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鸡?你怎么会的?”看了半天的袁咏怡也忍不住问了起来。

    “我自创的。”陈耀祖挤眉弄眼地对袁咏怡说道。

    “好吃吗?”

    “一会让你把舌头都咬掉!”

    陈耀祖那么一说,袁咏怡又忍不住咽起口水来,真是一个贪嘴的小吃货。

    等坑烧到足够热、已经积累了厚厚的一层柴火灰的时候,陈耀祖把坑扒拉开来,把三只“富贵鸡”平放到坑里,然后有继续烧起火来。

    很显然,在户外生火对袁咏怡来说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这下她不只是看了,也跟着陈耀祖往火堆上添起柴禾来,把火生得很旺,火底滚烫的柴火灰越积越厚了。

    陈耀祖则时不时地用树棍从侧面扒开火堆,将泥巴包裹的鸡翻滚一下,让其受热均匀。

    约莫20分钟之后,鸡上包裹的泥巴已经完全烤干,并且绽裂开来一些小缝,凑近一闻,隐约能闻到一丝香味。

    火候差不多了。

    陈耀祖把火堆扒开,把两只鸡从柴火灰里扒拉出来,让其自然降温。

    片刻之后,陈耀祖拿起一根木棍,对着干透了的泥包轻轻地磕打起来,泥包应声碎裂成块掉落在地,露出里面已干透了的荷叶。

    顿时,一股黄酒的酒香、荷叶的清香、鸡肉的甜香混杂着飘逸了出来。

    “哇,好香!”

    这股香味实在是太好闻了,袁咏怡忍不住凑近使劲地嗅了起来。

    此时的她,就凭这股香味,已经不再怀疑这鸡好不好吃了,她已经有点等不及了。

    可陈耀祖还是慢吞吞地、小心翼翼地把包裹着鸡的荷叶扒拉开来,露出了里面已烤得金黄、泛着闪亮的油光、热气直冒的“富贵鸡”的真面目。

    空气中弥漫的香味更加的浓烈了。

    袁咏怡偷偷地咽了一下口水,伸手就向鸡腿抓去,她真的忍不住了。

    “小心,烫。”

    袁咏怡伸出的小手却被陈耀祖一把抓住了。

    因为热气全部被泥土包裹在里面的缘故,此时的“富贵鸡”温度比开水还高,这个时候稍不注意,要是把袁大小姐的手给烫伤了,那陈耀祖的功夫就白费了。

    给这个小吃货稍作解释之后,陈耀祖吹了吹自己的双手,小心翼翼地从鸡上撕扯下来一只鸡腿,又吹了吹之后,才递给了袁咏怡。

    有了陈耀祖的告诫,袁咏怡不再心急,她也小心翼翼地吹了吹,才从鸡腿上撕咬下一小块,吞进了嘴里。

    一股又香又甜的味道顿时侵蚀了袁咏怡的味蕾,她的表情凝固住了,眼睛睁得大大的。

    稍后,她才边嚼边含糊不清地说道:“好吃。”

    当然好吃!

    为了进一步促进袁咏怡的食欲,陈耀祖开始解说起这种做法的妙处来。

    “好吃对吧!这种做法,荷叶的清香和黄酒的酒香完全渗透到了鸡肉里面,再加上鸡肉本身的香甜,味道自然美不可言。”

    “而且,因为鸡肉本身的水分完全被泥巴包裹在里面,因此这富贵鸡咬起来应该是皮稣肉嫩,有入口即化的美妙口感。”

    袁咏怡边吃边猛的点起头来,示意口感和味道确实如陈耀祖所说的那样。

    这下可把在一边看着的袁二管家和两位家丁给馋坏了。

    他们原本在一边闻着这股诱人的香味,本来就忍不住在吞口水了,现在陈耀祖这么一说,再看看袁咏怡那副吃相,不把他们馋得口水直流才怪。

    按照明朝的规矩,管家和亲卫都算是主家的家仆,是不能和主家一同进食的,所以管家和两位亲卫只能看着眼睁睁地咽口水了。

    只不过,来自现代的陈耀祖却没那么多规矩。他把一只还没有敲开的“富贵鸡”扒拉给管家,说道:“你们三人拿这一只鸡去旁边吃吧。”

    陈耀祖之所以一次买了三只鸡,本身就已经考虑到了管家和两位家丁的存在。

    这一下可是让管家和两位家丁对陈耀祖感激涕零。

    袁二管家看袁咏怡没有表示反对,拉着两位家丁一起向陈耀祖行了个礼,很恭敬地说了一声:“多谢陈公子。”

    然后,管家又拿起两根树棍,夹着那只“富贵鸡”,跑到一边分享起来。

    在美食面前,无人可以抵抗。

    也是在这一刻,陈耀祖真正获得了袁二管家和两位家丁的尊重。

    原本,虽然按照袁云奎的吩咐,袁府的家仆对陈青云都必须尊称一声“陈先生”,见到陈海生也必须叫“陈公子”。但陈海生毕竟是犯户之后,本身并没有什么地位,年纪又小,袁府的家仆向来对其都不怎么理睬的。

    现在,陈耀祖露了这么一手,又不因他们是仆人身份而轻视他们,所以他们对此非常感激。

    陈耀祖对此倒是不怎么在意,他这么做,只是因为已习惯了人人平等的观念。

    现在陈耀祖的心思全部集中在袁咏怡身上。

    等袁咏怡把手中那只鸡腿快速地啃完,陈耀祖又扯下了另一只鸡腿递给了她。

    袁咏怡这姑娘在陈海生面前虽然有些小刁蛮,可她心地确实还不错,美食当前,她竟然还记得提醒陈耀祖一句:“你也吃啊!”

    陈耀祖这才扯下了一只鸡翅膀,也慢悠悠地啃了起来。

    作为一个吃货,叫花鸡他不知道已经做了多少次,各种改良版本都尝试过,对此他自然没有袁咏怡他们那么嘴馋。

    嗯,味道确实可以,正常发挥了我的水平。

    尽管如此,此时的陈耀祖心里还是有些小得意的。

    看袁咏怡另一只鸡腿又快啃完了一大半,陈耀祖放下了手中的鸡翅,从食盒里取出了一只白瓷盘,把鸡尾处用来封住那个豁口的竹签抽走,小心翼翼地把鸡肚子里的香馅扒拉进盘子里,这才从鸡身上撕扯下一大块鸡肋肉,又递给了袁咏怡。

    “再尝尝这个。”

    袁咏怡一脸狐疑地接过了鸡肋。

    在常人的眼里,鸡身上最不值得吃的就是鸡肋,自古以来对鸡肋就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说法,所以袁咏怡才有狐疑的神情。

    但她还是将信将疑地咬了一口。

    袁咏怡又呆住了。

    “哇,这个更好吃!”

    “当然,鸡肚子里包裹了香菜、香菇、蒜苗、五香粉调制而成的香馅,在泥巴和荷叶的包裹之下,再用火烤,这个部位的外层是酒香和荷叶香,里层却被香馅的香味完全透进了鸡肉里,因此香味和口感自然比鸡腿部位更好。”

    陈耀祖笑着又对此作出了解释。

    陈耀祖的笑容是得意的,因为小萝莉要沦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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