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这话,我也是一惊,可看着老板娘一脸的疑惑,我肯定二爷是认错人了,赶忙向老板娘道歉,话还没出口,二爷上前,一把抓住了老板娘的手,惊的老板娘一声尖叫,这时从里面闻声走出一个精壮的男人,这男人敞着怀,光身穿着一件坎肩,来到近前,一看二爷拉着自己老婆的手,二话不说,横眉立目的上来就要动手。
我赶忙将二爷的手拽了下来,把他挡在身后,陪着笑说:“误会,误会,我这兄弟刚死了老婆,思妻心切,认错人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认错人也不能认到我老婆头上”这男人粗声粗气的说,一边说一边把我们往外面推,老板娘怕出事,急忙拦住他,四个人拉拉扯扯到了店外,不一会就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春香也闻声跑了过来,挤过人群,钻进来一看,急忙上前拉住那个男人问道:“大天,这是怎么回事?”
:“他摸荷花的手”!
:“这..”春香转过头一脸尴尬的看着我,我急忙向她又解释了一番,春香点点头,走到这个叫大天的男人身边,在他耳边嘀嘀咕咕了几句,等话说完,这男人狠狠的朝着地上啐了一口,瞪了二爷一眼,转身回了店里,春香朝着周围看热闹的人喊道:“撒了吧,撒了吧,一场误会而已,哎,荷花姐,一会往我店里送几坛上好的烧酒。”
荷花挤出一丝微笑:“哎”了一声,转身也回到了店里,转身的瞬间,我看见她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眼神瞟了二爷一眼,轻轻的摇了摇头,回去了。
我拉着从始至终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的二爷回到了春香食肆,让他和元梅坐在一起,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和元梅大致说了一遍,让她看好二爷,元梅点点头,我走到正在门口柜上忙活的春香身边,有些尴尬的向她道谢,她笑笑说:“没什么,你们初来乍到,难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大天哥人不错,相处一阵你们就明白了,对了,还真没看出来,你那个朋友还挺长情。”
还没等我说话,从外面走过一个人,这人披头散发,蓬头垢面,脸上的油泥一块一块的,长头发遮住了脸,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东一个破洞,西一个破洞,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股恶臭,这人也不说话,往门口一站,春香看了他一眼,转身走回后厨,不多时,手里拿着一块糯米糕走了出来,递到这人黑乎乎的手上,这人接过来直接就往嘴里塞,也不知是饿了多久,边吃边看我,看了一会,突然“啊”的大叫了一声,撒腿就跑,这一声把我和春香都吓了一跳,等追出去一看,人早没影了。
回到店里,我纳闷的问春香:“你们这不是人人都有活干吗?怎么还有乞丐?”
春香叹了口气说:“他本名叫什么我已经忘了,大家都叫他木头哥,他不是乞丐,是疯了,木头哥原来也有家,有老婆,有孩子的,平日靠种田为生,一家人过的十分和睦幸福,可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有一天晚上,他把自己家房子点着了,当时老婆,孩子都在里面,只有他一个人围着烧着的房子大叫有鬼!有鬼!因为事发在半夜,邻居们早都已经睡了,等到发现时已经晚了,从那以后,木头哥就疯疯癫癫的四处乱转,谁见了就给口吃的,哎,可怜了那刚满四岁的小木头。”
说着,春香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怜悯之情,我点点头,心想怪不得一惊一乍的,原来是个疯子,看样子年纪还不大,这么年轻就疯了,确实可惜,两个人感叹了一番,陆陆续续就有客人上门了,看着春香里里外外的忙碌起来,我便坐回到二爷身边,元梅朝四周看了看小声的说:“我怎么觉的这镇子有古怪?”
