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边种了树,天气一热,还有些树荫挡着,屋内只有一台老旧的电风扇,呼呼地吹着却不见凉爽。
林九手里捧着的是前些日子在图书馆借的《恶之花》,他时常会抽空去图书馆借书的,生来就喜欢看这些东西。
其实,唐稼和他不同,他是个真正聪明,讨厌看书的人,但是一到了夏天,他总喜欢和自己一起去图书馆,那时候两人的关系还不是情人,一到周末,唐稼总喜欢跟着林九去图书馆,时常是趴在一边看他看书的模样的,趴着趴着就会在空调的凉风中睡着,其实那个时候林九是看不进书的,也只懂得用眼一遍遍描摩那人的模样,很好看的睡颜,像个不设防的孩子,有一张漂亮的薄唇,却会在他睡着的时候偷吻他…明明不是确定了的关系,唐稼却总是趁他睡着的时候吻他,用唇舔湿他的唇,贴合,亲吻,可他其实是一直醒着的呢,那样黑暗的夜,明明贴合的皮肤都发着烫,却还要粉饰太平。
林九忍不住摸上了自己的唇,有些冷,找不到另一个炜暖它的温度。
“唐稼…”林九发觉,原来不自觉地,他居然念出了那个人的名字,呵,也是,是真的有些想他的。
其实他早就不恨了,他只是习惯了等,等他来,带他回去,林九知道,唐稼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5.
五一假还没有放完,班上的数学老师就先回来了。
看见林九,也很温柔的打了招呼,耳朵上多了两枚银色耳饰。
女老师已经二十六了,是自己从前教过的学生的姐姐,两年前就是他帮她进的这所学校。
林九朝她点点头,看着她的耳垂,只一响,才轻道,小心别沾了水,指不定会发炎。
女老师不自觉问道,林老师,你那个真的是耳洞阿?
恩,林九点了点头,也不多言,她才自觉多嘴了转移了话题,说是陪朋友在珠海玩,另外一人提前有事,就先回学校来了。
两人一起吃过午饭才分别的。
林九忍不住又走到了那棵挂着路灯的白杨树旁。
那个铁盒还是静静地躺在原本的位置,他又把它挖了出来,满是纸片的盒子底部只有一封完整的信,里面有一只蓝色耳钉。
其实是一对的,另一只在唐稼的耳朵上。
他们真正发生关系是在大二下半学期,两人都喝醉了,而他,潜意识里顺从了他的求欢。
其实,唐稼的技术是好的,至少第一次的时候他感觉到的不只是纯粹的疼。
那时候应该是两人的关系最甜蜜的时候吧,那个人硬是央着自己和他戴一对同款的耳钉。
蓝色经典款八边钻,很漂亮,同样记得深刻的还有打耳洞的疼痛。
唐稼本来就有耳洞的,林九的耳洞却是唐稼亲手打的。
用烧红的针扎穿耳骨,那消毒过的耳钉扎过伤口固定好。
明明很是小心了,最终还是发炎,化脓,疼了好久。
只他歉意爱怜的眼神,到底敌不过疼痛来得深刻呵。
那是第一封信,他说,阿九,生日快乐。
耳钉没有丢,信也没有丢,到底舍不得。
林九是个纯粹的gay,可唐稼不是。
那人总是个不安分的,现在想起来,唐稼对他,其实也是认真的,只是他的认真,不只属于他一个人罢了。
林九和唐稼也吵过架,最凶的一次是在他投求职信给珠海一所学校。
那时候两人还在冷战,林九不是个会吵会闹的人,却仍赌了一口气的。
唐稼这个人,对于感情总是带着些玩闹的意味,既使对林九已经是认真而专注了,仍忍不住吻别人。
林加看过那样游戏人间的唐稼只觉得脏,可这个人居然以喜欢他,不愿意他离开的缘故,破坏了他的机会,原先是要和临省的一个大学交换实习的,他想争取到那边做助教。
唐稼这样的人,需索的是完整的自己,却永远没有对等的给予。
林九是知道的,却无法想象,唐稼会因为自己的赌气而跟别人上床。
其实,生气真的没有多久,真正让他离开的是那股认清事实的无力而已。
这个人和自己是不同的呵,他的根,他的家,都在这个城市,他是不会离开的,他和他是那么不同,他喜欢的,又不只是男人。
林九知道,他害怕看到那个人娶妻生子,不是恨,而是怕。
离开了,从实习一直待在珠海,后来回去领毕业证,也没有停留,当天就回来了。
可就在那年,还是收到了唐稼的信,以及自己还给他的耳钉。
6.
