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阳山虽然以山为名,实际上只是个小小的山丘,山丘上没有什么树木,多是野草和石头。
山丘脚下是一条官道,官道左边那块地势平坦的地方,坐落着几间茅草屋。
这里,就是王火和他的小队,驻扎的营地。
时近晌午,十个人结束了半天的训练,迎来了欢乐的休息时间,于是做饭的做饭,下棋的下棋,吹牛的吹牛,彻底放松下来。
王火没有加入兄弟们的娱乐当中,而是和往常一样,往小山丘的顶上走去:山顶上设立了一个观察哨,这是根据统制的要求所做的,而他作为这个小队的军使,每天都会巡视两次,确保哨兵不会偷懒。
走了一大半的时候,王火随意抬起了头,看向山顶的消息树;这本是个习惯性的动作,然而,一看之下,他的脸色立即变了颜色:只见消息树上挂起了一片黑旗,旗帜顺着山风飘展,分外刺眼。
有敌情!
王火立即调头向山下跑去,边跑边使劲地吹响了竹哨。
山下的兄弟们听到竹哨声,见到报警的旗帜,马上行动起来。其中四个人分作两组,各抬着一个拒马,往官道上面奔;另外五个则在队副张三的带领下,跑回茅草屋里面,拿取兵刃皮甲。
比平时演习的时候还要快,王火满意地点了点头。
身后传来咚咚的脚步声,那是追上来的哨兵王二,气喘吁吁地说道:“军使,给你刀。”
“我有。”,王火摆了摆手,带着他一起往下跑。
跑到一半,就听到了散乱的马蹄声,再走几步,就看到了信马由缰的骑兵队。
王火做了个手势,伏下身子,睁大眼睛向官道上看去。
“一、二……二十,乖乖,来了不少。”,王二趴在他身边,兴奋地说道。
“二十个人头,每个人两个,能升上一级呢。”
这些骑兵队形零乱,人员懒散,一看就不是什么精兵,所以虽然人数众多,但王火看清了敌阵之后,却是信心十足。
他的心中突然冒出了个主意,便对王二吩咐道:“等会随我从后面杀过去,跟队副一起,来个前后夹击。”
“好嘞!”,王二舔了舔嘴唇,低声吼道:“恁特娘的。”
这时,骑兵队的前哨发现了拒马,回头吼叫了几句;然后整只队伍就乱了起来,纷扰了约莫半刻钟,领头的似乎才做出了决定,哟喝了些什么,然后就见骑兵们纷纷跳下马来。
“弱鸡!”,王火呸了一口,猫着腰借着山石灌木的掩护,迅速而无声地向他们身后潜行而去。
等到两人出现在敌军身后的时候,这二十个人已经分做了两队,前面十几个手举腰刀向拒马行进,后面五个弯弓射箭,掩护进攻的队伍。
“倒不是蠢货。”
王火呸了一口,吼道:“随俺来!”,挺刀冲了上去。
刀光闪过,惨叫连声,倏忽间便放到了四个弓箭手;剩下的那个吓破了胆,把弓一丢转身就跑,却正好被王二迎头拦住,一刀结果了性命。
前面的敌人发现了这边的异常,顿时慌作一团,有的继续往前走,有的却调转回头,完全失去了队形。
“弱鸡!”,王火呸了一口,又吼道:“随俺来!”
而张三也不是个蠢货,大声喊叫着,带着弟兄们杀出了拒马。
这一场小战斗发生的很快,结束的也快,二十个敌军被当场杀死十个,抓住十个,连一个都没跑掉。
而义勇军这边,战胜了双倍于己的敌人,却是无一伤亡,端得是一场大捷。
“军使你太贪了。”,王二嘀嘀咕咕地抱怨:“也不留几个人头给我。”
“让你平时偷懒,不好好练武。”,王火没好气地挥挥手:“快去把功劳收了,全队平分。”
闻得此言,王二高兴了起来,提着钢刀就去割脑袋,还没忘了油嘴一句:“再辛苦练也没用,反正打不过军使。”
“军使这武艺,整个义勇军也是数一数二的吧。”,张三乐呵呵地走了过来,朝王火竖起大拇指。
“瞎扯。”,王火连忙摆手:“俺比统制差远了。”,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笑道:“把领头的带过来,看他是不是吃了猪油蒙了心,敢犯俺们义勇军!”