我挪到她身边说:“能有什么古怪,只是风土人情不同罢了,而且,我们的任务是找到另外的半块古玉,拿了古玉就走,管它怪不怪。”
元梅点点头,还想再说什么,可想了想,又摇摇头,两个人看向了还在发呆的二爷,此时正好大天送了两坛酒来,一进食肆就看见了我们,气呼呼的把酒坛往地上一搁,冲着二爷哼了一声,连招呼也没跟春香打,转头回了酒坊,我心说这哥们和二爷还真是绝配。
我起身自己拿碗,打了一碗酒,放到二爷面前,他看也不看端起来一饮而尽,这时春香端着几道凉菜放在了桌子上,又拎过一小坛烧酒放在一边,招呼了几句,又去忙了,二爷拎起酒坛,直接抱了大口大口的灌起来,我有心上去阻拦,元梅一把按住我,小声的说:“让他喝吧,喝多了倒还省心。”
我想了想,也觉的有道理,就又拿了一小坛,我和元梅两个人慢慢喝起来,这酒确实是好酒,一碗下肚,让人瞬间放松了下来,好像每一根骨头都被人拆去了似得,浑身软绵绵的,三碗酒下肚,这些天的奔波,乏累之感一下子减去了大半,连元梅都不由感叹好舒服。
可能是镇上的人没有到外面吃饭的必要,因此食肆的客人并不是很多,而且大部分都是直接点些米粉之类的主食,简单易做,吃了就走,所以天刚黑,店里已经没什么人了,不一会春香也坐到我们桌旁,我赶忙给她倒上酒,说了些感谢照顾之类的客套话,她连连摆手,表示太过见外,寒暄了几句,酒是一碗接着一碗,真看不出,春香的酒量如此之好,看情形我还真不是对手。
这边酒碗刚落下,就听二爷那哐当一声,连人带酒坛全摔在了地上,大家急忙把他扶起来,却见他双眼紧闭,哼哼唧唧的已经醉的不省人事了,春香赶忙叫伙计将其扶到二楼的房间中休息,又让人收拾了一番,因为菜还没上齐,三个人继续喝了起来。
元梅始终心不在焉的往外面看,我知道,她是在等夜深,可看了一会,她竟然和二爷一样,定住了,春香敬了几次酒,她都没有反应,我轻轻碰了碰她,居然还是纹丝不动,此时身后大门处传来一个男人咳嗽的声音,我急忙转头去看,这一看不要紧,也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只见身后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瘦高的身材,白白净净,穿着一身藏蓝色的长袍,有趣的是,这人没有留大辫子,而是短短的寸头,显的十分精神,一副玳瑁眼镜,平添了几分书生气,这人无论是相貌,身材都和李元寿一模一样,难怪元梅会眼直,这,这是什么情况?这镇子也太邪门了吧?一个认错也就算了,怎么个个都认错,最关键的是,长的也太像了,别说元梅,我看的都心惊肉跳的。
春香站起身,笑着迎上去说:“李先生,今天怎么这么晚?来,给你介绍一下。”也姓李?难不成?不会,不可能,李元寿在耶摩神殿的时候被李如海灌了假的长生药,早就灰飞烟灭了,而且当时他还少了一条胳膊,可面前这人双手皆在,完好无损,这,这。
还没等我回过神,姓李的这人已经走到了面前,春香碰了碰我,我赶忙站起身,春香介绍说:“这位是雷当家,这位是李元梅,这位是李长寿,是我们这唯一的教书先生。”也有寿字,整个名字只有一字之差,这也未免太巧了吧?
李长寿双手抱拳,毕恭毕敬的说道:“今天听说镇上来了生人,不知是雷当家,失礼了失礼了。”
我急忙回礼,寒暄了几句,春香将李长寿让到了二爷的位置上,紧挨着元梅坐了,倒上酒,又添了几样新菜,打趣着跟我说道:“你看他这头发,教书时叫孩子们给剪了去,到现在也只长出这么一点,哈哈哈”。
李长寿不好意思的说:“小童们生性顽皮,生性顽皮。”
:“什么顽皮不顽皮的,谁让你好端端的在课堂上睡着了,孩子们不欺你欺谁?”