有些人,是天生聪明的人,唐稼是,这他自己都知道。
其实为什么喜欢林九呢,他自己也说不准,第一眼见他是在新生下车的人群里。
有些瘦弱,眼睛是琥珀色的,很像从前养过的一只小狗,可惜它死了。
唐稼看人总是很准的,正如同感觉到林九看他的眼光,就知道,这人对他有好感。
为什么说是好感呢?因为他知道林九喜欢的是男人。其实,林九是个同性恋的事情他是后来才知道的,他素来是个观察细微的人,自然是看出来了。
对待林九这样个性的人,自然是应该循序渐进的,也是真的用了点心思,看那人一点一点被自己攻陷的感觉,真是格外的满足。
第一次做菜是为了他;第一次为人穿耳洞是为他;第一次和男人欢爱也是和他。付出的多了,居然越发地顺手起来,竟有些不舍得分手。
他一直是那种人,猎物捕捉到手,就会腻味,可林九不同,他总是那样认真细致,以至于忍不住付出更多,但其它朋友的邀请他还是不会拒绝的。
第一次吻别人被林九发现时,他也不是很紧张,那个人素来喜欢他,那么深,他就有恃无恐了起来,已至于错得更深…
其实不是第一次和别人上床,错就错在他以为那人会害怕自己离开,竟忘了他的感情洁癖。
林九走了,居然把他亲手为他戴的耳钉留了下来。
唐稼气急,把那颗耳钉扔出客厅,可又忍不住开了灯,一寸一寸摸索着地板拣了回来,那是林九戴了三年的东西啊,他怎么舍得…
失去那个人的身影,整个人都不舒适了起来,他喝酒吸烟,那样放荡过了一年,仍是忘不了他的模样。
他后来回过学校领毕业证,班长告诉他的。
唐稼一笔一划地认真些着给林九的信,封好的信封,满满一叠,唯一贴好邮票的那封却只有一行字,林九,生日快乐,还有那颗蓝耳钉,在四月末的日子,寄去了他任教的那所学校。
林九手里捧着的是前些日子在图书馆借的《恶之花》,他时常会抽空去图书馆借书的,生来就喜欢看这些东西。
其实,唐稼和他不同,他是个真正聪明,讨厌看书的人,但是一到了夏天,他总喜欢和自己一起去图书馆,那时候两人的关系还不是情人,一到周末,唐稼总喜欢跟着林九去图书馆,时常是趴在一边看他看书的模样的,趴着趴着就会在空调的凉风中睡着,其实那个时候林九是看不进书的,也只懂得用眼一遍遍描摩那人的模样,很好看的睡颜,像个不设防的孩子,有一张漂亮的薄唇,却会在他睡着的时候偷吻他…明明不是确定了的关系,唐稼却总是趁他睡着的时候吻他,用唇舔湿他的唇,贴合,亲吻,可他其实是一直醒着的呢,那样黑暗的夜,明明贴合的皮肤都发着烫,却还要粉饰太平。
林九忍不住摸上了自己的唇,有些冷,找不到另一个炜暖它的温度。
“唐稼…”林九发觉,原来不自觉地,他居然念出了那个人的名字,呵,也是,是真的有些想他的。
其实他早就不恨了,他只是习惯了等,等他来,带他回去,林九知道,唐稼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5.
五一假还没有放完,班上的数学老师就先回来了。
看见林九,也很温柔的打了招呼,耳朵上多了两枚银色耳饰。
女老师已经二十六了,是自己从前教过的学生的姐姐,两年前就是他帮她进的这所学校。
林九朝她点点头,看着她的耳垂,只一响,才轻道,小心别沾了水,指不定会发炎。
女老师不自觉问道,林老师,你那个真的是耳洞阿?
