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风实在是很会说话,尤其会和女孩子说话,总是能让女人如沐春风,又不会觉得对方失礼。

    种灵有点任性娇气,这会儿竟也收敛了脾气,托着下巴对一个陌生男人倾吐愁绪。

    “你说,我这么回去,会不会让深哥哥看不起我?他还喜欢我吗?他会不会去喜欢现在他身边那个人了?”

    洛风轻笑:“世间的女孩子都是珍宝,身为珍宝,只要好好地等待别人为你们焦虑,为你们忧伤便好了,完全不必自己去寻找忧愁。”

    种灵:“……你这人可真……有趣,你也有喜欢的女孩子?”

    “好像遇见一个。”

    洛风笑起来,“可惜,不光不能去喜欢,连想一想也不行。”

    “为什么?”

    种灵心下不由好奇,“你看起来很好,为什么不能喜欢,也不能想?”

    洛风一笑:“不能说,唔,我能做的,只有喝酒,可惜,我酒量好,千杯不醉。”

    种灵鼓了鼓脸,叹了口气:“你这人真不错,自己失恋难过,还想着安慰我。”

    她不傻,还是看得出来,眼前这位很秀气,很有气质的江湖少侠,似乎看出她有点不痛快,特意来开解她的。

    洛风弯了下眼睛,轻笑:“那姑娘可有被我开解道?”

    “还行。”

    种灵深吸了口气,“所以,我决定去挑战这一个大关卡,勇往直前,先冲再说。呜,我要闯不过去,你帮我打她,帮我打架!”

    洛风登时笑了:“祝你好运……还是靠你自己比较好。”

    这姑娘醉得人事不知,洛风出钱让店小二找了床被子给她搭身上,自己拎了壶酒水飞身上了楼顶。

    他最近有小半个月,都是在楼顶,墙角,各种奇奇怪怪的地方过夜,便是以前风餐露宿,行走江湖时,似乎也没这么辛苦过。

    可那个采花大盗,武功或许不能特别高,轻功到是一等一的好。

    洛风在江湖上,也以轻功一流为人称道,可这个采花贼,竟也相差仿佛,甚至占据了些许优势。

    五日前洛风盯上他一回,追了大半夜,还是把人丢了。

    洛风喝了一口酒,心下一片沉静,他已经习惯了等待,越是急躁,越是需要静心。

    夜晚风凉,白日里脑海中那些赶不尽的烦恼,也仿佛暂时消散了去。

    月亮很圆,夜色也美,这世间只要想去寻找,总会有很多美好的事物。

    洛风咂摸咂摸酒,只觉得寡淡,奈何他最近囊中羞涩,无尘老道又不知道撒哪门子毛气,说是把给他准备的酒通通送了人,没他的份,也只能凑合喝一点。

    再寡淡,也比没有好。

    借着月色,大部分人家都睡了,倒是酒楼后面那家客栈还灯火通明。

    偶尔能传来一两声娇俏女儿家的嬉闹。

    洛风的神色也变得柔和了些许,他自来知道,这世间女儿过得不易。

    去年他去拜访昔年的江湖第一美人席希时,眼看她年不过二十,整个人便衰老如四十一般,早没了当年的风华绝代。

    “哎!”

    他一直觉得,作为男人,生在这世间已然是占了大便宜,在各方面,都该对女孩儿们多些包容照顾。

    夜幕低垂。

    远处忽然有一行鸟惊飞而起,洛风猛地站起身,整个人从楼顶上飞扑而下,刚一落地,只见远处隐约有马蹄声,喊杀声传来。

    “追!”

    “不能让他跑了!”

    “该死的,这回让这个畜生逃走,你们几个全都给我提头来见。”

    “采花贼来了?”

    左右灯光一下子亮起来,好多人家都颇为慌乱。

    远处一道黑影攀着树木,屋檐,在夜色里飞驰,速度极快,身子轻盈。

    洛风悄无声息地顺着风落在房梁上,放低了身体,从袖子里摸出自己的折扇,就在黑影近前的一刹那,折扇脱手而出。

    那黑影却是非常警觉,猛地一纵而起,凭空两脚一搭,借力转身,险之又险地避开折扇,连看都不曾看洛风一眼,转身就跑。

    洛风接过扇子,也不惊讶,两个人交手了好几次,对对方都有所了解。

    不过,这一次是洛风最接近对方的一次。

    眼前这个在京中嚣张已久的采花大盗,身量矮小,连头带脸都被黑布包裹,只露出一双眼,眼睛在夜色中看不太清楚,到像是烟灰色,冷得渗人。

    巡检司的人大约也下了狠心,巡查队派出来的好手有不少,也在后面紧追不舍。

    前有追兵,后有阻截,那采花贼脚下一顿,登时折身朝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宅子扑去。