这话说的李长寿脸一红,尴尬的笑着说:“春困,春困,来,我敬雷当家,李姑娘一碗,以谢今天不迎之罪。”说完端起碗,一口干了。
我陪着喝了,元梅端着碗,直勾勾的盯着李长寿,眼泪一颗一颗的掉进了酒碗里,看的李长寿不知所措的直问我:“李姑娘这是怎么了?我有什么地方说的不周到了?”
我笑着说:“没有,没有”伸腿在桌子下狠狠踹了她一脚,元梅突然把碗一放,捂着脸,转身跑上了楼,李元寿看看春香,春香又看看我,我急忙解释说:“她不胜酒力,喝多了就这样,别见怪,别见怪,来来来,我敬二位一碗。”
三个人推杯换盏,一直喝到临近三更天,整整喝光了两坛子酒,李长寿才晃晃悠悠的扶着墙走了,伙计们都已经休息了,春香自己收拾残局,我要帮忙,她死活不肯,我只好一个人扶着楼梯,慢慢回到了房间,一开门,一股呛人的酒气扑鼻而来,二爷吐的满地都是,我急忙点上油灯,找来扫帚和拖布,一点点的收拾干净,好在之前跑堂的时候,这种事经常做,三下五除二就收拾好了,可屋里的气味实在呛人,只好把窗户都打开,通风散味。
隔壁屋的元梅还在呜呜咽咽的哭着,有心想去劝劝,可一想大晚上的跑到一个姑娘房里,有些不合适,也就只好任由她去了。
屋里呛的我睡不着,只好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街道抽烟,烟还没抽完,一楼的灯火就熄灭了,看来春香收拾妥当打算回去了。
此时只见镇子外田野的方向闪出一个光点,摇曳着晃动在半空中,突然一阵风吹过,桌上的油灯噗的一声熄灭了,油灯一灭,远处的光点更加明显,我索性不去点灯,眯着眼看着远方。
那光点极其缓慢的朝我这个方向缓缓移动,大约一盏茶的功夫,我渐渐看清了光点的来源,与此同时,只觉的后背一股阴风吹过,汗毛孔瞬间炸开了。
光点来自于一个白色的大圆灯笼,这灯笼被一根长长的白杆子挑着,举到了半空中,举着它的不是别人,正是督镇雷于浩。
我赶忙将二爷的手拽了下来,把他挡在身后,陪着笑说:“误会,误会,我这兄弟刚死了老婆,思妻心切,认错人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认错人也不能认到我老婆头上”这男人粗声粗气的说,一边说一边把我们往外面推,老板娘怕出事,急忙拦住他,四个人拉拉扯扯到了店外,不一会就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春香也闻声跑了过来,挤过人群,钻进来一看,急忙上前拉住那个男人问道:“大天,这是怎么回事?”
:“他摸荷花的手”!
:“这..”春香转过头一脸尴尬的看着我,我急忙向她又解释了一番,春香点点头,走到这个叫大天的男人身边,在他耳边嘀嘀咕咕了几句,等话说完,这男人狠狠的朝着地上啐了一口,瞪了二爷一眼,转身回了店里,春香朝着周围看热闹的人喊道:“撒了吧,撒了吧,一场误会而已,哎,荷花姐,一会往我店里送几坛上好的烧酒。”
荷花挤出一丝微笑:“哎”了一声,转身也回到了店里,转身的瞬间,我看见她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眼神瞟了二爷一眼,轻轻的摇了摇头,回去了。
我拉着从始至终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的二爷回到了春香食肆,让他和元梅坐在一起,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和元梅大致说了一遍,让她看好二爷,元梅点点头,我走到正在门口柜上忙活的春香身边,有些尴尬的向她道谢,她笑笑说:“没什么,你们初来乍到,难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大天哥人不错,相处一阵你们就明白了,对了,还真没看出来,你那个朋友还挺长情。”
还没等我说话,从外面走过一个人,这人披头散发,蓬头垢面,脸上的油泥一块一块的,长头发遮住了脸,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东一个破洞,西一个破洞,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股恶臭,这人也不说话,往门口一站,春香看了他一眼,转身走回后厨,不多时,手里拿着一块糯米糕走了出来,递到这人黑乎乎的手上,这人接过来直接就往嘴里塞,也不知是饿了多久,边吃边看我,看了一会,突然“啊”的大叫了一声,撒腿就跑,这一声把我和春香都吓了一跳,等追出去一看,人早没影了。
回到店里,我纳闷的问春香:“你们这不是人人都有活干吗?怎么还有乞丐?”