队副领命而去,而王火则颇有些自得地晃动着手中的钢刀,看着锋刃出反射出的亮光,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除了统制,俺可是谁都不会输呢。
……
同一时刻的许昌城里,周琦正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摇摇晃晃走在街上。
摇晃,是因为别扭,所以才要用夸张的姿态,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别扭,是因为身上这大红大绿的颜色,真心不符合他的--用统制的话来说--审美观。
可是没办法,他现在的身份是赵家粮铺的表姑爷,一个纨绔大少,只有这种打扮才符合自己的身份。
幸好此时不比以往:据说当年金兵没来的时候,城里生活安定富足,所以少年郎们不光衣着艳丽,还会涂脂抹粉,甚至在头上簪花呢。
泥腿子出身的周琦宁愿战死沙场,也不愿意打扮成那副娘们模样。
都是为了工作,他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向如意茶楼行去。
如意茶楼就开在离许昌守备府半条街远的地方,守备府的临时工,也就是跟着三班衙役们厮混的那些帮闲泼皮们,在下了早班之后,喜欢在这里喝个茶、打个尖。
周琦在许昌已经有了些日子,借着些琐事也和守备府的几个帮闲搭上了关系,为了巩固这层关系,他每日晌午的时候都会来如意茶楼吃饭,遇到熟人的时候就花电点小钱请客,一来二去便厮混的烂熟。
今天又遇到个熟人,出来的比平常要早上两刻钟。
“小乙哥!”,周琦远远地打招呼道。
“七衙内。”,帮闲李四朝周琦拱了拱手。
“今日放班的早!”
“嗨,出了大事!”,李四压低了声音:“这几天可就有得忙了。”
大事?正好,我的任务就是探听大事啊!周琦观察李四的神色举止,见他一本正经却不慌不忙,便判断出来,这所谓的大事属于统制所教导的,重要但不紧急的那种,于是扯住李四的袖子道:“俗话说皇帝还不差饿兵呢,天大的事吃过饭再做也不迟。”
“我还有公务在身……”,李四嘴上虽这么说,脚步却跟着周琦走了。
山丘脚下是一条官道,官道左边那块地势平坦的地方,坐落着几间茅草屋。
这里,就是王火和他的小队,驻扎的营地。
时近晌午,十个人结束了半天的训练,迎来了欢乐的休息时间,于是做饭的做饭,下棋的下棋,吹牛的吹牛,彻底放松下来。
王火没有加入兄弟们的娱乐当中,而是和往常一样,往小山丘的顶上走去:山顶上设立了一个观察哨,这是根据统制的要求所做的,而他作为这个小队的军使,每天都会巡视两次,确保哨兵不会偷懒。
走了一大半的时候,王火随意抬起了头,看向山顶的消息树;这本是个习惯性的动作,然而,一看之下,他的脸色立即变了颜色:只见消息树上挂起了一片黑旗,旗帜顺着山风飘展,分外刺眼。
有敌情!
王火立即调头向山下跑去,边跑边使劲地吹响了竹哨。
山下的兄弟们听到竹哨声,见到报警的旗帜,马上行动起来。其中四个人分作两组,各抬着一个拒马,往官道上面奔;另外五个则在队副张三的带领下,跑回茅草屋里面,拿取兵刃皮甲。
比平时演习的时候还要快,王火满意地点了点头。
身后传来咚咚的脚步声,那是追上来的哨兵王二,气喘吁吁地说道:“军使,给你刀。”
“我有。”,王火摆了摆手,带着他一起往下跑。
跑到一半,就听到了散乱的马蹄声,再走几步,就看到了信马由缰的骑兵队。
王火做了个手势,伏下身子,睁大眼睛向官道上看去。
“一、二……二十,乖乖,来了不少。”,王二趴在他身边,兴奋地说道。
“二十个人头,每个人两个,能升上一级呢。”
这些骑兵队形零乱,人员懒散,一看就不是什么精兵,所以虽然人数众多,但王火看清了敌阵之后,却是信心十足。
他的心中突然冒出了个主意,便对王二吩咐道:“等会随我从后面杀过去,跟队副一起,来个前后夹击。”
“好嘞!”,王二舔了舔嘴唇,低声吼道:“恁特娘的。”
这时,骑兵队的前哨发现了拒马,回头吼叫了几句;然后整只队伍就乱了起来,纷扰了约莫半刻钟,领头的似乎才做出了决定,哟喝了些什么,然后就见骑兵们纷纷跳下马来。
“弱鸡!”,王火呸了一口,猫着腰借着山石灌木的掩护,迅速而无声地向他们身后潜行而去。
等到两人出现在敌军身后的时候,这二十个人已经分做了两队,前面十几个手举腰刀向拒马行进,后面五个弯弓射箭,掩护进攻的队伍。
“倒不是蠢货。”
王火呸了一口,吼道:“随俺来!”,挺刀冲了上去。
刀光闪过,惨叫连声,倏忽间便放到了四个弓箭手;剩下的那个吓破了胆,把弓一丢转身就跑,却正好被王二迎头拦住,一刀结果了性命。
前面的敌人发现了这边的异常,顿时慌作一团,有的继续往前走,有的却调转回头,完全失去了队形。
“弱鸡!”,王火呸了一口,又吼道:“随俺来!”