    洛风心下微惊,略略提气,速度加快,哪怕感到胸腔开始有些火辣辣……也顾不得了。

    他刚才听得清楚,那处院子里住得是女眷,应该是刚刚搬过去,人不多,有几个丫鬟仆妇,应该是哪位大户人家的夫人太太暂住于此。

    洛风提气长啸:“云飞!”

    然而……并没有人出现。

    洛风这么好的脾气,也不自觉翻了个白眼,不过到也想到了,那家伙从来只专注自己的事,哪里会管旁人死活?

    黑影显然对地形非常熟悉,轻功也确实是很好,眨眼就消失在围墙里。

    “采花贼?哪呢儿?”

    洛风一回头,就看到种灵一脸义愤填膺地抓着把刀,一边狂奔,一边张望,登时觉得脑袋隐隐约约有一点疼。

    ……

    客栈租好的小院清幽僻静,一早打扫得干净,此时夜色深了,杏儿还带着几个丫鬟归拢东西。

    方若华把一盒从商城买回来的香,放入熏炉里点燃,味道闻起来到也不太特别,是一股后世水果味果汁的味道,混合了橘子,苹果,香梨一类,挺清爽。

    不过这香很得腾云境修士们喜欢,能涤荡身体里的杂质,清除污垢。

    方若华的境界不到,但她最近花钱花得不少,有个商家搞活动,赠了她一盒。

    反正以前她境界不到的时候,从来没碰上过商家搞活动,如今琴心境越发稳固,哪怕不看她圣德门弟子的身份,也有不少修士愿意与她交流,商家谈生意时,也不禁变得更客气些。

    这香确实非常好,无尘老道曾感受过一回,伺候一直‘觊觎’,时常要来蹭蹭,偏他最近可是逍遥得很,也有空暇。

    自从那次祈雨后,冲虚和佟成就从京里消失,不知道是太上皇还是皇帝,或者别的什么人把他们两个弄了去。

    反正这俩人再也没露面,冲虚的势力更是树倒猢狲散,无尘老道的压力登时减轻许多。

    方若华就着香,给自己拌了一份面,选自己喜欢的酱汁,加自己喜欢的菜,吃惯了王府的珍馐,偶尔简单吃一点,也很爽口。

    外面几个丫头不知从哪儿弄了烤红薯,正吃得香甜,叽叽喳喳的和小鸟似的。

    临离开康亲王府,康亲王犹豫了下,还是问她要不要带几个下人走。

    方若华本来没想带,跟着她,和在王府那可是完全不一样,在王府,就是随便哪个洒扫的丫头站出去,都能看不上七品小县令,就是她想带,谁会乐意跟她离开?

    可贴身丫鬟瞒不住,杏儿丫头一听说这个,简直像是被雷给劈了,一路抹眼泪抹得人心慌。

    她也是无语,只好问了句,杏儿考虑了片刻,便说就要随她走。

    其实要是可以,杏儿也不想离开王府,但她自幼被家里卖到王府里,也当了好些年丫鬟,能混到伺候王妃的地步,算是相当有出息的,经历得多,见识也多。

    她是再清楚不过,到了她这份上,换主子那简直是找死,新王妃到了,难道还会用她?别开玩笑,以后她就是不死,也是坐冷板凳的命。

    自己伺候的这位虽说是个假王妃,但却是真有本事,在陛下和太后面前挂了号。

    王爷待主子也是极客气。

    她跟着一块出来,那便是亲信,将来怎么也比留在王府好。

    何况看了这些时日,杏儿看得清楚,她伺候得这位,那绝对是好伺候的里面拔尖的那种。

    聪明,大气,有能为,知道护短,做了她身边的人,将来不怕得不到好结果。

    杏儿下定决心,就一门心思为方若华打算,展现出她王府大丫鬟的出色素质,一个人好像有三个脑袋六条胳膊似的,有条不紊地收拾行囊,让方若华顺顺利利地离开了王府,没有操半点心。

    此时安顿好,她也松了口气,在脑子里盘点了下明日小姐要穿的衣服,佩戴的首饰,便捧了热水,带着几个小丫头,捧着帕子等物,徐徐向房间走去。

    刚穿过月亮门,杏儿就听外头喧闹起来,有人喊抓贼,还有人喊什么采花贼之类的,她登时吓了一跳,连忙加快脚步,冲入门急声道:“小姐!”

