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 独步清风 作者:肉书屋

    清穿 独步清风第6部分阅读

    落水,要不是十四爷救得及时,你让我如何向阿玛交代。”说完竟哭了起来。

    我忙安慰她说自己没事,我只是一时吓懵了过去,自己其实也是会水的等等。心里却在想,好好的十四爷干嘛跳进湖中救我,我们俩根本就不认识。难不成他学雷锋乐于助人?据我所知皇子阿哥们可没有一个是那么好心的,难道他还有别的目的?不管怎样,在这个朝代,欠人恩情绝不是一件好事,何况是救命之恩,我今后恐怕得格外小心了。

    不过当务之急,是确定我今天在湖边看到的李燕燕是幻觉还是以确有其人,她不会和我一样都穿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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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八、重遇甜甜

    更新时间200878 15:53:12字数:2485

    这场落水事件让我足足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不是因为受寒,而是因为心病。好不容易太医宣布我可以下床,都已经过了深秋时节了。我阿玛也终于想起她这个还留在四贝勒府的苦命女儿了,差人来告诉我他不日将接我回府,这恐怕是我这阵子听到的唯一的好消息了。

    想到回府后所面对的种种问题,二夫人的,老夫人的,还有悬在我头上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明年一开春便又是三年一度的选秀了,凭我如今的身份,不进宫也会被指给某位阿哥做个大小老婆什么的。我嫁的好了,不过是一次成功的利益结合;嫁的不好,姐姐的下场就在我前面摆着。难道我真的要让古人去摆布我的婚姻生活?

    我使劲吸了一口屋外的新鲜空气,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在泥石流中我能存活至今,已经算是赚回来的,干嘛为以后有的没的事徒费精神呢?想想自我穿越以来一直危机重重,现如今好不容易可以喘口气,还是出去好好玩玩,享受一下这闻名古今的康乾盛世吧!

    穿着特地让奴才用金钗换来的男装,在略用现在的化妆技术修一下脸型,镜子里便立刻出现了一个粉嘟嘟的西贝货——怎么看还是女人,可见电视上那些女扮男装的戏都是骗人的。男人有那么好扮吗?除非那女的长得太抱歉,否则差别实在是太明显了。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穿男装只是图个方便,顺便告诉周围的人:我暂且不想当女人,你们最好也给我装傻。总之效果到了就好,至于逼真程度,打死我也不承认自己具备中性美。

    穿着这身装束在京城的大街上东逛逛,西窜窜,虽然一路上接受了大家不少好奇的目光,不过大家都明哲保身惯了,没有一个人会站出来拆穿我。我很得意,不管怎样,我女扮男装的结果总算是达到预期了。

    走着走着,我身边竟然发生了与我女扮男装一样古老的戏码。

    “大爷,不要啊,奴家卖艺不卖身的。”就在我左手正前方,一个女子悲悲切切的哀求道。

    “不卖身,不卖身还出来混什么?大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今天,你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

    好熟悉的桥段,连对白都不会换一下,我挖挖耳朵,视若无睹的走了过去——别说在穿越之后我所经历一切让我心硬如鉄,就算是在现代的我也因为一件又一件的官司变得麻木不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根本就不会出在我身上。

    “不要啊大爷,求求你,只要你不碰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做什么都可以吗?”男人j笑着,神情极其的猥琐,不怀好意上前的搂住了那个女子:“那大爷我就是要你,怎样?”

    我满不在乎地走上前去,现在这种烂戏码,我连瞧热闹的闲心都没有。接下来可想而知,那个男子不甘心肯定要用强的,而这时候女子的贞操重于一切那女子一定会拼命反抗,最后肯定是女子的结局凄惨——该女子不是会在事后自杀,就是变得愤世嫉俗成为另一个可能危害社会的恐怖分子,要不就是干脆疯掉。不过这种悲惨的案件我过去见多了,现如今多一件不多,少一件不少。

    果不其然,只听见“啪”的一声,该女子已被男人一掌拍倒在地上,“贱女人,你敢咬我?我打死你这贱骨头!”然后是毫不怜香惜玉的拳打脚踢,仅一会儿,那个女子就被打得遍体鳞伤爬不起来了。

    我正准备从他们的身边绕过去,突然那个女子像看到救命稻草般向我爬来。“小姐,小姐,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很久啊小姐。”

    我的身子猛然一震,好熟悉的声音,我的手本能的拦住了正在施暴的男子,“你给我住手!”回过头问道:“是你吗,甜甜?”

