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哥哥,快醒醒。”
在一处堆积如山的垃圾堆旁,一个瘦弱的身影显露了出来,一个只有五六岁模样小女孩伸手左右摇晃着地上躺着的王旭。
小女孩瘦巴巴、脏兮兮的一张小脸,乱糟糟的头发因为营养不良而有些发黄,她有一双眉毛又细又长,这样一双眉毛长在同龄小女孩身上一定是个可爱美丽的小姑娘。
她穿着粉红色的小短袖,肩头处已经开了线,隐隐地露出一抹肌肤,她的下身是一条破了洞的小短裤,她此刻正蹲在时尚王旭面前,于是,裤子的破洞里就露出两个光溜溜的膝盖来。
“哥哥,快醒醒,乐乐一天没吃东西了,乐乐好饿。”
“嘶~”王旭痛苦的捂着额头大口吸气。
“这是怎么了?死了吗?痛!!!”
“哥哥,你怎么了?”
小女孩见王旭抱头痛苦的在地上翻滚,茫然不知所措的眼泪直流。
几分钟后,王旭停止了挣扎,睁开眼瞄了一眼四周,见旁边哭泣的小女孩微微一愣,不确定的叫道:
“乐乐?”
“哥哥,你没事了?”
小女孩见王旭清醒,连忙收起了眼泪,蹲下身替他擦拭额头上的冷汗。
“这是怎么回事?”王旭傻傻的看着天空,自己不是中枪死了吗?乐乐不是五年前被自己送人了吗?为什么?
五年后的记忆如流水般在他脑海里闪过,他确信自己现在不是在做梦!
难道自己是“重生”了?
“咕噜~”
乐乐小肚子发出的声响打断了他的思绪,王旭坐起身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温柔的说道:
“饿了吧?”
“乐乐不饿。”
小女孩兴许是知道哥哥没钱,捂着小肚子倔强的摇头,可小肚子不断传出的响声却出卖了她。
“傻丫头,哥哥带你吃饭去。”王旭宠溺的伸手在小女孩头上摸了摸。
站起身,牵起乐乐的小手走出了垃圾堆,落日的余晖映照在兄妹二人身上,拉出了一长一短两道身影,虽然显得那样单薄,但又给人一种十分温馨的感觉。
————————
王旭记得他是在十一年前来到这个位于魔都市郊的垃圾场,那时候他才七岁,靠着捡垃圾为生在这里整整生活了十一个年头。
他对于七岁之前的记忆完全模糊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名字从何而来,好像自己就叫王旭,又好像是自己给自己取的,但谁又知道呢!
乐乐是他五年前在垃圾堆里捡来的,那时候乐乐才一岁多。王旭年龄虽然不大,但自尊心很强,不偷不抢,就靠着捡垃圾,硬是把一岁多的乐乐带大了,他没有亲人,所以乐乐是他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如果历史不改变,乐乐会在今年的冬天生一场大病,而他因为没钱给乐乐治疗,所以忍痛把乐乐送给了当时一户没孩子的有钱人家。
但既然老天让他回到了2012年,那他拼了命也在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挣到最多钱,为了给乐乐治病,也为了改变现在的环境!
半个小时后,王旭带着乐乐出现在一家川味饭馆里,兄妹俩的双手、小脸早已洗干净,虽然衣服破烂,但和刚才简直是天壤之别。
尤其是小女孩,小脸非常清秀,看得出长大后肯定是个美人胚子。
“老板,上一盘鸡腿,一份回锅肉,两碗米饭。”
“乐乐,快吃啊。”王旭见乐乐看着桌上的鸡腿出神,出声提醒道。
“哥哥,我们有钱吗?”
