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有妖小鱼大心 作者:肉书屋
彼岸有妖小鱼大心第28部分阅读
孔子曰抢先一步说道:“皇后娘娘,您想啊,子曰只是一届弱女子,即使借我天大的胆子,我也不敢伤害二王爷啊。再者,如果子曰有时间在二王爷的胸口刻字,那自然有时间扬起剪刀,做出真正的行刺之事。如果皇后娘娘担心,大可以叫二王爷解开衣服,给您看上一看。”孔子曰赌得是,百里玄丢不起这个脸!
果不其然。百里玄一听孔子曰的话,忙捂住胸口,对皇后娘娘说:“母后,儿臣身上确实被刻有一些类似文字的咒话,并非……并非刺伤!”说到最后,百里玄都恨不得咬牙切齿了。他还要脸,还要面子,还有当皇帝,怎么能让别人知道他的身上刻有那样下流的三个字——最滛荡!
皇后娘娘听了百里玄的话后,己然相信了孔子曰说辞。
这时,鸿帝却突然问道:“子曰,那……为何岚儿说,你被玄儿侮辱了?”
孔子曰脸一红,羞涩地回道:“子岚是误会了。以为我胳膊上的红痕,是……是欢好的痕迹。其实……并非如此。那些红痕,只不过是子曰一不小心磕碰出来的。”
百里岚一把抓住孔子曰的手腕,看向她的眼睛,想要确定她话中的真伪。今天所发生的一切都历历在目,孔子曰手臂上的欢爱痕迹仍旧如此明显,百里岚知道,一定有事情发生在了孔子曰的身上。然而,此刻他既不希望孔子曰受委屈,又希望孔子曰所说得都是事实。
孔子曰冲着百里岚笑了笑,用眼神告诉他,百里玄确实没有玷污她的清白。
百里岚激动地难以自持,双臂一揽,将孔子曰紧紧地抱入了怀中。
鸿帝低咳了两声,示意二人适可而止。
百里岚俊秀的脸颊一红,松开了怀里的孔子曰,改握住她的手,迎视向鸿帝的目光,态度温和而坚决道:“父皇,请将子曰许配给儿臣吧。”
不待鸿帝回答,百里玄便急着开口道:“既然子曰是为儿臣而来,自然应该嫁给儿臣。请父皇成全。”姑且不谈孔子曰到底是不是玉兔精,能不能帮他登上皇位,一统江山,就说她机智过人,善于雄辩,这些特点都足以帮他成就大业!再者,孔子曰还是位身材火辣的大美人,能娶到她,只有百利而无一害。
鸿帝见两个儿子开始争抢孔子曰,不免有些犯难。
皇后娘娘的心思却是,但凡自己儿子喜欢的东西,她都会想方设法将其弄到手,然后给儿子送去——无论是女人,还是帝位。
皇后娘娘将身体靠向鸿帝,软语道:“既然子曰姑娘是来报恩的,自然要许配给玄儿,做个侧妃,长伴左右,岂不美哉?”
鸿帝点点头,又看向自己的大儿子百里岚。难得岚儿有了上进心,今天还接连提出了三个增加国民收入的提议,足见他确实是想娶孔子曰,所以才会在自己面前表现一下,争取让自己同意他的婚事。这……手心手背都是肉,他还真是为难啊。
就在鸿帝举棋不定的时候,国师又站了出来,对鸿帝说:“圣上,微臣夜观天象,算出今夜在皇宫之中,定然会出现一位有着天大福分的女子。她不但可以为鸿国带来无尽的财富,还能镇压住牛鬼蛇神。”
鸿帝大喜,忙问:“国师所说得那名女子,到底是哪位?”
国师故作神秘地环视一周,将手指指向天空,朗声道:“圣上请看,天上那颗最亮的星子,”手臂一滑,直接指向孔子曰,“是不是正对应着这位孔子曰姑娘?”
众人的视线随着国师的手臂滑落到孔子曰的身上,不由得纷纷点头,越发觉得那颗最亮的星星正对着孔子曰。
当然,这件事过后,有些闲着无聊的人士,也曾再次谈起这件事儿。他们赫然发现了一个问题,貌似他们抬头时,每个人所看见的那颗最亮的星星,大多不是同一颗。而且,就算国师将手指指向在场的任何一个人,他们也会觉得,那颗最亮的星星,确实是正对着国师所指的那个人。
这是后话,我们先不谈。且说眼前,众人被国师这么一忽悠,立刻觉得孔子曰就是那个能带来无尽财富的女子!
鸿帝越看越觉得孔子曰顺眼,满意得直点头。
百里岚和百里玄再次陷入到更加疯狂的夺妻战中。百里玄口不择言,说:“大哥,你已经和一只白虎去过“涤仙池”,按理说,那只白虎便是你的王妃。你现在又来和本王抢子曰,难道是想让子曰和那只白虎共伺一夫吗?”
第三十三章:忽悠死人不偿命(六)()
百里岚被气得红了脸,却找不到反驳的话。
孔子曰立刻挺身而出,满眼崇拜地望向百里岚,说:“听说你曾经为了救一只白虎,而娶了它做王妃。实在是太仁义,太善良,太有担当了!我好崇拜你!”
百里岚被孔子曰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连带着耳朵都红了。他看孔子曰的眼神,就如同冬日里的温泉,别提多温暖,轻柔。
孔子曰被百里岚电了一下,心脏也跟着扑通扑通地乱跳了起来。
囚奴和卫东篱看着那眉来眼去的二人,恨得牙都痒了!
小宝儿倒是十分棒场,高兴地拍着小手,欢快地喊道:“羞羞,羞羞……”
皇后娘娘微微皱眉,不悦道:“子曰姑娘,你既然是来报答玄儿的,就不应该与他人纠缠不休。”
孔子曰轻叹一声,说:“回禀皇后娘娘。子曰曾经窥视天机,得知子曰这辈子与二王爷并没有缘分,做不了夫妻。若要逆天,会对二王爷不利。”如果今天一定要将自己嫁出去,她倒是宁愿嫁给百里岚!
国师抿了抿唇,开口道:“圣上,皇后娘娘,具臣推算得知,子曰姑娘所言不假。
虽然她本身具有极大的福分,但却不能嫁给二位王爷中的任何一人。”
鸿帝皱眉,问:“为何?”
国师一甩云袖,说:“启禀圣上,此女就好比是一颗千年人参,无比滋补。食参之人只能含其须,不能大量进补,否则……伤其身不说,还会乱其心性。子曰姑娘身段妖娆,面容靡丽,堪称国色天香。试想,如果王爷将其娶回府中,日夜相对,怎能不动心,怎会不行动?因此,微臣请圣上三思,千万不可将此女许配给二位王爷。”
鸿帝觉得国师说的在理,不由得摇头感叹,这么有福分的女子,却无法做自己的儿媳,实在是太可惜了!
就在国师想要毛遂自荐,说自己素来清心寡欲,可以迎娶孔子曰的时候,鸿帝却眼睛一亮,将老谋深算的目光落在了小宝儿的身上,“小宝儿啊,你是不是很喜欢子曰姑娘啊?”
小宝儿立刻抬起小脑袋,信誓旦旦地说:“是啊,是啊,小宝儿可喜欢子曰了。子曰抱着小宝儿睡觉觉,暖暖的。”
鸿帝点了点头,如同老狐狸一般笑道:“那……小宝儿是不是想让子曰姑娘一直陪在你的身边呢?
小宝儿使劲儿点着小脑袋,“想、想!”继而非常献媚地说,“小宝儿喜欢皇爷爷,喜欢爹爹,喜欢子曰,都好喜欢哦。”
鸿帝笑得看不见眼球,意味深长地说了句,“寡人看子曰姑娘也实属不凡。如果小宝儿娶了子曰姑娘,子曰姑娘就成了寡人的孙媳妇,这也是美事一件啊。”
静,死一般的沉寂。
孔子曰攥紧手指,抬头去看鸿帝。感情儿这小老头倒是会打算盘!如果让小宝儿娶她,她就算是他们百里家的人了。而且,小宝儿现在还小,根本就不会和她圆房。这样,便不会发生所谓的“大补伤身”!
如此一来,鸿帝既为小宝儿找了个超有福分的保姆,又将她牢牢地栓在了百里这个姓氏上。真是……狠啊!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青翼大帝真的就是小宝儿的话,那么……她还真可以过几年潇洒如风的日子。试想啊,眼下小宝儿还小,她可以一边守着他长大,一边和别人勾勾搭搭,做些爬墙运动。等小宝儿长大了,她也爱过了,活够了。
当小宝儿提着剑,前来捉j在床的时候,她还真就能够两眼一亮,勇敢地撞向小宝儿的剑尖,高喊着“姐不怕死!”,为这辈子画上一个华丽丽地句号。
嘿,你还别说,光这么一想啊,她就觉得生活无比美好!
小宝儿见孔子曰不搭理自己,便扯了扯她的手指,歪个小脑袋,可爱至极地问:“子曰,皇爷爷将你许配给小宝儿了,你说好不好?你要是说不好,小宝儿可是会哭哦。”
子曰恍然回神,只听见小宝儿说什么好不好,不好他会哭,所以她连想都没想,就说了声“好。”这一声“好”,无异于在滚烫的油锅里倒入一瓢的凉水。当孔子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的时候,为时已晚。
狡诈的鸿帝立刻夸奖道:“子曰啊,你真是个识大体的好孩子啊!”
小宝儿更是高兴得直往她身上扑,小嘴巴里直嚷嚷着,“抱抱,子曰抱抱……”
百里岚不敢置信地望着孔子曰,身体如同瑟缩的芦苇般轻轻摇晃。
孔子曰这个后悔啊!虽说她想过要陪着小宝儿长大,但绝对不想嫁给他——这个肉墩墩的小奶娃!