    “是我,是我,快救我啊小姐。”女子的脸上满是伤口和泪痕,不过甜甜的声音我不会听错,这下我不可能在置之不理了。

    “你他妈的好大的胆子,敢管本大爷的闲事,是不是春心荡漾也想陪爷乐呵乐呵?”调戏甜甜的男子恬不知耻的说。

    这个男人真可恶,大家都装作不知道我是女人,他偏要点了出来,可见他天生就是招人厌的。“今天的事我管定了,你喜欢玩就由我陪你玩玩好了。”我大步上前握住那男子又想施暴的手,准备用他来祭我久未活动了的身手。

    就在我们即将大打出手的这当儿,我身后又传来一个声音:“光天化日之下,欺负两个弱质女流,阁下要动手,就和在下比划比划吧!”

    没想到这年头爱管闲事的不止我一个(严格来说我不是在管闲事,甜甜可是我原来在杭州的贴身丫鬟),我玩味的看着又赶过来出头的两个年轻人,一个丰神俊朗,一个粗犷彪悍,都是一等一的好男儿。

    正看着,就见那个丰神俊朗的帅哥急急的冲向我:“姑娘,小心!”一把将我抱起带离危险区域。

    我一看,好险。原来我光顾着看帅哥忘了自己正抓着那贱男人的手,被那个贱男人乘机偷袭,要不是帅哥挺身相救,我恐怕会被那个贱男人一拳挥成猪头。不给贱男人再一次出手的机会,旁边的彪悍男子早已冲过去,抬拳就给他一顿猛打,只打得他躺在地上嗷嗷直叫。

    我赶紧跑过去扶起甜甜,这时那个猥琐男人的随从们也赶来了,与那彪悍男子上来就是一场混战,霎时间连看热闹的人都纷纷回避,我也赶忙拉起甜甜退出战圈。

    我向来信奉的观点是——危险的事就应该交给男人去做,平时讲讲什么男女平等也就算了,这种流血卖命的事,就不需要什么男女平等了。要不咋各国服兵役的都是男的呢?可见,国家也认为女子不适合做卖命的行当。我们现在的女人,就算是想男女平等想疯了,也不要在这方面去谋求平等,自讨苦吃不是吗?我们谋求男女平等是想让女人的日子变得好过一点,而不是要把自己变成男人。

    没走多远就听见有人喊:“快跑啊,官兵来了,官兵来了。”这更印证了我观点的正确性,家里没权没势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名女吗?一看就知道那肯定是官家子弟才敢玩的游戏,得罪他们会有好下场吗?至于那两个帅哥,他们既然敢多管闲事,就应该想得到多管闲事的后果,就应该承受得起这么做的后果。

    于是我拉着甜甜站在众人之后,目送着他们被官兵五花大绑的抓了回去——这年头英雄往往都与壮烈牺牲同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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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九、重操旧业

    更新时间200879 11:22:54字数:1624

    将甜甜安置在一个上好的客栈之后,我又赶忙去药店给她抓一些治伤的药好治疗她的伤势。

    此时天已经快黑了,我刚刚出了药店的大门,就被一个男子给拎着衣领提了起来。“好你个忘恩负义的小东西,今天下午才救了你。出了事,一转眼你就跑得不见人影了,看我不好好教训教训你!”

    我一看,不是今儿下午那位帅哥吗?好家伙,他那么快就出来了,那个贱男人的气量应该没这么大呀?不过今天下午看过这个帅哥的身手了得,我赶着给甜甜治伤,没空和他多做纠缠。

    我立刻唤作一张惊喜万分的脸(其实我本来的脸就有够惊的,加点喜悦的表情就可以了。)“你被放出来了,真是太好了,另外一位大哥呢,他也出来了吧?”

    “你少跟爷装蒜,今下午我们被捉时,你跑到那你去了?现在倒说起风凉话来了!快说,下午你跑到哪里去了?”