而张三也不是个蠢货,大声喊叫着,带着弟兄们杀出了拒马。
这一场小战斗发生的很快,结束的也快,二十个敌军被当场杀死十个,抓住十个,连一个都没跑掉。
而义勇军这边,战胜了双倍于己的敌人,却是无一伤亡,端得是一场大捷。
“军使你太贪了。”,王二嘀嘀咕咕地抱怨:“也不留几个人头给我。”
“让你平时偷懒,不好好练武。”,王火没好气地挥挥手:“快去把功劳收了,全队平分。”
闻得此言,王二高兴了起来,提着钢刀就去割脑袋,还没忘了油嘴一句:“再辛苦练也没用,反正打不过军使。”
“军使这武艺,整个义勇军也是数一数二的吧。”,张三乐呵呵地走了过来,朝王火竖起大拇指。
“瞎扯。”,王火连忙摆手:“俺比统制差远了。”,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笑道:“把领头的带过来,看他是不是吃了猪油蒙了心,敢犯俺们义勇军!”
队副领命而去,而王火则颇有些自得地晃动着手中的钢刀,看着锋刃出反射出的亮光,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除了统制,俺可是谁都不会输呢。
……
同一时刻的许昌城里,周琦正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摇摇晃晃走在街上。
摇晃,是因为别扭,所以才要用夸张的姿态,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别扭,是因为身上这大红大绿的颜色,真心不符合他的--用统制的话来说--审美观。
可是没办法,他现在的身份是赵家粮铺的表姑爷,一个纨绔大少,只有这种打扮才符合自己的身份。
幸好此时不比以往:据说当年金兵没来的时候,城里生活安定富足,所以少年郎们不光衣着艳丽,还会涂脂抹粉,甚至在头上簪花呢。
泥腿子出身的周琦宁愿战死沙场,也不愿意打扮成那副娘们模样。
都是为了工作,他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向如意茶楼行去。
如意茶楼就开在离许昌守备府半条街远的地方,守备府的临时工,也就是跟着三班衙役们厮混的那些帮闲泼皮们,在下了早班之后,喜欢在这里喝个茶、打个尖。
周琦在许昌已经有了些日子,借着些琐事也和守备府的几个帮闲搭上了关系,为了巩固这层关系,他每日晌午的时候都会来如意茶楼吃饭,遇到熟人的时候就花电点小钱请客,一来二去便厮混的烂熟。
今天又遇到个熟人,出来的比平常要早上两刻钟。
“小乙哥!”,周琦远远地打招呼道。
“七衙内。”,帮闲李四朝周琦拱了拱手。
“今日放班的早!”
“嗨,出了大事!”,李四压低了声音:“这几天可就有得忙了。”
大事?正好,我的任务就是探听大事啊!周琦观察李四的神色举止,见他一本正经却不慌不忙,便判断出来,这所谓的大事属于统制所教导的,重要但不紧急的那种,于是扯住李四的袖子道:“俗话说皇帝还不差饿兵呢,天大的事吃过饭再做也不迟。”
“我还有公务在身……”,李四嘴上虽这么说,脚步却跟着周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