不过,她看得明白,今天这事儿,即使她不答应,鸿帝也会逼着她答应。眼下,她只能奋力一搏,争取让鸿帝还她一个自由身。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这事儿还得从小宝儿入手。思及此,她冲着小宝儿咧嘴一笑,苦哈哈地问:“小宝儿,如果……如果我说,‘好个屁’,你能接受不?”
小宝儿立刻撅起了小嘴,眼中也布满了水雾,可怜巴巴地问:“子曰,你说‘好个屁’,是不是就是不要小宝儿了?”
未等孔子曰回答,鸿帝便已经发怒,一掌拍向桌子,大喝道:“你说‘好个屁’,是指寡人的金口玉言吗?”
孔子曰哭丧着脸,摇头道:“不敢。”
鸿帝吸了口气,一锤定音道:“既然不敢,那就回去收拾收拾,准备嫁入岚王府吧。”想了又想,鸿帝看向百里岚,非常有深意地说了句,“岚儿,你也去准备准备,待寡人选个黄道吉日,你便为小宝儿迎娶子曰入门吧。记住,子曰日后便是你的儿媳妇!”
百里岚的身体变得僵硬,犹如一片脆弱的薄冰,只需一击,便会碎裂成千万片。
孔子曰满头黑线,真想告诉鸿帝,就在不久前,他老人家还曾默许了她身为岚王妃的地位。只不过,那时候,她是只白虎而已。怎么一转身,鸿帝他老人家,又将自己许配给了个小宝儿咧?坦白吗?坚决不能坦白啊!哎……这事儿可真够乱的了。也许这就是宿命吧。如果小宝儿真的就是青翼大帝,那么她又怎么能逃开这种宿命?
此刻,国师却是有口难言。只觉得自己此举,完全可以用一句话形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孔子曰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眼神袭击,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发出最深刻的感慨,“哎……我真恨不得咬舌自尽!”
小宝儿扬起天真无邪的笑脸,奶声奶气地说:“子曰,你为什么要咬舌自尽?很好玩吗?要不,小宝儿帮你吧?小宝儿有牙齿哦。”
孔子曰突然十分想哭。她吸吸鼻子,弯下腰,抱起小宝儿,半认真,半打趣地说:“咬舌头是死不了人的。如果有一天,小宝儿生子曰的气了,就可以拿剑刺穿子曰的心脏。记得哦,要下手够狠,千万别将我捅成了马烽窝后,还能喘息着活上两三天。”
第三十四章:欺骗背叛血淋淋(一)()
一场寿宴,在暗潮涌动的诡异中,终于落幕。
众人鱼贯而出,三五成群地离开了皇宫。
孔子曰怀抱着已经睡着了的小宝儿,快步跟在百里岚的身边,躲避着卫东篱的目光,寻求着暂时的保护。毕竟,他们即将成为一家人了。哎……这话说得,怎么这么心酸咧?
眼见着就要登上马车,孔子曰的身后却突然传来卫东篱的声音,轻飘飘地问:“子曰,你什么时候才能做一个守信用的人呢?”
孔子曰的脖子一缩,就当没听见卫东篱的声音,抬腿继续往马车上跨。然而,她的披风却被卫东篱拉住,根本就不给她缩头逃跑的机会。
百里岚皱眉,用沙哑的嗓子说:“无双王爷,请放手。”
卫东篱一挑眉峰,刻薄道:“子岚,这才怎么一会儿,你就心疼起自己的‘儿媳妇’了?”
百里岚的脸色瞬间变成一片惨白,清澈的眼底更是弥漫起痛苦的痕迹。
虽然孔子曰的神经很大条,但她却懂得百里岚的心意,更见不得卫东篱欺负她所在意的人。于是,她冷飕飕地说:“这就不劳无双王爷费心了。毕竟,这些都是我们的家务事。”
卫东篱的眸子骤然一缩,转而却是勾唇一笑,将温热的嘴唇贴近孔子曰的耳朵,用零下四十摄氏度的声音打趣道:“子曰还系着本王的披风,穿着本王的鞋子,身上还有本王的味道,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了?”
孔子曰今天的心情实在不爽,如今又被卫东篱激怒,只觉得脑袋一热,一把扯下身上的披风,狠狠地向着卫东篱砸去!
卫东篱手指一收,一把抓住了披风。
孔子曰想起披风帽子里藏着的“江天一色珠”,立刻伸手去抢夺披风。
卫东篱攥着披风不撒手,孔子曰气急,张嘴去咬卫东篱的脖子!
卫东篱向一旁躲开,戏谑道:“怎么,又想咬我?”
孔子曰没注意卫东篱所说得那个“又”字,下意识地回了句,“给我披风,不然咬死你!”
卫东篱攥着披风不撒手,孔子曰扯着披风往回拉。
当披风碎裂的声音传来,一颗颗光彩夺目的珠宝如同顽皮的精灵一般散落一地,朝着四面八方滚去。其中一个红玛瑙,竟然划出了一道幽暗的绿光,滴溜溜地滚到了国师的脚边,撞在了他的鞋子上。
孔子曰怀抱着小宝儿,低头就要去捡那颗伪装成红玛瑙的“江天一色珠”。与此同时,卫东篱、百里岚,以及百里玄竟然同时出手去捡那颗红玛瑙。
囚奴站在不远处,一直冷眼旁观着这边所发生的一切。他虽然不十分清楚那颗红玛瑙的价值,但直觉却告诉他,这颗红玛瑙一定不简单!难道说……那颗泛着绿光的红玛瑙,才是真正的“江天一色珠”?
虽然每个人都想要得到那颗红玛瑙,但他们所处的位置明显不占优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国师将其捡起,拿在手中把玩着。
孔子曰迈开大步走到国师面前,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红玛瑙,攥入手心。
国师伸出手,下意识地想要抢回那颗红玛瑙。
孔子曰一挑眉峰,眼神不善地问:“干嘛?想抢我的宝贝?”
国师收回手,轻轻地扫了眼虎视眈眈的众人,拿捏着怪调说:“一颗破珠子,还当成了宝贝!”
孔子曰呲牙一笑,也怪腔怪调地说:“我就把这颗破珠子当成嫁妆了,怎么地吧?”
国师无语了。
百里玄上前一步,露出自认为风流倜傥的笑脸,含情脉脉地望向孔子曰,深情道:“子曰,随我一同回府吧,我会善待你的。”
孔子曰打了个冷颤,忙用手拍掉自己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说:“天都这么晚了,子曰就不到府上打扰了。”
百里玄不死心地劝说道:“子曰,茫茫人海之中,你我竟然能于千年之后重逢,你又怎么忍心漠视这份缘分呢?”
孔子曰又打了个冷颤,哆嗦着说:“二王爷,如果你以后行走江湖,大可以用一个名号。”
百里玄疑惑地问:“什么?”
孔子曰笑嘻嘻地说:“杀死你的温柔。”
百里玄的笑容瞬间僵硬在脸上。
百里岚走到孔子曰的身边,解下自己的披风,披在孔子曰的身上,用沙哑的噪子柔声道:“子曰,我们回府吧。”
孔子曰刚想和百里岚走,就听国师嘲讽道:“呵,这还没过门呢,就想领回府去?
大王爷,你这事儿办得可够唐突的,真不像是你一贯的作风。今个儿,这是怎么了?莫不是看中了子曰姑娘的‘嫁妆’吧?”
百里岚微微垂下眼睑,并不接国师的话,而是对孔子曰说:“小宝儿冷了。”
孔子曰用披风将小宝儿和自己一同包裹起来,转身就要登上马车,同百里岚回王府。就在这时,囚奴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孔子曰的身边,用充满磁性的声音说:“子曰,你回来了。”
孔子曰一回头,眼神撞进了囚奴的眼底,心脏突然猛烈地跳动了起来,连带着呼吸都不顺畅了。其实,她自己也很纳闷,为什么在众多美男当中,她却独独对囚奴情有独钟?难道说,囚奴对她下了蛊?曾经,她还怀疑过,囚奴就是青翼大帝。如今,真正的青翼大帝却被她抱在了怀里。如此说来,如果她真的爱上了囚奴,他也不会伤害自己喽?这么一想,孔子曰望向囚奴的眼神开始升温,瞬间变得十分炙热,就仿佛是通了几千瓦电流的灯泡,恨不得冒出吱吱的电流!
囚奴被孔子曰那如狼似虎的目光盯得浑身发痒,却并没有退缩,而是伸出了粗糙有力的手指,为孔子曰擦拭掉唇角的口水。
孔子曰的脸一红,将熟睡中的小宝儿塞进百里岚的怀里,毅然决定道:“我先回赌馆了。”
囚奴吹了声口哨,引来一匹膘肥体胖的黑色大马。他手臂一收,环抱住孔子曰的腰肢,飞身上马,将她安置在自己的怀中。
囚奴大喝一声“驾”,刚要策马狂奔,却听孔子曰大声喊道:“等一下!”
孔子曰翻身下马,又跑回到卫东篱等人的面前,然后……蹲下身子,将滚落在地上的珠宝悉数捡起,抱入怀中。转身,又跑了回去,翻身上马,坐在了囚奴的身前。
囚奴策马狂奔,快速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国师瞪向孔子曰消失的方向,低声咒骂了一句后,转身坐进了自己的马车。
百里玄看了看百里岚,又看了看他怀中的小宝儿,冷哼一声,也转身走了。
一直站在不远处,冷眼旁观着事态发展的柯绿瑶,微微垂下眼睑,走入黑暗之中。
百里岚低头轻叹一声,抱着小宝儿坐进了马车,在忧心忡忡中回到了岚王府。百里岚虽然不知道孔子曰是怎么得到的“江天一色珠”,但是很显然,孔子曰已经身陷危险之中。一场腥风血雨,怕是即将来临了。刚才,大家之所以没有为“江天一色珠”而大打出手,定然是想暗地里对孔子曰下手,不想和其他人起正面冲突。子曰啊子曰,你知道自己手中攥着的“江天一色珠”,所代表了怎样的财富吗?你又知不知道,那笔巨大的财富,到底会为你招来怎样的灾难?