    原来他真的是来兴师问罪的,我好伤心,亏他下午还很温柔很温柔的救了我,让人家心里有一秒秒的感动。我十分气愤的想,再侠义的男人,骨子里都是小气的,一定得稳住他再说。“啊!你不说我差点忘了,甜甜她伤的非常重,再不治就危险了!”说着,还举起手中的药包证明自己没有说谎,“甜甜就是我们下午一起救的姑娘啦!”我故意强调一起二字,意思就是我逃走虽然有些不光彩,可和他们的目的是同样的,都是为了救人,我还有点忍辱负重的感觉呢。

    那人看看我手中的药包,又看看我说话的神情,最终还是相信了我的说辞,决定同我一起回去看看甜甜的伤势。(看来他还不是完全信我,上天保佑,甜甜的伤势确实有够重,这一点我绝对没说谎。)

    一路上他告诉我他叫金祥(这么俗的名字一听就是假名,不过经过刚才的事我已彻底对他失去了兴趣,也不想关心他的真名叫啥),那个冲上去打架的叫胡行风,是他在外交的一个好朋友。那个姓胡的傻子一进衙门就把所有的错往自己身上揽,他才得以脱身。而胡行风却被诬告是当街行凶杀人,已经被打入了死牢。

    “你们不是没打死人吗?”我好奇的问道,我记得他们那天很“克制”的“点倒”为止,确实没有死的。

    “我们今天打的是鄂伦岱的儿子鄂齐,她阿玛可是八阿哥的人,虽说现如今八阿哥被削了爵,可还有老九、老十他们在。鄂伦岱在衙门里打了一声招呼,这不就变成|人命官司了。”

    “太可恶了!”这这简直比我在现代办的案子还黑嘛,我都不敢开如此大的玩笑赚如此黑的黑心钱,简直是太过分了。

    “是啊,我正在想法子救他。”

    “想什么法子,赶紧上诉呗!”我一激动,职业本能冒了出来。

    “上诉是什么意思?”他好奇的问道。

    “嗯,上诉就是说,有没有比他更大的官,我们再告。”我吓得一哆嗦,天啦,我一直很克制自己不要说出现代的词汇,怎么一提到专业就全忘了?

    “有,比九门提督大的是大理寺卿,我们明天就去击鼓鸣冤。”他对我的提议实在是太感兴趣了,做决定快的我都无法阻止。

    “那个,为什么是我们而不是你自己,我对大理寺不熟。”靠,大理寺可是当年(对现在的我来说应该是以后)审杨乃武和小白菜的地方,我去才有鬼。

    “没事,我认识,明儿爷陪你一块去。”他不由分说的扯着我向客栈走去。

    “可不可以再等两天,等我再从长计议。”

    “等不了了,你知道胡大哥在大牢中过的是什么日子么?”

    我当然不想知道,那关我什么事。要不你将我送去陪他坐牢也好过什么上公堂,我可是对公堂有阴影的——我可不想像王妈一样死的不明不白。还有,你和我谈话付谈话费了吗?我上公堂是要有出庭费的。可惜这些话我都只能憋在肚子里,就这样被他一路给拖回了客栈。

    难道我真的是一朝上公堂,便这辈子都与公堂结下不解之缘了吗?我是喜欢做律师,可前提是不要是在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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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再战公堂(上)

    更新时间2008710 11:31:04字数:1980

    “如果那个什么大理寺少卿要打我,你一定要救我哦。”我第一百一十三遍叮嘱道。

    “好好好,如果他要打你板子,我替你挨,行了吧!”金祥无奈的一遍又一遍的安慰我。

    “那如果他要罚我或拉我去坐牢,你也一定要替我哦。”我再一次不放心的叮嘱道。

    “行、行、行,我一定替你,可以了吧。”金祥已经不胜其扰,哄我的口气就和哄三岁小孩差不多。

    “假如我和大人起冲突,你也一定要坚定的站在我这边。”我自己也觉得自己变得很罗嗦,可我就是怕,不行吗?

    “没问题,我一定会保护你,一直一直。”金祥赌咒发誓道。

    虽然我知道他只是想把我骗到公堂上去送死,不过帅哥的誓言听的我很受用,我终于打算结束我长达一个多时辰的喋喋不休,上堂去也。

    “可是,那个大官不让你替我怎么办?”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是那样我不就死定啦!

    “那我就以死相逼,再不行,我就……”

    “你就去死,可你死了我要是还要挨打怎么办呢?”

    “我都已经死了,你还问这个我干嘛!”看来他快被我逼疯了,那么好的脾气都冒火了。

    “那个,你别这么想不开,死之前还是可以再和大人商量商量的。”我提示道。

    “闭嘴,女人。”金祥终于完全被我逼疯了。

    “威武——”

    好熟悉的声音,就和十个月前我差点送命时的一模一样。

    “堂下所跪何人?”

