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堡好像一个小孩子在一捧土堆上搭的积木,又似一颗小石子,压弯了原本直挺的小河。城墙薄的如一层牛皮纸,曲曲折折的城堞上,上面的雉堞参差不齐,断断续续十分难看,几个卫兵悠闲地倚在城垛后面,晒着太阳。箭塔建在城角和城墙上,也只有突出壁外的那一点建筑,作为坚固的据点,它从平整的城墙中突出,让身在塔内的弓箭手可以沿着城墙面对的方向射击。而城角的箭培,则可让弓箭手扩大攻击的面向,向不同的角度作出攻击。最高的一座高塔,它看起来显然是一座烽火台,最上面堆积着干燥的木柴和狼粪,一个常年燃烧的火盆悬挂在头顶,下半部分给螺旋地常春藤覆盖着,一扇扇洞开的窗户藏在常春藤里内,在闪闪地阳光下,好象癫痫病人张大的嘴巴。抱着长矛的卫兵,上半身出现其中一个窗口中,站在塔内看风景,看风景人在墙上看他。内城的墙上没有城垛和警戒塔,无数紧紧挤在一起的房屋杂乱无章地塞在两面墙之间,他们都是领主恩准,特许生活在城堡的普通人,大多数领主的手下的家属,还有少量的商人。笔直的大道像一把尺子,将它们分成若干块,拨弄到一起,密麻麻蝼蚁般地居民在其中穿梭。城墙、内堡和居民区紧凑的组成一个整体,向阳的一处亮的发白,背影处暗的发黑,在苍翠的映衬下,显得轮廓分明。

    “啊,好困。”卫兵懒洋洋打着哈欠,他是领主豢养的私兵,据说曾经上过战场,可谓是经验丰富。他靠在城墙根上,不像别的新兵不住地看向要塞下方,“他妈的,有什么好看的,拿根木棍就当自己是英雄了。老子杀人的时候,你们还都撒尿捏泥巴玩。看吧,看吧,有你们看厌的时候。”他不屑的看了那几个同袍一眼,拢了拢手,打算继续眯一会。

    “埃尔皮斯和米雷斯都出去一个上午了,怎么还没有回来?我们三个都出生在普尔塔,参加了领主大人的卫队就没有分开过,弗里尼亚队长带着他俩出去抓屏逃犯偏偏没带上我,我好担心他们呀。”新兵探出半截身子,趴在垛口,不住向外张望,嘴巴也没闲着,罗哩罗嗦地说着,完全不在意老兵刻意冷淡的态度,“快看那里,好高一只鸟!”新兵总是一惊一乍。

    “他娘的,少说句话还能噎死你!”卫兵忍受不住,破口大骂,强行忍住一脚把他踢下城头的冲动。

    “啊,好奇怪。”

    “你眼就是俩窟窿,看一坨屎都稀罕,刚才麻雀乌鸦的都吓走了,除了鹞子天上还能是什么。”卫兵摇摇头,这个时节天高气爽,时常有鹰隼在城堡上空盘旋,也不是知道他是什么眼神,竟然派他到城头当哨兵,这不是耽误事嘛。

    “不,不是,不是鹞子,是一个人,天上有个人在飞。”新兵就像是见了鬼一样尖叫起来。

    “神经病!”卫兵一哂,不以为然的摇晃头,忍不住站起来,只见天空之上,一个模糊地黑点,在惨白的太阳光里,不是展开双翼的变异的五角星的形状,就是一拇指长,像只倒竖着地眼睛,黑雾似轮廓在眩目的强光从内部翻腾不息,无数赤红的光点浮现出来,明灭浮游着,始终环绕在黑影周围,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天空中的几朵浮云撕成条状,黑影逐渐放大,渐渐变成一个人的模样,定定悬浮在空中,倦怠卫兵脸色顿时变了,“该死的,是巫师!”

    一团红光陡然闪过,使得下边的人完全睁不开眼睛,他只感到双腿发软,头发纷纷翘起,从发尖向发根卷曲,鼻子里是焦糊的味道,脸上感受到灼热的痛觉。一枚巨大的火球,苍白地焰心暴露在最前面,淡黄色内焰像一头浓密的女子的长发,赤红色的外焰翻滚在最后面,稀薄地像脱落的发网,拖着浓烟的尾巴,灰白与浓黑的鬓毛纠缠在一起,伸出血红地舌头,划过高空,向城头坠落。轰的一声巨响声,火球准确击中摆放在城墙上的床弩,以爆炸点为中心,一圈高近两米的火焰向四周溅开,刹那间席卷开来,将城墙上的卫兵瞬间吞没,来不及逃窜,化成一只只人形蜡炬,扑倒在烧裂的石板上,十五人的小队成为了烈焰的灰烬。

    附近地卫兵胆气皆丧,丢掉武器,连滚带爬地跑下城墙,一边跑一用变了调的喉咙发出凄厉地惨叫声,“敌袭!”