春香叹了口气说:“他本名叫什么我已经忘了,大家都叫他木头哥,他不是乞丐,是疯了,木头哥原来也有家,有老婆,有孩子的,平日靠种田为生,一家人过的十分和睦幸福,可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有一天晚上,他把自己家房子点着了,当时老婆,孩子都在里面,只有他一个人围着烧着的房子大叫有鬼!有鬼!因为事发在半夜,邻居们早都已经睡了,等到发现时已经晚了,从那以后,木头哥就疯疯癫癫的四处乱转,谁见了就给口吃的,哎,可怜了那刚满四岁的小木头。”
说着,春香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怜悯之情,我点点头,心想怪不得一惊一乍的,原来是个疯子,看样子年纪还不大,这么年轻就疯了,确实可惜,两个人感叹了一番,陆陆续续就有客人上门了,看着春香里里外外的忙碌起来,我便坐回到二爷身边,元梅朝四周看了看小声的说:“我怎么觉的这镇子有古怪?”
我挪到她身边说:“能有什么古怪,只是风土人情不同罢了,而且,我们的任务是找到另外的半块古玉,拿了古玉就走,管它怪不怪。”
元梅点点头,还想再说什么,可想了想,又摇摇头,两个人看向了还在发呆的二爷,此时正好大天送了两坛酒来,一进食肆就看见了我们,气呼呼的把酒坛往地上一搁,冲着二爷哼了一声,连招呼也没跟春香打,转头回了酒坊,我心说这哥们和二爷还真是绝配。
我起身自己拿碗,打了一碗酒,放到二爷面前,他看也不看端起来一饮而尽,这时春香端着几道凉菜放在了桌子上,又拎过一小坛烧酒放在一边,招呼了几句,又去忙了,二爷拎起酒坛,直接抱了大口大口的灌起来,我有心上去阻拦,元梅一把按住我,小声的说:“让他喝吧,喝多了倒还省心。”
我想了想,也觉的有道理,就又拿了一小坛,我和元梅两个人慢慢喝起来,这酒确实是好酒,一碗下肚,让人瞬间放松了下来,好像每一根骨头都被人拆去了似得,浑身软绵绵的,三碗酒下肚,这些天的奔波,乏累之感一下子减去了大半,连元梅都不由感叹好舒服。
可能是镇上的人没有到外面吃饭的必要,因此食肆的客人并不是很多,而且大部分都是直接点些米粉之类的主食,简单易做,吃了就走,所以天刚黑,店里已经没什么人了,不一会春香也坐到我们桌旁,我赶忙给她倒上酒,说了些感谢照顾之类的客套话,她连连摆手,表示太过见外,寒暄了几句,酒是一碗接着一碗,真看不出,春香的酒量如此之好,看情形我还真不是对手。
这边酒碗刚落下,就听二爷那哐当一声,连人带酒坛全摔在了地上,大家急忙把他扶起来,却见他双眼紧闭,哼哼唧唧的已经醉的不省人事了,春香赶忙叫伙计将其扶到二楼的房间中休息,又让人收拾了一番,因为菜还没上齐,三个人继续喝了起来。
元梅始终心不在焉的往外面看,我知道,她是在等夜深,可看了一会,她竟然和二爷一样,定住了,春香敬了几次酒,她都没有反应,我轻轻碰了碰她,居然还是纹丝不动,此时身后大门处传来一个男人咳嗽的声音,我急忙转头去看,这一看不要紧,也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只见身后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瘦高的身材,白白净净,穿着一身藏蓝色的长袍,有趣的是,这人没有留大辫子,而是短短的寸头,显的十分精神,一副玳瑁眼镜,平添了几分书生气,这人无论是相貌,身材都和李元寿一模一样,难怪元梅会眼直,这,这是什么情况?这镇子也太邪门了吧?一个认错也就算了,怎么个个都认错,最关键的是,长的也太像了,别说元梅,我看的都心惊肉跳的。
春香站起身,笑着迎上去说:“李先生,今天怎么这么晚?来,给你介绍一下。”也姓李?难不成?不会,不可能,李元寿在耶摩神殿的时候被李如海灌了假的长生药,早就灰飞烟灭了,而且当时他还少了一条胳膊,可面前这人双手皆在,完好无损,这,这。
还没等我回过神,姓李的这人已经走到了面前,春香碰了碰我,我赶忙站起身,春香介绍说:“这位是雷当家,这位是李元梅,这位是李长寿,是我们这唯一的教书先生。”也有寿字,整个名字只有一字之差,这也未免太巧了吧?