    离开康亲王府,丫鬟们也改口直呼小姐。

    方若华披上衣服,摆了摆手,径直开门出去,杏儿吓得脸色雪白,急声道:“小姐还是暂且避一避……”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黑影从屋顶上飞落,动作非常轻盈,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杏儿还有些懵懂。

    这人一眼扫过方若华的衣饰,侧耳听了听身后的动静,立时冲方若华扑过来。

    紧追其后的洛风刚一过围墙,见到这一幕,大惊失色,想也不想同时扑过去。

    灯光虽亮,可周围树影婆娑,其实看不太清楚,方若华身体不动,修长的大腿轻轻一抬,朝着黑影的头扫过去。

    对方一开始没把她当回事,挡也不挡,可等劲风逼近,察觉不妥,再避已经是避无可避,黑衣人大惊,连忙抬手想抓住对方的腿,但他的手没抬起来,这一腿已经扎扎实实地扫到他的脸上。

    一股巨力,黑衣人整个身体横飞出去,鼻子酸痛,鲜血横流。

    洛风一愣,还没回神,就见一只碗迎面而来。

    砰!

    洛风脑袋一晕,只闻到一股香辣味,尝了尝,确实挺香,辣味不浓,恰到好处。

    他刚才拿折扇挡来着,可他挡得住江湖无数凶人的暗器飞刀,却竟让挡不住小小的一碗面。

    洛风耳朵轰鸣,鼻尖隐约闻到一缕幽香,昏沉稍稍缓和,便看见……他曾经只见过一面的‘康王妃’,立在身前的假山旁边。

    方若华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确定一下:“你不是采花贼的同伙吧?”

    洛风使劲摇头,小心地回头去看采花贼。

    方若华也转过头去,只见这家伙竟然没有昏死,摇摇晃晃地竟还上了围墙跳出去。

    “头挺硬,看来不是练的功夫独特,就是天赋异禀。”

    “这家伙就是采花贼?给本姑奶奶站住!”

    洛风只听外面传来很清脆,也很耳熟的叫声,神色微变,整个人飘身而起飞了出去。

    他很清楚种灵的武功,就算不说是三脚猫的功夫,但也是末流。

    这个采花贼的武功同样不算一流,但三五招之内拿下种灵那样的小丫头,到也没多大问题。

    他心中惊骇,速度陡然加快,和他相比,方若华就显得从容得多,虽然速度同样不慢,却是不急不慌。

    种灵手握钢刀,怒气冲天,看到对面正好扑过来的黑衣人,持刀冲上去刀背横扫,那黑衣人身体一轻,居然以手握住她的刀,趁着她惊吓收手的刹那,眨眼便至她眼前。

    “啊!”

    种灵以前与人过招,何时会出这等险情,本能地松开手捂脸抱头。

    这也只是一刹那的反应,她登时回过神,惊觉不好,心里一慌,再睁开眼却见那黑衣人已经倒在屋顶上,双手死死抓住脖子上的一条银色缎带。

    种灵连着退后几步,抬头看过去,模模糊糊地看到一男一女踏月而来,那女人手里缠着一条长缎带,不怎么能看得清容貌。

    但不知为何,她总觉得那女子瞧她的眼神带了点戏谑轻视,闷闷地跺了跺脚,种灵哼了声,低着头退了几步转身便走。

    方若华轻笑,看了看已经追赶到不远处的那些官兵,笑着招呼:“采花贼已经被擒。”

    又转头看向洛风,“虽然抓了他,毕竟是晚上,又难保他只是一个人。”

    洛风认命地耸耸肩,顶着一脑袋汤面的汁汁水水,溜下屋子去追种灵。

    方若华把贼人交给追来的一众官兵,自己也打了个呵欠,回屋睡觉去。

    到是杏儿一干人这一整个晚上,怕睡不好了。

    看来的确是需要一些家丁护院,方若华不怕贼,但这时节一个人生活不现实,总要养些丫头什么的,有家有业,就得有人看守才能让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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