    我不断的对自己说,镇定,要镇定,就当是你来古代接的第一个案子好了。“回大人的话,民女齐云,是被告胡行风的义妹,身后跪的是小女的二哥金祥,我们是来给胡行风伸冤来的。”

    “大胆,胡行风罪证确凿,又有何冤可伸?”

    我这时已经略微进入了状态,恐惧不再,口齿也就利落了起来:“回大人的话,历来冤案,有哪一件不是刚开始就证据确凿,然后在主审官大人的因明果断之下,又一一被推翻的,请大人明见。”

    我的马屁大理寺少卿很受用,“那好,本官就让你心服口服,拿案卷来。”看来此案少卿大人还不知道,就谈不上什么串通一气的机会了,我的机会来了。“鄂家上下都可证明昨天下午胡行风一言不和,当街打死鄂家家奴黄叔黄柄贵,诊断大夫和黄柄贵的遗孀也可证明黄却是被人打死的。”

    “慢,大人。”我学着电视中宋世杰的样子踱着方步走到大人的面前——所谓入乡随俗,既然我现在干的是状师的活计,就应该有状师的派头。“大人也说了,能证明胡行风杀人的,就只有鄂家家丁,也就是说此只是鄂家一面之词,岂可取信。而黄氏和大夫只能证明黄柄贵确实是被人打死的,至于凶手是不是我大哥,尚不能定案。”

    我的一派慷慨陈词说的大人是以愣一愣的,他恐怕从没有遇到过可以在大堂之上毫无畏惧敢大放厥词的女人。“可你凭什么让本官相信,你所说的不是你的一面之词,不是你和胡行风串通一气呢?”

    看来这个大理寺的少卿也不是干假的,我的斗志被他激的越来越旺盛起来。公堂上第一条,输人不输阵。气势一定要足,就算要你说太阳是方的,你也要说的理直气壮。“大人,是真是假,大人一问可知。”

    “好,传鄂家家丁一众上堂。”

    “且慢,大人可否一个一个听听他们的说辞。”一起叫上来还得了,那不摆明了当堂串供吗?不知道现代公安问案都是靠各个击破的吗?

    “好,本官就依你所言。”少卿大人好像也反应过来我要干什么,立刻很配合的给与合作。我现在敢肯定,他绝不是老八的人。

    “谢大人。”接下来,就看看我的本事了。

    我望着堂底下跪的基本上就差进棺材这道手续的老人家,这鄂家是真的权可通天还是胆大包天,连这种行将就木的老人也敢拿来滥竽充数。“大爷,你再看看,是堂下这位胡行风胡大哥打死黄叔的吗?”我指着金祥故意诈道。

    老大爷看看也不看一眼(估计他那老花眼也看不清啥),就指认道:“就是他,这个杀人凶手,我苦命的老黄,就这么被打死了。”说完嚎啕大哭,没想到他这么老了,演技可谓一流。“大人可要为我们的老黄做主啊,青天大老爷,你一定要为老黄伸冤啊,老黄可是好人!”

    可惜你不是好人,这么老了也不知道要为自己在阴间多积点德,我不耐烦的打断他的哭诉:“老大爷可要看仔细了,可别冤枉了好人!”

    “他化成灰我都认识,就是他,我亲眼看见他打死了老黄的。”很好,他的表现超过了我的预期,让大人想不相信都难。

    “来人,把这个刁奴给我轰出去。”可惜这儿只有我比较欣赏他的表演,他的卖力演出就好像在嘲笑大人的无知,难怪人家受不了了。

    于是,鄂家首位“铁证”就这么被丢出了公堂。

    第一回合,钮祜禄·绮云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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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再战公堂(中)

    更新时间2008711 14:20:32字数:2106

    第二位证人看上去素质较高,应该是书童之类的文化人,刚刚那点小伎俩应该糊弄不住他,我得改变自己的策略。

    “回大人的话,打死人的不是堂上这位小哥,是已经关押在大牢里胡行风。”

    呵,消息还很灵通,看来他是连姓胡的的画像都看熟了再来的,孺子可教。“你是亲眼看见胡大哥打死黄叔的吗?”

