林实刷牙的时候会偷偷的打量着冬宝,心中甜蜜而欢喜,媳妇到现在还没察觉,她这个月的小日子已经推迟了五六天了,最近不但嗜睡,还喜欢吃腌的青杏,酸溜溜的她一会儿能吃上好几个。

    十几年过去了,冬宝已经脱去了当年嫁给他时的青涩和明媚,早不是嫩的能掐出水来的小丫头了,烛光下的冬宝脸色白里透着红,一双美眸因为瞌睡而充满了水汽,潋滟生辉,只穿了里衣的身体窈窕有致。他和她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加上现在冬宝肚子里这个小宝贝,就是四个孩子,他却没有觉得对妻子有任何的厌倦。

    如果是成亲前,冬宝是少年林实的心肝宝贝,现在做了十几年的夫妻后,冬宝就是他生命中无法缺少的一部分。

    他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当年十岁的冬宝从安州被撵回家时就病死了,他后来慢慢的长大,渐渐忘掉了邻居家有个早夭的漂亮妹妹,他娶了个会持家的乡下姑娘,生了几个孩子,像他父亲一样做个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复一日,等全子也娶亲了,就分了家,他是长子,供养父母,直到孩子们都大了,父母故去了,他也老了,塔沟集还是那个样子。醒来后林实出了一身的冷汗,去换过衣服后把熟睡中的冬宝抱在怀里一直到天明,他惧怕着梦里发生的事,他可以没有功名没有钱,却不能没有冬宝,任何一个女子都不能取代冬宝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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