瑆琅冷眼着我,“怎么,方才喝得那么气势如虹,转瞬便后悔了?”
    “对,我后悔了。爱一个人,不应该是一件痛苦的事。”本王说着,朝胸口狠狠地拍了一掌,没能逼出胃里的“忘情水”,反倒是喷出了一大口血水。
    “你!”瑆琅颇为恼火,趁着本王还想着拍第二巴掌,赶紧攥住了我的手,塞给了我另外一个瓷瓶,道:“这一瓶才是忘情水,刚才那一瓶,只是藿香水。”
    本王一怔,抬起泪眼看向他。
    瑆琅的眼神有些闪躲,“你,你,你看我做什么,我也是为了你好,怕你真喝下去了,转头便会后悔。所以才……”
    本王并不想怪责他,只是随手将真正的“忘情水”抛到了窗外,然后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去床上躺下了,道:“夜深,你回去吧。”
    “那——”瑆琅一脸的心虚,指了指门口,道:“我就先回去了。”
    “嗯。”本王将手搭在了脸上,感到了一阵疲累。
    第二天,白桦推门走进了本王的房间,看着我精神不济,面色憔悴,便问了句:“主子,您不舒服吗?”
    “没有,”本王撑着胀痛的脑袋坐起来,顺便揉了揉被我拍狠了的胸口,道:“只是昨晚喝多了酒,脑子还有些晕。”
    白桦皱了皱眉,“我看您脸色苍白,像是有贫血之症,这舟车劳顿,您身子不济,还是休息一日,明儿再赶路吧。”
    本王:“不必,岁月不等人,若有想去的地方,想实现的心愿,还是要抓紧。”
    白桦挠挠头,颇有些不好意思,“明明说好了要陪主子散心,可闹到最后,似乎成了主子配属下奔波。”
    “反正我也是要出来看看的,无所谓。”本王说着,披上了外衣,捎一收整,便出了客栈。
    这一路去到了塞外,天气已经转暖。满地绿草如茵,点缀着白羊如云。
    本王贪婪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向当地的牧民付了银子,要了一套滚着毛边,敞着前怀的异族服饰,头上戴着毡帽,腰上挂着酒葫芦,赶着成群的牛羊,一路哼着小曲儿,好好过了一把牧民瘾。
    白桦如同一只挣脱了鸟笼的雀儿,扑楞着翅膀,在草原上一阵打滚。瞧着羊群里有那么一两只离队的,赶紧又扮成了牧犬,一路追赶着离群的羊羔,“嗷嗷”着四处乱窜。
    天高地阔,美景无限。
    压在心头上的石头,似乎轻快了许多。
    未来的日子,我主仆二人穿过了浩瀚的草原,赏过了长河落日,看过了大漠孤烟,被狼群追赶过,被蛮人关押过。
    饿的时候煮过草根,渴的时候喝过脏水。
    几次落难,又几次脱险。
    出门的时候,分明一身锦衣华服,回程的时候,却已经衣衫褴褛。
    我堂堂一国王爷,混的两个乞丐都不如。
    某夜,我二人拐进了一处山坳里,再一次迷路之后,白桦终于笑出了眼泪,“主子,我们这一路究竟是出来游玩的,还是出来逃难的?”
    本王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喘了一口粗气,道:“少年郎,辛苦打到的猎物吃着才更香,千里跋涉之后看到的风景,才更美。你不觉得这山间的景色,也别有一番滋味吗?”
    白桦的肚子一阵咕噜惨叫,苦着脸道:“主子,我一介粗人,可没您那些高雅的爱好,我只知道我们已经断粮三天了,再不吃点东西,就要暴尸荒野,客死异乡了。”
    本王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是啊,我也饿。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去哪找吃的啊。”
    我这话刚说完,只见白桦一个狼奔跃了出去,逮住了一只青蛙,回头道:“有饭食了。”
    本王:……
    对付过晚饭之后,本王躺到了一块平坦的山石上,挑着腿看向满天的星星。
    要说这一走,已经快两年了。也不知燕玖他过得好不好,寒毒有没有发作。
    王府里少了我,可还维持着正常的秩序。
    姚书云的坟头上,可是开满了大片的菖蒲。
    这些事,我虽不曾向白桦提起,可心里,却时时都挂念着。
    忘不掉的只管记在脑子里,放不下的只管刻在心上。该面对还是要面对,逃避总不是办法。
    这辈子,既不能与燕玖长相厮守,也起码要陪他度过匆匆的一生。
    今后,不管他需不需要我了,我都准备像一贴膏药似的,死皮赖脸的黏上去。
    一旦想通了,本王也就不再逗留,一路加快了脚程,回到了燕国。
    行至了皇城附近,本王竟远远地看到了两个熟人——楚泓和花梨。
    两人皆是一身便服,穿着同款裁剪的黄色长袍,往人群里一站,一个英气逼人,一个温文秀气,携手走来,十分显眼。
    在他们身后,只跟了寥寥数十个护卫,一行人如此低调,也不知是来做什么的。
    可别真说是来会本王,见老友的。
    只见楚泓沿路买了一盒糕点,拿牙签戳了一块,递到了花梨的嘴边,笑眯眯的说:“来,尝尝。”
    花梨乖乖的接过了,小脸塞得鼓鼓的,一边嚼一边说:“好吃。”
    “是吗,”楚泓也跟着吃了一块,然后压低了声音,满脸猥琐的说:“是不错,香香软软的,像极了梨儿的身体。”
    花梨脸上一红,伸手拧了他一把。
    楚泓不知收敛,变本加厉地调戏道:“因为刚出炉,还热乎乎的,很像花梨的里面。”
    本王:……
    如此公然的调情,好歹顾及一下我这识唇语的人的感受啊。
    而且你一没有触觉的人,知道什么叫热乎乎吗?