    “是的,如不是小民亲眼所见,小民怎敢在此欺瞒大人。”那个书童义正词严的说。

    “好的,你倒是重复重复,胡大哥是如何打死黄叔的。”说啊,只要是谎言,就一定有破绽,我就不相信你可以编的滴水不漏。

    “事实是,那天我陪少爷到街上采买我们家小姐进宫所需物品,就遇到了胡行风那斯,二话不说就对我们大打出手,老黄护主心切,就被他打死了。”

    原来,鄂家小姐也是这次选秀的对象,难怪现如今鄂家这么猖狂。我向金祥那边凑了凑,这小子今天不知这么了,一直跪在角落一声不支:“金祥,你们那天动手时,他在场吗?”

    “那天,鄂少爷带的都是护院,他不在。”

    不在也敢来胡说,这下可好办了,“你确定?”万一他要是看走眼我可就糗大了。

    “我敢拿人头担保。”

    好,看你也是诚实之人。我转过头,脸上的表情立刻就变成了悲痛欲绝:“大人,你可要为我大哥做主啊!那个鄂少爷哪里是采买东西,他是在街上调戏民女啊!我大哥只是上来救助,他们就一拥而上,我大哥自保都难了,哪可能去杀人,大人,大人你要明鉴啊!”

    大人早被我前后不一致的表现给吓懵了,连金祥也被我的反应吓了一跳,倒是那个书童反应极快:“哪里来的贱女人,敢诬陷我们家少爷!”

    “我又没有诬陷你家少爷,你自己心里清楚。你敢发誓,你们家少爷从没有碰过我吗?这由不得你抵赖,满大街的人都可作证。”我说到这已经泪如雨下,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论演戏,我可是天生的演员,小样你跟我斗。“大人,大人啊!小女受此侮辱,本想一死了之,奈何我大哥如今生死未卜,小女如今不敢轻言赴死,请大人还小女一个公道!”

    做律师的第二个要件,就是要会装——说谎时一定要像在说真话,说真话时倒反而像说谎。就算你早晨醒来时是对着电视中的麦当娜手y,时候也要硬是说成麦当娜主动诱惑的你。

    少卿大人终于跟上了我的节奏,把惊堂木一拍,威风十足地说:“他的话可属实,还不从实招来!”

    “大人,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啊!”那书童也装模作样的喊起冤来,“我家少爷一向品行端正,又怎会做这欺男霸女之事。是这个女人自己主动勾引我家少爷的,我家少爷不为所动,她就恼羞成怒前来诬陷好人,望大人明察!”

    这说辞好熟啊,好像我原来也这么诬陷过别人。大家的书童就是不一样,颠倒黑白的本事都快赶上我了。不过,他终究不是我。“女子的名节重于一切,青天白日的,你可不要胡乱诬陷好人。你难道不怕报应吗?”我现在的样子可以用比苦菜花还苦来形容,就差没以死明志了。“你有何证据,可以平白诬陷我是那种,是那种……大人,小女冤啦!”

    “证据,我就是证据,昨天我们可是亲眼所见你恬不知耻的缠着我家少爷不放,还敢在这装什么贞节烈女,真是笑掉人们的大牙!”

    “大人,”我收起伤心欲绝的表情,又换上一副专业人士的样子:“我也要传一位证人,这位证人不是别人,就是鄂家的下一位证人,长喜。”

    此话一出,堂里堂外议论纷纷,大家都以为我傻了,否则怎么会叫鄂家的证人来作证呢。长喜很快就上来了,据金祥的描述,昨日打架他有份在场,这倒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就让他们互相证明对方在说谎吧。

    “长喜,我问你,我大哥是真的无故伤人吗?要不是你们家少爷心狠手辣,调戏我嫂嫂不成,硬是将人殴成重伤,我大哥会一怒之下,误伤你府之人吗?”

    “你胡说,是你嫂嫂自己送上门来的,我家少爷是因为看不上她那马蚤样,才出手教训的,你敢随便诬陷官家子弟,看我怎么教训你!”长喜的脸上还有昨个打架留下的战绩,今天就故态重发的打算当堂行凶。

    金祥立刻站起来将我挡在了身后,衙役则紧接着将他按倒在地。“大胆狂徒,竟敢当堂行凶,你可把本官放在眼里!来人——”

    “大人,且慢!”现在拉下去,我后面的戏怎么唱,“等我再问一句,长喜,你确实亲眼所见是我嫂嫂主动勾引你家少爷的?”