卫东篱独自站在冷风之中,直到其他人全部离去,他才挪开鞋子,弯下腰,捡起被他踩在脚下的一枚戒指,将其收入袖中。转过身,踩着被扯碎的披风,面无表情地坐进了马车。马车中,他掏出那枚戒指把玩着。这枚戒指是由一根根金丝编制而成,样式纯朴,但做工却十分精致,看起来有些年头。就是这样一枚不太出众的戒指,却代表了一个神秘的民族——“羌织族”。
“羌织族”信奉女娲,供奉“晶梭子”,相信轮回,相信自己是神的子民,只允许迎娶本族的女子,不可与其他民族通婚。
五百年前,睿帝的爱妃因病辞世,睿帝命人去寻找“羌织族”,让他们交出可以起死人肉白骨的“晶梭子”。“羌织族”不从,睿帝大怒,派兵征讨。一时间,血流成河。最终,睿帝没有得到“晶梭子”,没能救活自己的爱妃。“羌织族”和“晶梭子”却一同消失在了滚滚历史中。不曾想,在斗篷碎裂,珠宝滚落一地的那一刻,他竟然有幸见到了代表着“羌织族”族长身份的那枚戒指。孔子曰,你到底是谁呢?
第三十四章:欺骗背叛血淋淋(二)()
夜色阑珊,皎月弯弯,孔子曰与囚奴一同坐在“金灿灿赌馆”的屋顶上,听着对面“绯纹阁”里传出来的缠绵小调,感受着心中的柔情似水。
不知过了多久,囚奴的声音响起,犹如优雅的大提琴般,轻轻一个音符,便有着蛊惑人心的作用。他问:“子曰,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孔子曰调皮一笑,说:“我的疑问虽然很多,但政策也很宽容。你还是自己捡两个比较主要的告诉我,别等着我严刑逼供。”
囚奴笑了笑,说:“我是睿国胡月公主柯绿瑶的属下。”
孔子曰眨了一下眼睛,“喂,这就完了?你好歹也告诉我一下,你的名字吧?”
囚奴望向孔子曰的眼睛,沙哑道:“我的名字已经随着我的过去一起埋葬。等我有资格重新用那个名字的时候,一定会告诉你。”
孔子曰虽然心中不快,但并不打算强人所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她不是也没有全部坦白吗?她不怪囚奴的隐瞒,只是希望,他的秘密不会太阴沉,不会吞噬他的快乐,不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发展。说到影响两个人感情发展的因素,她自己身上倒是有一条。貌似……她刚刚被鸿帝许配给了小宝儿。
孔子曰偷瞄着囚奴,觉得他应该和自己一样,不会计较那些狗屁世俗。要不然,他也不会坐在这里,陪自己吹着晚风,制造着浪漫。
好吧,她承认,她也曾怀疑过,囚奴是为了得到“江天一色珠”才接近自己。但是,她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魅力,相信……囚奴的人品。
此刻良辰美景,她实在不应该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是多多关注身边的男人比较实际。虽说鸿帝那老小子将自己许配给了小宝儿,但却并没有当面指出,不准她爬墙啊。即使当面指出了,她也照爬不误!规矩是什么,不就是给人破坏的吗?这样才会有突破性的发展啊。嘿嘿……既然要有突破性的发展,自然要将可发展对象扑倒才行。
孔子曰咽了口口水,双眼如同探照灯般在囚奴的身上扫视着。
囚奴望轻轻一笑,温柔地问:“你看什么?”
孔子曰很直接地回了一个字,“你。”
囚奴非常性感地哦了一声,问:“你不觉得我丑?”
孔子曰立刻做出向组织保证的姿势,极其认真地回道:“不觉得!相反,我喜欢不是很好看的男人。”龌龊的一笑,“呵呵……那样才能凸显出我的美丽动人。”
囚奴的笑容在一点点儿的扩大,就连那双黑曜石般的眸子,都泛起了点点星光,看起来就如同美丽的银河,让人座不知不觉问沉醉。
孔子曰伸出手,缓缓抚摸上囚奴的眼睑,喃喃自语道:“我喜欢你的眼睛,那么纯粹的黑色,让我觉得很有力量。”
囚奴眨动了一下眼睛,让那长长的黑色睫毛扫过孔子曰的指间,在她的身体里泛起一波波的涟漪。
晚风徐来,吹起孔子曰的两缕银发,在囚奴的脖子上轻轻拂过,留下了悱恻缠绵的女儿香。
孔子曰身体里的血液开始沸腾,叫嚣着想要朴倒囚奴。她怀揣着咚咚有力的心跳,撅起嘴巴,小心翼翼地贴向囚奴的唇瓣。
囚奴没想到孔子曰会这么主动,一时间有些发懵,直到孔子曰的唇瓣轻触到他的嘴唇,他才身躯一震,一把揽住孔子曰的腰肢,加深了这个吻,夺回了自己的主动权。
囚奴的吻强势而霸道,和他平时的低调形成了鲜明的反比。
孔子曰睁大了眼睛,震撼于这一刻的激烈与缠绵,啃咬与碰撞。
囚奴在孔子曰的眼中,看见了自己那布满狰狞疤痕的左脸。他眉头微皱,不想让孔子曰记住这样的自己。于是他沙哑着嗓子,霸道地低语道:“闭上眼晴。”
孔子曰乖乖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激|情的洗礼。却不想,一颗头颅突然由屋顶的一侧探出,大声怒喝道:“孔子曰,你胆敢背着我偷人!”
孔子曰的背脊一僵,咬牙切齿地转过身,瞪向怒火中烧的胡狸。胆敢破坏她的好事,杀无赦!
胡狸踩着梯子,颤颤巍巍地爬上了屋顶,小心翼翼地走到孔子曰的面前,恶狠狠地攥住她的手腕,用眼神与孔子曰进行了一场厮杀…
面对胡狸那捉j在床的眼神,孔子曰竟然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儿的心虚。可是转而一想,她与胡狸之间,压根儿就没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当初说自己是他的娘子,也不过是因为逼于无奈。这样一想,孔子曰又觉得底气足了。
她想要扯回自己的手,胡狸却用力地攥着不放。
拉扯间,胡狸突然前扑,以非常强硬的姿态,狠狠地咬上了孔子曰的唇瓣,用行动宣告自己的所有权!
囚奴瞬间出手,一掌拍飞了胡狸。
胡狸闷哼一声,身体如同断线的风筝一般,在空中划出一个艳丽的弧度后,向着楼下坠去。
孔子曰惊呼一声,立刻扑向胡狸,在房檐边缘拉住了他的衣袖一角。
胡狸吓白了脸,颤抖着不成调的声音说:“你……你可扯住了……”
孔子曰呲牙咧嘴地说:“你平时吃得太多了,真重啊。”
胡狸使劲儿瞪了孔子曰一眼,不满地吼道:“我一个月的饭量,都没有你一天……啊……”未等胡狸说完,他的衣袖突然断裂,整个人向楼下坠去。
孔子曰被吓得不轻,忙沿着梯子爬到地面,快步跑到胡狸的身边,颤抖着身子,唤着胡狸的名字。然而,胡狸却一直深陷昏迷之中,不曾回应孔子曰。
孔子曰害怕了,一边冲着囚奴大喊,让他去请大夫,一边将胡狸抱起,快速跑进赌馆,爬上二楼,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到床上。
大夫来后,说胡狸摔伤了内脏,需要好生地调养,否则会落下病根。
孔子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让小侠跟着大夫去抓药,自己则是守在胡狸的身边,悉心照料着。
不多时,胡狸幽幽转醒,用细若蚊足的声音问:“子曰,我是不是要死了?”
孔子曰眨了下眼睛,摇了摇头,温柔地笑道:“都说祸害活千年,你没那么容易死的。”
胡狸苦涩的一笑,说:“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了?我知道自己一无是处,既不会武功,也不会赚钱养家,只能为你守着这间赌馆,盼着有一天,你会依赖我。子曰,你也许不相信,我总觉得我这一辈子,一直在寻找一个人。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飞着,试图扎根,却总是身不由己。”
孔子曰攥住胡狸的手指,认真道:“胡狸,你的感觉我懂。也许你觉得我这么说是在敷衍你,但我真的懂,并且感同身受。我……”
这时,小侠端着药碗推门而入,打断了孔子曰未曾说完的话。
孔子曰接过药碗后,示意小侠去休息。她将药碗放到唇边试探了一下温度,确实不会烫口之后,这才将药碗递给胡狸,说:“来,把药喝了。”
胡狸缓缓地闭上了眼晴,由眼角滑落出一颗晶莹剔透的泪滴,既不喝药,也不再说话。
孔子曰心里难过,再次轻叹一口气,问:“你到底想怎样,才肯吃药?”
胡狸扭开头,喃喃道:“你说你是我的娘子,却从来不肯带我去见岳父岳母,甚至连一样定情信物都不肯给我。在你眼中,我就是这么不堪么?”