李长寿双手抱拳,毕恭毕敬的说道:“今天听说镇上来了生人,不知是雷当家,失礼了失礼了。”
我急忙回礼,寒暄了几句,春香将李长寿让到了二爷的位置上,紧挨着元梅坐了,倒上酒,又添了几样新菜,打趣着跟我说道:“你看他这头发,教书时叫孩子们给剪了去,到现在也只长出这么一点,哈哈哈”。
李长寿不好意思的说:“小童们生性顽皮,生性顽皮。”
:“什么顽皮不顽皮的,谁让你好端端的在课堂上睡着了,孩子们不欺你欺谁?”
这话说的李长寿脸一红,尴尬的笑着说:“春困,春困,来,我敬雷当家,李姑娘一碗,以谢今天不迎之罪。”说完端起碗,一口干了。
我陪着喝了,元梅端着碗,直勾勾的盯着李长寿,眼泪一颗一颗的掉进了酒碗里,看的李长寿不知所措的直问我:“李姑娘这是怎么了?我有什么地方说的不周到了?”
我笑着说:“没有,没有”伸腿在桌子下狠狠踹了她一脚,元梅突然把碗一放,捂着脸,转身跑上了楼,李元寿看看春香,春香又看看我,我急忙解释说:“她不胜酒力,喝多了就这样,别见怪,别见怪,来来来,我敬二位一碗。”
三个人推杯换盏,一直喝到临近三更天,整整喝光了两坛子酒,李长寿才晃晃悠悠的扶着墙走了,伙计们都已经休息了,春香自己收拾残局,我要帮忙,她死活不肯,我只好一个人扶着楼梯,慢慢回到了房间,一开门,一股呛人的酒气扑鼻而来,二爷吐的满地都是,我急忙点上油灯,找来扫帚和拖布,一点点的收拾干净,好在之前跑堂的时候,这种事经常做,三下五除二就收拾好了,可屋里的气味实在呛人,只好把窗户都打开,通风散味。
隔壁屋的元梅还在呜呜咽咽的哭着,有心想去劝劝,可一想大晚上的跑到一个姑娘房里,有些不合适,也就只好任由她去了。
屋里呛的我睡不着,只好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街道抽烟,烟还没抽完,一楼的灯火就熄灭了,看来春香收拾妥当打算回去了。
此时只见镇子外田野的方向闪出一个光点,摇曳着晃动在半空中,突然一阵风吹过,桌上的油灯噗的一声熄灭了,油灯一灭,远处的光点更加明显,我索性不去点灯,眯着眼看着远方。
那光点极其缓慢的朝我这个方向缓缓移动,大约一盏茶的功夫,我渐渐看清了光点的来源,与此同时,只觉的后背一股阴风吹过,汗毛孔瞬间炸开了。
光点来自于一个白色的大圆灯笼,这灯笼被一根长长的白杆子挑着,举到了半空中,举着它的不是别人,正是督镇雷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