    “当然,那个马蚤婆娘还抱着我们家少爷死不放手呢!”一旁的小书童早已听得面如死灰,两腿打颤,只差尿裤子了。

    “大胆!”大人终于也听出哪点不对了,你们好大的胆子,敢如此欺骗本官!来人,将这两个刁民拖出去重打四十大板!”

    接下去就是一阵噼噼啪啪的人肉打击声,伴随着凄惨无比的哀嚎声——大人啊,虽然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我十分痛恨暴力尤其是司法暴力,不过你这决定实在是太明智了。“请问大人你还要再听听鄂家其他证人的证词吗?”

    “一群刁民串通一气,不听也罢。”

    “大人英明!”

    第二回合,钮祜禄·绮云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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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二、再战公堂(下)

    更新时间2008712 9:29:14字数:2029

    “那么,大人。我们接下来来看看黄柄贵的真正死因吧!请大人传大夫王回春。”就然我首战告捷,就应该乘胜追击。

    “好,传王回春上堂。”

    一个又痩又小的小老头被带上堂来,我一看,不就是昨天帮我给甜甜看诊的王大夫吗?这天下实在是太小了,偏偏让鄂公子找了一个我认识的人来作伪证。不过,就算我们不认识,我也可以让他说出实话来。

    “王大夫你好,你昨天可真忙,先是在鄂家治伤,不到一刻钟就可以赶到西门大街给小女子看病不是吗?”

    “是是是!噢,不是,不是,姑娘误会了,姑娘肯定是看错时辰了!”老大夫急得大汗淋漓,哪有平日里半分救死扶伤的气质。

    “好吧,可能是我看错了。”我决定先放过他这一次,反正经我这么一说,他不老实的形象已经在大人心中根深蒂固了。

    “那你说,黄柄贵到底是因为什么伤死的。”我倒想看看,这鄂家是怎么和这个老大夫串通,人的死因可是可以验尸查出来的。

    “是,是殴伤致死,胸口一拳是致命伤。”

    呵,老大夫答的还真溜,看来是准备充足,想唬他挺难,那就用我们做律师的最原始的一招,谎话总没真话好记(除非他可以做到先骗过自己)。所以只要反反复复的问,问道他晕头转向为止,一定可以寻到破绽制敌于死地。

    “王大夫,一拳就打死了黄叔,这说法好像有点儿牵强,会不会是因为黄叔本来身体就有病?”

    “没,老黄身子一贯强健。是那个姓胡的那一拳太凶了,老黄才被打死了。”

    “中的是胸口的左边还是右边?”左是心脏,右是肺,看他选哪一边。

    “是正中胸口当中。”看来古代的医学常识还不够,胸口当中怎么死人?肋骨断了刺穿心肺?他当胡大哥的拳头是卡车呢?

    “哦,那吐血了没?”幸亏在这还有一点对我十分有利,就是大清律例没有不许在法庭上问证人无关问题这一条,也没有证人可拒绝回答无关问题这一例。

    “吐了不少,大人请看。”王大夫立刻呈上一已沾满血迹的绢帕。

    好,很好。身为大夫不去治病救人,反而和官家恶少一起欺压善良,比我们二十一世纪所说的白衣恶魔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下我再陷害你都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了。“大人,让我看看。”

    我上前接过这满是斑斑血迹的绢帕,看来老黄患有痨病(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肺结核)一类的毛病。这下好办了,接下来就看我害人的本事了。“大人,这血迹新鲜不含污血,略带痰迹。可见老黄根本就不是被我大哥打死的,打死的人体内淤血淤积,吐出来的应是污血。”说完打开绢帕,展示给众人看:“要我说,老黄不过是受了点惊吓,伤势也不是很严重,是这个王大夫庸医杀人,误诊用错药,才害死了老黄,求大人替我大哥做主,也替老黄做主。”

    “大人,冤枉啊!您休听这个刁妇胡说,老黄明明是被胡行风打死的。”

    “打死的,你见过被打死的人回来后不仅喷血,还吐脓痰。再说你看这新新旧旧的血迹,老黄昨一定吐了很长时间的血吧?为什么你都不及时救治?以你赶到城西的时间来看,你根本就没在老黄那儿待足一刻钟,有人还没死大夫就离开的吗?还有,昨儿众人都看见你在药铺中悠然自得,毫不紧张?莫非,莫非,你和黄叔早有嫌隙,所以巴不得他早死?”