第三十四章:欺骗背叛血淋淋(三)()
孔子曰微微垂下眼睑,缓缓勾起唇角,将手伸入披风之中,翻找出那颗伪装成红玛瑙的“江天一色珠”,递给了胡狸。
胡狸转回头,扫了一眼那颗泛着幽暗绿光的红玛瑙,手指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却并没有去拿那颗红玛瑙,而是望向了孔子曰的脸。虽然此刻孔子曰含笑以对,但是,他却隐约能感觉到,孔子曰不大对劲。
孔子曰嗤笑一声,将手中的红玛瑙抛向空中,戏谑道:“要不要啊?”
胡狸伸出手,一把夺过红玛瑙,如同孩子般负气道:“要!干嘛不要!这是你送我的定情信物,我干嘛不要?!”
孔子曰打趣道:“还定情信物呢,我只当它是分手费。”
胡狸愣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孔子曰的脸色,见她似乎没有什么异样,这才将心放回到肚子里。
孔子曰端起药碗,递到胡狸的嘴边,看着他乖乖地将药喝下。她站起身,为胡狸盖好被子后,向外走去。
胡狸望着孔子曰的背影,突然觉得心慌,忙叫道:“子曰!”
孔子曰回过头,“嗯?”
胡狸攥紧手中的红玛瑙,似乎在挣扎着到底要不要将其还给孔子曰。诡异的沉默中,他终是浅浅一笑,说了声,“没什么,我就是想叫叫你的名字。”
孔子曰咧嘴一笑,走出了门口。
胡狸望着那扇被关合的木门,觉得仿佛有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孔子曰走出了胡狸的房间,来到了小侠的门前,轻轻地敲了敲门,在得到允许后,推门而入。
孔子曰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接掏出一包珠宝,放到小侠的手中,压低声音说:“现在,马上,离开。”
小侠傻乎乎地望着孔子曰,有些不明所以,“为……为什么?”
孔子曰利索地回道:“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你只要记得,赶快离开都城就可以。”
小侠见孔子曰并不像是在和自己开玩笑,于是攥紧了手中的那包珠宝,扑通一声跪倒地上,给孔子曰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孔子曰在目送小侠离开之前,突然问道:“小侠,你知不知道,这里己故的老掌柜,可有什么异样?”
小侠想了想,回道:“不知道老掌柜一辈子没娶过女人算不算异样?哦,对了,老掌柜总喜欢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就好像守着什么宝贝,一直都不肯轻易出屋。”
孔子曰点了点头,然后示意小侠快点儿离开。
小侠走后,孔子曰没有回到自己的闺房,而是住进了赌馆二楼,占据了囚奴和胡狸中间的那间屋子。
孔子曰放下罗帐,抱着腿,坐在床上,没有点油灯,任由黑暗将自己吞噬。
夜半风起时,一只漂亮的手轻轻地推开了孔子曰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她的床边,伸手撩开罗帐,却看见一双闪烁着诡异绿光的眸子!
那眸子像极了老虎的眼睛,吓得他倒吸一口凉气,差点儿跌坐到地上!
孔子曰眨了一下眼睛,隐藏起只属于嗜血猛兽的气息。
胡狸一边调节着自己的呼吸,一边重新打量起孔子曰,但见她如同老僧入定般坐在床上,不但没有宽衣解带,而且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胡狸有些心虚,略显困难地扬起唇角,柔声问道:“你怎么还没睡呢?”
孔子曰面无表情地望着胡狸,好半天才眨动了一下眼睛,打个哈气,反问:“你不好好儿养伤,跑我这里做什么?”
胡狸攥住孔子曰的小手,说:“我心里闹得慌,总觉得有什么事儿要发生了。不如,我们连夜离开这里,你说好不好?”
孔子曰非常认真地问:“为什么?”
胡狸一时语塞,想了想才回道:“我的感觉一向很准。你跟我走就是了,别问为什么。”不待孔子曰回答,他开始用力拉她下床。
就在这时,窗户被人一章拍开。紧接着,六名黑衣人,手持明晃晃的大刀,鱼贯而入。
孔子曰吓了一跳,跳下床,撒腿就要往门外跑,却被两名黑衣人堵住了去路孔子曰虎目一瞪,操起身旁的椅子,照着其中一名黑衣人的脑袋狠狠砸去!那名黑衣人扬起瓦亮的大刀,迎面一劈,愣是将椅子一分为二,划拉一声掉落到了地面上。孔子曰向后退开一步,好巧不巧地踩在了胡狸的脚面上,痛得他闷哼一声。
眼见着危险逼近,孔子曰却无法闪躲。刀光剑影中,囚奴破门而入,直接动手解决掉了那两名堵在门口的黑衣人。
厮杀中,窗口处竟然又涌进了另一伙儿黑衣人,与先前的几名黑衣人恶斗到了一起。
拥挤的房间里,囚奴攥住孔子曰的小手,拉着她向门口逃去。不想,另一群黑衣人竟然由楼梯口处冲了上来,将囚奴和孔子曰又逼退回房间里。紧接着,又一队黑衣人冲了上来!
一时间,小小的屋子里人满为患。可以说是人贴人,人踩人,人挤人,人拱人,人压人!就这,还有另一队黑衣人由窗口处跳了进来,不但冲开了孔子曰与囚奴相握的手,而且还挤出了每个人胸腔里的空气,证明了人类身体的可伸缩性。
黑色的夜,黑色的衣服,黑色的人脸,黑色的心肝,演绎出了绝对的黑色幽默。
屋子的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仿佛身陷沼泽之中,无法用力,无法呼吸。他们清楚自己此次行动的目的,却无法痛快地施展拳脚,只能大眼瞪小眼地看着彼此。
诡异的寂静中,突然有人放了一个又臭又响的屁!
孔子曰忍无可忍,怒喝道:“谁他妈这么没有公德心?!不知道要尊重别人的鼻子吗?”
死一般的沉寂中,再次传来一阵接着一阵的臭屁味儿。
孔子曰怒不可遏,吼道:“你还是不是个爷们?放个屁也拖拖踏踏地!死去!”
“老子要杀了你!”一声怒吼,一把大刀,一个黑衣人,以万夫不敌之勇向着孔子曰冲去!
孔子曰就如同一条滑溜的泥鳅,在黑衣人中间穿梭,两步蹿到了窗口,试图跳楼逃命。
人挤人的格局被搅乱,黑衣人之间再次爆发了争夺战。其中一名黑衣人将匕首抵在了孔子曰的脖子上,先是威胁其他黑衣人说:“向后退开两步,否则我杀了她!”然后对孔子曰说,“把那东西拿出来,否则要了你的命!”
孔子曰眼见着其他黑衣人向后退开两步,挤成一团,不无佩服地啧了啧嘴,然后举目眺望,找到了胡狸所在位置。四目相对时,她苦笑着咧了咧嘴,对威胁着自己生命的黑衣人说:“如果我说我没有,你信不信?”
黑衣人将刀子逼进一分,在孔子曰的脖子上划出了一条血淋淋的伤口,“快交出来,否则别怪我手下无情!”
胡狸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黑衣人,上前一步,将手中攥着的那颗红玛瑙递了出去,说:“放开子曰,这颗珠子就是你的了。”
孔子曰的眼睛瞬间绽放出了璀璨的烟花,那是掩不住的欣喜。她觉得自己失而复得了一样很宝贵的东西。至于这样东西,到底是不纯洁的友谊,还是纯洁的男女关系,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和胡狸的感情,比“江天一色珠”重要。然而,孔子曰还没来得及细细体会那种充斥了喜悦与激动的心情,黑衣人竟然再次用匕首割破她的脖子,对胡狸怒喝道:“你竟敢拿假货来骗我?!当我是三岁孩童吗?!”
第三十四章:欺骗背叛血淋淋(四)()
孔子曰痛得不敢呼吸,生怕自己呼吸大点儿,就会被匕首割破了喉管。也许,割破了喉管,就不会痛了吧?至少,她不会心痛。
胡狸手中的红玛瑙,确实非常类似她送给他的那颗。但是,胡狸手中的那颗红玛瑙却并没有泛出幽暗的绿色光晕。很显然,那并不是真正的“江天一色珠”,而是一颗假货!
孔子曰并不怪胡狸用颗假的“江天一色珠”来糊弄黑衣人,她伤心的是胡狸的欺骗。她可以原谅他装疯卖傻,可以不在乎他隐瞒身份,但是,却不能不介意他的早有预谋!
胡狸手中的假货,让她心惊。如果不是早有预谋,他怎么可能随手就拿出一颗足以以假乱真的红玛瑙?这世间,倒是谁可信,谁不可信?怕是就连老天爷也未必知道。大海即使再深,也可以测量出来。唯有人心,才是最能测量的。
孔子曰望着胡狸,缓缓地勾起唇角,笑了。
胡狸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的唇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却选择了保持沉默。
孔子曰的心很痛,脸上的笑容却变得越发璀璨,整个人爆发出不可抑制的大笑。她脖子上的鲜血随着她的笑声而渭渭流淌,使其看起来像是一朵彼岸花,妖冶,迷人,充斥了死亡的气息。
黑衣人微愣,怕手中的匕首真的要了孔子曰的性命,所以将匕首向前挪了几分。
与此同时,囚奴突然出手,一刀砍掉了黑衣人攥着刀把的右手。在黑衣人的惨叫声中,他一把搅住孔子曰的腰肢,抱着她飞身跳出窗外,施展轻功,快速消失在夜色之中。
二楼窗口处,有名黑衣人大声威胁道:“孔子曰,你要是不交出那个宝贝,就等着给这位小哥收尸吧!”