“有钱,快吃吧。”王旭摸摸她的小脑袋,拿起一块鸡腿递给她。
小女孩没怀疑她哥哥,因为哥哥从来没骗过她。
“哥哥,真好吃!”小女孩啃着鸡腿,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丰盛最好吃的一道晚餐。
“慢点吃,别噎着了。”王旭见她吃的欢快,不由得露出开心的笑容。
十分钟后,小女孩拍拍圆圆的小肚子开心道:“乐乐吃好饱。”
“嗯。”王旭点点头:“你先回家,我付了钱就回来。”
“哥哥不跟乐乐一起走吗?”小女孩疑惑的看着他。
“嗯,乐乐听话,先回家。”
小女孩见哥哥说的郑重,听话的点点小脑袋,也许在她脑海里从没想过自尊心强的哥哥会带自己去吃霸王餐吧!
小女孩走了快十分钟后店老板终于感觉到不对劲,对着座位上的王旭问道:“小子,多久结账?”
“马上就结,你急什么?”王旭起身,一把推开店老板拔腿就往外跑。
“狗.日的,吃霸王餐。”店老板没站稳,被他推倒在地,只能眼睁睁看着王旭跑远。
“呼~”五分钟后,王旭跑不动了,弯下腰喘着大气。
正在这时,一辆劳斯莱斯从他面前的马路上快速经过,车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王旭只听见一声枪响,然后车门打了开来,从里面掉出一个黑色的皮箱。
皮箱就掉落在王旭两米远的地方,他愣了几秒,果断上前抓起皮箱就往马路边上的小道窜了进去。
王旭不知道箱子里是什么,但人不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他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有机会摆在眼前他自然不会错过。
劳斯莱斯一个急刹车停下,从车里下来三个壮汉,见皮箱被王旭捡了,连忙追了上去。
王旭见有三人追了上来,使出吃奶的劲往前跑,可三个壮汉明显训练有素,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根本就跑不过。
又闪过一条巷子,王旭见前面是条小河,连忙从河边滑了下去,小河边上有很多杂草,王旭整个身体沉在河里,仰着头只露出一张脸,从岸上根本看不着,更别说现在天色已经暗了。
十来秒后,河岸上出现了脚步声,过一会儿,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不见。
王旭没有上岸,就在小河边待了近半个小时,直到确信没人后他才轻轻的爬上岸,选定方向急忙往家里赶去。
在一处堆积如山的垃圾堆旁,一个瘦弱的身影显露了出来,一个只有五六岁模样小女孩伸手左右摇晃着地上躺着的王旭。
小女孩瘦巴巴、脏兮兮的一张小脸,乱糟糟的头发因为营养不良而有些发黄,她有一双眉毛又细又长,这样一双眉毛长在同龄小女孩身上一定是个可爱美丽的小姑娘。
她穿着粉红色的小短袖,肩头处已经开了线,隐隐地露出一抹肌肤,她的下身是一条破了洞的小短裤,她此刻正蹲在时尚王旭面前,于是,裤子的破洞里就露出两个光溜溜的膝盖来。
“哥哥,快醒醒,乐乐一天没吃东西了,乐乐好饿。”
“嘶~”王旭痛苦的捂着额头大口吸气。
“这是怎么了?死了吗?痛!!!”
“哥哥,你怎么了?”
小女孩见王旭抱头痛苦的在地上翻滚,茫然不知所措的眼泪直流。
几分钟后,王旭停止了挣扎,睁开眼瞄了一眼四周,见旁边哭泣的小女孩微微一愣,不确定的叫道:
“乐乐?”
“哥哥,你没事了?”
小女孩见王旭清醒,连忙收起了眼泪,蹲下身替他擦拭额头上的冷汗。
“这是怎么回事?”王旭傻傻的看着天空,自己不是中枪死了吗?乐乐不是五年前被自己送人了吗?为什么?
五年后的记忆如流水般在他脑海里闪过,他确信自己现在不是在做梦!
难道自己是“重生”了?
“咕噜~”
乐乐小肚子发出的声响打断了他的思绪,王旭坐起身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温柔的说道:
“饿了吧?”