    要说楚泓还真是一点都没变,还是那副无耻下流的禽兽嘴脸。倒是花梨变了许多,变得娇嗔可爱,越发的像个人了。
    会生气,会害羞,也会发泄不满了。
    隔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只见楚泓拦下了一个过路人,问道:“襄王府怎么走?”
    那人上下打量了楚泓一眼,道:“远着呢,这是在城外,要先进了皇城,才能找到襄王府。”
    楚泓掏出了一锭银子,道:“这个给你了,你来带路。”
    “是吗?”那人一喜,正欲伸手接过,却被白桦却抢先了一步,一把抢来了银子,陪着笑说:“这位爷,去襄王府的路,小的熟,不如我带您去吧。”
    那被抢了生意的路人面露不悦,推了白桦一把,道:“滚开,哪来的臭要饭,抢我的买卖!”
    “嘿,什么叫抢你买卖啊,这事还没谈定呢,要选谁,那是这位爷的自由。”白桦说着,腆着脸看向了楚泓,“爷,别看我是个要饭的,可是整日里走南闯北,到处挪地方,这附近的路啊,没人比我更熟了,您跟着我啊,保证不会走冤枉路。”
    “是吗?”楚泓冷眼看着他,“我怎么知道你一要饭的,会不会是瞧着爷有钱,所以想着把我诳去你们的地盘上,借机勒索。”
    白桦:“啊?”
    本王笑了笑,走上前去,“你既然信不过他,那由我带路可好?”
    ☆、第77章
    回到府上,只见苏蓉怀抱着孩子,迎了出来。
    两年多没见,她倒真是着急忙慌地当上了娘。
    本王伸手接过了她怀里的孩子,恍然有种回到当初,接过了襁褓里燕玖的感觉。
    那时的他那么小,那么嫩,皱巴巴的脸上带着几分惺忪的睡意,吐着泡泡,睡得很是安详。
    便如我怀里的这个孩子。
    没来得及同府上的下人叙旧,本王将楚泓一行迎进了门,命人奉了茶,又吩咐厨子们赶紧张罗一桌好菜。
    虽有前仇,可楚泓不远万里而来,找我叙旧,本王也便不计前嫌,命人挖出了我埋在桃花树下的桃花酿,道:“我可是信守了承诺,埋下了好酒等你。”
    “多谢了。”楚泓笑笑,接过了酒水。
    花梨对吃酒明显不感兴趣,一双漂亮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本王怀里的孩子。
    本王笑了笑,将孩子递给了他,问道:“怎么,皇后娘娘也喜欢小孩子?”
    “嗯。”花梨伸手逗弄了一下那睡梦中的粉嘟嘟的一团,面色温柔的像是能挤出水来。
    一旁,楚泓故态复萌,又开始耍起了流氓,“喜欢吗,喜欢的话,我们也生一个。”
    梨花白了他一眼,“我又生不出来。”
    “那是为夫不够努力,”楚泓说着,摸了摸花梨平坦的小腹,“不若为夫今夜再加把劲,多播种几次。”
    花梨面红耳赤,一把拍开了他的手,“你走开!”
    本王忍不住扶额。
    皇上,您的老脸呢?您的天子威严呢?
    您这么口无遮拦,死皮赖脸,楚国的百姓们知道吗?
    楚泓自我感觉良好,摇头晃脑地打开了酒水,倒上了一杯,细细地抿了一口,道:“嗯,的确是好酒,甘凛清冽,回味悠远,这桃花酿,果真是名不虚传。”
    本王为他斟满了,道:“喜欢就多喝点吧,这桃花酿,如今世上,怕也没有几壶了。”
    楚泓不解,“为何?”
    本王:“因为酿酒的人失去了味觉,这辈子再也酿出这样的好酒了。”
    “失去了味觉?”楚泓愣了一下,遂有些惋惜,“世上竟还有这等怪病,唉,可惜了可惜。”
    次日,本王起得有些迟,正想着去喊楚泓他们起来吃早点,却听苏蓉说:“主子,那二人昨夜里颠鸾倒凤,一夜未宿,这会子大约是折腾累了,才刚刚睡下。”
    本王:……
    一夜未宿,可真是好精力。
    本王命人冲了一壶茶,捧着一本诗集去到了院子里,一直坐到了午后黄昏,才瞧着楚泓和花梨携手走来,一个满面红光,满脸餍足的模样,一个脚步虚浮,满脸的怏怏。
    本王一边在心里唾弃楚泓禽兽,一边感到惊疑不定。
    这楚泓不是没有触觉吗,哪来的这大好兴致。
    放下了诗集,本王道:“两位一天没有进食了,估计也饿了,我在四方宴订了桌,一起过去用餐吧。”
    “有劳了。”楚泓伸了个懒腰,将手搭在了花梨的肩上,随本王出了府。
    一路人,楚泓对花梨呵护备至,紧紧地将他圈在怀里,谁人敢碰他一下,立马吹胡子瞪眼,拿着他十分的打紧。
    这幅凶神恶煞的模样,哪里像是个做皇帝的,倒是个土匪。
    行至了酒楼门前,花梨先一步上了楼,本王落后了一步,扯住楚泓问道:“你身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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