孔子曰闭上眼睛,装作什么都听不见。人哪,只能自救,千万不要指望别人,否则只能落得一个伤痕累累的下场。她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要听,就让她窝在囚奴的怀中,任他带自己去任
彼岸有妖小鱼大心第2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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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抢先一步说道:“皇后娘娘,您想啊,子曰只是一届弱女子,即使借我天大的胆子,我也不敢伤害二王爷啊。再者,如果子曰有时间在二王爷的胸口刻字,那自然有时间扬起剪刀,做出真正的行刺之事。如果皇后娘娘担心,大可以叫二王爷解开衣服,给您看上一看。”孔子曰赌得是,百里玄丢不起这个脸!
果不其然。百里玄一听孔子曰的话,忙捂住胸口,对皇后娘娘说:“母后,儿臣身上确实被刻有一些类似文字的咒话,并非……并非刺伤!”说到最后,百里玄都恨不得咬牙切齿了。他还要脸,还要面子,还有当皇帝,怎么能让别人知道他的身上刻有那样下流的三个字——最滛荡!
皇后娘娘听了百里玄的话后,己然相信了孔子曰说辞。
这时,鸿帝却突然问道:“子曰,那……为何岚儿说,你被玄儿侮辱了?”
孔子曰脸一红,羞涩地回道:“子岚是误会了。以为我胳膊上的红痕,是……是欢好的痕迹。其实……并非如此。那些红痕,只不过是子曰一不小心磕碰出来的。”
百里岚一把抓住孔子曰的手腕,看向她的眼睛,想要确定她话中的真伪。今天所发生的一切都历历在目,孔子曰手臂上的欢爱痕迹仍旧如此明显,百里岚知道,一定有事情发生在了孔子曰的身上。然而,此刻他既不希望孔子曰受委屈,又希望孔子曰所说得都是事实。
孔子曰冲着百里岚笑了笑,用眼神告诉他,百里玄确实没有玷污她的清白。
百里岚激动地难以自持,双臂一揽,将孔子曰紧紧地抱入了怀中。
鸿帝低咳了两声,示意二人适可而止。
百里岚俊秀的脸颊一红,松开了怀里的孔子曰,改握住她的手,迎视向鸿帝的目光,态度温和而坚决道:“父皇,请将子曰许配给儿臣吧。”
不待鸿帝回答,百里玄便急着开口道:“既然子曰是为儿臣而来,自然应该嫁给儿臣。请父皇成全。”姑且不谈孔子曰到底是不是玉兔精,能不能帮他登上皇位,一统江山,就说她机智过人,善于雄辩,这些特点都足以帮他成就大业!再者,孔子曰还是位身材火辣的大美人,能娶到她,只有百利而无一害。
鸿帝见两个儿子开始争抢孔子曰,不免有些犯难。
皇后娘娘的心思却是,但凡自己儿子喜欢的东西,她都会想方设法将其弄到手,然后给儿子送去——无论是女人,还是帝位。
皇后娘娘将身体靠向鸿帝,软语道:“既然子曰姑娘是来报恩的,自然要许配给玄儿,做个侧妃,长伴左右,岂不美哉?”
鸿帝点点头,又看向自己的大儿子百里岚。难得岚儿有了上进心,今天还接连提出了三个增加国民收入的提议,足见他确实是想娶孔子曰,所以才会在自己面前表现一下,争取让自己同意他的婚事。这……手心手背都是肉,他还真是为难啊。
就在鸿帝举棋不定的时候,国师又站了出来,对鸿帝说:“圣上,微臣夜观天象,算出今夜在皇宫之中,定然会出现一位有着天大福分的女子。她不但可以为鸿国带来无尽的财富,还能镇压住牛鬼蛇神。”
鸿帝大喜,忙问:“国师所说得那名女子,到底是哪位?”
国师故作神秘地环视一周,将手指指向天空,朗声道:“圣上请看,天上那颗最亮的星子,”手臂一滑,直接指向孔子曰,“是不是正对应着这位孔子曰姑娘?”
众人的视线随着国师的手臂滑落到孔子曰的身上,不由得纷纷点头,越发觉得那颗最亮的星星正对着孔子曰。
当然,这件事过后,有些闲着无聊的人士,也曾再次谈起这件事儿。他们赫然发现了一个问题,貌似他们抬头时,每个人所看见的那颗最亮的星星,大多不是同一颗。而且,就算国师将手指指向在场的任何一个人,他们也会觉得,那颗最亮的星星,确实是正对着国师所指的那个人。
这是后话,我们先不谈。且说眼前,众人被国师这么一忽悠,立刻觉得孔子曰就是那个能带来无尽财富的女子!
鸿帝越看越觉得孔子曰顺眼,满意得直点头。
百里岚和百里玄再次陷入到更加疯狂的夺妻战中。百里玄口不择言,说:“大哥,你已经和一只白虎去过“涤仙池”,按理说,那只白虎便是你的王妃。你现在又来和本王抢子曰,难道是想让子曰和那只白虎共伺一夫吗?”
第三十三章:忽悠死人不偿命(六)()
百里岚被气得红了脸,却找不到反驳的话。
孔子曰立刻挺身而出,满眼崇拜地望向百里岚,说:“听说你曾经为了救一只白虎,而娶了它做王妃。实在是太仁义,太善良,太有担当了!我好崇拜你!”
百里岚被孔子曰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连带着耳朵都红了。他看孔子曰的眼神,就如同冬日里的温泉,别提多温暖,轻柔。
孔子曰被百里岚电了一下,心脏也跟着扑通扑通地乱跳了起来。
囚奴和卫东篱看着那眉来眼去的二人,恨得牙都痒了!
小宝儿倒是十分棒场,高兴地拍着小手,欢快地喊道:“羞羞,羞羞……”
皇后娘娘微微皱眉,不悦道:“子曰姑娘,你既然是来报答玄儿的,就不应该与他人纠缠不休。”
孔子曰轻叹一声,说:“回禀皇后娘娘。子曰曾经窥视天机,得知子曰这辈子与二王爷并没有缘分,做不了夫妻。若要逆天,会对二王爷不利。”如果今天一定要将自己嫁出去,她倒是宁愿嫁给百里岚!
国师抿了抿唇,开口道:“圣上,皇后娘娘,具臣推算得知,子曰姑娘所言不假。
虽然她本身具有极大的福分,但却不能嫁给二位王爷中的任何一人。”
鸿帝皱眉,问:“为何?”
国师一甩云袖,说:“启禀圣上,此女就好比是一颗千年人参,无比滋补。食参之人只能含其须,不能大量进补,否则……伤其身不说,还会乱其心性。子曰姑娘身段妖娆,面容靡丽,堪称国色天香。试想,如果王爷将其娶回府中,日夜相对,怎能不动心,怎会不行动?因此,微臣请圣上三思,千万不可将此女许配给二位王爷。”
鸿帝觉得国师说的在理,不由得摇头感叹,这么有福分的女子,却无法做自己的儿媳,实在是太可惜了!
就在国师想要毛遂自荐,说自己素来清心寡欲,可以迎娶孔子曰的时候,鸿帝却眼睛一亮,将老谋深算的目光落在了小宝儿的身上,“小宝儿啊,你是不是很喜欢子曰姑娘啊?”
小宝儿立刻抬起小脑袋,信誓旦旦地说:“是啊,是啊,小宝儿可喜欢子曰了。子曰抱着小宝儿睡觉觉,暖暖的。”
鸿帝点了点头,如同老狐狸一般笑道:“那……小宝儿是不是想让子曰姑娘一直陪在你的身边呢?
小宝儿使劲儿点着小脑袋,“想、想!”继而非常献媚地说,“小宝儿喜欢皇爷爷,喜欢爹爹,喜欢子曰,都好喜欢哦。”
鸿帝笑得看不见眼球,意味深长地说了句,“寡人看子曰姑娘也实属不凡。如果小宝儿娶了子曰姑娘,子曰姑娘就成了寡人的孙媳妇,这也是美事一件啊。”
静,死一般的沉寂。
孔子曰攥紧手指,抬头去看鸿帝。感情儿这小老头倒是会打算盘!如果让小宝儿娶她,她就算是他们百里家的人了。而且,小宝儿现在还小,根本就不会和她圆房。这样,便不会发生所谓的“大补伤身”!
如此一来,鸿帝既为小宝儿找了个超有福分的保姆,又将她牢牢地栓在了百里这个姓氏上。真是……狠啊!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青翼大帝真的就是小宝儿的话,那么……她还真可以过几年潇洒如风的日子。试想啊,眼下小宝儿还小,她可以一边守着他长大,一边和别人勾勾搭搭,做些爬墙运动。等小宝儿长大了,她也爱过了,活够了。
当小宝儿提着剑,前来捉j在床的时候,她还真就能够两眼一亮,勇敢地撞向小宝儿的剑尖,高喊着“姐不怕死!”,为这辈子画上一个华丽丽地句号。
嘿,你还别说,光这么一想啊,她就觉得生活无比美好!
小宝儿见孔子曰不搭理自己,便扯了扯她的手指,歪个小脑袋,可爱至极地问:“子曰,皇爷爷将你许配给小宝儿了,你说好不好?你要是说不好,小宝儿可是会哭哦。”
子曰恍然回神,只听见小宝儿说什么好不好,不好他会哭,所以她连想都没想,就说了声“好。”这一声“好”,无异于在滚烫的油锅里倒入一瓢的凉水。当孔子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的时候,为时已晚。
狡诈的鸿帝立刻夸奖道:“子曰啊,你真是个识大体的好孩子啊!”
小宝儿更是高兴得直往她身上扑,小嘴巴里直嚷嚷着,“抱抱,子曰抱抱……”
百里岚不敢置信地望着孔子曰,身体如同瑟缩的芦苇般轻轻摇晃。
孔子曰这个后悔啊!虽说她想过要陪着小宝儿长大,但绝对不想嫁给他——这个肉墩墩的小奶娃!