“乐乐不饿。”
小女孩兴许是知道哥哥没钱,捂着小肚子倔强的摇头,可小肚子不断传出的响声却出卖了她。
“傻丫头,哥哥带你吃饭去。”王旭宠溺的伸手在小女孩头上摸了摸。
站起身,牵起乐乐的小手走出了垃圾堆,落日的余晖映照在兄妹二人身上,拉出了一长一短两道身影,虽然显得那样单薄,但又给人一种十分温馨的感觉。
————————
王旭记得他是在十一年前来到这个位于魔都市郊的垃圾场,那时候他才七岁,靠着捡垃圾为生在这里整整生活了十一个年头。
他对于七岁之前的记忆完全模糊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名字从何而来,好像自己就叫王旭,又好像是自己给自己取的,但谁又知道呢!
乐乐是他五年前在垃圾堆里捡来的,那时候乐乐才一岁多。王旭年龄虽然不大,但自尊心很强,不偷不抢,就靠着捡垃圾,硬是把一岁多的乐乐带大了,他没有亲人,所以乐乐是他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如果历史不改变,乐乐会在今年的冬天生一场大病,而他因为没钱给乐乐治疗,所以忍痛把乐乐送给了当时一户没孩子的有钱人家。
但既然老天让他回到了2012年,那他拼了命也在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挣到最多钱,为了给乐乐治病,也为了改变现在的环境!
半个小时后,王旭带着乐乐出现在一家川味饭馆里,兄妹俩的双手、小脸早已洗干净,虽然衣服破烂,但和刚才简直是天壤之别。
尤其是小女孩,小脸非常清秀,看得出长大后肯定是个美人胚子。
“老板,上一盘鸡腿,一份回锅肉,两碗米饭。”
“乐乐,快吃啊。”王旭见乐乐看着桌上的鸡腿出神,出声提醒道。
“哥哥,我们有钱吗?”
“有钱,快吃吧。”王旭摸摸她的小脑袋,拿起一块鸡腿递给她。
小女孩没怀疑她哥哥,因为哥哥从来没骗过她。
“哥哥,真好吃!”小女孩啃着鸡腿,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丰盛最好吃的一道晚餐。
“慢点吃,别噎着了。”王旭见她吃的欢快,不由得露出开心的笑容。
十分钟后,小女孩拍拍圆圆的小肚子开心道:“乐乐吃好饱。”
“嗯。”王旭点点头:“你先回家,我付了钱就回来。”
“哥哥不跟乐乐一起走吗?”小女孩疑惑的看着他。
“嗯,乐乐听话,先回家。”
小女孩见哥哥说的郑重,听话的点点小脑袋,也许在她脑海里从没想过自尊心强的哥哥会带自己去吃霸王餐吧!
小女孩走了快十分钟后店老板终于感觉到不对劲,对着座位上的王旭问道:“小子,多久结账?”
“马上就结,你急什么?”王旭起身,一把推开店老板拔腿就往外跑。
“狗.日的,吃霸王餐。”店老板没站稳,被他推倒在地,只能眼睁睁看着王旭跑远。
“呼~”五分钟后,王旭跑不动了,弯下腰喘着大气。
正在这时,一辆劳斯莱斯从他面前的马路上快速经过,车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王旭只听见一声枪响,然后车门打了开来,从里面掉出一个黑色的皮箱。
皮箱就掉落在王旭两米远的地方,他愣了几秒,果断上前抓起皮箱就往马路边上的小道窜了进去。
王旭不知道箱子里是什么,但人不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他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有机会摆在眼前他自然不会错过。
劳斯莱斯一个急刹车停下,从车里下来三个壮汉,见皮箱被王旭捡了,连忙追了上去。
王旭见有三人追了上来,使出吃奶的劲往前跑,可三个壮汉明显训练有素,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根本就跑不过。
又闪过一条巷子,王旭见前面是条小河,连忙从河边滑了下去,小河边上有很多杂草,王旭整个身体沉在河里,仰着头只露出一张脸,从岸上根本看不着,更别说现在天色已经暗了。
十来秒后,河岸上出现了脚步声,过一会儿,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不见。
王旭没有上岸,就在小河边待了近半个小时,直到确信没人后他才轻轻的爬上岸,选定方向急忙往家里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