恩,林九点了点头,也不多言,她才自觉多嘴了转移了话题,说是陪朋友在珠海玩,另外一人提前有事,就先回学校来了。
两人一起吃过午饭才分别的。
林九忍不住又走到了那棵挂着路灯的白杨树旁。
那个铁盒还是静静地躺在原本的位置,他又把它挖了出来,满是纸片的盒子底部只有一封完整的信,里面有一只蓝色耳钉。
其实是一对的,另一只在唐稼的耳朵上。
他们真正发生关系是在大二下半学期,两人都喝醉了,而他,潜意识里顺从了他的求欢。
其实,唐稼的技术是好的,至少第一次的时候他感觉到的不只是纯粹的疼。
那时候应该是两人的关系最甜蜜的时候吧,那个人硬是央着自己和他戴一对同款的耳钉。
蓝色经典款八边钻,很漂亮,同样记得深刻的还有打耳洞的疼痛。
唐稼本来就有耳洞的,林九的耳洞却是唐稼亲手打的。
用烧红的针扎穿耳骨,那消毒过的耳钉扎过伤口固定好。
明明很是小心了,最终还是发炎,化脓,疼了好久。
只他歉意爱怜的眼神,到底敌不过疼痛来得深刻呵。
那是第一封信,他说,阿九,生日快乐。
耳钉没有丢,信也没有丢,到底舍不得。
林九是个纯粹的gay,可唐稼不是。
那人总是个不安分的,现在想起来,唐稼对他,其实也是认真的,只是他的认真,不只属于他一个人罢了。
林九和唐稼也吵过架,最凶的一次是在他投求职信给珠海一所学校。
那时候两人还在冷战,林九不是个会吵会闹的人,却仍赌了一口气的。
唐稼这个人,对于感情总是带着些玩闹的意味,既使对林九已经是认真而专注了,仍忍不住吻别人。
林加看过那样游戏人间的唐稼只觉得脏,可这个人居然以喜欢他,不愿意他离开的缘故,破坏了他的机会,原先是要和临省的一个大学交换实习的,他想争取到那边做助教。
唐稼这样的人,需索的是完整的自己,却永远没有对等的给予。
林九是知道的,却无法想象,唐稼会因为自己的赌气而跟别人上床。
其实,生气真的没有多久,真正让他离开的是那股认清事实的无力而已。
这个人和自己是不同的呵,他的根,他的家,都在这个城市,他是不会离开的,他和他是那么不同,他喜欢的,又不只是男人。
林九知道,他害怕看到那个人娶妻生子,不是恨,而是怕。
离开了,从实习一直待在珠海,后来回去领毕业证,也没有停留,当天就回来了。
可就在那年,还是收到了唐稼的信,以及自己还给他的耳钉。
6.
有些人,是天生聪明的人,唐稼是,这他自己都知道。
其实为什么喜欢林九呢,他自己也说不准,第一眼见他是在新生下车的人群里。
有些瘦弱,眼睛是琥珀色的,很像从前养过的一只小狗,可惜它死了。
唐稼看人总是很准的,正如同感觉到林九看他的眼光,就知道,这人对他有好感。
为什么说是好感呢?因为他知道林九喜欢的是男人。其实,林九是个同性恋的事情他是后来才知道的,他素来是个观察细微的人,自然是看出来了。
对待林九这样个性的人,自然是应该循序渐进的,也是真的用了点心思,看那人一点一点被自己攻陷的感觉,真是格外的满足。
第一次做菜是为了他;第一次为人穿耳洞是为他;第一次和男人欢爱也是和他。付出的多了,居然越发地顺手起来,竟有些不舍得分手。
他一直是那种人,猎物捕捉到手,就会腻味,可林九不同,他总是那样认真细致,以至于忍不住付出更多,但其它朋友的邀请他还是不会拒绝的。
第一次吻别人被林九发现时,他也不是很紧张,那个人素来喜欢他,那么深,他就有恃无恐了起来,已至于错得更深…
其实不是第一次和别人上床,错就错在他以为那人会害怕自己离开,竟忘了他的感情洁癖。
林九走了,居然把他亲手为他戴的耳钉留了下来。
唐稼气急,把那颗耳钉扔出客厅,可又忍不住开了灯,一寸一寸摸索着地板拣了回来,那是林九戴了三年的东西啊,他怎么舍得…
失去那个人的身影,整个人都不舒适了起来,他喝酒吸烟,那样放荡过了一年,仍是忘不了他的模样。
他后来回过学校领毕业证,班长告诉他的。
唐稼一笔一划地认真些着给林九的信,封好的信封,满满一叠,唯一贴好邮票的那封却只有一行字,林九,生日快乐,还有那颗蓝耳钉,在四月末的日子,寄去了他任教的那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