不过,她看得明白,今天这事儿,即使她不答应,鸿帝也会逼着她答应。眼下,她只能奋力一搏,争取让鸿帝还她一个自由身。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这事儿还得从小宝儿入手。思及此,她冲着小宝儿咧嘴一笑,苦哈哈地问:“小宝儿,如果……如果我说,‘好个屁’,你能接受不?”
小宝儿立刻撅起了小嘴,眼中也布满了水雾,可怜巴巴地问:“子曰,你说‘好个屁’,是不是就是不要小宝儿了?”
未等孔子曰回答,鸿帝便已经发怒,一掌拍向桌子,大喝道:“你说‘好个屁’,是指寡人的金口玉言吗?”
孔子曰哭丧着脸,摇头道:“不敢。”
鸿帝吸了口气,一锤定音道:“既然不敢,那就回去收拾收拾,准备嫁入岚王府吧。”想了又想,鸿帝看向百里岚,非常有深意地说了句,“岚儿,你也去准备准备,待寡人选个黄道吉日,你便为小宝儿迎娶子曰入门吧。记住,子曰日后便是你的儿媳妇!”
百里岚的身体变得僵硬,犹如一片脆弱的薄冰,只需一击,便会碎裂成千万片。
孔子曰满头黑线,真想告诉鸿帝,就在不久前,他老人家还曾默许了她身为岚王妃的地位。只不过,那时候,她是只白虎而已。怎么一转身,鸿帝他老人家,又将自己许配给了个小宝儿咧?坦白吗?坚决不能坦白啊!哎……这事儿可真够乱的了。也许这就是宿命吧。如果小宝儿真的就是青翼大帝,那么她又怎么能逃开这种宿命?
此刻,国师却是有口难言。只觉得自己此举,完全可以用一句话形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孔子曰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眼神袭击,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发出最深刻的感慨,“哎……我真恨不得咬舌自尽!”
小宝儿扬起天真无邪的笑脸,奶声奶气地说:“子曰,你为什么要咬舌自尽?很好玩吗?要不,小宝儿帮你吧?小宝儿有牙齿哦。”
孔子曰突然十分想哭。她吸吸鼻子,弯下腰,抱起小宝儿,半认真,半打趣地说:“咬舌头是死不了人的。如果有一天,小宝儿生子曰的气了,就可以拿剑刺穿子曰的心脏。记得哦,要下手够狠,千万别将我捅成了马烽窝后,还能喘息着活上两三天。”
第三十四章:欺骗背叛血淋淋(一)()
一场寿宴,在暗潮涌动的诡异中,终于落幕。
众人鱼贯而出,三五成群地离开了皇宫。
孔子曰怀抱着已经睡着了的小宝儿,快步跟在百里岚的身边,躲避着卫东篱的目光,寻求着暂时的保护。毕竟,他们即将成为一家人了。哎……这话说得,怎么这么心酸咧?
眼见着就要登上马车,孔子曰的身后却突然传来卫东篱的声音,轻飘飘地问:“子曰,你什么时候才能做一个守信用的人呢?”
孔子曰的脖子一缩,就当没听见卫东篱的声音,抬腿继续往马车上跨。然而,她的披风却被卫东篱拉住,根本就不给她缩头逃跑的机会。
百里岚皱眉,用沙哑的嗓子说:“无双王爷,请放手。”
卫东篱一挑眉峰,刻薄道:“子岚,这才怎么一会儿,你就心疼起自己的‘儿媳妇’了?”
百里岚的脸色瞬间变成一片惨白,清澈的眼底更是弥漫起痛苦的痕迹。
虽然孔子曰的神经很大条,但她却懂得百里岚的心意,更见不得卫东篱欺负她所在意的人。于是,她冷飕飕地说:“这就不劳无双王爷费心了。毕竟,这些都是我们的家务事。”
卫东篱的眸子骤然一缩,转而却是勾唇一笑,将温热的嘴唇贴近孔子曰的耳朵,用零下四十摄氏度的声音打趣道:“子曰还系着本王的披风,穿着本王的鞋子,身上还有本王的味道,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了?”
孔子曰今天的心情实在不爽,如今又被卫东篱激怒,只觉得脑袋一热,一把扯下身上的披风,狠狠地向着卫东篱砸去!
卫东篱手指一收,一把抓住了披风。
孔子曰想起披风帽子里藏着的“江天一色珠”,立刻伸手去抢夺披风。
卫东篱攥着披风不撒手,孔子曰气急,张嘴去咬卫东篱的脖子!
卫东篱向一旁躲开,戏谑道:“怎么,又想咬我?”
孔子曰没注意卫东篱所说得那个“又”字,下意识地回了句,“给我披风,不然咬死你!”
卫东篱攥着披风不撒手,孔子曰扯着披风往回拉。
当披风碎裂的声音传来,一颗颗光彩夺目的珠宝如同顽皮的精灵一般散落一地,朝着四面八方滚去。其中一个红玛瑙,竟然划出了一道幽暗的绿光,滴溜溜地滚到了国师的脚边,撞在了他的鞋子上。
孔子曰怀抱着小宝儿,低头就要去捡那颗伪装成红玛瑙的“江天一色珠”。与此同时,卫东篱、百里岚,以及百里玄竟然同时出手去捡那颗红玛瑙。
囚奴站在不远处,一直冷眼旁观着这边所发生的一切。他虽然不十分清楚那颗红玛瑙的价值,但直觉却告诉他,这颗红玛瑙一定不简单!难道说……那颗泛着绿光的红玛瑙,才是真正的“江天一色珠”?
虽然每个人都想要得到那颗红玛瑙,但他们所处的位置明显不占优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国师将其捡起,拿在手中把玩着。
孔子曰迈开大步走到国师面前,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红玛瑙,攥入手心。
国师伸出手,下意识地想要抢回那颗红玛瑙。
孔子曰一挑眉峰,眼神不善地问:“干嘛?想抢我的宝贝?”
国师收回手,轻轻地扫了眼虎视眈眈的众人,拿捏着怪调说:“一颗破珠子,还当成了宝贝!”
孔子曰呲牙一笑,也怪腔怪调地说:“我就把这颗破珠子当成嫁妆了,怎么地吧?”
国师无语了。
百里玄上前一步,露出自认为风流倜傥的笑脸,含情脉脉地望向孔子曰,深情道:“子曰,随我一同回府吧,我会善待你的。”
孔子曰打了个冷颤,忙用手拍掉自己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说:“天都这么晚了,子曰就不到府上打扰了。”
百里玄不死心地劝说道:“子曰,茫茫人海之中,你我竟然能于千年之后重逢,你又怎么忍心漠视这份缘分呢?”
孔子曰又打了个冷颤,哆嗦着说:“二王爷,如果你以后行走江湖,大可以用一个名号。”
百里玄疑惑地问:“什么?”
孔子曰笑嘻嘻地说:“杀死你的温柔。”
百里玄的笑容瞬间僵硬在脸上。
百里岚走到孔子曰的身边,解下自己的披风,披在孔子曰的身上,用沙哑的噪子柔声道:“子曰,我们回府吧。”
孔子曰刚想和百里岚走,就听国师嘲讽道:“呵,这还没过门呢,就想领回府去?
大王爷,你这事儿办得可够唐突的,真不像是你一贯的作风。今个儿,这是怎么了?莫不是看中了子曰姑娘的‘嫁妆’吧?”
百里岚微微垂下眼睑,并不接国师的话,而是对孔子曰说:“小宝儿冷了。”
孔子曰用披风将小宝儿和自己一同包裹起来,转身就要登上马车,同百里岚回王府。就在这时,囚奴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孔子曰的身边,用充满磁性的声音说:“子曰,你回来了。”
孔子曰一回头,眼神撞进了囚奴的眼底,心脏突然猛烈地跳动了起来,连带着呼吸都不顺畅了。其实,她自己也很纳闷,为什么在众多美男当中,她却独独对囚奴情有独钟?难道说,囚奴对她下了蛊?曾经,她还怀疑过,囚奴就是青翼大帝。如今,真正的青翼大帝却被她抱在了怀里。如此说来,如果她真的爱上了囚奴,他也不会伤害自己喽?这么一想,孔子曰望向囚奴的眼神开始升温,瞬间变得十分炙热,就仿佛是通了几千瓦电流的灯泡,恨不得冒出吱吱的电流!
囚奴被孔子曰那如狼似虎的目光盯得浑身发痒,却并没有退缩,而是伸出了粗糙有力的手指,为孔子曰擦拭掉唇角的口水。
孔子曰的脸一红,将熟睡中的小宝儿塞进百里岚的怀里,毅然决定道:“我先回赌馆了。”
囚奴吹了声口哨,引来一匹膘肥体胖的黑色大马。他手臂一收,环抱住孔子曰的腰肢,飞身上马,将她安置在自己的怀中。
囚奴大喝一声“驾”,刚要策马狂奔,却听孔子曰大声喊道:“等一下!”
孔子曰翻身下马,又跑回到卫东篱等人的面前,然后……蹲下身子,将滚落在地上的珠宝悉数捡起,抱入怀中。转身,又跑了回去,翻身上马,坐在了囚奴的身前。
囚奴策马狂奔,快速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国师瞪向孔子曰消失的方向,低声咒骂了一句后,转身坐进了自己的马车。
百里玄看了看百里岚,又看了看他怀中的小宝儿,冷哼一声,也转身走了。
一直站在不远处,冷眼旁观着事态发展的柯绿瑶,微微垂下眼睑,走入黑暗之中。
百里岚低头轻叹一声,抱着小宝儿坐进了马车,在忧心忡忡中回到了岚王府。百里岚虽然不知道孔子曰是怎么得到的“江天一色珠”,但是很显然,孔子曰已经身陷危险之中。一场腥风血雨,怕是即将来临了。刚才,大家之所以没有为“江天一色珠”而大打出手,定然是想暗地里对孔子曰下手,不想和其他人起正面冲突。子曰啊子曰,你知道自己手中攥着的“江天一色珠”,所代表了怎样的财富吗?你又知不知道,那笔巨大的财富,到底会为你招来怎样的灾难?
