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小孩子杀祖父祖母的,但还真没见过弑父弑母的。黄局长说,毕竟在中国这种传统家庭观的教育里,这种现象还是极罕见的。就没有其他可以解释的可能了吗?
    我摇了摇头。
    可是,非正常进入现场进行搏斗的这个犯罪分子是谁?大宝说,开始不是怀疑是学生家长等和死者不熟悉的人吗?
    我之前还说了一种可能性。我说,雇凶。
    不可能,我不信。陈诗羽说,他还不到十五周岁。
    查一下李岩手机通讯记录和qq、微信等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我说。
    查了,没有异常。侦查员说。
    我说吧,根本不可能!陈诗羽说。
    有没有可能有其他的社交软件,被他使用过后删除了?我说,可以到网络运营公司的后台去查吗?
    好,我们去办。侦查员说。
    你这也太吹毛求疵了吧?陈诗羽说,你一心怀疑一个十五岁的小孩,会让真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
    陈诗羽非常单纯,这种匪夷所思的设想,肯定是触及了她忍受的底线。所以,我也理解她的反应过度。我思考了一会儿,希望可以找出更加充分的理由去说服她。思考的过程中,我瞥见了程子砚正在操作电脑,于是灵机一动。
    我问程子砚:小程,你们的监控显示,凶手进出现场的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程子砚看了看屏幕,皱起眉头,说:这个时间不对,估计是超市老板从买回来就没有调整过。我需要校正一下。
    我点点头,耐心地等待着程子砚校正监控的时间。
    过了大约十分钟,程子砚说:我算出来了。嫌疑人进入现场楼道的时间是下午五点零一分十三秒。离开楼道的时间是五点十七分二十一秒。
    确定吗?准确吗?我的眉毛扬了起来。
    确定!准确!程子砚说。
    我转向黄支队,说:可以确证一下李岩拨打110报警电话的具体时间吗?
    黄支队已经意识到我的思路了,早已提前翻阅到了时间,微笑着说:下午五点三十九分二十秒,通话时长二十一秒。
    也就是说,李岩是在嫌疑人离开楼道之后二十二分钟才报的警。而且报警的时候,却在说有一个人闯进了他家里,正在行凶。我微笑着问陈诗羽,你觉得这正常吗?
    陈诗羽一时语塞。
    这个解释很合理。黄局长说,怪不得我心里一直在打鼓。在接到报警电话之后的五分钟,我三个中队的特警就包围了现场,逐一排查,居然还是让嫌疑人给跑了。现场是五楼,报警的时候说是正在打斗。凶手可以在五分钟之内杀完人,然后逃离楼道、逃离那么大的小区?我一直都想不明白。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报警人是在凶手彻底逃离之后,才报的警。
    就像老秦说的那样,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李岩。大宝说,可是,这一切都是根据我们的勘查检验结果分析推理出来的,并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李岩犯罪啊。
    十二点了。我抬腕看了看表,说,睡一觉,明天光线好的时候再复勘现场。哦,对了,黄支队,你们单位有狗吗?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整队出发赶往现场进行复勘。
    你说你要什么狗啊?大宝一脸畏惧地说,他们云泰还没狗,还要找青乡市公安局去借,你说我们去勘查勘查就好了,还要这么折腾人干吗?
    我知道大宝是被上次那条差点儿就动嘴咬他的搜爆犬吓着了,现在还心有余悸。我哈哈一笑,说:怎么是折腾人,论搜寻,虽然你是人形警犬,但你还是得被那些真正的警犬给甩掉几条街。放心吧,这次咱们要的是血迹追踪犬,不是那条搜爆犬。所以啦,你和它是有共同语言的。
    大宝没听出我在揶揄他,心里算是踏实了一些。
    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恰巧看见青乡市公安局警犬大队的训导员正牵着一条穿着警犬马甲的史宾格在上楼。大宝一见它,立即想亲热地去打声招呼。可没想到,史宾格见到大宝,立即龇起了牙,还发出呜呜的声音。
    这一下,吓得大宝一把抱住我,说:你不是说是那条有共同语言的吗?
    训导员扑哧一声就乐了,说:宝哥,这就是那条有共同语言的呀。不过,你天天玩人家耳朵,人家也不乐意了啊。
    我甩开大宝,说:你能不能别动不动就上来一个熊抱?汉子一点儿行不?
    大宝不好意思地整理了一下衣角,拍了一下训导员的后脑勺,说:你小子!入警队的时候还是我带着你玩,现在开始用狗来吓唬我。真是的,这小东西看起来那么萌,龇着牙倒是有点吓人。
    我知道大宝以前在青乡市公安局工作了好几年,人事关系都很熟,估计在熟人面前丢了面子又得说上半天。于是,我无奈地摇摇头,率先进入了现场,和训导员说完了案情,然后说:案件就是这样。既然李岩有作案嫌疑,那么那一把细长的匕首必然就是他自己所有。李岩事发后没有离开,又直接被特警带走,所以,要么被他从窗口扔出了家,要么就藏在了他的房间里。外围现场已经被我们刑事技术的同事搜索过了,如果有匕首,早就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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