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闻言欣慰地笑了,前世的她就是这般,即便时光逆转,却也依然善良如斯。

    “刚刚我还想跟酒保要盘油炸花生米,结果人家这里只有带壳的……所以咱们也只好将就着算了。”

    “噗嗤!”

    杨洋这话一出口,顿时引得众人当场哄然大笑起来,那张妍也仿佛抓到了杨洋的痛脚,一脸幸灾乐祸地嘲讽道:

    “杨洋……你也太能了,跑酒吧里喝白酒也就算了,还想着要盘花生米下酒?以后千万别说你认识我……”

    杨洋看都没看她,伸手径自拧开酒瓶盖:

    “谁规定酒吧里不能喝白酒?相比马尿一般的洋酒,我倒觉得这白酒反而更适合这样的环境,再说,如果没人喝,这里面也不该有人卖它,所以综上所述,也只能说明你孤陋寡闻罢了。”

    一番鞭辟入里的话,让张妍顿时变得哑口无言,杨洋斜眼瞥见她一脸羞愤的模样,便不再搭理对方,说实话,他还真不愿意跟个女人这般计较。

    “就算你说得都对,可你也拿瓶好点儿的吧,弄这两瓶酒算什么啊?”

    一旁的余勇原本就对杨洋心存嫉妒,见张妍一个人兜不住对方,便直接出言帮腔。

    杨洋疑惑地看眼手里的酒瓶:

    “这两瓶……怎么了?”

    “怎么了?我听过西洋参,高丽参,这些都能泡酒我知道,可从来没听过什么内参酒的……”

    看着对方那张无知者无畏的脸,杨洋顿感脑仁儿发胀,再也没有了跟他解释的欲望。

    “行了,你们都是少说一句行不……”

    李静璐见张妍跟余勇两人合伙挤兑杨洋,心中不禁有些恼火,所以声音也变得有些不悦,就在此时一个身材高大,长相俊朗、年龄在二十六七岁的青年男子,端着一盘五香花生走了过来。

    “你好,这是你们要的花生……我 ~ 去 ! 真的是内参酒!”

    那人将盘子放到酒桌上的时候,抬眼看到桌上的酒瓶,不禁神情一怔,随即就惊呼出声。

    杨洋看他那垂涎欲滴的模样,有些好笑地地问对方:

    “看样子,你也是好酒之人啊,要不来一杯?”

    那人闻言显然有些心动,犹豫了片刻,语气有些弱弱地问:

    “合……合适吗?”

    一听这话,杨洋就笑了:

    “怎么不合适,不就是一杯酒吗?我来给你倒。”

    说着拿过一个干净杯子,抬手就给对方倒了大半杯。

    “行了、行了,够,够了……”

    见杨洋倒酒跟不要钱儿似的,那人赶紧抬手虚抬酒杯,连声阻止道。

    两人的对话,以及此人激动的神情,被一旁的李静璐尽收眼底,深感疑惑的她抬手看了看,麻袋造型的陶瓶上,光秃秃的“内参”两字,不禁问道:

    “杨洋,这酒是不是很值钱?”

    此情此景,显然也让对杨洋送白酒的行为,而心生轻视的众人,有些不解。

    那人闻言不禁嗤笑了一声:

    “这可是酒鬼内参酒,酒吧里卖1888一瓶,你说呢?”

    2001年左右,大学生每个月的生活费,大约是在400块钱左右,因此当他这话一说出口,顿时又将所有人给惊呆了。

    李静璐也是震惊当场,先前杨洋虽说要送一瓶好酒给她,但却没想到竟然会这么贵,看了看手里的酒瓶,抬头又看了眼,一脸陶醉地呷着酒的那人,才弱弱地跟杨洋商量:

    “这酒太贵了……要不咱们……退一瓶吧?”

    “包装都拆了,谁还给你退啊,行了,踏踏实实地喝你的吧!”

    说完他便提起酒瓶倒了一杯酒,递给了李静璐,随后又给自己斟满,笑着跟那人说道:

    “既然都是好酒之人,倒不如交个朋友吧,我叫杨洋,老兄怎么称呼?”

    此时,那人刚把半杯酒一口咽进肚子,用没端杯的那只手,紧紧地捂着嘴巴,所以闻言后,当即就将手中杯子放在桌上,才连连摆手示意,也不说话。

    大约过了十来秒,这才长出一口气,说道:

    “差点儿跑气了!馥郁香型果然名不虚传,还真是一口三香,前浓、中清、后酱!好酒!额……我叫费嘉!”

    杨洋一听就乐了,在他历经两世的酒场之上,能喝酒闭气甚至捂嘴的人,在他的记忆力还真没碰到过。

    通过他怕酒气散掉而捂嘴的行为来看,这个叫做费嘉的青年,也绝对是位资深酒鬼级的好酒之人。

    想到此,杨洋抬手又给他倒了一杯,随后端起酒杯道:

    “既然是朋友,那咱们怎么也得喝上一杯,来,这杯算我敬你!”

    说完,就见他仰头一饮而尽!

    那费嘉见状,眼中的欣赏便毫不掩饰地闪现出来,端起酒杯笑道:

    “行!你这朋友我认了!”

    “还有我、还有我!咱们一起干了!”

    一旁的李静璐其实早对身材高大,长相不凡的费嘉深感兴趣了,于是闻言也端着酒杯凑起了热闹。

    杨洋见状,顿时想起了她那见到帅哥,就迈不开腿的臭毛病,不禁苦笑了一声,这才将她介绍给了费嘉认识。

    费嘉听说李静璐是今天的寿星老,干脆地跟她一口喝干杯中酒。

    随后,又从一旁搬来一张板凳,一屁股做到杨洋旁边,与他攀谈起来。

    通过攀谈,杨洋这才知道,这个费嘉竟然还是这所酒吧里的驻唱歌手,平时人少的时候,也帮忙做些杂货。

    “兄弟,我得上场了,你们先喝着!”

    两人聊了大概有个半小时左右,一瓶酒就被他们三人喝得差不多了,这时,费嘉见不远处有人向他招手示意,便有些歉意地说道。

    杨洋晃了晃酒瓶,又将余下的酒倒了满满两杯:

    “行,干了最后这点儿,祝你旗开得胜!”

    自从费嘉坐下,杨洋就没再跟酒桌上的他人聊过,显然他也对这个性格豪爽,为人却谦逊的年轻人很是欣赏。

    几分钟后,酒吧内的小型舞台上:

    费嘉抱着电吉他,低头敲了敲眼前的话筒,用他那充满磁性的嗓子低声说道:

    “刚刚认识了几位朋友,我很高兴,所以想用这第一首歌,祝李静璐女士,生日快乐!”

    听到这话,李静璐本就喝得微烫的脸颊,顿时激动得红光满面,就在她跃跃欲试地想冲上去时,音乐就突兀地响了起来。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

    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

    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

    年月把拥有变做逝去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

    迎接光辉岁月

    ……

    一首beyond乐队的《光辉岁月》,被对方演绎得淋漓尽致,歌声里,他不仅表现出了非常高的专业水平,也比大部分同龄歌手多了一些对岁月的理解。

    杨洋,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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