    陷害人的人,人人陷害之。我看你再怎么辩。“大人,我大哥伤人确实有错,但罪不致死。但眼前这个小人,妄为大夫,害死老黄不说,还妄图陷我大哥于不义,请大人将他明正典刑,以儆效尤!”

    “大人,草民冤枉啊!老黄的死真的不关草民的事,草民根本就没给老黄开药,又何来庸医杀人?”王大夫吓得磕头如捣蒜,大呼冤枉。

    终于沉不住气了,“没开药,你看着他吐了那么久的血,你居然无动于衷,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冤枉的,我都替你感到不要脸!”

    少卿大人大概也被我忽悠进去了,大拍一声惊堂木,喊道:“来人,还不将这无德无良的庸医压入大牢,听候发落。”

    这下王老大夫可真是急了,也顾不上替人作伪证是何等大罪——反正不会比掉脑袋严重,大呼道:“大人,不要啊!草民还有话要讲,草民还有话要讲!”

    “大人,让他说完再定罪不迟!”不让你说完,胡行风的伤人罪一样是要坐牢的,金祥还不劈了我。

    “大人,这真的不关草民的事。这黄叔患上痨病多时,早已回天乏术,他怎么会是小民害死的。”

    “痨病,你不是说他是被我大哥打死的吗?”证人的记性向来都不怎么好,有时总得给点提示什么的。

    “那是鄂少爷给了草民五十两银子,让草民这么说的。大人,小民只是一时贪念,求大人恕罪,求大人恕罪!”

    我向衙役们挥挥手,“带下去吧!”然后面向少卿大人,郑重的跪下:“大人,案子到此已水落石出,求大人还我大哥一个清白!”

    第三回合,钮祜禄·绮云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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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三、宋大状师

    更新时间2008713 14:55:03字数:1874

    “好,本官宣判——”

    正在这时,衙门外突然传来阵阵击鼓之声,一边击一边大喊:“大人,冤枉啊大人!”

    “带上堂来!”

    被带上堂来的是一书生模样的青年,穿戴不凡,就是摇头晃脑的样子好生搞笑,手里握着一把扇子,这模样咋看都有点面熟。

    “大人,学生是鄂家公子鄂齐请来的状师,特为鄂府家奴黄叔被殴致死一案前来击鼓鸣冤,忘大人莫听胡家一面之词。此案疑点甚多,请大人再多加详查!”

    原来是个状师,我说这打扮怎么这么眼熟——我们谁小时候没看过《状王宋世杰》,这下好了,我遇着同行了。还是一熟读大清律,无论天时、地利都比我要好上许多的同行。看来,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还没说话,金祥就已经沉不住气的说道:“还有什么好审的,案情不早已水落石出了吗?摆明着是鄂少爷调戏民女不成,恶意陷害我胡大哥。”

    相比之下,那个状师素质和涵养都要高上许多,他一点也不急着反驳,反而绕着我俩慢悠悠的踱着步子,半晌才说:“公子此言差矣,这位姑娘刚刚只是证明黄叔长期患有痨病,但这并不能说明黄叔的死就与胡行风完全没有关系。大人试想想,这黄叔早不死晚不死,偏偏一与胡行风起了冲突就死了,这死的也太蹊跷了吧!”

    “你这根本就是胡搅蛮缠。”金祥气得不轻,这也可以理解,好不容易案子有了转机,半路竟杀出这个程咬金。

    “我是否胡搅蛮缠,大人自有公断。但方才这位姑娘仅凭帕上鲜血和痰迹,就判断王大夫是庸医杀人,是否也有点牵强附会了呢?”那个状师冲我眨了眨眼,眼神中有明显的挑衅意味。

    看来这家伙是跟我对上了,我要不给他点颜色看看,大家还以为中国的法制改革了五十多年完全不见成效呢!“那这位公子所说的‘蹊跷’二字,也是不是单凭臆测,有点儿强词夺理之嫌呢?”

    “好,好,好!”状师先生倒是给我鼓起掌来:“姑娘果然伶牙俐齿,应变非凡。但最终孰是孰非,还得交由大人定夺。”他冲大人长揖一下:“请大人在给学生三天时间,学生一定会证明,到底是我在强词夺理,还是——”他故意站到我身旁,将脸拉的与我特别近:“还是,姑娘在牵强附会。”

    如此明显的挑战我如何能够置之不理,我也上前一步道:“大人,我大哥就算要出来也要清清白白的出来,我不容许任何人再向他的身上泼脏水。民女恳请大人,将此案押后三天再审,民女一定会给大人一个交代。”

    “好,既然你们都这么说,那此案本官就押后三天再审。”少卿大人一拍惊堂木,“退堂!”