    城堡内部,贝格宁男爵正在房间内轻轻擦拭珍贵的半手剑,犹如在抚摸情人娇嫩充满弹性的身躯,手帕一寸一寸滑过剑身,神奇地能量从锋刃中丝丝流出,环绕剑体。映照出他花白头发,宽阔的前额,褐色的眼睛,略显的大的鹰钩鼻子,和紧抿的没有血色的嘴,以及点上去的绿豆做的黑痣。嘭地一声巨响,整个屋子都突的一跳,他的手重重滑过剑身,手帕霎时裁成两截。男爵被突然的变故搞的十分恼火,他摇动铜铃,仆人马上走进了屋子。

    “发生了什么事?”男爵问道。

    “不知道,”男仆恭谨弯腰请罪,“不过是从城头传来的,我马上安排人查明。”仆人从来就如此地干练。

    贝格宁男爵几不可见地点点头,不再理会男仆,男仆又恭恭敬敬地对他行礼后,才倒退着,无声的退出房间。男爵捧着半手剑,走来走去,最后把剑放到了一个长长的木匣子里。抱起木匣换了一个位置,退开两步,却觉得不十分踏实,又抱起木匣,在屋子里踱步,一时犹豫不决。嘭地一声,沉重的木门又被激烈地推开,哗啦拥进一群人来,男爵心一哆嗦,抱着木匣往后一跳,定睛一看,最前面是一个精致的人儿,轮廓鲜明,阴柔性感,身材略微有些单薄,那是最近最宠爱他的儿子雅各伯;他身后那人一头棕红色头发,金黄色胡子遮住他大半部分的脸,他是他的新近看好的年轻人邓格拉斯。贝格宁男爵放下心来,马上就忍不住恼火,他一屁股重重坐在垫靠椅上,十分不悦的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父亲,”雅各伯脸色苍白,神情竟是十分地恐怖,“火……火……外面好多火,一直在燃烧。”他语无伦次。

    贝格宁男爵有些失望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心里在怀疑,先前的决定是不是太草率了,或许有更适合的人选。不过,他听到后半部分心却放下了,“城里发生了火灾吗?烧的都是些什么人,有没有烧到富人区?”他照例的问着。

    “不是火灾,”雅各伯直摇头,“是那人……”

    “人为纵火?”

    “不是!”

    “不是纵火,就是走水了?”

    “不是,是巫师,那个罪犯是名邪恶的巫师!他来报复了。”把雅各伯憋坏了,他终于磕磕绊绊吐出来了,不由得松了口气。

    贝格宁男爵腾地站直身子,满脸地不可思议。他预料到了许多种可能,就唯独没有料想到巫师公然进攻他的领地。他不住的搓着手,在桌子前面来回踱步,外面的爆炸声一声接着一声,震得房间灰尘簌簌掉落,男人的惨叫和女人的哭泣声隐隐约约传到屋里。“走,出去看看!”他抓起平时佩戴的长剑,做出了决定,他走到雅各伯跟前,使了个眼色,雅各伯会意地点点头。他放心了,带领着手下出去了,雅各伯则故意落到了末尾。

    贝格宁男爵带着手下走出房间,城堡内已经一番地狱的景象。整个天空像是融化地铁水,空气中漂浮着一种灰蒙蒙的尘埃,半空的云死去一般停滞在上空,呈乌黑的颜色,一条一条横亘在血红色的天空中。城堡燃烧了大半,笼罩在红光之中,腥红地火苗翻卷,从底下冒出金黄色的火星。在火焰包裹之中上升,打著漩涡,时而又爆开形成更多的金色星星。它们穿过浓烟,变成漆黑的颗粒,继续飞升,被乌黑的云吸收。迷幻的光影把整个城堡照得通红,一切嘈杂的声响在大火中扭曲着,居民们哭天喊地,手里拿着容器,无奈火势十分凶猛,泼水成烟,火舌如同活物,肆无忌惮地挥舞着爪牙,疯狂吞噬沿途一切,火焰扶摇而起,仿若旋风,横冲直撞,随着风势旋转方向,很快连成一片火海,十几英尺长的火舌舔在附近的房檐,紧接着就燃烧起来,只听得屋内劈劈啪啪激烈地爆炸,火舌吐出几十英尺多远,舔舐着周围救火的居民,顷刻间吞噬了无数生灵,一片爆响,一片惨号,居民们滚滚爬爬逃离火场,再也不敢靠近。