卫东篱独自站在冷风之中,直到其他人全部离去,他才挪开鞋子,弯下腰,捡起被他踩在脚下的一枚戒指,将其收入袖中。转过身,踩着被扯碎的披风,面无表情地坐进了马车。马车中,他掏出那枚戒指把玩着。这枚戒指是由一根根金丝编制而成,样式纯朴,但做工却十分精致,看起来有些年头。就是这样一枚不太出众的戒指,却代表了一个神秘的民族——“羌织族”。
“羌织族”信奉女娲,供奉“晶梭子”,相信轮回,相信自己是神的子民,只允许迎娶本族的女子,不可与其他民族通婚。
五百年前,睿帝的爱妃因病辞世,睿帝命人去寻找“羌织族”,让他们交出可以起死人肉白骨的“晶梭子”。“羌织族”不从,睿帝大怒,派兵征讨。一时间,血流成河。最终,睿帝没有得到“晶梭子”,没能救活自己的爱妃。“羌织族”和“晶梭子”却一同消失在了滚滚历史中。不曾想,在斗篷碎裂,珠宝滚落一地的那一刻,他竟然有幸见到了代表着“羌织族”族长身份的那枚戒指。孔子曰,你到底是谁呢?
第三十四章:欺骗背叛血淋淋(二)()
夜色阑珊,皎月弯弯,孔子曰与囚奴一同坐在“金灿灿赌馆”的屋顶上,听着对面“绯纹阁”里传出来的缠绵小调,感受着心中的柔情似水。
不知过了多久,囚奴的声音响起,犹如优雅的大提琴般,轻轻一个音符,便有着蛊惑人心的作用。他问:“子曰,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孔子曰调皮一笑,说:“我的疑问虽然很多,但政策也很宽容。你还是自己捡两个比较主要的告诉我,别等着我严刑逼供。”
囚奴笑了笑,说:“我是睿国胡月公主柯绿瑶的属下。”
孔子曰眨了一下眼睛,“喂,这就完了?你好歹也告诉我一下,你的名字吧?”
囚奴望向孔子曰的眼睛,沙哑道:“我的名字已经随着我的过去一起埋葬。等我有资格重新用那个名字的时候,一定会告诉你。”
孔子曰虽然心中不快,但并不打算强人所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她不是也没有全部坦白吗?她不怪囚奴的隐瞒,只是希望,他的秘密不会太阴沉,不会吞噬他的快乐,不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发展。说到影响两个人感情发展的因素,她自己身上倒是有一条。貌似……她刚刚被鸿帝许配给了小宝儿。
孔子曰偷瞄着囚奴,觉得他应该和自己一样,不会计较那些狗屁世俗。要不然,他也不会坐在这里,陪自己吹着晚风,制造着浪漫。
好吧,她承认,她也曾怀疑过,囚奴是为了得到“江天一色珠”才接近自己。但是,她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魅力,相信……囚奴的人品。
此刻良辰美景,她实在不应该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是多多关注身边的男人比较实际。虽说鸿帝那老小子将自己许配给了小宝儿,但却并没有当面指出,不准她爬墙啊。即使当面指出了,她也照爬不误!规矩是什么,不就是给人破坏的吗?这样才会有突破性的发展啊。嘿嘿……既然要有突破性的发展,自然要将可发展对象扑倒才行。
孔子曰咽了口口水,双眼如同探照灯般在囚奴的身上扫视着。
囚奴望轻轻一笑,温柔地问:“你看什么?”
孔子曰很直接地回了一个字,“你。”
囚奴非常性感地哦了一声,问:“你不觉得我丑?”
孔子曰立刻做出向组织保证的姿势,极其认真地回道:“不觉得!相反,我喜欢不是很好看的男人。”龌龊的一笑,“呵呵……那样才能凸显出我的美丽动人。”
囚奴的笑容在一点点儿的扩大,就连那双黑曜石般的眸子,都泛起了点点星光,看起来就如同美丽的银河,让人座不知不觉问沉醉。
孔子曰伸出手,缓缓抚摸上囚奴的眼睑,喃喃自语道:“我喜欢你的眼睛,那么纯粹的黑色,让我觉得很有力量。”
囚奴眨动了一下眼睛,让那长长的黑色睫毛扫过孔子曰的指间,在她的身体里泛起一波波的涟漪。
晚风徐来,吹起孔子曰的两缕银发,在囚奴的脖子上轻轻拂过,留下了悱恻缠绵的女儿香。
孔子曰身体里的血液开始沸腾,叫嚣着想要朴倒囚奴。她怀揣着咚咚有力的心跳,撅起嘴巴,小心翼翼地贴向囚奴的唇瓣。
囚奴没想到孔子曰会这么主动,一时间有些发懵,直到孔子曰的唇瓣轻触到他的嘴唇,他才身躯一震,一把揽住孔子曰的腰肢,加深了这个吻,夺回了自己的主动权。
囚奴的吻强势而霸道,和他平时的低调形成了鲜明的反比。
孔子曰睁大了眼睛,震撼于这一刻的激烈与缠绵,啃咬与碰撞。
囚奴在孔子曰的眼中,看见了自己那布满狰狞疤痕的左脸。他眉头微皱,不想让孔子曰记住这样的自己。于是他沙哑着嗓子,霸道地低语道:“闭上眼晴。”
孔子曰乖乖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激|情的洗礼。却不想,一颗头颅突然由屋顶的一侧探出,大声怒喝道:“孔子曰,你胆敢背着我偷人!”
孔子曰的背脊一僵,咬牙切齿地转过身,瞪向怒火中烧的胡狸。胆敢破坏她的好事,杀无赦!
胡狸踩着梯子,颤颤巍巍地爬上了屋顶,小心翼翼地走到孔子曰的面前,恶狠狠地攥住她的手腕,用眼神与孔子曰进行了一场厮杀…
面对胡狸那捉j在床的眼神,孔子曰竟然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儿的心虚。可是转而一想,她与胡狸之间,压根儿就没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当初说自己是他的娘子,也不过是因为逼于无奈。这样一想,孔子曰又觉得底气足了。
她想要扯回自己的手,胡狸却用力地攥着不放。
拉扯间,胡狸突然前扑,以非常强硬的姿态,狠狠地咬上了孔子曰的唇瓣,用行动宣告自己的所有权!
囚奴瞬间出手,一掌拍飞了胡狸。
胡狸闷哼一声,身体如同断线的风筝一般,在空中划出一个艳丽的弧度后,向着楼下坠去。
孔子曰惊呼一声,立刻扑向胡狸,在房檐边缘拉住了他的衣袖一角。
胡狸吓白了脸,颤抖着不成调的声音说:“你……你可扯住了……”
孔子曰呲牙咧嘴地说:“你平时吃得太多了,真重啊。”
胡狸使劲儿瞪了孔子曰一眼,不满地吼道:“我一个月的饭量,都没有你一天……啊……”未等胡狸说完,他的衣袖突然断裂,整个人向楼下坠去。
孔子曰被吓得不轻,忙沿着梯子爬到地面,快步跑到胡狸的身边,颤抖着身子,唤着胡狸的名字。然而,胡狸却一直深陷昏迷之中,不曾回应孔子曰。
孔子曰害怕了,一边冲着囚奴大喊,让他去请大夫,一边将胡狸抱起,快速跑进赌馆,爬上二楼,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到床上。
大夫来后,说胡狸摔伤了内脏,需要好生地调养,否则会落下病根。
孔子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让小侠跟着大夫去抓药,自己则是守在胡狸的身边,悉心照料着。
不多时,胡狸幽幽转醒,用细若蚊足的声音问:“子曰,我是不是要死了?”
孔子曰眨了下眼睛,摇了摇头,温柔地笑道:“都说祸害活千年,你没那么容易死的。”
胡狸苦涩的一笑,说:“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了?我知道自己一无是处,既不会武功,也不会赚钱养家,只能为你守着这间赌馆,盼着有一天,你会依赖我。子曰,你也许不相信,我总觉得我这一辈子,一直在寻找一个人。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飞着,试图扎根,却总是身不由己。”
孔子曰攥住胡狸的手指,认真道:“胡狸,你的感觉我懂。也许你觉得我这么说是在敷衍你,但我真的懂,并且感同身受。我……”
这时,小侠端着药碗推门而入,打断了孔子曰未曾说完的话。
孔子曰接过药碗后,示意小侠去休息。她将药碗放到唇边试探了一下温度,确实不会烫口之后,这才将药碗递给胡狸,说:“来,把药喝了。”
胡狸缓缓地闭上了眼晴,由眼角滑落出一颗晶莹剔透的泪滴,既不喝药,也不再说话。
孔子曰心里难过,再次轻叹一口气,问:“你到底想怎样,才肯吃药?”
胡狸扭开头,喃喃道:“你说你是我的娘子,却从来不肯带我去见岳父岳母,甚至连一样定情信物都不肯给我。在你眼中,我就是这么不堪么?”