    “谢大人!”大家异口同声的说。

    走到衙门口时,那状师突然快步拦在我面前,一挥扇子:“姑娘可要记得三日后之约,不可爽约噢!”

    “你才不要临阵脱逃,丢你们状师的脸!”我气呼呼地说,他当我是谁?我张小颖自出道以来身经百战还从来没有怕过哪件官司,他要为他的小瞧我付出代价。

    “好说,好说,姑娘记得就好!”他摇着他的扇子不以为意地走了,倒显得我像是多小气似的,气得我恨不能将他的扇子踩在脚下。

    等等,他那扇子写的是什么,好像是——宋青云三个大字。

    不会吧!传说中那个状王宋世杰的那个无往不胜的先祖,好像也是叫宋青云唉!

    不会那么巧吧?我第一次在古代接官司,就遇到那么狠的角色,上天你用不着如此厚待我吧!

    看来三日后之约,我是凶多吉少了!

    “金祥啊!”

    “你又想干什么?”金祥对我用这种口气叫他已经很是感冒——那代表着,我准没好事找他,立刻警觉的问道。

    “那个,三日以后,我们还是另请一个状师对付他好了。”我怯怯地说,在心中告诉我自己我这不叫胆怯,我是尊重前辈,总不能让宋状师光辉的一生留下一个败笔。

    “我觉得就你就挺好的,我相信你三日之后准能赢。”死金祥,你可别这么相信我,现在连我都不那么相信自己了。

    “可我不懂大清律例唉!”这我可说的是实话,虽然我学过中国法制史,可那毕竟不是刑法典,论对法条的熟悉程度我绝对比不上这个时代的法律工作者,比如——宋青云。

    “那没什么问题啊,我会不就行了。”金祥满不在乎的说。

    你会?真的假的,这不会又是诓骗我去送死的说辞吧?等等,金祥会大清律例,那不就代表着——

    大理寺的大门前传出一声可以媲美狮子的狂吼叫声:“死金祥,你熟读大清律例还骗我替你上堂,我跟你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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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四、古代状师vs现代律师

    更新时间2008714 11:26:51字数:1778

    三日后,尽管我十分的不情愿,却还是在金祥的软硬兼施下被迫站在了公堂之上,这家伙总有强迫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的嗜好和能力。

    宋大状倒是已经在衙门外等候多时了,不过我看他那悠哉游哉的模样,就有想痛扁他的冲动。完了,我被金祥传染了,变得同他一样,不,应该是比他更暴力起来。

    “大人,三日前提议将此案押后再审,如今,我已经找到了新的证人。”宋大状首先发难,“请大人传证人上堂。”

    子虚乌有的事他也能找到证人,算你厉害。“那就请大人传人证。”我倒要看,堂堂宋大状师费了三天才找到的证人,到底是何来头。

    证人踏着莲步款款而来,虽然面色苍白,身子骨弱不禁风,但行为举止却透着一股风流袅娜的姿态,这不就是甜甜是谁?

    “民女甜甜,见过大人。”

    “甜甜,你不在床上养伤,到大堂上来干什么?”这宋状师好大的胆子,居然要甜甜来给他做证,他不知道甜甜是谁的人吗?

    “小姐,今早晨宋状师差人到客栈里说,小姐被鄂齐串通官府给抓走了,我一急,就和宋状师赶到衙门来救你。”

    原来是被骗来的,“宋青云,你好卑鄙!”

    宋青云不理会我,转身对甜甜说:“甜甜姑娘,你告诉大人,你和堂上所站的齐姑娘是何关系?”

    “她是我们家小姐。”甜甜急冲冲的说:“大人,不关我家小姐的事,这都是甜甜的错,你要抓就抓我好了。”

    “住嘴,该抓谁,本官自有定论!”

    “那甜甜姑娘,你和你家小姐和胡、金二人又是何关系?”宋青云正试图一步步将甜甜导入陷阱中去。

    此话一出,我就觉得眼冒金星,衙门的地板都快晃动起来——都怪我粗心,光想着甜甜受了伤需安心静养

    清穿 独步清风第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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