薜千丈的这跳锤法,得到了他老子薛万彻的真传,尽管在火喉上,可能会有些欠缺,可他胜在年轻,也胜在有力气上。从小那是臂力惊人啊!

    薛千丈固然不差,可姜兴霸又能差到哪里去呢?两人都是不可多得的猛将,这一斗起来,那是斗了个旗鼓相当啊!

    两人你来我往,不停的厮打在一块,直杀得天昏地暗。

    俗话说,惜英雄,重英雄。两人打的越久,便越是佩服起了对方。

    薛万彻见对方一个无名之辈,竟然也勇猛非凡,可以和自己的儿子打一个旗鼓相当。

    心里便不敢像开始时那样,瞧不起对方了。

    姜兴霸心想,老子这好不容易争来的头阵,那可是绝对不能输啊,这要是输了,以后还怎么在样大哥面前,在兄弟们面前立足啊。

    这么一想,姜兴霸知道,自己必须要用计才行,要照这么打下去,胜负理分,两人非得累死不可。

    姜兴霸伪装成一副体力不支的样子,边战边退。

    薛千丈一见之下大喜,仿佛身上一下就充满了力气,步步紧逼着姜兴霸。

    俗话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还有一句话说的是,姜还是老的辣,一旁观战的薜万彻,一开始还没有怎么多想。

    可后面越看,薛万彻就越感觉有些不对劲了。

    “千丈,回来。”薛万彻赶紧的大声叫道。

    然而薛万彻发出的叫喊声,己经迟了一步,姜兴霸此时己经满血复活了,一招回马抢直刺薛千丈的咽喉。

    薛千仗赶紧往后一倒,整个人仰面躺在了马背上。

    睁眼一看,姜兴霸的长枪,已经抵达他的咽喉上面,仅隔着几寸的距离。

    这个时候,只要薛千丈,敢乱动一下,姜兴霸只需轻轻的一用力,往前这么一送,立马就可以刺穿他的喉咙。

    姜兴霸骤然发难时,己经到了己方的阵营之中,比时仅仅只是一个眼神,便由手下的部将,上前将薛千丈给拿下了,将其五花大绑了起来。

    “兀那姓姜的小儿,枉我刚才还拿你当大英雄看待,没想到你居然做出这种小人行径,下次你不要落在我的手里,否则有你好受的。”

    薛千丈愤愤不平的骂道,他觉得自己败得实在是太冤枉了,明明马上就要将对方打败了,怎么成了手下败将的人,偏偏会是自己呢。

    “小子,你爹没教过你兵不厌诈的道理吗?我们这是在打仗,各为其主,你当是在比武啊?真特么是个白痴,看来你那个老爹,也是个蠢材,聪明不到哪儿去。”

    薛万彻一见儿子被对方给索拿了,情急之下,便催马要上前搭救。

    可姜兴霸已经取得了头场胜利,一点也没有犹豫,就带人撤回了城里。

    薜万彻的反应终归慢了一步,追到城门下时,吊桥已经收起,宽敞的护城河,可不是他想过就能过了。

    两人在城外阵前厮杀的情形,薛仁贵看在眼中,见姜兴霸将薛千丈五花大绑的押了过来,薛千丈兀自在那里大声的叫骂着。

    薛仁贵忙紧走几步上前,对姜兴霸佯怒的说道:“谁让你们这么无礼的,还不快快给薛小英雄松绑。”

    姜兴霸一听,便明白了薛仁贵大哥的意思,呼喝着让人给薛千丈松了绑。

    既然人都已经进了汉中城,姜兴霸也好,薛仁贵也罢,当然不会担心薜千丈有本事跑掉了。

    “你是何人?为什么要放了我?难道不怕我打你们吗?”薛千丈揉了揉,刚才被绑痛的手臂说道。

    “薜小兄弟,你姓薜,我也是姓薛,我们500年前可是一家人啊,看你年龄应该不大,我就托大,叫你一声小弟了。”

    “原来你也姓薛啊!那倒是感情好,那啥,刚刚打了一场大战,现在肚子饿了,你这里有没有什么吃的,让我填饱一下肚子再说。”

    薛千丈可也不是太傻,你要叫我小弟,我也不拦着你。

    可你要让我叫你大哥,暂时也不可能,不过刚刚和姜兴霸大战了一场,这个时候肚子里连一点油水都没有,既然你要认我做小弟,总得让我吃饱饭了吧。

    “吃的肯定有啊,这个你尽管放心,不过我薜大哥的东西,可是只给兄弟们吃的,既然你也姓薛,那当然是我和薛大哥的兄弟了。

    不如我们弄只鸡来,一起结拜为兄弟,然后再把那鸡,炖来给兄弟们吃了,顺便再让人准备一桌子好菜好酒,我们兄弟几个不醉不休,薛小弟以为如何。”姜兴霸哈哈大笑着说道。

    薛千丈一听到这里,可就傻眼了。

    对方这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啊,答应了对方,这阵前投敌,老爹还不得把他宰了。

    可要是不答应他们,自己这肚子可就要受罪了呀!弄不好,这小命也要玩完了。

    “既然薛小兄弟还不饿,那就暂且算了,姜兄弟刚刚大战了一场,打了一个大胜仗,立了大功,想必也早就饿了,先整一桌丰盛的酒菜,我们大家一起给姜兄弟庆功吧。”薛仁贵说道。

    一桌丰盛的酒菜,很快就上桌了,那酒莱的香味,令人食欲大开,一桌人吃的嘴角流油,大声的讨论着,哪道菜最好吃?

    姜兴本夹起来一块肥厚的五花肉,高高的举了起来,生怕薛千丈看不见似的。

    “这道菜听说叫梅菜扣肉,这块这么大的肉,看起来肥嘟嘟,油汪汪的,吃到嘴里却又是异常的爽口,肥而不腻啊!好吃,实在是我的最爱呀,百吃不厌,大家伙都别跟我争啊!谁争?我跟谁急了。”

    “我还是最喜欢吃这道叫化鸡了,我们的郡王爷也真是厉害,居然能想出这种莱名来。”

    姜兴霸说着,轻松的扯下了一条叫化鸡的鸡腿来,大大的咬了一口,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本来就饿的肚子咕咕叫的薛千丈,这下真的是嘴馋的连口水都流了下来。

    众人是每吃一道菜都要大声的赞一下,还要把菜用筷子夹得高高的举起来,好像不让薛千丈看一眼,心里过意不去似的。

    就是没有人想过,要给薜千丈一副碗筷,让人家也坐下来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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