第三十四章:欺骗背叛血淋淋(三)()
孔子曰微微垂下眼睑,缓缓勾起唇角,将手伸入披风之中,翻找出那颗伪装成红玛瑙的“江天一色珠”,递给了胡狸。
胡狸转回头,扫了一眼那颗泛着幽暗绿光的红玛瑙,手指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却并没有去拿那颗红玛瑙,而是望向了孔子曰的脸。虽然此刻孔子曰含笑以对,但是,他却隐约能感觉到,孔子曰不大对劲。
孔子曰嗤笑一声,将手中的红玛瑙抛向空中,戏谑道:“要不要啊?”
胡狸伸出手,一把夺过红玛瑙,如同孩子般负气道:“要!干嘛不要!这是你送我的定情信物,我干嘛不要?!”
孔子曰打趣道:“还定情信物呢,我只当它是分手费。”
胡狸愣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孔子曰的脸色,见她似乎没有什么异样,这才将心放回到肚子里。
孔子曰端起药碗,递到胡狸的嘴边,看着他乖乖地将药喝下。她站起身,为胡狸盖好被子后,向外走去。
胡狸望着孔子曰的背影,突然觉得心慌,忙叫道:“子曰!”
孔子曰回过头,“嗯?”
胡狸攥紧手中的红玛瑙,似乎在挣扎着到底要不要将其还给孔子曰。诡异的沉默中,他终是浅浅一笑,说了声,“没什么,我就是想叫叫你的名字。”
孔子曰咧嘴一笑,走出了门口。
胡狸望着那扇被关合的木门,觉得仿佛有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孔子曰走出了胡狸的房间,来到了小侠的门前,轻轻地敲了敲门,在得到允许后,推门而入。
孔子曰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接掏出一包珠宝,放到小侠的手中,压低声音说:“现在,马上,离开。”
小侠傻乎乎地望着孔子曰,有些不明所以,“为……为什么?”
孔子曰利索地回道:“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你只要记得,赶快离开都城就可以。”
小侠见孔子曰并不像是在和自己开玩笑,于是攥紧了手中的那包珠宝,扑通一声跪倒地上,给孔子曰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孔子曰在目送小侠离开之前,突然问道:“小侠,你知不知道,这里己故的老掌柜,可有什么异样?”
小侠想了想,回道:“不知道老掌柜一辈子没娶过女人算不算异样?哦,对了,老掌柜总喜欢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就好像守着什么宝贝,一直都不肯轻易出屋。”
孔子曰点了点头,然后示意小侠快点儿离开。
小侠走后,孔子曰没有回到自己的闺房,而是住进了赌馆二楼,占据了囚奴和胡狸中间的那间屋子。
孔子曰放下罗帐,抱着腿,坐在床上,没有点油灯,任由黑暗将自己吞噬。
夜半风起时,一只漂亮的手轻轻地推开了孔子曰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她的床边,伸手撩开罗帐,却看见一双闪烁着诡异绿光的眸子!
那眸子像极了老虎的眼睛,吓得他倒吸一口凉气,差点儿跌坐到地上!
孔子曰眨了一下眼睛,隐藏起只属于嗜血猛兽的气息。
胡狸一边调节着自己的呼吸,一边重新打量起孔子曰,但见她如同老僧入定般坐在床上,不但没有宽衣解带,而且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胡狸有些心虚,略显困难地扬起唇角,柔声问道:“你怎么还没睡呢?”
孔子曰面无表情地望着胡狸,好半天才眨动了一下眼睛,打个哈气,反问:“你不好好儿养伤,跑我这里做什么?”
胡狸攥住孔子曰的小手,说:“我心里闹得慌,总觉得有什么事儿要发生了。不如,我们连夜离开这里,你说好不好?”
孔子曰非常认真地问:“为什么?”
胡狸一时语塞,想了想才回道:“我的感觉一向很准。你跟我走就是了,别问为什么。”不待孔子曰回答,他开始用力拉她下床。
就在这时,窗户被人一章拍开。紧接着,六名黑衣人,手持明晃晃的大刀,鱼贯而入。
孔子曰吓了一跳,跳下床,撒腿就要往门外跑,却被两名黑衣人堵住了去路孔子曰虎目一瞪,操起身旁的椅子,照着其中一名黑衣人的脑袋狠狠砸去!那名黑衣人扬起瓦亮的大刀,迎面一劈,愣是将椅子一分为二,划拉一声掉落到了地面上。孔子曰向后退开一步,好巧不巧地踩在了胡狸的脚面上,痛得他闷哼一声。
眼见着危险逼近,孔子曰却无法闪躲。刀光剑影中,囚奴破门而入,直接动手解决掉了那两名堵在门口的黑衣人。
厮杀中,窗口处竟然又涌进了另一伙儿黑衣人,与先前的几名黑衣人恶斗到了一起。
拥挤的房间里,囚奴攥住孔子曰的小手,拉着她向门口逃去。不想,另一群黑衣人竟然由楼梯口处冲了上来,将囚奴和孔子曰又逼退回房间里。紧接着,又一队黑衣人冲了上来!
一时间,小小的屋子里人满为患。可以说是人贴人,人踩人,人挤人,人拱人,人压人!就这,还有另一队黑衣人由窗口处跳了进来,不但冲开了孔子曰与囚奴相握的手,而且还挤出了每个人胸腔里的空气,证明了人类身体的可伸缩性。
黑色的夜,黑色的衣服,黑色的人脸,黑色的心肝,演绎出了绝对的黑色幽默。
屋子的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仿佛身陷沼泽之中,无法用力,无法呼吸。他们清楚自己此次行动的目的,却无法痛快地施展拳脚,只能大眼瞪小眼地看着彼此。
诡异的寂静中,突然有人放了一个又臭又响的屁!
孔子曰忍无可忍,怒喝道:“谁他妈这么没有公德心?!不知道要尊重别人的鼻子吗?”
死一般的沉寂中,再次传来一阵接着一阵的臭屁味儿。
孔子曰怒不可遏,吼道:“你还是不是个爷们?放个屁也拖拖踏踏地!死去!”
“老子要杀了你!”一声怒吼,一把大刀,一个黑衣人,以万夫不敌之勇向着孔子曰冲去!
孔子曰就如同一条滑溜的泥鳅,在黑衣人中间穿梭,两步蹿到了窗口,试图跳楼逃命。
人挤人的格局被搅乱,黑衣人之间再次爆发了争夺战。其中一名黑衣人将匕首抵在了孔子曰的脖子上,先是威胁其他黑衣人说:“向后退开两步,否则我杀了她!”然后对孔子曰说,“把那东西拿出来,否则要了你的命!”
孔子曰眼见着其他黑衣人向后退开两步,挤成一团,不无佩服地啧了啧嘴,然后举目眺望,找到了胡狸所在位置。四目相对时,她苦笑着咧了咧嘴,对威胁着自己生命的黑衣人说:“如果我说我没有,你信不信?”
黑衣人将刀子逼进一分,在孔子曰的脖子上划出了一条血淋淋的伤口,“快交出来,否则别怪我手下无情!”
胡狸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黑衣人,上前一步,将手中攥着的那颗红玛瑙递了出去,说:“放开子曰,这颗珠子就是你的了。”
孔子曰的眼睛瞬间绽放出了璀璨的烟花,那是掩不住的欣喜。她觉得自己失而复得了一样很宝贵的东西。至于这样东西,到底是不纯洁的友谊,还是纯洁的男女关系,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和胡狸的感情,比“江天一色珠”重要。然而,孔子曰还没来得及细细体会那种充斥了喜悦与激动的心情,黑衣人竟然再次用匕首割破她的脖子,对胡狸怒喝道:“你竟敢拿假货来骗我?!当我是三岁孩童吗?!”
第三十四章:欺骗背叛血淋淋(四)()
孔子曰痛得不敢呼吸,生怕自己呼吸大点儿,就会被匕首割破了喉管。也许,割破了喉管,就不会痛了吧?至少,她不会心痛。
胡狸手中的红玛瑙,确实非常类似她送给他的那颗。但是,胡狸手中的那颗红玛瑙却并没有泛出幽暗的绿色光晕。很显然,那并不是真正的“江天一色珠”,而是一颗假货!
孔子曰并不怪胡狸用颗假的“江天一色珠”来糊弄黑衣人,她伤心的是胡狸的欺骗。她可以原谅他装疯卖傻,可以不在乎他隐瞒身份,但是,却不能不介意他的早有预谋!
胡狸手中的假货,让她心惊。如果不是早有预谋,他怎么可能随手就拿出一颗足以以假乱真的红玛瑙?这世间,倒是谁可信,谁不可信?怕是就连老天爷也未必知道。大海即使再深,也可以测量出来。唯有人心,才是最能测量的。
孔子曰望着胡狸,缓缓地勾起唇角,笑了。
胡狸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的唇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却选择了保持沉默。
孔子曰的心很痛,脸上的笑容却变得越发璀璨,整个人爆发出不可抑制的大笑。她脖子上的鲜血随着她的笑声而渭渭流淌,使其看起来像是一朵彼岸花,妖冶,迷人,充斥了死亡的气息。
黑衣人微愣,怕手中的匕首真的要了孔子曰的性命,所以将匕首向前挪了几分。
与此同时,囚奴突然出手,一刀砍掉了黑衣人攥着刀把的右手。在黑衣人的惨叫声中,他一把搅住孔子曰的腰肢,抱着她飞身跳出窗外,施展轻功,快速消失在夜色之中。
二楼窗口处,有名黑衣人大声威胁道:“孔子曰,你要是不交出那个宝贝,就等着给这位小哥收尸吧!”
孔子曰闭上眼睛,装作什么都听不见。人哪,只能自救,千万不要指望别人,否则只能落得一个伤痕累累的下场。她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要听,就让她窝在囚奴的怀中,任他带自己去任
彼岸有妖小鱼大心第2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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