    贝格宁男爵已经在集结士兵,骑士在扈从的协助下,披上盔甲,跨上战马,纷纷到广场空地集合,士兵佩戴着长剑,举着长矛,背着杏仁盾一列列地拍好队伍,闻讯赶来的农夫各自带着农具,也乱哄哄的在这里聚集。很快,男爵就有了一只两百多人的军队:十多名骑士,近百名私兵和差不多数量的仆役,以及更多没算在内的提着粪叉的农夫。

    贝格宁男爵驱马来到最前列,抽出长剑挥舞着,高声鼓舞道:“寇德和裳禔亚的信徒们,我的兄弟们!巫师来侵,以邪恶为媒,妄图独霸杉丘里恩为其巢穴。数百年以来,博尔济吉特家族不顾一切牺牲,开边拓土,凝聚族群,其目的不仅在保卫一领地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黑森林之侵略野心,维护文明、正义及人类福祉与世界和平,此博尔济吉特家族祖先屡经声明者也。博尔济吉特家族为酷爱和平之家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勘乱,原期迷途者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领民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杉丘里恩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欲壑难填之强盗,执迷不悟,勾结巫师,且更悍然向我、诸领民开衅,扩大其罪恶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贪婪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人,咸属忍无可忍。”

    他又纵马来到臭气熏天地农夫跟前,“我从你们眼里看到你们都恐惧得心惊胆战,你们出身卑贱,骨子里天生变得萎缩懦弱,舍弃领主,断绝友谊,苟且偷生,年复一年,直到寿终正寝。你们愿不愿意用这么多苟活的日子去换一个荣耀地一刻,巫师攻破我们的城堡,希望之光因此会被灭绝,我给你们一个这样的机会!今天我们誓死奋战!我以你们领主,一切的主宰者的名义,命令你们前进,做一个真正的勇士!先生们!”

    “副官,升旗!”贝格宁男爵大声喊道。贵族世家都是有纹章传承的!传说纹章在战场上诞生,骑士们穿戴着厚重的锁子甲风帽和头盔护鼻,两方的骑士使用的都是相似的武器,铠甲,盾牌。唯一的区别是双方盾牌的标志不同。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因为领主喜欢招揽很多的外地甚至异国的佣军,所以自己部队的人都不一定说相同的语言、加上战争后期士兵身上头盔上布满鲜血,就使得区分敌我更加困难。据文献记载,当时领主必须打开自己的头盔,向自己的将士证明自己还活着。这使得他们养成了在盾牌的正面绘制上一些颜色和图案,作为在战场上互相辨认的符号。这些图案常常呈几何,动物或花草的图案,再配以多彩的颜色。越来越多的骑士开始使用这种表明身份的标识,一些简单,固定或重复性的规律便被逐渐发现,当更多的人使用这些规律时,这些简单的标识便成为了真正的纹章。

    骑士比武大会也始终是贵族纹章亮相的一个主要舞台。中大会通常持续三四天,甚至更久,最长者曾达一个多月。骑士间的马上比武,骑士们分两队进行对抗,也有骑士之间骑在马上的长枪较量。参加大会的骑士们在厚重的铠甲包裹之下,人们根本认不出他们,所以比武前双方骑士会展示本方的纹章、旗帜和饰章,以便让观众、贵妇人以及负责判断是否遵守骑士规则的传令官识别双方人物,并表彰战功。后来,这种辨别身份的纹章逐渐深入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妇女,教士,资产者,手工业者和职业团体都相继开始使用纹章。

    纹章的发展与繁荣促成了纹章学的形成,起初,纹章传令官是为君主或大贵族服务的官员,他们的工作是传递战争消息,宣告战争或宣告骑士的比武。后来他们逐渐专职负责后一领域,并在比武过程中以类似于游吟诗人的方式为观众描绘参与者的身份,纹章和其主要功绩。他们与牧师是少数有读写能力的人,大部分人都是文盲,包括大部分骑士与领主。他们作为当事人,担负着记录历史的重任。在一些大的家族中,甚至拥有私人的副官,专门撰写家族的编年史。

    马上威严的掌旗官闻令,熟练地升起绣着博尔济吉特家族徽章的燕尾旗,青色、白色、红色分别象征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配合色彩的形状,青天则象征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白日象征无私、平等、纯洁的心与理想,其十二道光芒代表黄道十二宫,又代表一年的十二个月,借意勉励子民不断奋斗进取、自强不息;芒锋寓意精锐,民主自由博爱的光华四射,又象征着骑士所传承的传统八德四美,旗底的红色则代表博尔济吉特家族先烈的热血及为家族,国家与荣誉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精神,同时红色亦代表博爱,寓意博爱精神充满大地的伟大理想。旗帜招展如画,骑士无所畏惧,城在烧,马在叫,领主在咆哮!

    “号手,吹乐!”贝格宁男爵声嘶力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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