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居然超过十二点了,诶,》

    许小仙走出飘香苑,径直拾阶而下。

    登楼与下楼有着天壤之别,登楼时如同踏入迷阵,连用神识去查探都如泥牛入海无影无踪。

    而下楼却仅仅用了七步,一步不多一步不少。

    就像是施展道家神通‘缩地成寸’,一步跨出一层楼的距离。

    很诡异。

    ……

    许小仙前脚出楼,肉球儿鹿大胆后脚就迎了上来。

    还是那肥而不腻的讨喜笑容,卑躬屈膝的作态。

    “许小爷,葱葱儿姑娘说您三刻后便会出楼,让老奴在此侯着。果不其然,老奴刚琢磨着三刻刚至,您便回来了。

    真神了。

    ”

    看着那眼睛早已眯成一线天,竖起了大拇指,一口一个老奴的肉球儿,许小仙撇了撇嘴,不忍直视,别过头去看了看灯火辉煌的‘如意楼’,眯眼轻声道:“鹿知命可在‘知味楼’?”

    肉球儿鹿大胆轻声笑道:“葱葱儿姑娘神了,许小爷您也料事如神。

    不但少主人和葱葱儿姑娘都在‘知味楼’等着您。连王剑子和角里兰月小姐也在楼里。

    ‘知味楼’就在清风巷的东南角,盏茶功夫脚程便到。

    老奴这便领许小爷前去。”

    抱朴山年轻修士点了点头,不愿与他再纠缠,轻声道:“子夜还远着,你先去‘知味楼’与鹿知命知会一声,说我先去夜市逛一逛,子夜前便会回来。

    兰月姑娘若问起,你便说小道挑花灯去了。她若说肚子饿,便可先吃。若她困了,你便说小道让她先休息。

    ”

    “夜市就在清风巷的西北角,昔日儒家大豪王道子飞升前奋笔疾书的金句也在西北角一块石碑上,许小爷若有兴趣,也可顺道去看看。”

    许小仙笑着点了点头,看了看夜色,突然叹气道:“你让鹿知命不着痕迹的在葱葱儿姑娘面前说一说绿袍公子孙树神的名字。

    看一看她的反应。

    点到即止便行。

    另外,记得告诉兰月姑娘,小道让她不得离开王剑子身边十步以内。”

    肉球儿鹿大胆点了点头,不再言语,带着他那身颤颤巍巍的肥肉,片刻便消失在夜色里。

    看着消失在眼前,逐渐与夜色融为一体的肉球儿鹿大胆,许小仙突然想起了儿时老道人李大牛说的话。

    做下人也是有学问的,

    也分三六九等,成功的下人也分三等,小成、中成、与大成。

    小成者,卑躬屈膝,畏首畏尾。人见人怜。虽然有了些底气,却走不出一个奴字枷锁。

    中成者,一味的狐假虎威,仗势欺人,看人下菜碟,河水煮河鱼,人生利益百字真言就轻避重。只可惜,再怎么将手中权利与心中欲望平衡在炉火纯青的高度,终究留给人戒备之心,再亲近也接触不到交心的高度。

    还是奴才。

    大成者却不同,该问的便问,不该问的便不问,该懂的便懂,不该懂的便不懂。十分聪明用三分,六分换忠诚,一分换善心。

    十分,缺一不可。

    许小仙觉得,做下人做到肉球儿鹿大胆这种层次,再怎么算都是大成了。

    ……

    夜幕如水。

    夜,总是留给富人的享受。

    夜,总是将黑暗与寒冷留给了穷人。

    清风巷华灯璀璨,空气里弥漫着酒肉香味,和那糜烂的铜臭味。

    清风巷的夜市也显得格外五彩斑斓。

    各种叫卖声、吆喝声、嬉笑声交错,气氛浓墨,沸如煮水。

    如果谁能静下心来冷眼旁观夜的容颜。

    那么,他会发现泾渭分明的两个极端。

    景衣玉带的富人,挑灯安享夜的富足与神秘。

    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摸爬滚打的穷人,在黑暗里挣扎着,再挣扎着。

    抱朴山年轻修士游走在夜市里,花了三钱碎银子,买了一盏卖相不错的花灯。卖花灯的小姑娘欢天喜地送给他一串糖葫芦,和一个开心到让人心酸的干净笑脸。

    夜,已不再那么黑了。

    年轻修士的心情也豁然开朗,提着花灯,咬着一枚酸掉牙的山楂糖葫芦,打听了一下昔日儒家大豪王道子飞升前留字的石碑所在后,如同一尾游鱼,钻入人群里,瞬间消失在小姑娘的眼前。

    一块巨大的青石碑就矗立在清风巷的西北角,十二个正楷大字雕刻在石碑上。

    ‘未能抛得人间去,一半勾留是清风’。

    岁月斑驳,苍老了容颜,也白了青丝。

    数百年如一日风吹日晒的青石碑,却依旧一尘不染的矗立在那里,干干净净,十二个横平竖直的大字也依旧如新。

    仿佛刚刚刻上去,连墨迹都未干。

    远远的看着青石碑,都有一种来自于内心深处的静谧,随着字里行间的一划一笔,在蔓延着,像是有着一种魔力在指引。

    许小仙站在离石碑三丈的位置,手持着花灯,看着这十二个心平气和的大字。

    瞬间,心如止水。

    昔日儒家大豪王道子飞升时,真如这十二个大字这般心如止水?

    年轻修士没有答案。

    却有人给了他一个不算是答案的答案。

    “飞升时他并不平静。”

    许小仙蓦然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头顶没有戒疤,却穿着一身沙弥装的光头小和尚。

    小和尚琢磨着也就六七岁模样,穿着一身稍显宽大的沙弥服,却背着一个硕大的酒葫芦。

    打扮不伦不类,长相却很是上乘。坚挺的鼻梁,加上薄薄的红唇,再镶嵌上一对大大的眼睛,远远看着也觉得很讨喜。

    “小大师何出此言?”许小仙笑着回应。

    “你想听?”大眼睛小和尚眼神里的狡黠,毫不遮遮掩掩。

    许小仙不按常理出牌的笑道:“不想!”

    “真不想?”小和尚笑道。

    许小仙坚决的摇了摇头,提着花灯,转身便走。

    “但是我愿意说。”

    小和尚不依不饶的跟着,寸步不离,背上的酒葫芦一荡一荡的,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

    “可我不想听!更不想知道小大师背上的酒葫芦是否也空了。”许小仙眯着眼睛笑着道,也加快了脚步,朝清风巷的东北角‘知味楼’的方向走去。

    许小仙越走越快,两人瞬间拉开了不小的距离。

    看着许小仙越走越快,越走越远,大眼睛小和尚急了,似乎将速度提升到了自身的极致。

    可人小行头小,脚也不长,走太快了,后脚被前脚拌了一下,瞬间摔倒,来了个狗吃屎。

    大眼睛小和尚一摔倒,许小仙立刻停了下来,站在原地提着花灯,咬下一颗糖葫芦,吃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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